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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功能理论适用于文学翻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功能理论关注的是文学译本和目的语读者之间的关系
Vermeer在目的论里明确指出,决定翻译过程的首要原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而“目的”通常指的是“目的语文本在目的语情境下的交际目的”。因此,目的语接收者成为决定目的语文本目的的主要因素。原文本变成一种“信息提供”(anofferofinformation),每个接收者从中选择他们认为有趣和重要的东西。接收者使文本有意义,文本的意义也是为他们而产生的。在此基础上,Nord又进一步分析了功能理论和文学文本的关系。
首先,Nord认为是读者决定将一个文本作为文学文本来阅读,文学性取决于作者和读者双方的交际目的。语内特色(intratextualfeatures)本身并不表明文学性,比如在广告或新闻报道中也会出现,它们只是作为标记,表明作者的文学意图。读者要结合语外标记(extra-textualsignals)将这些特色解读为文学。所谓语外标记就是指一本书被列在“小说”这个目录下,或者一篇文章在一本文学杂志里出版。其次,文学文本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对文本的理解依赖于每个读者的文化知识和阅读期待。
因此,译者不仅要考虑作者的意图,更要考虑目的语接收者如何协调原文信息和他们所处的情境和视域。由此可见,功能理论强调的是译本的交际目的,要实现译本的交际目的就要首先考虑译本面向的读者群体,照顾读者的背景知识、期待、以及交际需要,再根据读者的需要确定具体的翻译策略,有选择地将原文本中的信息传译到译本中。从文学接受理论的角度来定义文学文本,也和功能理论强调翻译的交际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功能理论对文学翻译的适用性体现在它首先关注文学译本和目的语读者之间的关系,文学译本在目的语情境下的接受情况,而不是作者同译者、原文本同译本之间的关系,对原文本的意义不做探讨,译者能够做的就是产生一个对目的语读者有意义的文本。所以,即使原文本没有任何目的或意图,每个译本总是有其特定的目的或意图以及设想的读者群。
(二)功能理论拓展了文学翻译的研究范围
功能理论强调译本的交际目的,并不意味着它反对文学翻译要忠实原文,Vermeer认为“忠实原文”正是大多数传统的文学译者追求的目的。[10]232Nord也认为文学翻译通常是再现原文或再现原文的某一方面为目的的文献式翻译,比如,古代经典文本的翻译常使用语文式翻译(直译+脚注),而现代散文翻译常使用异化翻译,复制原文的形式、内容和情境。
至于翻译目的会限制诠释文本的可能性,Vermeer则认为特定的目的当然可能排除了某些诠释,因为这些诠释不是翻译的目标。但是保留原文诠释的广度也是一个可能的目的,但目的论并不考虑这个目的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由此可见,功能理论强调关注目的或功能不等于排除忠实,只是不把它当作是唯一标准。在“目的决定手段”的目的原则指导下,是保留源语文本的语言和文化特色还是按照目的语语言和文化惯例来翻译要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和功能,这种翻译策略多元化的理论无疑是回避了传统的直译、意译之争,也为译者的翻译选择(包括文本选择和翻译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对“非忠实”的译本作出更为客观的评价。比如,民国时期的翻译社团文学研究会以“文学为人生”为翻译宗旨,因此他们以译介俄国和东欧弱小国家的现实主义文学为主,而创造社以“文学为艺术”为翻译目的,以译介欧美浪漫主义文学为主。再比如,杨宪益和戴乃迭夫妇的《红楼梦》英译本比DavidHawks的英译本更忠实于原文,但后者的翻译却更受西方读者的欢迎。
而如果将一些改写或编译等现象都算作翻译活动的话,比如林纾的翻译,林语堂对中国典籍的节译与编译,功能理论无疑扩大了文学翻译的可能性,能够更客观地解释这些有违文学翻译标准又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翻译现象。功能理论是基于行动理论和跨文化交际理论之上的,它将翻译看作是一种有目的的行动过程,而不仅仅是作为该行动结果的目的语文本。它更关注目的语情境下制约翻译的各种因素,从而拓展了文学翻译的研究范围。
(三)功能理论提高了文学翻译者的地位
Vermeer认为只有译者才是翻译行动的专家,原文本在翻译行动中起什么作用应由译者来决定。因此,译者享有发言权,他的意见应受到尊重。这同时也增加了译者的责任,他必须确保译本达到既定的目的。Nord也指出在整个翻译活动中,具体的翻译策略和方法主要是由译者决定的。
功能理论强调译者的专家身份无疑大大提高了文学翻译译者的地位。在传统的“原文至上”的观念束缚下,译者往往被视为原作者的媒婆、仆人、奴隶,地位低下。直译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是以原文为中心,译本必须“忠实”、“对等”于原文本,译者必须忠实于原作者,但是实际的文学翻译活动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Lefevere所指出的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等因素,译本很难做到忠实于原文本,译者也不可能忠实于原作者。功能理论强调译本的交际功能,使得译者从忠实于原文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更多地关注译本和译本读者,为实现译本的交际目的而对原文做出的种种调整具有了合法地位。
Gentzler认为文学翻译研究在过去20年的一个目标就是要揭示目的语文化的社会和文学规范,以及这种限制因素对译者的影响。自从1972年Holmes在第三届国际应用语言学会议上正式提出“描述性翻译研究”的概念之后,翻译研究就开始关注目的语情境下的各种因素,发展出了多元系统论、文本操控理论以及后来Bassnett和Lefevere提出的翻译的“文化转向”观点等等。文学翻译研究不再是单纯的语言学研究,而成为一种文化互动研究。显然,功能理论顺应了翻译发展的潮流,为文学翻译研究从翻译目的和功能的角度提供了新思路。
二、存在的问题
然而,功能理论对文学翻译的解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虽然Vermeer强调忠实原文也是大多数文学译者的目的,但是忠实法则是从属于目的法则的,当翻译目的和忠实原文发生矛盾时,译者显然无法忠实原文。Vermeer把原文作为一种信息提供,忽视了原文的整体性,从这个角度来说,Kohlmayer、陈大亮等学者批评功能理论会牺牲原文意义的丰富性和多样性,限制译者诠释文本的全部意义是有道理的。为了实现翻译目的而翻译出来的东西是否具备充分的文学性?这成为一个问题。为了限制目的语文本功能的合理范围,尊重原作者的意图,Nord补充了忠诚原则。
但是,上述学者所指的“忠实”和Nord所说的“忠诚”是两个概念,前者是指源语文本和目的语文本之间的关系,译者和作者之间的关系,而后者则是译者同翻译行为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关系。显然,Nord并没有解决忠实的问题,反而引入了“忠诚”这个新的道德范畴的问题。但是,当各参与方的目的不一致的时候,译者应该忠诚于谁呢?Nord的忠诚原则只是说要考虑翻译行为所有参与方的意图和期望,并不是按照他们的期望行事。比如,当作者意图和译本功能发生冲突时,译者只需对改动原文作出解释而已。可见,功能理论始终站在实现目的语文本的交际目的的立场,当译本功能与作者意图发生冲突时,忠实原文则无法实现。
其次,对于翻译策略的问题,上文已经提到,Vermeer的目的论是主张在翻译目的的指导下,具体的翻译策略由译者决定。而Nord也主张是运用面向源语文化的文献性翻译还是运用面向译语文化的工具性翻译主要由译者决定。但是,Nord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不存在中间道路。在实际的文学翻译中却不能排除中间道路的可能性,纯粹的文献性翻译或是工具性翻译许多时候是不可行的。比如上文提到的《红楼梦》的英译本,杨宪益、戴乃迭的翻译虽然很注意保留原文的文化特色,但有时也会采取归化翻译手段。林语堂《浮生六记》的英译本虽然以归化翻译为主,但也有很多地方保留了中文语言和文化的特殊表达。像Newmark、Nida等学者虽然也提出了各自的翻译方法,但他们也都认为两种方法只是渐变连续体上的两个极端,中间还有很多方法可以采用。
最后,对文学翻译还有更多的要求,如同Nord所说,译者不仅要转换原文本信息,而且要转换表达信息的具体方式。译本应该是独立平行的艺术作品,能在另一种文化里存活。译本应该复制原作的文学结构,体现原作的美学效果,丰富目的语语言,使目的语读者更好地理解原作的价值,等等。这些要求都不是实现一个特定的翻译目的和功能所能够全部解决的,当然,可能也不是任何一个翻译理论能够全部解决的。
三、结语
传统的翻译理论是以原文为依归,通过对原文的分析经过翻译过程译入目的语的翻译。而功能理论则是以语用为起点,以实现翻译的目的和功能为标准的翻译。站在目的语情境的立场上,功能理论更关注文学译本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扩大了文学翻译的可能性,能够更客观地解释一些有违传统文学翻译标准又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翻译现象,拓展了文学翻译的研究范围,也提高了文学译者的地位。但是,当翻译目的和文本意图发生冲突时,译者显然无法忠实于原文,这就可能会导致无法诠释原文的全部意义,忽视了原文的整体性。
作者:王珏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英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