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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产生于新历史小说和新历史主义兴起后数年的《尘埃落定》,虽反映了藏区土司制度覆亡前的最后一段历史,可是其对历史的叙述,却已迥异于往日的历史小说。对土司家族日常生活的描写,第一人称视角的独特效果,似傻非傻之间的不可靠叙述,都使其具有浓厚的新历史主义色彩。
[关键词]尘埃落定;历史;新历史主义;叙事
Abstract:RedPoppy[WTBZ],writtenafewyearsaftertheprevalenceofnewhistorynovelandNewHistoricism,describesthelastsectioninhistorybeforetheendofTusi-systeminTibet.Itsnarrationabouthistoryisdeeplydifferentfromthatofotherhistorynovelsbefore.[WTBX]RedPoppy[WTBZ]hasstrongNewHistoricismcharacters,whichconsiststhedailylifedepictionofTusifamily,theoutstandingfeatureslieinitsfirst-personviewangleandthespecialnarrationbetweenthecertainandtheuncertain.
Keywords:RedPoppy[WTBZ];history;NewHistoricism;narration
对过往历史的叙述是历史小说相同之处,而在叙述的方式上,却有了传统历史小说与新历史小说的区分。传统的历史小说多半采用全知叙事,并力求“还原”历史的公正性,在叙事中体现历史的庄严,探寻隐藏在历史背后的客观规律。与这种全知叙事相对应,大多历史小说都采用第三人称视角,如《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李自成》等。莫言《红高粱》的问世打破了这一传统,“我爷爷”、“我奶奶”的叙述方式,让人感到亲切而又别具风味,历史的崇高与神秘在这里还原为民间化的日常叙事。西方新历史主义理论的引进,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此,新历史小说开始风行于世,对历史的叙述于是有了多种选择,历史的可能性也不再唯一,“历史的文本性与文本的历史性”这一新历史主义的名言遂在作家的笔下得到更生动的演绎。《尘埃落定》的写作是在新历史主义观念和新历史小说兴起数年后,对历史理解的不同以及叙事风格的变化,都使该作呈现出与以往历史小说截然不同的风格,具有鲜明的新历史主义色彩。虽有学者认为新历史小说和新历史主义小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然而,无可否认,很多新历史小说都带有强烈的新历史主义特色。因此,本文不再拘囿于《尘埃落定》是新历史小说抑或新历史主义小说的名实之争,而单论其新历史主义特色。
一、走向日常:还原历史的丰富性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历史这一名词是庄严而又神圣的。历朝历代都注重修史,历史成为知兴替的工具书。司马光受命编撰《资治通鉴》,书成之后,他在《进书表》中殷切地希望神宗能够常常阅览,以此“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是以懋稽古之盛德,跻无前之至治”[2]。可以说,传统史学的指导思想就是“直书善恶、昭示成败”[3]。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中国史学重政治兴替,轻民风生活的叙事传统,而这使中国史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宏大叙事的特色。而史学的发达则影响到文学的创作。“明清长篇章回小说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所谓‘演义’体历史小说,其主人公在历史上往往实有其人,如《三国演义》、《说岳全传》和《东周列国志》等都是。”[4]此外取材于历史的文学作品更是不计其数。与此相对应的,是文学叙述对历史叙述的借鉴,特别是历史小说的叙述方式更是深受史学著作的影响。
《尘埃落定》选取中国解放前藏区土司制度覆亡前的一段历史加以敷衍,文本中的“历史”虽不可确考,可它毕竟反映了一种制度,一个时代的逝去,仍可归入广义上的历史小说之列。可是与此前的历史小说如《三国演义》、《李自成》等相比,《尘埃落定》的叙事风格已经大为不同。小说开篇写道:“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5]1这种抒情化的语调使小说摆脱了传统历史小说追求宏大叙事的套路,呈现出鲜活的民间色彩。小说在标题的命名上也显得随意而贴近日常生活,如“野画眉”、“心房上的花”、“大地摇晃”、“白色的梦”、“耳朵开花”、“失去的好药”等等,或质朴自然,或清新扑鼻,或诗意盎然,使尘埃落定前的土司王国因为这种诗化的文字而走下神坛,不再高高在上,平添了几分生活的本色。
传统的历史小说受正史的影响非常明显,多具有浓烈的正统与非正统观念,对人物的评价往往用忠奸做尺度。如《三国演义》中曹操文韬武略样样出彩,却只能算一个枭雄;刘备动辄痛哭流涕,因其皇叔身份,则是多情多义。可是产生于新历史主义兴起后的《尘埃落定》,对历史的叙述已与传统历史小说大不相同。“后现代主义的兴起,使得人们对进步的信念、历史时代划分的方法、个人能知能行的观念,都产生了疑问。”[6]185新历史主义的一大名言就是“文本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本性”。所谓“文本的历史性”,是指一切文本都具有特定的文化性和社会性;而所谓“历史的文本性”则包括两层意思:一指如果没有保存下来的文本,我们就无法了解一个社会的真正的、完整的过去;二指这些文本在转变成“文献”、成为历史学家撰写历史的基础的时候,它们本身将再次充当文本阐释的媒介[7]。
在这种观念下,历史不再是唯一的,而“专业历史学家现在几乎没有人再写传统式的叙事历史了。那种叙事历史都是堂皇雄伟的故事,例如某个国家的兴起,或某个危及国家认同的危机。”[6]209与此相类,《尘埃落定》对历史的叙述亦不再执著于那些关乎土司制度兴亡的所谓大事,黄特派员的到来、鸦片的种植、边境市场的开辟、梅毒的蔓延、解放军的出现虽可看做历史转机的表征,可是作者却以一种平常的语调来叙述。红色汉人和白色汉人只是颜色的不同,究竟谁才是正统,却不再是关注的重点。小说的叙事姿态也不再是正统史家或传统历史小说家的正襟危坐式叙述。黄特派员作为国民政府派驻土司辖区的代表,原来是如此模样:“兴致勃勃地看完了姑娘们的歌舞,到喇嘛们冗长的神舞出现,他打了个哈欠,于是,就由他的士兵扶着,吸烟去了。”“帐篷里,黄特派员身边的士兵已经换成了我们的姑娘,他的双眼像夜行的动物一样闪闪发光。”[5]25-26这种带有调侃语气的叙述,将黄特派员政府官员的正史形象消解无遗。小说中的土司可说是当地的最高统治者,按照传统史书或历史小说的标准,一般只会选取其光辉面和闪光点加以表现,以此体现历史的严肃。可是,在阿来的笔下,众土司也不过是追逐声色的皮囊。麦其土司和央宗在野地里偷情,可是却徒劳无功:“当女人的裙子刚刚撩起,男人的裤子刚刚脱下,他们赤裸的下身就受到了蚂蚁和几只杜鹃愤怒的攻击。最后,他们只好放弃了野合的努力。”[5]64黄特派员对姑娘的兴趣,土司和情人的偷情,或许都曾经发生,可是对这种状态的生动描摹,却不会出现在正史中。只有新历史小说兴起之后,这些权势人物的另一面才在作家的笔下浮现。或许,这并不能叫做解构,因为关于偷情的记载,在正史中同样存在,只是往往换了一种叙述方式。正是不同的叙述风格,使历史小说有了新旧之别。
二、全知与限知:流动的第一人称视角
“叙述视角应该具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指作家在选择自己的叙述替身——叙述者时,赋予叙述者的权力范围和能力范围。比如,叙述者是个具有什么身份的人,他的智力水平、文化程度、职业特点、性别角色等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其二,指叙述者在讲述故事时所选择的角度,他以谁的眼光观察世界,以谁的口吻来说话以及向谁说和说谁。”[8]由此而言,不同的叙述者和不同的叙述视角必将带来不同的阅读效果。传统的历史小说多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叙述者高高在上,把握全局而又熟知细节,历史的重大转折和细枝末节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叙述者扮演着上帝的角色,对历史发表着貌似公正的评判。如《三国演义》开篇讲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为三国。”[9]这里的叙述者纵横捭阖,对历史了如指掌,朝代兴废与天下分合似乎都在他的预料之内。这种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在阅读上给人一种客观的感觉,似乎历史本来如此,而讲述者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加以转述。即使有所臧否,也必毫无偏见,从而树立正史公正无私的面目。
与此不同,《尘埃落定》则采用第一人称视角,“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已不再遥远,“历史”就是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正史和以往的历史小说大多注重纪事和所谓春秋笔法,在叙述中有所褒贬,这也与其第三人称的叙事视角有关。而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运用,则使叙述增添了体验的情感丰富性。如《尘埃落定》第十一章:
整整一个冬天,我越来越深地沉浸在失去叔叔的悲伤里,迎风流泪,黯然神伤。
父母继续给我写充满了抱怨的信,叫不知底细的人看了,还以为是傻瓜儿子把老子抛弃在那老旧的堡垒式官寨里了。而不是他迫使我离开了家。[HK][5]341
这一段文字如散文般流动,情感表达是个人的感受,而非正史或传统历史小说的针砭。“我”被放逐到边境,而土司父亲却写来充满抱怨的信,“我”知道那是虚情假意,自不去管他。面对权力,父亲对儿子不免猜忌。那属于父亲的土司之位,虽则有一日要传给儿子,然而,却是在父亲死后。在父亲活着的日子里,父子俩只能是貌合神离。历史上因为争夺皇位,父子成仇、兄弟反目的记载屡见不鲜,然而,从以往的历史文本中却很难读到历史人物的情感体验。往日的记载,只是注重历史事件的经过和对历史事件的评价。经过层层的过滤,“历史”遂成了大事记。可是在第一人称叙述中,那被过滤的情感得到了还原。新历史主义者认识到了这点,他们认识到历史和对历史叙事的区别,正如海登·怀特所言:“如果我们承认所有历史叙事中都有虚构要素,我们就将在语言和叙事理论本身找到一个对史学内容的更为细致的再现。”[10]由此,海登·怀特认为应把历史研究活动和历史书写区分开来。受新历史主义观念影响的作家在对历史进行书写时,将这种观念发挥得更为酣畅淋漓。他们不仅要在书写中虚构,更要在历史中体验,而第一人称视角则为这种体验式叙述提供了便利。
不过,第一人称视角并不等于限知视角,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也可具有全知式的特征。于是就有论者将其分为两种,即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和第一人称经验性叙述,前者可以是全知叙事,后者则应是限知叙事[11]。《尘埃落定》的叙述大多属于经验性叙述,却也有例外。如对土司与央宗在房间里的对话,还有在性的冲动中的感受:“他怀里的女人睡着了。圆润的双乳在黑暗中闪烁着幽光。”“平稳而深长的呼吸中,她身上撩人心扉的野兽般的气息四处弥漫,不断地刺激着男人的欲望。”接着作者还写了土司的心理,而这些却是叙事者“我”所不应知道的,也是无法看到和感受的。其他如写土司最后一次的欲望爆发,哥哥旦真贡布与塔娜的风流,同样超越了限知叙事。这些超越限知叙事的性描写,在小说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果作者固执于限知视角,这些描写就不能如此放纵,而后现代语境中的许多作家正是在对性的叙写中表现了对正史的嘲讽。阿来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三、似傻非傻:在不可靠叙述中有所质疑
在新历史主义那里,历史不是主体面对的客观存在,它只是主体运动的过程,历史其实就是对历史这一文本形式一遍又一遍地重新修撰、阐释,甚至改写。新历史主义彻底打破了客观、真实的历史与想象、虚构的文学之间的界限,历史与文学最终合而为一,一切历史文本都成为文学的文本。历史在这里不再是神圣的、崇高的,历史只是过往的生活。必然性不再是历史的选择,而诸多偶然因素的杂陈却成为历史多变性的主要动因,历史的随意性和不可预料性也因此成为新历史主义所持的观念。
《尘埃落定》的叙述者“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6]3众人都把“我”当成一个傻子,“我”自己渐渐也这样认为了。哥哥对“我”是充满怜悯的,正因为“我”是个傻子,不会对他土司继承人的地位构成威胁,所以,“我”和哥哥的关系还不错,而“我”也因而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土司父亲也因为“我”是一个傻子而觉得省心,只有母亲常心有不甘。这其中的权力争夺与钩心斗角,由一个傻子来讲,便更能触到历史的真实,即或那真实是由作家虚构而来。
然而,“我”的傻却不是十足的傻,偶尔“我”还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有些疑问,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有些时候还表现得相当聪明。汪波土司派人来偷罂粟花种子,偷盗者因而被麦其土司砍下了脑袋,临死时偷盗者却露出了奇怪的笑容,只有“我”觉得那笑容里藏着什么,后来果然证明罂粟种子被藏在偷盗者的耳朵里送还给汪波土司了。因为连年种植罂粟而牟取了暴利后,在麦其土司征求两个儿子的意见时,“我”提出了那个最惊人的而又最简单的建议:免除百姓们一年贡赋。土司说:“你不想麦其家更加强大吗?”“我”说,对一个土司来说,这已经够了。土司就是土司,土司又不能成为国王。这时的“我”可以说表现得异常聪明,“我”知道土司所处的位置。如果有一天,天下只有一个麦其土司了,拉萨会看到,南京也会看到,而这两方都肯定没人乐意看到。“我”看到了这一点,而土司父亲和土司继承人哥哥却不曾看到。傻子在某些时候的聪明“谕示”了历史的不确定性,傻子的叙述是不可靠的,正是这种不可靠的叙述使作品体现出浓厚的新历史主义色彩。
“我”是个傻子,这决定了我不可能成为土司继承人。虽然如此,“我”在很多时候仍然想成为土司继承人。只是因为大家都把“我”当做傻子,“我”自己很多时候便只好心甘情愿地当一个傻子。然而,傻子不是纯粹的傻子,傻子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当“我”从边境上回到官寨里时,被割去舌头的书记官说话了,“我”对着人群喊:“没有舌头的人说话了。”人群迅速把这一消息传开。济嘎活佛说:“这是神的眷顾,是二少爷带来的!他走到哪里,神就会让奇迹出现在哪里!”这时忽然有两个强壮的百姓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两个肩着“我”人开始跑动了,后面是大群的激动的百姓。可以说,百姓的心这时已经属于“我”,如果“我”想当土司,这时振臂一呼,土司的位置就属于“我”了。“我”是想当土司的,可是“我”没有抓住那振臂一呼的机会,当“我”想到时,激动的人群已经冷静下来,机会由此错过。傻子虽然有他的聪明,可是傻子仍然是傻子。书记官开口说话是一个奇迹,可是这奇迹之所以出现,却并不是“我”能预料的。群情的爆发是一种偶然,“我”没有抓住机会夺取土司的位置。偶然出现了,却因为没有被抓住而失去了转化为事实的机会。历史的不确定性在此得到演绎,所谓历史的走向,往往是诸多偶然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有可能走向一个方向,也可能走向相反的方向。一切都不是绝对的,“在新历史小说家看来,在任何历史过程中都充满了偶然性,它们也不是能被‘偶然体现了必然’或者‘必然体现在偶然中’这类辩证法的公式所能说明的。偶然就是偶然,就是不可把捉也无从预见的一系列非常规性因素或突发性事件。新历史小说家所强调的和抬高的正是历史发展中的偶然性。”[12]《尘埃落定》的叙述者是一个似傻非傻的人,叙述者的智力水平使其叙述不是那么可靠。身为傻子的“我”在那个时代曾经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然而,当历史的机缘在刹那间来临,使“我”可能登上那片土地上最高的权力宝座时,“我”却坐失良机。历史就是这么随意,在新历史主义小说家的笔下,这种随意性借助“傻子”的不可靠叙述来表现,就更增添了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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