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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事实条件句语用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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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事实条件句语用概念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在日常语言中,条件句一般可分为直陈条件句和虚拟条件句两大类,虚拟条件句又叫反事实条件句,它一般具有“如果p,那么q”的形式,其前件与事实相反或者不太可能为真,但前件与后件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并且前件如果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后件所表达的事物或情况就会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对于反事实条件句的研究,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一个称之为条件句逻辑的哲学逻辑分支发展起来了,它所研究的主要是反事实条件句的形式特征或语义特征,并且构造了为数不少的公理化的条件句逻辑系统,这些不同的系统给予反事实条件句以不同的刻画;之所以会出现上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反事实条件句与实质蕴涵不同,它是非真实函项性的,我们不能由它的支命题真,从而推出由反事实条件句组成的命题也是真的,因为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并不依赖于其前件的假,等。具体材料详见:

论文关键词:蕴涵反事实条件句共存性理论相似性理论语用概念

论文摘要:反事实条件句与实质蕴涵和严格蕴涵不同,历史上解决反事实条件句的理论主要有共存性理论和相似性理论,但这两种理论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实际上,反事实条件句是一个语用概念,它表达了对某种事件或现象的情感或意向,与主体有密切的关系。

在日常语言中,条件句一般可分为直陈条件句和虚拟条件句两大类,虚拟条件句又叫反事实条件句,它一般具有“如果p,那么q”的形式,其前件与事实相反或者不太可能为真,但前件与后件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并且前件如果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后件所表达的事物或情况就会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例如:

(1)如果他早到5分钟的话,那么他就可以赶上那趟火车了。

(2)如果我是小李的话,我会选择教师这一职业。

(3)如果这支石蜡蜡烛已经被放入沸水壶中,那么它就已经溶化掉了。

以上都是反事实条件句,也叫反事实蕴涵,我们一般用符号“p□→q”(读作“p反事实蕴涵q”),“□→”是反事实蕴涵符号。

反事实蕴涵与实质蕴涵不同。实质蕴涵只考虑一个条件句的前件与后件之间的真假关系,不考虑前件与后件之间有无内容上的联系,而反事实蕴涵则要考虑前件与后件之间内容上的联系。例如:

(1)如果2+2=5,那么雪是白的。

(2)如果2+2=5,那么雪是黑的。

(3)如果我是隐身人,那么没有人能看见我。

这三个条件句的前件都是假的,如果按照实质蕴涵来分析,它们都是真的,因为只要前件为假,那么不管后件的真假如何,也不管前件与后件之间有无内容上的联系,这三个条件句总是真的。但是如果从反事实蕴涵来看,条件句(1)和(2)由于其前件与后件之间没有内容上的联系,因此,它们都是假的,只有(3)才是真的,因为如果假设有一天我真的成了科学幻想小说中的隐身人,那么按照“隐身人”这个词的涵义,就会有“没有人能看见我”的情况发生。

反事实蕴涵也不同于严格蕴涵,严格蕴涵反映的是前件与后件之间具有的逻辑必然的联系,而反事实蕴涵反映的前件与后件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基于经验和自然规律等,因此,一个有效的反事实条件句的前件与后件之间未必具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例如前面的例(1)就是一个反事实条件句,但是由其前件“他早到5分钟”推出后件“他就可以赶上那趟火车了”的主要依据是说话人以往的经验,前件与后件之间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

对于反事实条件句的研究,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一个称之为条件句逻辑的哲学逻辑分支发展起来了,它所研究的主要是反事实条件句的形式特征或语义特征,并且构造了为数不少的公理化的条件句逻辑系统,这些不同的系统给予反事实条件句以不同的刻画。

一般说来,对反事实条件句的研究大体是沿着两个方向进行的。一个方向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古德曼(N·Goodman)、塞拉斯(W·S·Sellars)、雷切尔(N·Rescher)等人提出的共存性理论,也叫反事实条件句的元语言理论。这个理论认为一个形式为p□→q的反事实条件句,其前件p与后件q之间并不具有直接的逻辑推论关系,从前件p不能直接推出后件q,人们之所以认为p□→q是真的,是因为人们在前件p中预设了某些规律和真命题,并且这些预设的规律和真命题与前件p是共存的,也就是与前件p是相容的,正是从这些真命题和前件p一起可推出后件q。例如,反事实条件句“如果我是小李的话,我会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其前件“我是小李”和后件“我会选择教师这一职业”之间并没有直接的逻辑推论关系,但是,当人们预设了另外一些条件,诸如小李有什么性格、特长、文化背景,而具有那种特点和素质的人适合做教师等等,并且由这些条件和前件“我是小李”一起可以推出后件时,那么人们自然会认为这个反事实条件句是真的了。

但是,这个理论存在着一些问题,因为在反事实条件句中,前件的背后预设的理论的双重作用形成了关于反事实条件的基本悖论:预设的理论越强,从前件到后件的结论基础就越巩固,但前件的合法性也就越脆弱。因此,对于一个成功的反事实分析,必须保持微妙的均衡:预设的理论必须弱到足以承认反事实假设,也必须强到足以承认一个清晰的结论。

正因为如此,逻辑学家刘易斯(D.Lewis)、斯塔尔内克(R.Stalnaker)等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用可能世界的集合来刻画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值,即认为反事实条件是关于可能世界的,并且根据这些世界的特征而被刻划为真的或者假的,这就像在同样的方式下,“雪是白的”这个陈述根据现实世界中是否真的存在白雪而被认为是真的或是假的,这一理论也叫反事实条件句的本体论理论。刘易斯认为,可能世界是可以按照相似性来进行分类的。对于任何一个可能世界Wi来说,只要确定了一种相似性,就可以相应地找到一个包含Wi的可能世界集合Si,Si中的每一个可能世界都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与Wi相似。要求的相似性程度越高,根据这种相似性程度所确定的可能世界集合Si就越小。最高的相似性是要求在一切方面都与Wi相同,这时只有Wi本身符合这一要求,因此,对应于这种相似性的可能世界集合Si就是由唯一的可能世界Wi组成的集合{Wi}。如果降低相似性要求,那么对应的可能世界集合Si就会随之扩大。如果我们仅仅要求在逻辑上与Wi相似,那么所确定的Si就是所有的可能世界的集合。由此可见,对于任何一个可能世界Wi,通过不断降低相似性的要求,可以获得一系列可能世界的集合Si1、Si2、Si3……,其中Si1就是{Wi},它是根据最高的相似性要求获得的,接下去的那些集合一个比一个大,后者包括前者,即Sin∈Sin+1(n=1,2……)。

正是从上述认识出发,刘易斯给出了形式为p□→q的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值条件,即p□→q在可能世界Wi为真,当且仅当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任何Sin(n=1,2……),p在Sin的每一个可能世界中都为假;

(2)存在一个Sik,使得p在Sik的某个可能世界中为真,并且对于Sik中的每个可能世界来说,只要p在这个可能世界中为真,那么q在其中也为真。

在此基础上,刘易斯建立了反事实条件句逻辑的形式系统VC,并构造了相应的语义模型。

斯塔尔内克对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值要求有所不同,他提出下列真的条件:“一个条件句为真当且仅当在其前件为真极小的修正状态(也就是指使其前件为真的最相似的可能世界)中其后件为真。”即“一个条件句‘如果p,那么q’在一个可能世界W中为真,当且仅当q在f(p,W)中为真,f(p,W)称为与W最接近的p在其中为真的世界。”例如:“如果你取得第一流成绩,那么你获得助学金”是真的,如果在与你确实取得第一流成绩的世界相比最相似的世界就是获得了助学金的世界。再如,“如果奥斯瓦尔德没有刺杀肯尼迪,那么别人刺杀了肯尼迪”是真的,如果在实际情况的极小修正状态中我们假设奥斯瓦尔德没有刺杀肯尼迪,而肯尼迪仍被刺杀。“如果英镑没有贬值,那么经济衰退将继续”是真的,如果在一个不存在英镑贬值的可能世界相比尽可能接近的可能世界中经济衰退还在继续。但是,刘易斯、斯塔尔内克等人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没有考虑反事实条件句前、后件之间内容上的联系。二是许多从经典观点看有效的逻辑规则相对相似性分析不能成立。这主要表现在:假言易位原则不成立,例如,“如果天下雨,那么天将不下大雨。所以,如果天下大雨,那么天将不下雨。”这个原则的前提可以是真的,但结论却是荒谬的。最接近的、天下雨的可能世界可能是天下小雨的世界,但最接近的,天下大雨的可能世界不可能是根本不下雨的世界。另一个不成立的原则是前件加强原则,它具有下列形式:“如果p,那么q。所以,如果p并且r,那么q”。从经典观点看,这个原则是有效的,因为如果前提为真则p为假或q为真,在这种情况下,“p并且r”为假或者q为真,所以“如果p并且r,那么q”是真的。这个原则的一个反例是:“如果我把糖放到我的茶中,那么这茶的味道将相当好。所以如果我把糖和柴油放到我的茶中,那么这茶的味道将相当好。”在最接近的,我把糖放到我的茶中的可能世界中,这茶的味道将相当好;但最接近的,我把糖和柴油放到我的茶中的可能世界中,这茶的味道将相当差。另外,传递性原则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成立,即“如果p,那么q,并且如果q,那么r。所以,如果p,那么r”将不会有效。例如:“如果我早一点到火车站,那么我就赶上火车了”与“如果我赶上火车,那么我就可以按时到达目的地”这两个反事实条件句均为真,但“如果我早一点到达火车站,那么我就可以按时到达目的地”却不一定真。

之所以会出现上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反事实条件句与实质蕴涵不同,它是非真实函项性的,我们不能由它的支命题真,从而推出由反事实条件句组成的命题也是真的,因为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并不依赖于其前件的假。例如,条件句:“假如奥斯瓦尔德没有刺杀肯尼迪,那么别人也会刺杀肯尼迪”,假如所有这样的条件句都是真值函项性的,那么它们根据其前件假就会是真的。但这种说法使这些条件句变得无意义,断定这样的条件句的人总是希望否认下列条件句:“假如奥斯瓦尔德没有刺杀肯尼迪,那么没有一个人会这样做。”假如反事实条件句是真值函项性的,那么上述条件句也会是真的。

我们认为,反事实条件句与其他蕴涵的不同在于,它是一个语用概念,它是蕴涵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人们运用反事实条件句,有时是为了表达作者对某种事件或现象的情感或意向。例如,反事实条件句:“如果他早走5分钟的话,那么他就可以赶上那趟车,”这里表达的是作者的一种遗憾、后悔等心情;“如果中国不发生,那么中国也许早已跨入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这一反事实条件句,表达的是作者一种期望、遗憾的心情。有时人们运用反事实条件句也是为了提示人们从过去的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起到警示作用,如上面所举的两个例子就具有这方面的作用。有时人们运用反事实条件句进行思维,则是为了探求某种事件或现象发生的原因。例如,一根点燃的火柴熄灭了,人们要判定火柴为什么会熄灭的原因,往往就会运用反事实条件句进行思维作出推断,如果没有窗外的风吹过来,火柴就不会熄灭;如果火柴不是湿的,它也不会熄灭等,在这两种条件下,运用反事实条件句进行思维都为寻找原因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和线索。当人们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因果归因时,也常常采取反事实条件句的思维方式进行判断。例如,某局长由于受贿而被判刑,人们马上会这样进行反事实思维,“如果他当时坚决拒受的话,那么他就不会有这个结果,或者,如果没有人行贿,他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等等。再如,在“如果没有水门汀事件,尼克松就不会引退”这一反事实条件句中,它实际上是表达了“水门汀事件是引起尼克松引退的原因”。

从心理学上讲,一个反事实条件句的形成,也与主体的情绪有关,情绪分正面情绪和负面情绪,一般情况下,负面情绪更容易激发人们运用反事实条件句进行思维。因为负面情绪将人的思维方向引导到如何避免这种负面情绪上来,由此想象出一种比现实更好的(上行)假设情境。Davis等人曾对丧失亲人的被试作过追踪研究。被试在事件(孩子意外死亡)发生后三个星期时的负面情绪强度,准确地预测出了5个月后报告的反事实思维的发生频率。研究表明,越感到悲伤,以后产生反事实思维(孩子本可以避免不幸事故)的可能性越高。Sanna和Turley研究了结果的性质(正面和负面)及预期(得到证实和未得到证实)对反事实思维产生的影响,在从对考试成绩的反映到字谜游戏共三个实验中,都得到了负面的结果比正面的结果更能激发起反事实思维的证据。

情绪因素不仅是引发反事实思维的原因,而且也是反事实思维的结果。例如,上行反事实思维使人产生负面情绪:如果满足某种条件,将不是现在这个结果,而是出现另一个较理想的结果,因此容易产生负面情绪,让人感到悲痛、伤心或后悔。而下行反事实思维往往使人产生正面情绪。例如,某甲准备乘A车出差,当快要上车时,感到肚子特别痛,因此没有上这辆车,而正好这辆车在出发两小时后,发生特大车祸;某甲为此感到特别庆幸,觉得自己运气好,心情自然愉快。由此可见,反事实思维的方向与情绪密切相关。

同时,反事实条件句之所以能从前件推出后件,也往往是以主体预设的一些背景知识为大前提的,这个背景知识或者是一般的日常生活经验,如“如果小王今天早晨早起5分钟,那么他就不会迟到”,如果你追问小王,为什么早起5分钟就不会迟到,小王自然会说,因为过去我没有晚起的时候总是没有迟到,这里小王心中已有一个预设,即“任何时候,只要我不晚起床,则不会迟到”,这个预设是小王从过去的经验中归纳地得出的,它相当于一个严格蕴涵命题:“如果我不晚起,必然地,我不会迟到。”另外,主体预设的这个背景知识也可能是某种科学定律,如:“如果这只石蜡蜡烛已经被放入沸水壶中,那么他就已经溶化掉了。”这个反事实条件句的背景知识就是一个科学定律:“石蜡在摄氏60度以上时处于液态。”如果没有这些背景知识,反事实条件句也就不能确定为真。

总之,反事实条件句与实质蕴涵不同,如果说,逻辑学家关于实质蕴涵的研究主要是在语形和语义层次的话,那么关于反事实条件句的研究主要倾向于语用层次的研究,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层次,它们之间应该是互补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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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库斯等著.康宏逵译.可能世界的逻辑[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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