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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阐释与理解的关系问题,海德格尔认为:理解是此在与存在之间的根本关系,是人一切活动的基础,是此在的本体论条件。理解本身有我们称之为“筹划”的存在结构,只有当世界在人的筹划、计划、可能性显现出自己时才有意义,世界无限的可能性其实都是人的可能性,理解就是在此在面前筹划可能性。理解就是此在把自己的可能性投向世界,也就是筹划。阐释是理解的发展,理解是阐释的基础和根据,它们本质上是相同的东西。阐释就是把理解筹划的可能性清楚地揭示出来。阐释学认为理解就是读者要将自己的感情移入所要理解的事物当中。阐释者不是将所要研究的事物对象化,也不是像经验科学那样将其看成是一成不变的外部物体,他们将自己想象为与之共为一体,从主观上感受其应该是什么样子,并且试图描述出他们从内部所发现的东西。因此,阐释学与文艺学和语言学派文学翻译理论具有显著的区别。伽达默尔强调理解的普遍性,确立了阐释学以理解作为核心问题的独立哲学地位,他的论述主要围绕着理解的历史性和语言性展开,他认为:理解根本不能认为是一种主体性的行为,而要被认为是一种置身传统中的行为,在这一行为中过去和现在不断融合,传统调动了阐释者的成见,从而促成了积极的理解[2]。一段文本或一件艺术品真正意义的发现永不会结束,实际上它是一个无限的过程,时间距离并不是加以克服的障碍,而是理解的积极且富有建设性的可能性,意义发现的无穷过程就是通过它来实现的。
以上所引哲学思想可谓深奥难解,阅读斯坦纳的著述总让人感觉生僻怪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所依据的哲学思想就是如此。我们发现,斯坦纳本人就是哲学阐释学方面的专家,曾著有《海德格尔》一书,他运用阐释学的基本原理论述翻译问题游刃有余。读者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哲学阐释学知识,才可能透彻理解斯坦纳的一些核心观点:语言的理解就是翻译,翻译是语言的基本因素,思想交流也是翻译等。他运用哲学阐释学理论来解释文学翻译的过程,提出阐释学运作模式这一术语,目的是将自己融入翻译行为中,从内部对其加以描述。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研究方法不同于经验科学方法:经验科学主义者不相信自己的移情直觉,而是随机抽取一些翻译者的样本,再根据观察到的翻译行为进行总结。总之,阐释学不同于文艺学和语言学,它是构成西方翻译思想史上翻译理论文艺学和语言学主线之外的第三条线。
一、阐释学运作之信赖、入侵、吸收和补偿信赖、入侵、吸收和补偿是文学翻译阐释学运作模式的四个阶段,下文结合哲学阐释学对之分别予以分析。
(一)信赖。翻译始于信赖,指的是译者信赖面前的作品,认为它有意义或有可译之处,信赖由先前的经验确定,是认识论上(epistemologically)的表现,心理上是冒险的(hazardous)行为。信赖不同于具体翻译中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它是基于哲学阐释学的翻译过程的第一步,可以说没有信赖就没有翻译。海德格尔认为,理解有一个前结构,阐释建立在前有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为了理解某种事物,总得首先具有这个东西。另外,每一种阐释都包含前见,即理解总对先行具有的东西采取一种观点;阐释还包含一个前概念,也就是说理解当中就已经有了怎样思考这个事物的决断,理解是从一个概念的框架开始的,这是理解的第一步。这就是斯坦纳把信赖作为阐释学运作的第一阶段的哲学依据。信赖也就是有用,认为眼前的作品是有用的,因为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世界万物只有为我所用才有意义,才同我们发生关系。因此信赖解释了翻译行为的可能性问题。斯坦纳说,在翻译开始的时候,译者必须对于原文的连贯性,对于世界的象征的丰富性投下赌注。
斯坦纳在论述中多次用到“赌注”、“背叛”、“危险”、“冒险”和“暴力”等表达负面含义的字眼。这也是哲学阐释学的特点,伽达默尔就曾选择了“偏见”这个词语作为对历史意识批判的开始,说明了人的理解整个地从属于人经验世界的方式,他强调,理解具有前结构并不意味着理解是任意的,理解时不应该让我们的先入之见不受检验,意识到偏见是很重要的,为了正确理解,前理解需要被意识到并被批判。伽达默尔还暗示,理解同其他类型的行为相似,总包含某种程度的风险,理解就是一种探险,不排除理解者被他要理解的内容所改变的危险。
但是,译者对原文文本的信赖还不足以引发一次翻译过程,因为译者对于自身翻译能力的信赖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文学翻译对于译者的要求是极高的,就文学的类别来说,应该认清自己的所短所长,认清自己适合译哪一类书;就文学的派别来说,得弄清自己最适宜于哪一派。余光中指出一个合格的译者应该具备三个条件:首先,他应该是一个学者,能够对原文体贴入微;其次,他应该近似于一个作家,能够对目的语运用自如;再次,他应该对原文所涉及的学问,要有相当的熟悉,不能外行。译者只对于原文本信赖,对自己不信赖,勉强翻译,不会产生好的译品。如果承认阐释学运作模式是斯坦纳提出来的一个文学翻译的理想模式,那么信赖就不单纯是译者对于原文的信赖,至少还应该包括译者对自己的信赖或者翻译发起人对于译者的信赖。
(二)入侵。信赖是被动发生的,止于这一阶段还不是翻译。接下来译者就要采取积极的行动,进入源出语文本中,就像是进入了外国一样,进行侵占活动,然后试图把战利品带回来。这就是翻译阐释学运作的第二步:入侵。斯坦纳并没有严格区分入侵和理解两个词语,他把理解看做翻译,或者说理解在本质上是入侵的。“海德格尔认为理解不是方法论的问题,而是本源的问题,他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作为行为的理解上来,本质上是据为己有的,因而也是暴力的。事物由于存在而存在,只有被理解也就是被翻译的事物才是真正存在的事物。所有的认知都是入侵的,每一个命题都是对世界的入侵。海德格尔揭示了理解和阐释都是不可避免的攻击模式。”
为了说明理解的入侵本质,斯坦纳分析了“理解”这个词语的词源,显示理解就是包围和吸取,这一点在语言的使用当中也能看到,我们破解(break)密码(code):破解就是剖解,把躯壳打碎,层层剥开。译者入侵、抽取然后带回家,就像哲罗姆的著名比喻所说的那样,译者应该像奴隶一样把意义驱赶进译文中。也好比是露天采矿,在大地上留下了一个大坑。这样翻译对原文造成的后果就是,某些文本或者文类经过翻译已经变得枯竭,原文已经变得不再诱人,不再有人问津。更有意思的是,还有文本或文类由于翻译引发的形变(transfiguration),以及由于占有性的侵入行为和对于原文的过度转移,译文变得更有秩序更加具有审美价值,从而否定了原文。
这样帝国主义思想在西方翻译理论中有了用武之地。把原文像奴隶一样捉进目的语当中,翻译帝国主义的研究正是基于这种观点。为什么理解的本质是入侵的、掠夺的,而不能以和平方式进行呢?根据海德格尔的哲学阐释学,人在理解时有一个前有,就是说人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他在理解前早就置身并属于他的世界,一切社会文化背景、传统观念、风俗习惯、物质条件和思想状况等都是影响他和形成他的东西。当他进入另外一个文本时,仿佛进入了外国,前有是理解的基础,他不可能抛弃前有,这样他就把自己投向源出语文本,进而理解文本。用伽达默尔的话来说,就是抛弃自己的世界而置身异己的世界是不可能的,理解一开始,理解者的视界就进入了他要理解的那个文本视界。站在源出语的角度来看,他好比来自外部世界的入侵,遭到来自源出语文本的抵抗也是必然的,入侵者的目的是吸收某些东西,使其成为自己的东西,从而带走。
(三)吸收。在第二个阶段,译者的动机是去外国掠夺,他在那里侵占财富并据为己有,到第三个阶段,他把财富作为战利品带回家,到了家他会面临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安置这些战利品的问题,因此,翻译阐释学运作模式中的吸收就显得尤为重要。译者向目的语引入意义和表达形式并不是进入真空。目的语的语义场已经存在且拥挤不堪,却还是要吸收和安置外来的意义和表达形式,具体表现为,从彻底归化到极端异化这个序列的某处,呈现出无数的细微差别。吸收行为总可能会扰乱甚至重新安置本地结构,没有任何语言、任何传统或文化在吸收时不受到形变的危险。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我们就是我们所理解的”,改变我们的理解就是改变我们自己。具体来说,译者向目的语引入外来事物,可能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让原文在译文中投胎转世;另一个是造成目的语的感染。在目的语发展不成熟的条件下,输入就不是丰富目的语的行为,因为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场所予以安置,这时输入就不能产生目的语整体的反应,而会出现一个模仿的潮流。可能会由于异域事物的输入引发语言结构的改变。目的语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才能再次作出反应,设法中和或者排除异体。洋泾浜语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为保留本地语言的一块领地所作的努力以及随政治和经济带来语言强行入侵所造成的这一努力的失败。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吸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把新的因素输入到目的语的语言文化系统中,“使译文语言变得更加丰富”;另一方面,这种输入不断引起变化,语言、文化和传统观念在这个过程中都会面临被改变的危险。因而,这里明显存在一个辩证关系。这让我们想到了20世纪初鲁迅、傅斯年等所提倡的中文西化运动,主要原因是当时的白话文尚不够成熟,经过多年对外来表达方式的吸收,汉语白话文已经相当完善,昔日西化之风不能再提倡,翻译当中引进新的表达方式不能损害当今汉语白话文的生态,因此当今翻译应该如余光中所言“反对西而不化,提倡西而化之”。
(四)补偿。阐释学运作模式中的补偿显然不是翻译的一个技巧,而是从社会行为的角度来看翻译,说明翻译的阐释学运作在第三个阶段还不够完备,因而也是危险的,所以需要第四步的补偿,来完成整个循环过程。理想的翻译是不带有损失的交换,交换后应保持各方平衡,这就把翻译研究引向了伦理的视角。斯坦纳用了一个形象化的说法点明这一点。他说,翻译行为就如同社会内部或不同社会之间的交换活动,譬如,通过交换妇女和货品而获得动态平衡的一种努力。翻译就可被看做在循环的两端———源出语和目的语之间,使秩序得以保存。一方占有必定有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要求,话语要引出回应,异族通婚和同族通婚都有一个平等交换的机制。在语义的交换过程中,翻译从根本上要求公正。翻译,象征性地说,是双向的行为,所以在形式和伦理两个方面要保持平衡。
翻译的阐释学运作过程是通过打破平衡开始的,信赖让译者失去了平衡,让自己完全倾向了原作,接着包围、进攻。等到满载而归的时候,却又一次失去了平衡,从对方拿走东西,强加到目的语的语言系统,从而造成了它的不平衡,语言系统出现了倾斜,阐释行动必须补偿,必须在交换和恢复平衡之间进行调解。斯坦纳指出,为了恢复平衡所做的互惠行为是翻译职业和翻译伦理的关键。这样,翻译当中出现了两个不平衡:一个是由于掠夺,由于对矿藏的掠夺性开采,地面上留下一个大坑,原文出现了损失、毁坏甚至成了残渣;另一个是译者将带回来的东西加给目的语,也扰乱了目的语的平衡。因此,只有这两个不平衡都得到了恢复,才算实现了真正的平衡。第一个不平衡的补偿是这样实现的:首先译者的信赖抬高了原作的身价,宣称“摆在眼前的东西有更多的内容”、“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协调一致比眼睛看到的更贴近更微妙”。译文不是对原作的复制,由于时间因素的介入,经过阐释原作会产生新的意义,从而使原作得到了加强,翻译好比是一面能发光的镜子,它不仅反射光线,而且它自身也发光。原作与其译作、评论、模仿或其他变体形式之间的关系表现出各种不同的距离,原作正是从这种距离当中得到好处,距离促成了新意义的产生。
译作之所以能对原作补偿,是因为原作在另一种文化语境当中获得新生,有时还会产生巨大的力量。例如,有些作品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或评价,翻译可以使其价值显示出来,福克纳的作品译成法语,受到称赞,传到美国后才得到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原作就得到了补偿。翻译对于目的语的补偿较为容易理解,目的语从原作那里引入了新的思想观念和新的表达方式使自身得到丰富,但对于其中的各种不平衡必须予以补偿。由于社会制度、宗教信仰或意识形态的不同,向目的语引入新思想、新观念必须考虑译文的可接受性问题,因此,就必须进行相应调整,进行褒与贬的转换,敏感话语的保留与删除等。阐释学运作的危险性也会在这一阶段表现出来,历史上译者被迫害甚至被杀害的例子并不鲜见。由于翻译对语言系统造成的不平衡所进行的补偿主要是技术层面的,译者为了适应目的语的语言系统,翻译时可能增加冗余度或加进自己的看法,或者进行节译、删削等。总而言之,真正的翻译就是通过各种补偿措施寻求各方面的平衡。
二、文学翻译阐释学运作模式的理论价值及局限
阐释学运作模式无法直接解决具体的翻译实践问题,而是对翻译本质问题进行探讨。斯坦纳并没有提出具体的翻译理论或翻译模式,他探讨的是整体的翻译行为。他明确指出,由于根本不了解两种语言如何在脑子里并存、安排和贮存,所以当前还不会有像样的翻译理论,语言的使用和理解因人而异,翻译完全是一门艺术。其翻译的艺术观,可以从他论述阐释学运作模式时避免使用统一固定的术语这一现象中窥见一斑:信赖是用trust和faith两个词语来表达的;入侵是aggression,penetration和deci-pherment;吸收是incorporation,embodiment和appro-priativeuse;补偿是compensation,restitution和fideli-ty。总而言之,把信赖、入侵、吸收和补偿看做四个具体步骤,并不符合斯坦纳的本意。其实,斯坦纳坚持使用movement(运作)一词,将其理解和翻译为“步骤”或“方面”,并不符合斯坦纳的阐释学解读方法。斯坦纳的模式力图解决翻译史上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就是翻译中的永恒矛盾,其直接反映就是直译与意译或者归化与异化的争论。这一矛盾也称为翻译的二重性,施莱尔马赫曾对之作过清晰的阐释:让读者安居不动将作者引向读者(归化)或者让作者安居不动将读者引向作者(异化)。但是歌德在这里发现了一个问题:即使是异化主义者也要归化,即使那些极端异化的译文,也必须把外国作者带向目的语。按照凯利(LouisKelly)的观点,斯坦纳的翻译模式是一个基于“正题”(thesis)、“反题”(antithesis)和“合题”(synthesis)三个概念之上的黑格尔式理论模式。原文语言与译文语言是“正题”与“反题”,而最终产出的译文就是二者的“合题”。总体来看,斯坦纳的阐释学运作是对歌德翻译理论的发展,歌德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ep-och),首先是侵占,就是对于异域文本的完全归化,例子就是路德的《圣经》译本。斯坦纳将这种提法发展为他的阐释学运作模式的第二和第三个阶段,即入侵和吸收。歌德的第二个阶段显得模糊不清,他想使之成为侵占的反题(antithesis)。斯坦纳通过将这一阶段变成阐释学的运作模式从而解决了翻译上的二重性问题。译者的第一步是信任,他将目的语置于次要地位,完全倒向了源出语。这样,斯坦纳从具体译者的社会心理出发,把信任置于首位,接下来再来发展歌德的侵占。歌德的第三个阶段就是神秘的字对字的翻译,他含蓄地将其与他那个时代的德语翻译联系起来,这种翻译就是以辩证的方式综合了正题与反题,产生出救世主义的完美的译文。斯坦纳充分吸收了歌德的思想,也极大地使歌德的神秘主义世俗化,使之具有伦理的意味而不是末世论的意味———追求完美的译文而不是对于世界的拯救。
当然,斯坦纳的设想也并非完美无缺。他很难解释在不涉及其他三个步骤的情况下,信赖如何能够促成具体的翻译行为。斯坦纳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把歌德和本杰明带有辩证特点的救世主义结合进他的阐释学运作模式中,让直译在阐释行为开始的时候作为一个粗糙的手段,形式就是信赖。如果斯坦纳更为坚决地坚持歌德三个阶段的辩证形式,可能更为有效,歌德三个阶段的辩证形式是粗糙的业余直译者(正题)学着要进行意义对意义的翻译。从赫德到黑格尔的德国浪漫主义传统诱使斯坦纳提出了入侵和吸收(反题),然而直译者却发现这对于源出语文本是一个使之变得贫穷的暴力,并且以更为复杂的形式返回到直译主义,于是,直译就具有了更大的合理性———直译即是两个文本之间意义上的对等也是完美的字对字的翻译,这是西方翻译理论无法实现的终极理想(合题)。整体来看,阐释运作模式带有较大的模糊性,这与斯坦纳想保持浪漫主义的合题有关系。他想让阐释学运作既是理想模式又属于经验的范畴。前者就像德国浪漫主义传统想象的那样,既是一张翻译行为的地图,又可以适合具体的翻译行为。实际上,这是不现实的。但是,斯坦纳的阐释学运作模式尽管存在诸多问题,却是近年来为了解释翻译过程发展起来的语言学模式和社会系统模式之外的另外一种有益的尝试。通过探究翻译的地缘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心理等方面,斯坦纳为当代阐释学巩固了德国浪漫主义翻译理论的地位,并且帮助近期对于翻译的帝国主义研究搭建了一个平台。
斯坦纳是翻译理论研究领域公认的大家,学术界对其翻译研究著作不乏溢美之词:“经典力作”、“博大精深”,以及“对翻译问题的思考不遗余力”,等等,但同时也认为其著述艰深难懂,从而采取了敬而远之的态度。实际情况也大抵如此,国内鲜见研究斯坦纳的成果。本文结合哲学阐释学,主要探讨了文学翻译的阐释学运作的理论渊源,对于其理论价值和局限性也作了探究,在研究斯坦纳的翻译理论方面,权作引玉之砖。
作者:孙洪山单位:济南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