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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位述位视野看文学翻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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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位述位视野看文学翻译

一、引言

上世纪的四五十年代,美国学者奈达(E.A.Nida)开始将“句法结构分析法、语义成分分析法和类同于乔姆斯基深层结构的核心句分析法”应用于翻译研究,开始了翻译的语言学转向。(谭载喜2004:230)而在1965年,卡特福德(J.C.Catford)则在《翻译的语言学理论》(ALinguisticTheoryofTranslation)一书中首创性地把系统功能语言学中“阶”和“范畴”的语言学思想应用于翻译研究,其使用的“语境”和“语境意义”等概念都是源于韩礼德(M.A.K.Halliday)及其老师弗斯(J.R.Firth)。(黄国文2004:15-19)这是现代语言学在翻译研究的一次创新尝试和成功应用,在翻译学界乃至语言学界都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反响。这一成功尝试之后,很多国内外学者开始认识到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在翻译研究领域的魅力和前景,纷纷开始这方面的研究而且做出了卓越的成绩。例如,国外学者哈蒂姆(B.Hatim)和梅森(I.Mason)不再把翻译看成仅仅是一种纯粹的语际转换活动,而是把它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社会交际情景下进行研究(Hatim&Mason2001;贝尔(R.T.Bell2001)更是尝试从系统功能语言学和语篇语言学的角度去研究翻译,力图能够科学地描述翻译现象和翻译过程。(Bell2001)在国内,热心并致力于把系统功能语言学应用于翻译研究的学者更是不少,如黄国文、张美芳、王东风、司显柱等学者们均从语境、三大纯理功能、衔接与连贯等角度切入翻译研究。(黄国文2006)我们可以看到,学者们从系统功能语言学这一新颖的角度研究翻译这一亘古话题可谓既具操作性又具可行性,为解构主义肆虐之后的翻译界增添了不少新鲜活力。认识到系统功能语言学在翻译研究的魅力后,本文亦尝试从主位、述位的角度来探讨文学翻译,以实际案例浅析主位、述位的翻译不当是否会对文学作品的文学性有所压制。

二、主位、述位理论概说

早在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已经开始了关于“主语、主词”和“谓语、谓词”的讨论。(转引自陈虎2003:1)这一关于主、谓语/词的讨论虽然没有任何成熟的语言学理论支撑远远谈不上系统,但这可算是一种朴素的主位、述位思想。到了近代,布拉格学派的马泰休斯就主位、述位概念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一个句子可以划分为“主位”(Theme)、“述位”(Rheme)和“连位”(Transition)三个部分。(胡壮麟2005:161-162)韩礼德(1994)的系统功能语言学中,语言有三大纯理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而语篇功能则主要通过主位结构、信息结构和衔接这三方面实现。主位结构由主位和述位构成。主位(Theme),是信息的起点,是小句的开始部分。在小句中,除了主位,剩余部分就称为述位(Rheme)。主位有标记性之分:当充当小句主位的成分是该小句的主语时,这样的主位就叫做“无标记性主位”(unmarkedtheme);反之,如果充当小句主位的成分不是小句的主语,这样的主位则叫做“有标记性主位”(markedtheme)。一般来说,无标记性主位意味着信息的表达,比起有标记性主位更为常见、更为普通,而有标记性主位则常常意味着小句信息有意的着重与突出。虽然汤普森(G.Thompson)(1996:120)对某些环境成分充当主位是否具有标记性表示怀疑,但其实是否具有标记性是属于一个程度的问题。总的来说,有标记性主位比起无标记性主位更具有“前景化”(foregrounding)的味道。一部作品之所以能成为文学作品主要是因为它具有文学性(literariness)。俄国形式主义者们非常注重语言的非常规运用,认为“陌生化”和“前景化”是体现文学性的重要手段。(塞尔登2006:44)因此,在欣赏文学作品的时候,文学性是尤其引起人们留意和关注的地方。有鉴于此,翻译文学作品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在于能否最大限度地在译语文本中保留和重现源语文本的文学性。如上所述,主位、述位理论中的标记性亦是语言的特别运用,除了使语篇铺设和信息推进连贯顺畅外,在文学作品中对文学性的体现更是起着重要的作用。主位、述位在文学作品的翻译是否得当不仅影响着译语文本的连贯,而且还关系着译语文本对源语文本的文学性能否最大限度地保留和重现。

三、从主位、述位的角度分析文学作品《苔丝》的翻译

TessoftheDurbervilles是著名英国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ThomasHardy)的名篇,书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贫寒但善良、忍辱而坚韧的女性形象。这不但是一篇流传甚广的文学作品,而且还是世界文学史中的瑰宝。本文选取了伊犁人民出版社的译本《苔丝》(2003)为例,以探讨文学作品中主位、述位的翻译是否会影响其文学性在译语文本中的保留和再现。主位、述位的概念不但存在于英语中也存在汉语中。赵元任曾经指出:“汉语句子中主语谓语的语法意义是主题(topic)和述题(comment),而不是动作者(actor)和动作(action)。”(转引自杨明2003:84)在表达语篇功能的时候,汉语具有与英语一样的主位、述位结构。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翻译能够在主位、述位的结构上实现。(以下分析中例X.是指原文,例X.a是指译文;下划线和序号为笔者所加以便分析。)例1.①InthereignofKingJohnoneofthemwasrichenoughtogiveamanortotheKnightsHospitallers;②andinEdwardtheSecondstimeyourforefatherBrianwassummonedtoWestminstertoattendthegreatCouncilthere.③YoudeclinedalittleinOliverCromwellstime,buttonoseriousexten,t④andinCharlestheSecondsreignyouweremadeKnightsoftheRoyalOakforyourloyalty.例1a.①约翰王时代你们家族一个很富有的支脉曾经把一座庄园捐赠给了救护骑士团。②在爱德华二世摄政时,你家的祖宗布顿恩应召到威斯敏斯特,参加了那里的重大会议。③到了奥立佛•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族变得势微,但还不是很厉害。④在查理二世统治时代,你们家由于忠于君主,被封为‘御橡爵士’。例1讲述的是在故事开篇时,苔丝的父亲杰克•德贝菲尔在回家的路上遇见特令厄姆牧师,牧师给他讲述他们德贝菲尔家族显赫的历史。这段话含有四个小句,主位分别为下划线标记部分(下同)。小句①②④都采用表示时间的环境成分作为有标记性主位,以时代为线索讲述德贝菲尔家族的衰亡史。而小句③舍弃与其他三个小句成排比关系的主位“inOliverCromwellstime”但采用“You”作为无标记性主位正是一种打破规律的非常规性表达,目点是为了凸显牧师强调德贝菲尔家族(而不是其他家族)到了奥立佛•克伦威尔时代开始由显赫转为衰微了。而在译文中,这一体现着作品深一层意味的主位、述位并没有得到完整的重现。译者还把小句③的主位换成了跟其他三个小句主位成排比关系的环境成分,看上去貌似更加连贯,但这却是以牺牲原文文学性为代价的伪连贯。“如果在翻译中,译者以连接充分的无标记连贯应对原文的有标记连贯,所生成的言语虽然通顺,但那只是伪连贯,因为它所反映的不是原文真实的连贯理据及其体现。”(王东风,2006:304)因此,例1a的译文从主位、述位的角度来看不但损害了原文的连贯性,还压制了原文的文学性。例2.例2a.①她转过头来的时候,②看到德贝菲尔乘坐着醇沥酒店的轻便马车,一路驶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卷曲、身体强壮的年轻女人,她的两只衣袖卷到了胳膊肘以上。例2讲述的是苔丝的父亲得知自己显赫家族历史后异常兴奋,破天荒地租了一辆马车回家庆祝,这时刚好给正在参加跳舞游行的苔丝碰上。小句①充当整个句子的主位,而在充当述位的小句②中,“Durbeyfield”则充当了这一小句的主位,后用被动语态,暗示着苔丝在众人面前是多么不情愿看到自己父亲失态丢脸的情形,这一“看到”并不是苔丝主动地去看到,而是被动地不得不看到。在译文例2a中,整个句子的主位、述位没有翻译错误,但对原文小句②的主位却用了“(她)”,没有保留原文的主位、述位结构,消解了小句主位以及被动语态的隐含意味,抹杀了原文的文学性体现。在系统功能语言学中,形式是意义的实现手段,意义是由形式来体现的。(黄国文1998)也就是说,作者对主位、述位的选择有着其意义表述的理由,充分体现着文学性,但例2a的译文未能在主位、述位的翻译上重现这一点。例3.①Theeldestworethewhitetie,highwaistcoa,tandthin-brimmedhatoftheregulationcurate;②thesecondwasthenormalundergraduate;③theappearanceofthethirdandyoungestwouldhardlyhavebeensufficienttocharacterizehim…例3a.①老大扎着白色领带,穿着圆领马甲,戴着薄边帽子,一身普通副牧师的打扮;②老二是正规的大学生,③而那位最小的老三,仅凭外貌还辨不出来他的身份。例3讲述的是三个男孩子偶然在路上遇见了苔丝和一大群姑娘的跳舞游行,这是对这兄弟三人的外貌描写。原文有三个小句,小句①以“Theeldest”,小句②以“thesecond”来做主位,很自然地,读者的期待会是“thethirdandyoungest”来做小句③的主位,因为这是对兄弟三人外貌的逐一描述。可是作者在开始小句③的时候突然笔锋一转,用了一个并不是读者期待出现的主位。流水帐之所以成为写作大忌主要是因为它平如流水的信息流动不能激起读者的兴趣和注意。但当读到一些与预期不一样的东西时,读者自然就会对这种“陌生化”和“前景化”的手段有所注意,自然就能透过字里行间对作者的意图进行种种合理的阐释。但是对比例3a的译文可以看到,小句③不但并未能将这特别的隐现着作者意图的主位翻译出来,而且换上了一个平平无奇、不能引起读者充分注意的主位,彻彻底底地掩藏了“老三”这一人物形象对下文特别的铺垫作用。例4.①Theyleantoverthegatebythehighway,andinquiredastothemeaningofthedanceandthewhite-frockedmaids.②Thetwoelderofthebrotherswereplainlynotintendingtolingermorethanamomen,t③butthespectacleofabevyofgirlsdancingwithoutmalepartnersseemedtoamusethethird,andmakehiminnohurrytomoveon.④Heunstrappedhisknapsack,putitwithhisstick,onthehedge-bank,andopenedthegate.例4a.①他们倚在大路边的栅栏门上,打听起这群白衣女人在此跳舞有什么意思。②老大和老二显然不想逗留太久,③但是老三看到这群姑娘没有男伴而女孩儿自己对舞的情景,感到很好玩儿,因而不想急于赶路。④他把背包和拐杖一起放在树篱下的坡上,打开了栅门。既然选择就是意义,那么作者对主位、述位的选择也决不会是偶然,特别是在文学作品中。奈达(Nida&Taber2004:12-13)曾经提出过翻译应该以意义为先、形式为次,为了再现原文的信息内容,译者可以做出很多语法和词汇的调整。但这并不等于译者就能随意冠之以“动态对等”之名而对原文的主位、述位结构任意更改,因为形式,在一定的意义上,就是意义。例4和例3关系紧密,也是关于“老三”这一人物角色在整篇作品中的关键作用未能在译文中充分体现的问题。小句①以“They”作为主位先对兄弟三人进行一个整体的描述,然后小句②以“Thetwoelderofthebrothers”为主位对老大、老二进行描述。如例3所指出的那样,作者并没有以读者的期待主位“thethird”作为信息的起点来对“老三”进行描述。这是作者有意图地违反常规,有意图地铺置这一主位结构,因为作品试图强调一群女孩子载歌载舞的情景吸引了“老三”,让他情不自禁地要留下来,为下文的故事情节发展作铺垫。但是译文又一次忽视了“老三”这个人物角色的凸显,用“但是老三”作为小句③的主位,不但未能达成语篇的真正连贯,还抹杀了《苔丝》这一伟大文学作品的文学性。

四、结语

本文运用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以文学作品《苔丝》的翻译为例,对主位、述位的翻译不当是否会压制文学作品的文学性进行了探讨。首先回顾了系统功能语言学在翻译研究中的成功尝试,并对主位、述位理论进行了简单的概述,然后对比分析了文学作品《苔丝》中主位、述位的翻译。对案例的翻译分析表明:主位、述位的翻译不当会在很大程度上压制文学作品的文学性。文学性构成了一部文学作品,而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则处处充满了作者天才的标记。因此,“文学翻译要能对得起文学的美名,就必须既要传达原文的思想信息,又能体现原文的诗学价值。仅仅做到前者还只是信息层面上的处理,只有信息和诗学两个层次兼顾才能完成文学的追求。”(王东风2004:62)本文的分析探讨表明,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对翻译研究的确有帮助。虽然以上探讨还处于初步和试探性阶段,但还是可以看到对文学作品的翻译进行功能性分析对我们的欣喜启示,从而为文学翻译的研究提供更大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