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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态体系功能语言学考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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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态体系功能语言学考究

本文针对系统功能语言学情态理论探讨4个问题:(1)情态与极性的关系;(2)功能语法中情态的基本特征;(3)能力/潜力性情态在情态系统中的归属;(4)经常性情态是否应当划分为情态类型。

1系统功能语言学的情态系统

以Halliday(1994/2000,2004/2008)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派认为,语言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

能。其中,人际功能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与协商关系,即说话人运用语言来建立和维护人际关系,表达观点与态度,影响他人态度或行为的功能。人际功能主要由语气和情态实现。情态表达说话人对命题和提议的判断和态度,涵盖“是”和“否”之间的意义领域。

情态系统包括情态化(modalization)和意态(modulation)。情态化指在以交换信息为语义功能的命题中,说话人对命题可能性和经常性的判断,包括可能性(probability)和经常性(usuality)。意态指在以交换物品或服务为语义功能的提议句中,说话人对提议的态度,包括义务(obligation)和意愿(willingness)(Halliday2008:147)。

情态化和意态有高、中、低三个值(Halliday2000)。Thompson认为情态值表明说话人对命题或提议有效性的承诺:说话人可以对命题的有效性表示较高或较低的肯定,如Itwill/mayrain,或者施加较高或较低的压力使其他人完成指令(Thompson2004:69)。

情态意义的体现由情态的取向系统决定(Halliday1994/2000:357-358)。情态取向表明说话人涉入命题的程度,分为主观取向和客观取向。主、客观取向与显性和隐性表达结合形成4种情态取向:显性主观、显性客观、隐性主观和隐性客观。显性主观强调主观性,显性客观创造客观性,两者主要由小句体现,是情态隐喻式的表达。处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是隐性主观和隐性客观,前者主要由情态动词、后者主要由情态附加语实现,是情态一致式的表达。

2情态的系统功能语言学考量

2.1情态与极性

在功能语法中,情态的定义与极性密切相关。情态涵盖“‘是’和‘否’之间的意义领域,是处于肯定与否定两极中间的领域”(Halliday1994/2000:356)。极性(polarity)指“在肯定与否定之间的选择,整理如is/isn’t,do/don’t”(Halliday1994/2000:88)。英语极性由限定成分体现,限定成分由时间助动词或情态助动词表达,它们有肯定和否定两个形式:is/isn’t,do/don’t,can/can’t,must/mustn’t等(Halliday1994/2000:88)。限定成分是肯定或否定,极性是限定成分除时态和情态外的一个基本的伴随特征。Halliday对情态的阐述表明,情态词是位于肯定与否定两极中间领域的意义;同时,依据Halliday的极性定义,情态助动词作为限定成分有极性特征,它们有肯定和否定两个形式。那么,情态的肯定与否定两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情态助动词的肯定与否定形式能否成为小句意义的肯定与否定极点?极性在功能语法中是否存在两种解读?

首先,从情态的分类来看各类情态与极性的关系。可能性情态(probability)语义介于正极itis和负极itisn’t之间,义务性(obligation)和意愿性情态(inclination)语义介于正极doit和负极don’tdoit之间。可见,系统功能语法中的各类情态是处于itis/itisn’t,doit/don’tdoit之间的意义领域。情态之所以是这两极之间的意义领域,是因为从言语交际角度看,在命题句中,交际双方协商的是信息。因此,正极与负极的意义是绝对的断言与否认,正极“是这样”(itisso),负极“不是这样”(itisn’tso)。在断言与否认之间,说话人可以表达对所说话语可能性的判断,即信息在多大程度上有可能是这样,含有这类可能性情态的小句语义总是介于绝对断言与否认之间。而在提议句中,交际双方协商的是行动或事件,即某事发生或不发生。因此,正极与负极的意义是规定和禁止,正极“做某事”(doit),负极“不做某事”(don’tdoit)。说话人可以施加不同程度的义务,让听话人做某事或者说话人表达不同程度的意愿做某事,含有这类义务性和意愿性情态的小句意义总是介于正极“做某事”与负极“不做某事”之间。因此,极性的意义指从言语交际角度而言,命题句中信息有效性的是与否,正、负极点是绝对的断言与否认;在提议句中,极性指行动的是与否,正、负极点是规定与禁止。情态代表说话人对命题和提议可能性或必要性的判断与观点,是处于绝对的断言与否认、规定与禁止中间地带的意义。

其次,从Halliday的极性定义发现,极性作为肯定与否定的对立,作为一个语义范畴,它在语法上的体现是肯定句与否定句的划分,主要由限定成分的肯定与否定形式体现。“一般来讲,肯定句在形式上无标记,否定要通过附加某个成分来实现,英语在动词附近附加not来实现。”(Halliday2004/2008:143)这里的极性和传统语法的极性是一个概念,指语法系统中肯定句与否定句的划分。与传统语法的否定(negation)相比,功能语法中的极性还包括肯定形式。依照Halliday的定义,情态助动词和时间助动词都具备极性特征,都有肯定和否定两个形式。

这类含有情态助动词肯定和否定形式的小句却不会成为命题和提议小句的正、负极点。因为不管情态助动词是肯定还是否定形式,它们表达的都是说话人对小句可能性或义务性的判断,表达的意义仍然介于绝对的断言与否定、规定与禁止之间。因此,情态是处于绝对的断言与否认、规定与禁止两极中间地带的意义,情态助动词的肯定与否定形式都是这两极之间的意义领域。极性在功能语法中存在两种不同解读:它作为一个语义范畴,作为肯定与否定的对立,在语法层体现为肯定句与否定句的区分;在小句中,极性的意义指命题小句中的绝对断言与否认和提议小句中的规定与禁止。

2.2系统功能语法情态的基本特征

Lyons认为情态是说话人用来表达对句子命题的观点或态度,它可能有评价功能(Lyons1977:452)。他区分主观和客观情态,认为主观性情态指说话人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态度或意志与权威,而不是作为一个中立的观察者报道事件的状态(Lyons1995/2000:330)。他认为主观情态比客观情态要常见许多,客观情态非常少见。

Palmer(2001/2007)以现实(realis)和非现实(irrealis)区分情态与非情态。现实(realis)指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情景,能直接感知。非现实(irrealis)把情景描述成仅存在于思想领域中要通过想象才能获得。例如,Maryisathome.这是一个现实的情景,可以通过观察获得,而Marymaybeathome则是说话人的一个判断,它存在于说话人的思想领域中。情态属于非现实范畴。

综观以上的情态定义,情态与事件的具体特征无关,主要表达说话人的判断与态度。如在命题句Sheisprobablythere中,probably表达说话人对命题“她在那里”的判断;而在提议句Shemustcome中,must表达说话人对“她来”这一提议的态度。Palmer曾坚持认为主观性是衡量情态的一个基本特征,情态可以定义为说话人主观态度和观点的语法化(Palmer1986:16)。然而,后来Palmer和Hoye却认为主观性只是认知性情态的一个基本特征,当施加的义务不是来自说话人时,某些义务性情态不具备主观性(Palmer2001/2007:75,Hoye1997:43-44)。

系统功能语法的情态观散见于Halliday的情态定义:“说话人对所说话语的可能性和义务性的判断”(Halliday1994/2000:75);“情态代表说话人对断言的有效性或提议的对与错的观点”(Halliday1994/2000:362);“情态是说话人在言语事件中的一种参与……通过情态……说话人表明自己的立场”(Halliday2005/2007:176)。Martin&White把情态纳入评价子系统——介入(e整理ngagement),认为情态表达主观性,是说话人对语篇的一种介入(Martin&White2008:98)。情态的功能类似协商(negotiation),是把其它声音引入语篇的一种资源(Martin&Rose2007:53-54)。

系统功能语法的情态观强调说话人的主观观点、判断、态度和意愿。在系统功能语法的情态中,主观性(subjectivity)是一个基本特征。这也是情态被视为实现人际意义主要手段的原因。情态在人际互动与协商中,表达说话人对命题或事件可能性与必要性的观点与态度,并试图影响他人的态度与行为(如义务性情态)。这是语言人际功能的一部分。

2.3能力/潜力性情态

Halliday指出,情态系统除可能性、经常性、义务性和意愿性外,还有能力/潜力性(ability/potentiality)。比如Shecankeepthewholeaudienceenthralled,can指能力(Halliday1994/2000:359)。它的主观隐性取向由can/can’t实现。客观隐性取向由beableto表达;显性客观取向表潜力,由itispossible(for…)to实现。至于能力/潜力性情态,本文讨论:(1)它在情态系统中的归属;(2)它是否具备主观性特征。

2.31能力/潜力性情态的归属

Halliday认为能力/潜力性情态的主观取向(能力性情态,can/can’t)接近意愿性情态,因此可以把意愿与能力性情态归于大类readiness(愿意),can/beableto为will/iswillingto的低值变量。对于潜力性情态的归属,没有解释。(Halliday1994/2000:359)Thompson则直接把能力归属于意愿性情态,把能力作为意愿性情态的低值情态(Thompson2004/2008:67)。

在传统语义学的情态研究中,Halliday的能力/潜力性情态属于动力性情态(dynamicmodality)。vonWright认为有一类关于能力与倾向的情态(vonWright1951)。Lyons认为情态只包括认知性情态和道义性情态(Lyons1995/2000),动力性情态排除在外。Palmer认为动力性情态属于情态,包括能力与意愿,由情态助动词can和will表达(Palmer2001/2007:76)。能力不仅指主体的能力,还包括环境因素使某行动可行或不可行(Palmer2001/2007:10),这就是Halliday的潜力性情态。Palmer把动力性和义务性情态称为事件情态(eventmodality),把认知性情态称为命题情态。能力/潜力性情态涉及事件或行动,即某种行动或事件是否能够实施,而不是评价命题。依据功能语法的理解,情态化对应以交换信息为语义功能的命题小句,意态对应关于行动或事件的提议小句。因此,能力/潜力属于意态。

意态包括义务和意愿。Thompson把能力看成意愿的低值情态(Thompson2004/2008:67)。我们认为能力与意愿虽然类似,两者的决定性因素都来自个人内部,但是两者仍存在明显区别:意愿指倾向性,愿意或不愿意做某事;而能力指个人的能力,如体力或智力,有能力或无能力做某事。Halliday用readiness囊括能力/潜力与意愿,这类似于传统语义学用动力性情态指代这两者。然而,readiness指willingness或areadyqualityorstate,与能力无关,与意愿含义接近。因此,是否有必要把能力/潜力和意愿归为功能语法情态系统的一个小类,是否可以把两者直接视为意态的小类,仍值得探讨。

2.32能力/潜力性情态的主观性特征

主观性是情态的一个基本特征,那么能力/潜力性情态是否具备主观性?Halliday未提及能力/潜力性情态是否具备主观性(Halliday1994/2000,2004/2008)。然而,语言学界对于这一问题以及是否表达说话人的主观观点和态度,存在争议。

Hoye指出,能力指向主体而非说话人,表达主体能力而不是说话人的态度和观点(Hoye1997:44)。Vihla认为能力不具备主观性,不表达说话人的认知态度,却描述属于对象的特征,表达说话人在真实世界的能力(Vihla1999:29)。

一些描述语言学家根据“情态……带有一定主观性”(Traugott2006:115)把能力排除在情态系统之外,因为它们不具备主观性……(Portner2009:197)。Tiee认为,当说话人说出一个带有能力意义的句子时,已经包含说话人对这种能力的认定,所以还是与说话人的观点与态度有关(Tiee1986)。鲁川认为能力“表达言者对事件主体的潜在能力的‘估计’”(鲁川2003:328)。Martin&White认为能力性情态与作为评价资源的能力形成连续统,表达人际态度意义(Martin&White2008:55)。

我们认为在人际交往中,能力性情态通常表达说话人对听话人能力的判断和估计,表明说话人对这种能力的认同,具备主观性特征。下例中说话人可以表达对听话人能力/潜力的评价和推测,以达到劝说听话人采取某种行动的目的:can的使用表明广告主对读者具备某种能力做某事的推测和评价,旨在鼓励、号召和动员读者采取行动。

2.4经常性情态

Halliday认为经常性(usuality)属于情态,表达说话人对命题经常性的判断,如always在It’salwaysrainyinMay.经常性主要由表示频率的情态附加语(always/usually/sometimes)实现,表达的语义空间是“有时是,有时不是”(sometimesyes,sometimesno),语义介于绝对的断言与否认之间。在功能派内部,对经常性在情态系统中的归属存在分歧。Thompson认为经常性属于情态范畴(Thompson2004/2008),而Fawcett则认为经常性表达概念意义,不属于情态和人际意义范畴(Fawcett2008:167)。Halliday之所以把经常性归为情态,是因为它的语义介于“是”与“否”之间,并且英语经常性与可能性的实现方式部分重叠。其实,语义是否介于“是”与“否”之间并不能作为判定情态的唯一标准。情态作为人类语言的一个普遍范畴,表达“说话人对所说话语可能性与义务性的判断”(Halliday1994/2000:75),是“说话人在言语事件中的一种参与……通过情态……说话人表明自己的立场”(Halliday2005/2007:176)。这些才应当是情态的核心语义,才能作为情态的判定标准。那么,经常性是否表达说话人对所说话语可能性的判断?Halliday(Halliday1994/2000:89)把可能性和经常性统称为情态化,认为经常性可以由表可能性的情态助动词must,will等实现(Halliday1994/2000:91)。下面,讨论经常性是否表达可能性。

整理Halliday的经常性情态源自逻辑学从时间角度对情态的阐释。时间情态表达逻辑上存在的情态语义,那么在实际语言运用中,经常性是否表达说话人话语可能性和必要性的主观判断?它是否属于功能语法中的情态?在功能语法中,情态指不是逻辑上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是说话人基于自身知识状态对话语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判断。主观性是功能语法情态的一个基本特征。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当说话人推断:It’spossiblethatheisinhisoffice,表明说话人基于自身知识状态不确定他是否在办公室。推断的依据依语境而定,可能是说话人知道Heisnotathome,说话人看到Hisofficelightsareon,或者话人知道Heissometimesinhisoffice等。但是,不能由Itispossiblethatheisinhisoffice推出Heissometimesinhisoffice.因为前者只是说话人在特定语境中对命题可能性作的主观判断,并不蕴涵Heisinhisoffice在现实中存在的可能性。因此,在实际语言运用中,possibility和sometimes两者并无一对一的逻辑推导关系。反之,当说话人陈述:Heissometimesinhisoffice,包含Heisinhisoffice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从逻辑推理而言,Heisinhisoffice有可能,但并不意味着说话人此时对Heisinhisoffice作出可能性的主观判断。因此,在实际语言运用中,经常性并不是说话人对可能性和必要性的主观判断,不具备情态语义,不应当作为功能语法中的情态范畴。那么经常性表达的语义究竟是什么?在传统语法中,经常性表达时间意义,属于时间范畴。表达经常性的副词属于语法中的时间频率附加语,指某一特定时间内事情、行为、动作发生的频率(Quirketal1985:541)。经常性表达时间意义,表达经常性的词是时间副词(adverbsoftime)。

我们认为在实际语言运用中,经常性不仅表达时间意义,表示特定时间内的频度,还通常表达说话人的态度。Lemke把经常性视为表达态度和评价意义的语义资源,认为经常性表达说话人对频率的判断(Lemke1998)。寻常或不寻常,是说话人的一种评价。Martin&White把经常性视为态度的分级资源,即加强或削弱说话人态度意义的资源(Martin&White2008:142)。例如:always不是客观表达时间频度,而是突显说话人对命题的评价和态度,夸张体现说话人对命题的高度投入,加强说话人表达的评价语义tense,popular.

3结束语

本文从系统功能语法的情态理论出发,借鉴其它学派对情态的研究,集中探讨情态与极限的关系、情态的基本特征、能力/潜力性和经常性情态在情态系统中的归属。分析表明,极性在功能语法中存在两种解读:情态是介于绝对的断言与否定、规定与禁止两极之间的意义;主观性是功能语法情态的一个基本特征,这也是情态被视为实现人际意义主要手段的原因;能力与潜力性情态在功能语法情态系统中属于意态,通常表达说话人对听话人能力的判断和估计,表明说话人认同这种能力,具备主观特征;经常性情态蕴涵逻辑上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但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并不包含说话人对话语可能性和必要性的主观判断,不属于情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