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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历史虽不甚明晰却也源远流长,女权主义评论及文学的发展也是如此。古代最伟大的抒情女诗人是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的莎孚(Sappho)。美国第一位著名的女诗人安•布莱德斯崔特(AnnBradstreet)则出生于1612年。作为美国最伟大的文学艺术家之一,艾米丽•迪金森(EmilyDickinson)的威望一直不可动摇。第一部重要的女权主义者评论作品由出生于1364年的克里斯蒂娜•德•皮桑(ChristinedePisan)创作。她是“女性的争辩”中一位活跃的女性代言人,该作品批评了杰汉•德•默恩(JehandeMeun)在其作品《玫瑰奇遇记》中对女性天性的刻画。现在,如果在文学作品前冠以“女性”二字,则很自然地使人认为该作者着眼于人们之间的密切关系,并关注生活的情感方面及受可以感知的精神领域驱动的道德动力的影响。当然,所谓“女性”作品,不论是由女性还是男性创作,叙述方式是灵活的(读者自己可以得出关于小说特征的结论),往往展示一种新的文学结构或语体风格。把“女性”和“女权主义者”区分开十分重要“,女权主义者”暗示了一种政治态度:深信“对女性传统的定义不准确”并且“女性因为性别的缘故而遭受不公正待遇”。(Agate,1978,282)女权主义者的文学评论具有指导性,因为它尝试建立新文学标准。通过这种标准能尽可能地摆脱那些因阶级、种族或性别的差异所形成的扭曲了的个人形象。
一、女权主义者评论的兴起及目的
美国20世纪60年代及后来持续不断的女权运动,都不懈地尝试为妇女在社会和法律方面建立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可以说,现在的女权主义者评论浪潮是因1970年凯特•米利特(KateMillett)的力作《性别政治》引发的。同年,一个由28,000多位文学和现代语言学教授组成的专业组织现代语言协会举行了第一次研讨会,题目就是“女权主义文学和女性的觉醒”。1968年,玛丽•艾尔曼(MaryEllmann)出版了《关于女人的思考》一书。书中旁引博征,提出消除“男权评论”,其观点认为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女性,或其主旨,结构或风格上带有“女性”的特征,那么它就自然而然地被男性评论家划归到低等作品。因此,随后兴起的女权评论浪潮最基本的目标就是消除“男性评论”。约瑟芬•多诺万(JosephineDonovan)在一篇题为《重要修正》的文章中指出,女权评论家“对文学和社会结构提出批评,因为这种文学和社会结构中的女性形象在过去和现在都有背现实”。女权评论家在否定文学评论中可能出现的“男性化”客观标准的同时,“对任何学者都没有思想偏见和价值倾向的假定提出质疑,认识到自己的偏见至少应该能够客观、忠实地进行评论”。多诺万(Donovan)总结:“••••••女权评论家的首要任务是全面提高对女性认识或观点的理解,她们必须明确提出与女性的智力和阅历相一致,并且随着年龄增长而相应发展变化的判断标准。”(Josephine,1975,p.76,77)可以说女权评论具有四项具体任务:鉴定那些绝版的、被忽略或被误解的女性作品;分析现存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审查并重新解释针对女性作家作品的评论;创作一种具有丰富想象和评论性的新文体。这种文体应该建立在人人平等的人性思想之上,这也是女权主义思想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对已故或被低估其价值的作家的重新评价已取得很大成功,引人注意的例子是凯特•肖邦(KateChopin)所著的《觉醒》。评论家们曾以“地方主义者”之名将这位作家排除文学界,因为《觉醒》剖析了一位已婚女性对生活束缚的反抗。这本书在1989年一问世便遭到了评论家的谴责。肖邦被圣路易斯艺术俱乐部逐出门外,因为他们认为她的小说“不道德”。尽管其具有相当高的艺术价值,它还是从文学史上销声匿迹了。然而今天,许多对这本书予以肯定的文章纷纷发表,包括普里希拉•艾伦(PriscillaAllen)的《肖邦“觉醒”之遭遇》。近来关注被忽略的作家的作品的主要评论有苏珊•弗里德曼(EvelynThomas)著的《谁埋葬了H•D?》、《康斯坦斯•芬妮摩•乌尔森(ConstanceFenimoreWoolson):弗罗里达的第一位小说家》和蒂莉•奥尔森(TillieOlsen)为女权主义者出版社1972年再版的丽贝•卡哈丁•戴维斯(RebeccaHardingDavis)的作品《铁皮屋里的生活》(1861年首次发表于《大西洋月刊》)所作的后序。
为了研究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尤其是出现于男性作家作品中的女性形象,人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分析发现了许多固定形象,如纯洁处女和放荡的娼妓;母亲(天使或恶魔);温顺的妻子;跋扈的老婆;泼妇;荡妇;男人的猎物,性目标;老处女;女学究;不能生育的女人。(Arlyn&Lee,1977,P.86)一位批评家诙谐地问“:如果巴闭(Bartleby)是个女人会怎么样呢?”又有一位评论家在其文章(《永别了,武器:欧内斯特•海明威的〈怨恨的密码〉》)中重新审查了海明威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指责对女性的形象刻画的不够饱满。与女性形象分析密切相关的是女权主义者对现存的女性作家作品的评论重新给予评论。女权主义者竭力说服评论家们评价作品时不要因为作家的性别而“另眼相待”,把评论家的视线引向新作家和以前被忽视了的作家。同时,更重要的是,不再以男性的经验为基础归纳人类的经验。安妮特•科罗德尼(AnnetteKolodny)曾写过一篇条理清晰的理论性文章,阐述了关于女权评论的一些问题:最近75年来,一个主要由男人主宰的学术机构不假思索地接受由男性所著或被男性关心的文学作品,而把女性作品拒之于分析与调查的大门之外。它只追踪男性作品,似乎那是所有作品的模板。换言之,各种各样的小说技巧理论、形式、结构标准等都在这种封闭传统中形成,却被称为“普遍的”小说形式,甚至(受语言心理学影响)被称为人类认识过程更深层次的派生物,可能实际上并不具普遍性,且肯定不属于整个人类。(Annette,pp.51,52)玛格丽特•安德森(MargretAndersen)运用被认为是女性不具备的逻辑思维能力,揭开了美国资深的法国文学评论家亨利•皮以里(HenriPeyre)的神秘面纱:亨利•皮以里在他的卓越的作品《今日法国小说家》中指出,“法国女性小说百花争艳”,皮以里说“:无疑,自1930年以来,法国长、短篇小说巨匠中的一半是女性。”然而皮以里书中的十二章节中只有一章是关于女性作品,总共三、四十页罢了。并且其中十四页只介绍了西蒙•波娃(SimonedeBeauvoir),没有更多谈及其他女作家。我们不得不指出,皮以里只用了十五页就分析完了自1930年以来的“文学巨匠”中的二分之一女性作家。而另一半“巨匠”则被费尽心机,精雕细琢。(Margret,1977,p.89)女权评论的第四项任务,其目的是创造一种新文体。许多作家都提到了这个问题。安妮•普拉特(AnnisPratt)在一篇题为《新女权评论》的文章中指出,女权评论家们应该提高两种技能:“即使一部作品在文学方面有缺陷,文章分析有助于决定哪些作品是成功的小说,背景分析将一系列互相联系的作品加以分析反映女性的地位。”普拉特接着说道“:新女权评论家在评论个人作品的形式方面,应该有其新意(不是在政治意识上而是在美学上),应该超越形式主义的评论,突出‘女权主义’的特征,即,女权主义者应该看到文学作品体现了在一定社会经济背景下男女之间的关系,而女性则深陷于此。”
二、女权评论的形式与理论方面争论的焦点
莉莲•罗宾逊(LillianS.Robinson)坚决反对普拉特对文学的唯美主义和政治方面的区分。罗宾逊倾向于马克思主义学说,她坚持认为所有观点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政治意义。对于普拉特在《新女权评论》中提出的主张,罗宾逊只接受背景分析部分。她反驳说“:普拉特并不是反对传统评论中的陈规旧俗,而是反对将传统评论用来为阶级利益服务。”(张中栽,320)罗宾逊不相信女权评论家利用已有的方法和技巧能取得成功,她断言“:新女权主义将从根本上改造现有制度。”自从普拉特、柯洛妮和罗宾逊等评论家发展了女权评论理论以来的10年里,绝大部分作品都是在文章分析法与背景分析法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两部作品是艾伦•摩根(EllenMorgan)的《人类形成:新女权主义小说的形式和主题》和凯瑟琳•德勒(KathleenDehler)的《必须公布于世:历史和现代女权“自白”作品之比较》。由女性创作,体现了文章分析和背景分析相融合的一些出色作品是:《阁楼里的疯女人:女作家和19世纪文学畅想》(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Gilbert)和苏珊•古芭(SusanGubar);《探索:美国女作家近期小说中的敏感性和常规》(安妮•米克尔森AnneZ.Mickelson);《女性想象》(帕特丽夏•迈雅•史派克PatriciaMeyerSpacks);《文学女性》(艾伦•莫尔斯EllenMoers);《女权小说中的狂热和性别政治》(芭芭拉•希尔•里格尼BarbaraHillRigney)以及《她们自己的文学:勃朗特和莱辛之后的英国小说家们》(伊莱恩•肖瓦尔特ElaineShowalter)。
女权作家重新提出的两个最深刻的话题,涉及到与男女之间与生俱来的差别相关的一些问题,这些差别所导致的男女各自在生活及艺术中持有不同心理并选择不同语言的结果。由容格C.G.Jung和他的同事们以及追随者创立的思想体系,毫无疑问令女权主义者振奋,可是又表现出一定的怀疑。说它令人振奋是因为容格提出严谨的自我概念,赋予了女性道德、尊严和地位,而这些尊严和地位则被弗洛伊德的思想坚决否定。容格认为心理上具有男女两性或雌雄同体是自我实现的理想状态。多数女性作家更钟情于“男女两性(bisexuality)”,而不是“雌雄同体(androgyny)”。因为后一个词的结构体现了男性的重要性。原则上讲,容格这种理论不仅表明了一种成熟的自我定义的理想状态,因为在此状态中,女性被赋予与男性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也表明了一种自始至终的努力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具有男女两性的个体能够将性别特征最大程度地结合在一起。然而实际上,容格理论也有弊端。例如,理论中用来定义女性的术语仍在重复原有的表现女性被动性,经历不可预见之事物时的情绪化,以及受各种观念的束缚等。从整体看,他的观点虽然比弗氏理论较理性一点,仍然未能刻画女人的真实心理。然而,女权主义者确实在容格派学者对人类成长过程的描述中和他们通过研究神话故事,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对睡梦中的患者的心里疗法描述等资料中发现了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应该铭记于心的是正像容格派思想家描绘的那样,《安尼玛》表达的是男人对女性的感受而不是女人自己的感受。对妇女来讲,女性的真正感受从未被充分地表达出来。因此,这也就成为女性文学作品和其它文化表现形式的最基本任务。在一本创刊于1975年,名为《安尼玛》的杂志中,男女作者均在探讨女性的“女性气质”的真实感受。这种探讨是建立在借鉴了容格关于自我实现过程的描绘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他们对容格关于安尼玛的表述和假想提出质疑。代表性作品是《女权主义与容格理论》、《剖析英雄女性》、《容格理论:对女权主义者的答复》和《容格理论运用古希腊女神神话故事的问题》。安妮•普拉特(AnnisPratt)在《新女权评论》一文中指出,在文学作品中挖掘理想形象是描绘“女性个体心理神话发展”的一条必要且极其重要的途径。(Lillian,pp.27-28,35)在号召人们试着去揭开“女性秘密”的同时,普拉特提出了有关女性诗作灵感本质的问题。帕梅拉•迪•佩莎(PamelaDiPesa)在一篇题为《傲慢的缪斯:对女性、天性和诗作传统的观察》的文章中回答了普拉特。20世纪70年代,涌现了一大批评论完美女性的评论作品。大多数作品内容集中在现代女性与古代等级制度出现以前的女神之间的关系上。在各自领域内,两位男性作家写出了开拓性的书:罗伯特•格雷夫斯(RobertGraves)创作于1948年的《白衣女神》和埃利希•诺伊曼(ErichNeumann)于1955年出版的《伟大的母亲》。《伟大的母亲》是迄今最好的一本关于母系部落意识及其象征意义的书。黛安•弗•萨多夫(DianeF.Sadoff)在最近的一篇文章《神话时代•月亮和现代女性诗作》里探究了女性艺术家们的特殊使命与艾米丽•迪金森(EmilyDickinson),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Plath)和安妮•塞克斯顿(AnneSexton)以及其他作家之间的关系。异性之间的不同思想无疑体现了男性和女性的语言不同的问题。这个问题反过来又显示了女性和男性在美学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如果女人和男人的写作确实存在差异(这一点还未被证实),那么原因何在呢?如同对待天生性别问题一样,在这个问题上女权主义者分为截然不同的两派。一些人认为男性和男性成就是人类的理想,并且希望改变女性的状况,让她们也和男子一样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也是西蒙妮•迪•波娃SimonedeBeauvoir最基本的观点。她在《第二性别》(1949)中竭力证明,单单从生物学角度,无法解释为什么男女在生活状况和成就方面存在差异,另一些女权主义者接受男性对女性的定义,但重新解释了它。她们赋予它以积极意义,甚至高度赞扬被男性认为是脆弱的品质,如直觉、自发性、易动感情、纯朴、甚至顺从。
真正女性问题的一个固有方面是女性作家应该精通由男性发明的文学语言,还是应该竭尽所能去发现或创造出一套特殊的、具有“女性”审美标准的文学语言。《沉默》的作者,蒂莉•奥尔森(TillieOlsen)在一篇文章中道出了这个尴尬。这篇文章是论述阿娜伊丝•宁(AnaisNin)的《日记》和她的小说之间的差异。她的小说很明显建立在“女性”的风格和结构理论上。文中写道:“阿娜伊丝•宁就这样生活在封闭的、感情无休止波动的内心世界里;描写那些无言的、微妙的、敏感的、隐秘的情感。她的小说就是如此。在她的《日记》中(一直都是自我陶醉的),有对公众、社会以及个性的力量的深入观察,有对高度的思维能力,阅历程度和关系范围,以及各种各样的美的描述。”奥尔森还补充道“:她的小说缺乏特征和复杂性。”蒂莉•奥尔森为宁的小说没有“男性”的特征而深感惋惜。(华莱士•马丁,165)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宁的“女性”小说并不比《日记》逊色,只是风格不同。宁在倡导具有“女性”美感的语言方面,堪称先锋。
作为北美文学中独树一帜的作家,出生于法国的宁开拓了一条新的创作道路。她毫不避讳地将写作与女性性别联系在一起:•••••女性创作与男性创作截然不同。正如女性生小孩一样,那必须是她自己的血脉,在自己的子宫中形成,用自己的奶水滋养,她应该具有人的血肉之躯。••••••绝大多数妇女一味地模仿男性作品,整个世界都已经男性化,像图腾柱一样,却没有一处有女性的特征。我的作品必须最贴近生命之源。我必须将自己植入种子中,任其生长,充满神秘感。我必须证明瞬间的、即逝的、自然萌发的艺术有存在的可能。我的艺术必是一个奇迹。在它进入我的大脑之前,在成为一个抽象,一种虚幻,或一个谎言之前,它必是为女性而做,更像一个赋予人性的古代宗教仪式,所有崇高的思想必定可见的,可行的,可再现的。(Gunther,1934-1939,pp.23)作为一个女性,宁试图去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写作理论。在这一点上,可以把她和英国小说家多萝西•理查逊(DorothyRichardson)、梅•辛克来(MaySinclair)和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Woolf———以及出生于俄国的法国作家娜塔丽•萨洛特(NathalieSarraute)归为一类。这些女性并没有受到彼此的直接影响,然而她们都集中精力去寻找一种语言表达方式,一种能反映出隐藏在“现实”表面下的精神生活的语言表达方式。这种探索是在更大的文学背景下现代主义的一个方面,已经成为杰出的男女作家追求的目标。理查逊•伍尔夫和宁曾宣称这种主观性具有女性特点。而萨洛特则系统地阐述自己理想的灵魂交流行式,以反对现实主义文学的肤浅性。(Nathalie,1956)有关与“女性”的美感语言的真实与追求相关的问题当然非常复杂难懂。事实上,一些研究的确表明男女的思维方式不同:女性通常比男性在语言方面更具优势,而男性在从事特定的视觉空间的任务时较有优势。现在还不知道这些差异是否是跨文化,是否适用于每个人。《两性语言差异》的作者,玛丽•里奇•可(MaryRitchieKey)总结说“今天,男性和女性思想已开始面临挑战。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思想因为不符合实际或消极而遭否定。”(Marie,1975,p.28)尽管可以肯定地说,一个女作家听到有人说她“像男士一样写作”会引以为自豪的时代已经过去,但还不能过早地断言说,所有的,或大多数女作家在得知她们“像女人一样写作”时会颇感骄傲。
三、结论
我们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文化变革时代,几乎所有曾经规划过女权主义者文学目的的作家———无论是从事创作的还是从事评论的作家———都认为,最终目的是”男性”和“女性”能力的结合,即思维方式上的两性结合。弗吉尼亚•伍尔夫在《自己的房间》(1929)一书中,非常雄辩地指出了这上点。这本书争论的焦点又成了女权主义者探究的焦点:人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即使是无理性的,赞同男人和女人的结合能取得最大的满足、获得最完美幸福的理论的本能。但当看见两个人上了同一辆出租车时,在得到的这种满足的同时也不禁想问,就像人具有两性一样,是否在思想上也会有两种性别,是否他们也需要结合起来去获取完满和幸福。我们可以设想每个人身上都有两种力量在作用,一个男性,一个女性。在男人的大脑里,男人被这个女人控制,在女人的大脑里,女人被这个男人控制。这种人的正常的,安逸的状态应该是在两性和谐共存,精神上互相协调时出现。(Virginia,1929,pp.101-102)今天的女性正以前所未有的自信追求文学事业。伍尔夫在《自己的房间》中曾预言,一个世纪后,这个世界会诞生一位像莎士比亚一样具有天赋的女作家。我们还有半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