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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侦探文学译作述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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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侦探文学译作述评

一般认为侦探文学发轫于美国作家爱伦·坡,其《毛格街谋杀案》被认为是第一篇侦探小说,并为后世侦探小说模型的建立打下了基础。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对古典侦探小说文类的贡献功不可没。他所创造的私人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成为私人侦探的代名词,其在作品中使用的侦探加助手的模式也被许多后来的侦探文学作家所模仿。可以说侦探文学在柯南道尔之后才发展成为一种模式固定、结构完整的通俗文学文类。著名文化研究学者李欧梵教授在苏州大学演讲时提到:(柯南道尔)虽不是这个通俗文类的始作俑者,但这个文类却因他而臻顶峰,后来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都比不上他,直到克丽丝蒂(AgathaCristi),但至此维多利亚时代早已过去,她的文风和布局也与柯氏的大异其趣。由此可见,柯南道尔在侦探文学发展历程中的特殊地位。虽然这位以侦探文学而为世界所认识的作家并不专心于侦探文学创作,而是希望在正统文学领域占据一席之地,但似乎事与愿违,无论是在其故乡还是在中国,他都是以一位侦探文学作者的身份被世人所知。这一点在中国尤其具有特殊的意义。本文正是力图通过柯南道尔的作品在中国的翻译及其引发的模仿创作热潮,从一个侧面来探讨文学翻译和创作与所处时代社会思潮之间的关系。

一、救国图强梦引发西方侦探小说在中国的大量译介

隶属于大众文化的通俗文学从来都被认为是为大众提供消遣娱乐的‘逃避性’文本,很难和文学性及思想性建立联系,侦探文学也不例外。这种文类的定义,简单地说,就是罪案发生,侦探介入,利用观察推理等手段找到罪犯,揭开谜案真相的过程。虽然作家费尽心机设计的犯案方式千差万别,但基本情节模式,尤其是古典侦探小说的情节模式都难逃这种定局。以福尔摩斯探案为例,作者几乎在所有故事中采取的都是:当事人报案—福尔摩斯调查—犯罪分子伏法—福尔摩斯解释谜底这样一个固定过程。僵化的情节发展模式更给人一种自闭的感觉,似乎与时代完全无关,更不要提反映社会思潮。

这或许是侦探文学的局限所在。但侦探文学在中国的引进和发展道路却非常耐人寻味,仔细研究,会发现这些侦探文学在中国的旅程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及时代思潮的发展息息相关。

在清末民初动荡不安的社会背景下,知识分子担忧风雨飘摇之中的祖国,痛恨奴颜媚骨的封建政府,向往代表民主自由富强的西方,他们发出了求新求变的呐喊,寻找的突破口之一就是文学。通过大量译介外国文学作品,他们希望能够彻底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找到救国救民之路。梁启超发起的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等无不是这种指导思想的产物,这就将小说从以往不入主流的地位提高到救国救民的高度。据说这是因为当时有传言称西方诸国的发展正是建立在其小说发展的基础上。[1]4这种对小说功能过分夸大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大量的西方小说不论雅俗不论质量,在救国救民的招牌下堂而皇之地涌入中国。可以说,清末民初的中国处于翻译的鼎盛时期,至于翻译引发创作则是在中国的译者和文人在翻译文学中汲取充分营养之后的事。著名文学史家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谈到侦探小说在当时翻译与创作的关系时,也认为翻译多于创作,而且认为是在外国作品汹涌输入的影响下才有了模仿创作。[2]184-185

在这场雅俗合流的翻译盛宴中侦探小说的特殊在于它是以“头盘”的形式出现的。晚清翻译的4种主要小说类型(政治小说、侦探小说、言情小说和社会小说)中,最早一篇侦探小说的译本(张坤德所译《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出现在1896年的《时务报》第6册上,该报原为力主改革的《强学报》,其宗旨定为:‘广译五洲近事,详录各省新政,博搜交涉要案,俾阅者周知全球大势,熟悉本国近况’,提倡变法,改良社会和政治现状。政治小说则是2年后梁启超译自日本的《佳人奇遇》,林纾翻译的法国爱情小说则迟至1899年,科幻小说的翻译文本更是在1900年才出现。[1]28在《晚清小说史》中阿英虽然不无排斥地认为大批侦探翻译小说的产生,是翻译发展到歧路上去了。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当时的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可以说简直是没有。他甚至指出,侦探小说的翻译占当时小说翻译的半数以上,[2]190侦探小说翻译在当时的风气之盛由此可见一斑。

二、向往民主与法制的社会思潮对侦探小说翻译和创作的推波助澜

侦探小说在当时译界的特殊地位并非偶然。清末的中国“救亡”已成所有文化承担者的共识。抨击旧制,向往西学成为当时社会思想的主流。尤其是清末改良派和改革派的一系列论战、国粹派与西学派在如何利用西方文化问题上的分歧在客观上起到了更深入地宣传西方新思想的效果。

在西方文化输入与中国文化碰撞之时,中国知识分子很快注意到中西在人权法制方面的巨大差异,并以之认为是社会国力差异的根源所在。因此必欲改之而后快,希望通过强调科学与法制而反对封建专制。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法制的侦探文学得到垂青当在情理之中。

1904年,周桂笙在《〈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中是这样分析的:西方各国,十分尊重人权,涉案的人可以请人为自己辩护,若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侦探学的作用十分的广泛和重要。而在当时的中国,情况却是“内地谳案,动以刑求,暗无天日者,更不必论”,可见当时译者引入侦探小说主要是对社会秩序混乱、封建法制践踏人权的状况极为不满,因而希望喻教育于小说,通过翻译侦探小说来展示西方法制文明,从而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处于这种实用目的,中国译者不仅在选材上注意选择介绍新知的主题,在翻译手法上有的也带有较强的主观性。

例如,任意改变原文小说的题目和结构。在最早出现翻译侦探小说的《时务报》上,一共有译自柯南道尔的小说4篇,但所有的标题都由译者翻译,所遵循的是中国传统章回小说总结内容的题目。比如,将《A“caseof”Identity》(《身份案》)翻译为《继父诳女破案》,使得读者在阅读故事之前就知道罪犯是继父,这样虽然符合中国读者在阅读传统小说方面养成的习惯,却大大破坏了侦探小说的悬念性。

侦探小说的悬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倒叙的结构造成的。爱伦坡创造的这种新文体并不按照事件的发生顺序来叙述故事,而是采取先讲述案件,再引入侦探进行调查,然后由侦探揭示真相的方式叙述案件发生的经过。这种倒叙的结构使得读者始终在猜测事件的真相中迫不及待地阅读,从而有效地保持了悬念,增加了阅读的生动性。但中国传统小说中比较缺少这种写作手法,一般按照事物发展的自然顺序来讲述故事,即使是与侦探小说同样关注罪与罚主题的公案小说也不例外。因此,在最初翻译侦探小说时,译者也遇到了如何处理这种新奇手法的困难,《时务报》上4篇翻译侦探小说中,《英包探勘盗密约案》甚至将原文的倒叙结构彻底反转过来,以华生收到同学的求救信开始,但到该叙述案件时突然改成了顺序,由华生的同学自叙法案前前后后。不过,这种移花接木的现象很快就消失了,在其他的几篇翻译小说中没有再出现。显然,中国译者在翻译实践中渐渐接受了异域文化带来的改变,这种积极学习和吸收他国文学长处的做法与当时整个中国存在的学习西洋、振兴中华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正因为这种务实的翻译目的,中国译者在当时并不重视保留译文的原貌,而是采取‘拿来主义’,对手上的原文进行筛选和删增。例如,凡是他们认为中国读者不熟悉的风俗现象之类,则不厌其烦地在后面进行注解,完全是传授新知的架势,比如,外国人的姓氏、礼仪等;凡是他们认为与宏旨无关的,或不利于中国读者理解和接受的部分,他们都要想办法进行改造,有时甚至是整段的改写和删节,例如,柯南道尔原文中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一些闲谈等等。[3]

三、中国作家以文学形式谴责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

晚清明初,侦探小说这种我国向来未有而“为西洋小说家专长”的文学样式在中国的翻译和模仿创作,一方面是其通俗化、大众化艺术魅力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当时变革图强的社会思潮密切相关。再就是社会现实迫使作家以文学方式发泄心中不满,抨击当时普遍存在的政治黑暗腐败、民生凋敝,从而在译介风潮之后,出现了诸多尝试侦探小说创作的作家,例如俞天愤(《中国新探案》),陆澹安(《李飞探案》),张碧梧(《宋梧奇探案》)等等。在众多由译介而尝试创作的作家中,比较著名的是程小青和孙红两位。

程小青(1893-1976),原名程青心,又名程辉斋,江苏吴县人。少年家贫,曾在钟表店当学徒,自学外语和热爱看书。他18岁时开始从事文学写作,先是与周瘦鹃合作翻译柯南道尔的作品,后来创作《霍桑探案》,一举成名。在借用柯南道尔的作品模式之后创造了中国的福尔摩斯和华生——霍桑和包朗。但在他的创作中也不时传递出当时的社会状况和作者的议论。例如,霍桑与包朗对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的揭露:“我又想起近来上海的社会真是愈变愈坏。侵略者的魔手抓住了我们的心脏。一般虎怅们……利用了巧取豪夺的手法,捧得了大众的汗血,使患意挥霍,狂赌滥舞,奢靡荒建,尽成了一种糜烂的环境,把无量的人都送进了破产堕落之窗,结果因考生活的艰困,顽强的便铤而走险,剧掠掳动的匪党跟着层出不穷,骇人听闻的奇案也尽足突破历来的罪案纪录。”[4]

程小青对旧的教育体制也予以无情抨击,在《霍桑的童年》中,他描写了霍桑童年天资聪颖但却因为“顽皮和不听教诲”而常常受到老师的责罚,他“最大的罪就是顶撞师长”,其原因不过是拒绝僵化的说教,“最喜欢站立起来问根究底地辩难”,结果霍桑被学校斥退。程小青写到:“他……深深地痛恨现代教育制度的不良。他曾发过这样几句牢骚:‘现在的所谓新教育,真是可笑可怜!好像一个学时髦的穷傻子,羡慕着阔邻们的器物华美,便照样铺排起来。……那些如留声机等等,不论有用没用,宁多勿缺,必须色色齐备,挤塌了屋子倒不妨事,只是排场点缀不能比阔邻们减色。在这种制度之下,不但有特殊天才的没有发展希望,就是一般青年的脑子也不知因此丧了多少,这岂不可叹!’”[5]通过霍桑的人物塑造,程小青提醒读者:学问不是个人事业的敲门砖,学问的对象也不是限于个人利益的事业,而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福利。在中国百年来受尽列强欺侮和压榨的历史背景下,程小青用通俗文学的方式呼吁青年人复兴自强,警告那些浑浑噩噩的人,如果受了教育只是着眼于个人利益,国将不国,中国真是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了。由此可见,程小青通过他的作品和人物传达的正是对当时强梁当道、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社会状况的揭露和控诉,向读者介绍先进的科学法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舞年青一代将自己的学识和才智投入到救国救民的事业中去。

综上所述,侦探小说作为西方的消遣性小说文类,在清末民初被大量地译介到中国并对中国文学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当时小说被当作启智救国工具的主流思想是分不开的。侦探小说不仅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而且与社会政治制度、法制环境密切相关。一个案情的产生、侦探及判断过程,基本能够折射一个社会的政治与法制环境。侦探小说之所以能够成为最先引进的小说文类,反映了当时的知识分子提倡民主与科学、反对封建专制的强烈愿望。流行小说的功能被过分夸大虽然说明当时急于救国的中国文人在面对异域文化时最初是不加选择地盲目接受,但其后在翻译和创作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他们变得更加成熟和冷静的文化接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