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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与蒲松龄存在交游关系的淄川西关赵氏家族为金代以来的般阳土著和其遭遇的甲申族难,蒲松龄的友人赵金人为“郢中社”社友及蒲松龄相关诗作的整理与编年问题,蒲松龄与赵氏家族中赵金昆、赵永泽等人的交游关系进行了勾稽考察。
关键词:蒲松龄西关赵氏赵金人赵金昆赵永泽交游补考
蒲松龄与淄川西关赵氏的关系与交往,先后曾有杨海儒、王一千《赵金人(晋石)家谱史料考略》[1]、杨海儒等《蒲松龄游幕高(邮)宝(应)的媒介人物探析》[2]、邹宗良《蒲松龄与赵金人》[3]、李汉举《蒲松龄与赵金人交游考论》[4]等文作过探讨。近读《淄川西关赵氏家谱》[5]等相关史料,感到仍有一些相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说明,因撰成此文,就蒲松龄与西关赵氏的交游诸事作一些拾遗补缺的考察。
一、般阳土著与甲申族难
与淄川蒲氏相同,西关赵氏也是明代以前就生活在淄川的般阳土著,并非明初的移民潮中自山西洪洞或河北枣强移居山东者。《淄川西关赵氏家谱》附载有元淄莱路儒学教授丁珏撰写的《大元敕授昭信校尉、管军总把、淮安州等处都镇抚权总管府事天水赵公先茔孝思碑铭并序》,末署元至元十九年作。按元代有两“至元”,一为元世祖忽必烈的年号,凡三十一年(1264-1294);一为元惠宗年号,前后只有六年(1335-1340)。因这篇碑文提到至元七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诸事,因知这个“至元十九年”为1282年,时在元世祖忽必烈刚刚统一中国之后。其碑文中有云:
公讳福,字天佑,淄川西城人也。家以农为业。高祖早世忘其名,惟记曾大父生八子,祖赵二公、祖母刘氏生父赵珍,于壬辰年以本户签充正军,任以百户之长。[6]
壬辰为南宋绍定五年,金哀宗开兴元年,元太宗四年(1232),其时距蒙古军队占领山东仅仅数年的时间。是年,赵福之父赵珍应征加入元军。碑文提到了赵福的高祖,即赵珍曾祖乃“淄川西城人”,可见至迟在金人统治山东时期,西关赵氏就繁衍生息在淄川这块土地上了。
西关赵氏的远祖赵福后来代父从军,因屡立军功,获“昭信校尉、管军总把、淮安州等处都镇抚权总管府事”诸职衔。其中“昭信校尉”是元代武散官的官阶,为正六品;“管军总把”为元代军队中的下级军官,大致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的连长一职。赵福还被授予管军万户府下的“都镇抚”,这是负责军中司法事务的官职。按元代万户府上、中、下三等的区分,都镇抚分别为正五品、从五品或正六品。至于赵福所担任的“权总管府事”,则是一个临时的兼职,即曾临时担任过淮安州的副长官。
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甲申(1644),淄川西关赵氏家族经历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族难。不署撰人的《月麓先生传》云:“甲申,赵姓为邑宦所害,杀死者百余人。”在《蒲松龄与赵金人交游考论》一文中,李汉举先生曾引录家谱所载《谷诒先生传》的相关记载:
明季遭世乱,赵族守西城。西城者,张相国家之所分守也。赵族率慷慨负气,而为提塘官字顺清者,尤有旅[膂]力,轻豪绅,附张氏,率族众代守西域[城]甚固。提塘以事忤豪绅,绅诡设贼书,乘夜分遣壮士巡西城,伺赵睡,(贼)按籍疾呼起,坐以通贼。不及辨下,砍杀八十余人。[7]
谷诒为赵金昆之号。金昆字萼友,为康熙己丑(四十八年,1709)年岁贡生,《淄川县志》卷五《选举志》有传,卷七《艺文志》载其所作《焕山山市记》,记载了他于康熙四十一年壬午(1702)六月三十日傍晚在孝妇河沐浴时所看到的焕山山市景色。
《谷诒先生传》为蒲松龄长孙蒲立德所作。蒲立德在《传》后叙此传缘起曰:“立德少时,从先君子诣庠序,见先生翔步雍容,循循雅饬,犹然先民之度。今忽忽二十余载,老成凋谢,士风颓矣,而尚复有此人哉?及读王先生所为《墓志》,慨然如见其人。既结姻汉若家,得先生所立《耆寿翁传》,更奭然伤之。窃谓太公之德,得先生之孝而益彰,固[故]详著其事如此。”《淄川西关赵氏家谱》载赵金昆子二,永则,永昭。永昭为增广生员,字汉若,其次子名士梓,传曰:“字拱庵,配蒲氏。”赵金昆为蒲立德父执辈,嫁给赵金昆的孙子士梓为妻的这位蒲氏当为蒲立德的女儿,故蒲立德《谷诒先生传》中的“结姻汉若家”云云,当指其与赵金昆次子永昭为儿女亲家。
值得注意的是,《谷诒先生传》还道出了有关西关赵氏甲申族难的一些具体情况。这篇小传先是说,赵金昆的父亲赵亨(字乾宇,号耆寿翁)“于是夜秉小照,将登陴守城。已出户,有风灭烛;再燃之,辄复灭,遂罢。不复登城,以是得脱”,后又云:
初,寿耆[耆寿]翁以未登陴免于难,而豪绅犹悬赏必擒翁。街里百余人皆保翁长厚。不得已,加酷刑几死。群舁翁出。当是时,我世祖定鼎方新,翁即遣族子诣阙以闻,事得昭雪。后屡更祸乱,流离播迁,尚数年而保族。……明之亡,亡于流寇;流寇之毒,西厂酿成之。余闻诸汉若,戮赵氏族者,亦西厂之余烈也。既已覆人之社而窜身乡闾,顾犹逞怒作威,必欲灭人之宗而不留遗育,乃知倾险之徒,祸不独在朝廷也。方今国法严明,公论彰著,人犹不得不为厥子孙讳,为同乡之名义讳。究之节败身辱,孝慈莫改,良史垂戒焉。然其家亦何尝不并受惨祸哉!惟忠厚者绵长,观之先生父子而益信。[8]
是什么样的“豪绅”敢于如此为祸乡里,肆行无忌,竟因一时细隙而制造出这一灭族的惨祸?《谷诒先生传》已经点明此人乃“西厂之余烈”,即明末魏忠贤阉党之余孽,而且其家后来同样“并受惨祸”。在淄川一地,身为阉党余孽后其家也“并受惨祸”,且顺治元年曾在淄川守城者,殆孙之獬其人无疑。《清史稿》卷二百四十五其本传云:“孙之獬……以争毁《三朝要典》入逆案,削籍。顺治元年……土寇攻淄川,之獬斥家财守城。山东巡抚方大猷上其事,召诣京师,授礼部侍郎。……四年,土寇复攻淄川,之獬佐城守,城破,死之,诸孙从死者七人。”[9]关于孙之獬其人其事,侯岱麟先生写过一篇为其图影画像的《如此人物》[10],读者可以参看。结合《月麓先生传》中赵金人“衣冠见邑宦孙之獬,乃得免”的记载看,因身陷魏忠贤逆案而被削职回籍的孙之獬显然就是淄川西关赵氏甲申族难的祸首元凶。
有这样一个问题,李汉举先生说《月麓先生传》中赵金人“冠婚后依外翁家”的“外翁”即外祖父,指蒲氏之家[11],我们的看法有所不同。《汉语大词典》于“外翁”下列二义项:外祖父;岳父。《淄川西关赵氏家谱》赵金人的小传云:“配孙氏,监生孙家安姊;侧室孙氏。”《月麓先生传》则云:“时兵荒相继,冠婚后依外翁家。甲申,赵姓被邑宦所害,杀死者百余人。孙公琼惧祸及己。先生知之,衣冠见邑宦孙之獬,乃得免。”很明显是因为赵金人婚后居于其岳父“孙公琼”的家中,孙公琼才在赵氏甲申族难之际惧祸及己的。可见蒲松龄与赵金人之间虽然存在从舅甥或族舅甥的关系,但赵金人并没有在其母族中长期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