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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阐释学的文学翻译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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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阐释学的文学翻译论文

一、前理解与理解概说

海德格尔把前理解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前有。即是“此在”作为历史的存在所先行占有的历史与语言文化传统。第二,前见。前见指在理解与阐释时所借助的语言、理念、信仰等带给我们的先入的理解。同时,我们又会把这种先入的理解投射到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理解中去。第三,前结构。前结构指我们在理解之前业已具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审美观等种种已获的或已知的信息储备,在理解和阐释之前,我们必须以此作为推定未知的出发点。即使是与真相有差池的“已知”,也是开启理解的必要条件。译者不是脑袋空空贸然闯入文本的,对文本的解读也非始于零起点,因此,从此意义上说没有前理解便没有理解,二者实乃矛盾对立体。鲁迅先生在讲授他的《中国小说史略》时曾说:“《红楼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此例说明,所有的理解都奠基于前理解。经学家为什么看见《易》?道学家为什么看见淫?乃是因为经学家、道学家们在阅读《红楼梦》之前就已经具有此种四书五经和儒家道统的“先验的意义预期”,即经学家们或道学家们作为“阐释共同体”所共享的前理解。前理解赋予了读者把握诸种主题的能力,它使得理解者能够先行把握所要理解的文本的意义整体。结构主义者认为,世间一切皆可视为“结构”。那么理解者先行把握了譬如爱情、道德、政治、伦理等结构,知悉这些结构发展的诸种可能性,在真正的“理解”开始之前,他受制于前结构选择了这些主题发展的其中一种。不同的理解者的前理解不同,分属于不同的文化、历史与传统,走过不同的人生轨迹,彼此差异不可避免。随着理解过程的渐进,他选择的可能性也可能会被摒弃而选择另一种可能性。不论他选择何种可能性,所有的可能性即所有可能的意义都落在由前理解涵盖的前有、前见、前结构的框架之内。这也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此在”的“境缘性”,作为活在当下的“此在”无可避免地会被抛进某种境遇里,同此世界有所牵涉,这正是意义确定性与客观性的体现。诚然,翻译是一种跨文化阐释,文学译文风格的差异,大多缘于前理解和理解的差异,前结构中的某种与现实的错位会导致翻译中的阐释不足与阐释过度;而理解继前理解之后发生,本文认为翻译中的理解涵盖语文学理解与心理学理解两个方面,其中任意一种偏差都可能导致不当阐释。传统上从原文到译文的翻译流程是:原文→理解→表达→译文,从阐释学出发来看,前理解先于理解,理解先于翻译,理解的广度和维度也大于翻译,阐释学翻译的哲学模型可描述如下:从以上模型来看,前理解与理解构成了翻译过程中的重要两环。阐释学把传统的“理解”果断一分为二,实现了认识上的突破。认为我们“对文本的阐释必然是由一种完全性的前把握或前概念所指导的,这种完全性的前概念是我们前理解的一部分,它是我们一般理解文本的必然条件”[3]229。海德格尔认为,前理解构成了理解者的历史存在,是任何理解的先决条件,在翻译中,两种读者类型即作为原作读者的译者和作为译文读者的读者在“入侵”文本前都是带着自己的“前理解”的,这种前理解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先验的意义预期”,为了最大化理解文本,译者须先通过前理解构造一个“意义整体”,再带着这种“意义整体”的前概念去与文本相遇。作为历史的“此在”的译者,只有在这种前理解与原文本的相遇之后,才进入到真正的“理解”阶段。在“理解”中译者又可不断或考量、或证实、或证伪、或修正、或摒弃自己的“前理解”或部分“前理解”,以求在此世界里去尽量接近文本的“主张”。

二、前理解与阐释不足、阐释过度

前理解在理解前就已经为阐释作了预先的铺垫,文本的理解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过度阐释作为阐释学概念肇始于意大利学者昂贝多•艾柯,他在其著作《诠释与过度诠释》中说道:“如果没有什么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断定哪些诠释是好的诠释,至少有某个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断定什么诠释是不好的诠释。这种不好的阐释应包括两种:不足阐释和过度阐释”[4]。他认为当文本意义在阐释的多向作用力中被无限扩大,甚至超越了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所共融的边界,文本意图的审美向度无疑走向了阐释所不应该有的另一界域:过度阐释。那么据此而言,当文本意义在阐释的多向力中被无限缩小或笼统化、模糊化,远离了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所共融的边界,便可视为阐释不足。在艾柯看来,文本意义的多维性以及文本意图的多向性赋予了阐释者以极大的自由和权力,中西方的传统阐释经验已经揭示了这个问题,“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莎士比亚”。实际上,阐释就是一种翻译,而翻译,尤其是作为具有审美特性的“艺术的再创造”的文学翻译,更容易滑向阐释不足与阐释过度的天平两端。《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海内外各种英译本颇能体现翻译阐释的多元化,例如:《诗经》中的名篇《关雎》不少中外译者翻译过,其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是千古名句。关于“淑女”一词的英译,笔者收集了由国内外译者翻译的七种版本:(1)alasswithprettylooks(汪榕培译),(2)agoodmaidenfair(许渊冲译)(3)thebestgir(l丁祖馨译),(4)amild-manneredgoodgir(l伯顿•华岑译),(5)Gentleandgracefulgir(l杨宪益夫妇译),(6)Themodest,retiring,virtuous,younglady(理雅各译)(7)amild-manneredgoodgir(l阿瑟•韦利译)。同样一个“淑女”,有人释其美丽,有人释其温良恭谨,有人赞其温柔优雅,有人谓之谦虚、隐逸、有德、年轻,有人索性用一个“好”或“最好的”统而概之,译者在各自前理解的制约下表现出极具个性特色的选择取向。而作为主体前理解的“物化”,译文又反过来透显着译者理解的前结构。其它几种译文姑且勿论,笔者认为“Thebestgirl”一译用“best”一词简译之,未能对“淑女”的核心语义及文化内涵进行突显,“文本意义在阐释的多向力中被无限缩小或笼统化、模糊化”,未能体现出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可视为阐释不足。英国传教士理雅各的译文“Themodest,retiring,virtuous,younglady”在“lady”前的一长串形容词似有阐释过度之嫌,爱情诗的含蓄内敛之美凭空失色几分。近代的严复曾将“Nowisthis,orisitnot,thedesir-ableconditionofhumannature?”译为“而人道之所以为人道,与夫人群强争存之义,国不刺谬否耶?”[5]原文表达的“人性追求的理想境界”(thedesirableconditionofhumanna-ture)被严复一分为二过度阐释为“人道”与“人群强争存”两个概念,这种与原作者相去甚远的阐释向度体现了在儒家思想中浸淫多年的严复,秉承着这种理解的“前有”,把自己社会达尔文主义救亡图存的历史意图与价值诉求融入到了西学中译的伟大实践中。

三、理解与阐释不足、阐释过度

阐释学家们已经证明,不可能有纯客观的、与前理解无关的天马行空的理解。一个文本的意义是在某个视域中被确定的。要获得对于文学原作的理解,“此在”必须先构建一个历史的视域,并且通过原作者作为历史“在场”者本身和过去传统联接的视域来进行理解,而不能只通过译者的当代价值尺度和偏见来进行理解,这也是文学翻译中种种阐释不足与阐释过度的深层哲学原因。理解包括两个方面:语文学理解和心理学理解,语文学理解关涉到双语文化的语言特性,心理学理解关心的则是作者作为生命个体的特殊性,换言之指的是一种角色转换,把自己置于作者视域当中,通过想象、体验,去对作者创作的历史现场进行仿真。巴特曾宣称“作者已死”,但在文学翻译中,作者始终应居于译者的心中,否则翻译便有不当阐释之虞。语文学理解是外在、是表层,心理学理解是内在、是深层,两者不可偏废,有的译者只关心语言理解不注意心理理解,从而产生偏颇甚至蹩脚的译文。施奈尔马赫主张理解是“一种深度的移情”[3]201,力求与作者的思想保持一致。狄尔泰也说理解是“深入到个体内心的行为”,是把握生命的表现。在翻译中此种心理的移情或曰心理学理解至关重要。事实上,译者们或多或少地实践着这种心理移情以期达到“神似化境”之理想。许渊冲在翻译李白的《送友人》时曾有心得,“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关于“马”的英译的单复数这类貌似微渺的问题,他说:“最后一句‘萧萧班马鸣’,第一种译文说是两匹马,第二种说是一匹,到底是几匹马呢?我看这不是‘真’而是‘美’的问题。试问到底是两马齐鸣,难舍难分,还是人已萧然离去,只闻萧萧马鸣,更加意味深远悠长,仿佛余音在耳,久久不绝呢?我觉得两马更像‘教坊犹奏别离歌’,不如一马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6]。以此例说明,但凡高明的译者翻译时的心理移情能力都是高超的。心理学理解要求译者要对作品及人物倾入深切的情感,没有这种“心理移情”,语境阐释可能会走向“不足”的一端。因此,翻译不只是语言的转换还是心理的移情,否则翻译目的不可能达到。语法理解容易做到,心理理解则体现译者对作品的更深切的人文关怀。在文学翻译的现实中,心理移情不仅关乎译者与原作者之间,还关涉到译者与原作人物间的心理移情。奥斯丁的经典小说《傲慢与偏见》中有一句:“Doletushavealittlemusic,”criedMissBingley,tiredofaconversationinwhichshehadnoshare.“Loui-sa,youwillnotmindmywakingMr.Hurst.”笔者收集的三种译文如下:(1)“我们还是听点音乐吧,”宾利小姐见这场谈话没有她的份,不禁有些厌烦,便大声嚷道。“路易莎,你不怕我吵醒赫斯特先生吧?”(2)“我们还是听点音乐吧,”宾利小姐看到这场谈话没有她说话的份儿,于是感到厌倦,便嚷嚷起来。“路易莎,你不会介意我把赫斯特先生吵醒吧?”(3)宾格莱小姐见这场谈话没有她的份,不禁有些厌烦,便大声说道:“让我们来听听音乐吧,路薏沙,你不怕我吵醒赫斯特先生吗?”以上三种译文与人物宾利小姐间“深度的心理移情”似显不足,原著中的宾利小姐是一位养尊处优、小肚鸡肠、任性善妒、粗鲁刻薄、自恃过高的富家小姐,她能彬彬有礼、体贴入微的说出“你不怕我吵醒赫斯特先生吧?你不会介意我把赫斯特先生吵醒吧?”之类的话么?再联想到对达西先生暗生情愫的宾利此时看见达西和伊丽莎白相谈甚欢,妒火中烧之下的话自然是没好气。以上译者在理解中缺乏与人物心理的移情,导致了阐释不足。笔者试译如下:“嗨,我看还不如去听音乐!”因为一场谈话下来宾利压根儿就插不上话,她甚是不耐烦,便大声嚷嚷起来,“路易莎,你可别怪我把赫斯特先生吵醒啊!”在文学翻译的现实中,译者总是在阐释不足与阐释过度这两种阐释向度之间往返游移,试图找到一种最佳居中阐释之途,作为活在当下的“此在”不可避免受制在前理解的藩篱里而向两端偏移。在“先验的意义预期”中建构起来的特定的阅读规范和期待视野构成了前理解,语文学和心理学理解叠加构成理解,译者在二者的制约下生产的译文也透射着其作为独特生命个体的特色。不同的理解者的前理解总是有差异的,因而他们对同一文本的理解也必然是有差异的。当今译界,译者主体性是个热门话题,作为阐释的主体,译者的权力被不断强调。我们认为,对文学文本的阐释不是无限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丧失了尺度必会引发阐释的失控,而无限的衍义只会扰乱人们对文本的解读,如何使阐释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给阐释“设界”的主张应引起翻译界的重视。期待更多学人对阐释不足与阐释过度,即翻译中阐释“度”的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作者:阳卓君单位:南华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