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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开始翻译活动,尤其是文字翻译活动以来,对翻译的研究便从未中断过。翻译活动的高潮每兴起一次,翻译研究便更深入一步,翻译研究中的争论也就愈加激烈。翻译研究作为当前一个崭新的学术领域,正在经历一次洗礼般的转向。翻译研究与文化研究已成为一种互动转向的关系。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使翻译研究的范式从纯语言层面走向探讨文化层面的相互影响上。“文化转向”将翻译研究从语言层次的规定性研究转向文化观下的描述性研究。这种翻译理论不再把翻译仅仅看成是一种简单的两种语言符号的转换或是一种单纯两种语言文本的交互,而是把翻译放在一个大文化的视野空间里予以探讨和研究。作为文化翻译学派的领军人物,苏珊?巴斯奈特(SusanBassenet)的翻译思想在国际译坛具有深远影响。而在《翻译、历史与文化》一书中,巴斯奈特和列弗维尔第一次提出了翻译研究“文化转向”的发展方向,由此开始,翻译研究领域开始了又一次突破性进展,并最终形成了西方翻译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流派———文化翻译学派。这一学派的主要观点是:翻译应该以文化为单位,而不是停留在以前的语篇之上;翻译不仅仅是简单的解码—再编码过程,更重要的还是一个交流的行为;翻译不应局限于对原文的描述,而在于该文本在译语文化里功能的等值;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翻译原则和规范,但这些原则和规范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不同的需要;翻译就是满足文化的需要和一定文化里不同群体的需要。当前,以英语为载体的强势文化席卷全球,文化群体只有通过翻译,才能展示原语文化的独特魅力,让不同文化的人们了解和认识彼此的传统文化。文化翻译观主张,在文化传播与交融的过程中,通过译介新词术语和传播异族文化,使之经过长期广泛的流行,逐渐融入本族语言,从而成为本民族主流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从文化翻译观来看,在文化趋同过程中,文化交流总是交互的,中西方文化的影响也应是双向的。正因为如此“,磕头”(kowtow)和“功夫”(kungfu)这样的汉语词汇已进入了英语词典,作为正式词汇成为了西方文化的一部分。也就是说,翻译要注重文化的互溶性。本文根据文化翻译论四个具体理论来分析一些翻译中中文信息化的处理。
“翻译应以文化作为翻译的单位,而不应停留在以前的语篇之上。”也就是说,当对一段语篇进行翻译时,应该首先了解这原文本的文化背景,比如写作年代、风俗传统、意识形态、价值观、世界观等等,这就需要从译入语文化的角度仔细斟酌以翻译出原文的风格,方式和内涵。汉语和英语中有许多习语反映各自的民族或地方色彩英译汉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保持这种特色,同时也注意不要用汉语中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的习语生搬硬套英语的习语,以至与原文形成矛盾。例1:Twoheadsarebetterthanone.这句成语与汉语习语中的“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虽有相同的意义,但在英译汉时不应套用后者。因为诸葛亮是一个中国历史的人物,会与原文形成矛盾,显得格格不入。译成“两人智慧胜一人”就比较恰当了。意思既不走样,又可避免民族色彩与原文形成矛盾。例2: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此间的“和尚”意指中国佛教人士,而在英语国家中佛教少见,若直接用monk一词恐怕不大能够在译入语读者中引起共鸣,故可用易于理解的boy一词指代“和尚”,则译为:Everybody’sbusinessisnobody’sbusiness.或:Oneboyisaboy,twoboyshalfaboy,threeboysnoboy.
巴斯奈特说,“翻译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解码———重组过程,更重要的还是一个交流的行为。”这就意味着翻译出的作品则要为译入语读者接受,并在含义上达到沟通。我们知道,《茶馆》中出现的人名称谓极具中国传统特色,要翻译《茶馆》给外国人看,让其达到共通,如何处理这些姓名文化无疑是对译者的一个考验。《茶馆》中人物众多,称谓各异,总的可分为如下这几类。1.松二爷、常四爷、马五爷、林大哥……这类姓名称谓中“爷”和“哥”并不表示一种家庭关系,而是出于尊敬和礼貌的称呼。英若诚的译本中将松二爷译成“MasterSong”,而霍华则译成“SecondElderSong”。译成“SecondElderSong”在中国人看来,能够理解其意思,但是译入语的读者就读不到尊敬或礼貌这一层文化意义了,而且还有可能造成困惑或不解。有人可能要说英若诚翻译成“MasterSong”没有体现“二爷”,但是“松二爷”体现文化意义的词重点在“爷”而不是在“二”,因此将其译成Master兼顾了原语言的文化内涵,也考虑了译入语读者的可接受性。2.小唐、小王、老刘、老杨……在汉语中,人们通常在姓氏前面加“老”或者“小”来作为朋友之间的一种称呼,故称呼“老刘”“、小王”并一定表示年长。霍华采用了直译的方法,翻译成“OldLiu”和“LittleLi”。译入语的读者很可能会以为“LittleLi”是一个叫做“李”的孩子,这就是误解了。英若诚将“老刘”、“小王”直接翻译成“Liu”和“Wang”,虽省略了“老”和“小”的翻译,但是比较容易让读者接受和理解,达到了很好的异文化交流。
“翻译不应局限于对原语文本的描述,而在于该文本在译语文化里功能的等值。”这一点,其实和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讲述相同道理,保持功能等值,才有可能实现将原作的风格原汁原味展现于读者面前。拿“杜鹃”这一词做示例,杜鹃在汉语中是花,亦是鸟,中国古典诗文中的杜鹃无不蕴含着深厚的文化意义。“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李白在《宣称见杜鹃花》这首诗中借杜鹃花与鸟表达了无限的思乡之情“。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锦瑟繁弦,哀音怨曲,勾起诗人无限的悲切,难言的冤愤,李商隐寄哀怨于冤禽,托春心于杜鹃,至苦之情,幽伤之痛,感人至深。杜鹃不仅可喻指“乡愁”与“哀怨”,亦可象征“春天”;陆游有“时令过清明,朝朝布谷鸣”的诗句;范成大的“绿满山野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更是将杂花生树,莺飞草长的盎然春意描写的栩栩如生。由此可见“,杜鹃”在不同语境里表达不同的情感,有着不同的功能。作为鸟“,杜鹃”的英文对应词是cuckoo,作为花,其对应词是azalea,而不管是cuckoo,还是azalea均无与汉语对应的文化意义。因此,在汉译英时,不能对“杜鹃”死译或直译,而是在弄清其表达的意义后选择恰当的词或词组表达。
巴斯奈特指出“不同的历史时期翻译有不同的原则和规范,但说到底,这些原则和规范都是为了满足不同的需要。”我们经常会看到同一作品的不同译本,有的可能差距甚远,但并一定都能在这些译本中作出比较,因为这些不同的译本可能有着不同的背景,要达到不同的目标。RalphWaldoEmerson的一首诗Brahma,胡适在1914年用文言文将其译作《大梵天》,张爱玲在20世纪60年代用白话文将其译作《大神》,这两个翻译版本给读者以完全不同的感觉。首先要注意的是,胡适和张爱玲选择了不同的译入语,因此也选择了不同的译入语的文化背景。就东方宗教哲学而言,文言文有它常用的字眼和词汇,甚至其语言结构亦有助于传递这方面的哲理,译者及译作的读者同时在文言文的参照系内运作,因此感觉到一切都是熟识的,自然不会有理解的困难。而白话文的语言文化背景并不如文言文那么有利于传递原属于东方宗教哲学范畴内的事物,但这并不意味着白话文版本就逊色于前者。试想,Emerson要用英语表达东方宗教教义,面对的是英语语言文化与东方宗教哲学无法衔接的地方,这与张爱玲以白话译诗时面对的问题极为相似;甚至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原诗作者及读者在英语文化体系内建构和解读东方宗教思想可能遇到什么困难,张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具体的诠释。我们既然明白这两篇译作都是译入语文化体系内部的产品,就会了解两篇译作的长短处也由其所属语言文化背景控制,也就是说,译者因为个人及时代的背景而选择了译入语后,在很大程度上就受他自己所选择的语言文化参照系限制,这也就符合了巴斯奈特的第四点。
从上面对文学作品翻译的分析可看出文化元素影响的处处身影。巴斯奈特曾将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比作心脏和肌体的关系,加之王佐良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说,不了解语言当中的社会文化,谁也无法真正掌握语言,这就充分说明了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而要想翻译出一部语言丰富的作品的精髓,让译入语读者有着和原读者一样的感受,则必须要弄清作品的文化背景,此过程中译者要克服语言和文化的障碍,更要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这就要看译者是如何将语言中的文化元素体现在译文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