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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不同译本比较评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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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不同译本比较评析

一、主体理论与文学翻译中的主体分析

(一)主体理论

理解是主体的“精神生活”与客观世界的沟通、了解与认识。德国阐释学家伽达默尔(Hans-GeorgGadamer,1900—2002)的“视域融合(fusionofhorizons)”理论认为:阐释者有自己的视域,文本有其产生时的视域,因此“在对历史文本的释义过程中,我们不可能做到使历史事件重演,理解的结果只应是视界融合。理解者处在当下环境中,他有自己的视界,文本有其产生时的视界,在理解过程中,两种视界碰面了,它们不是由一个克服另一个,因为这两种视界不存在对错之分,而是达到一种融合。在融合中包含着一种更高的普遍性获得,这种普遍性不仅克服了理解的特殊性,也克服了文本的特殊性。融合使理解者产生了一种新的视界,它在以后的理解中又再一次融合。”[1](P87-88)

(二)文学翻译中的主体

根据阐释学的视域融合理论,可将翻译活动的主客体内涵延伸为过去和现在、文本和阐释者、作者和读者六个要素。1.作者了解老子创作《道德经》的历史背景和创作动机是正确理解其思想的前提条件。老子所生活的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动荡不息、战乱不止的时代,社会呈现多元、无序的混乱状态,劳动人民苦难深重,社会矛盾尖锐。老子在书中曾表述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天下无道”。可以断定,老子的写作目的是针砭时弊,提出解决方法,希望统治者能以“有道”的方式治理国家,老百姓能安居乐业,整个社会和谐安宁。

后人对老子写作目的的不同解读就是视域融合的鲜活例证。

关于老子哲学的阶级属性,有学者认为它代表的是没落奴隶主的思想,为统治阶级服务,其社会作用基本上是反动的;有人认为它反映的是农民的思想,代表农民阶级说话,是进步的思想等等。关于老子哲学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它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其中掺杂了一些唯心主义的内容,而另一种观点则完全相反[2](P11-12)。

2.译者译者是原作和译作的媒介和桥梁,也是翻译活动的中心环节,扮演着读者、译者和作者这三重身份,这三重身份体现了译者在文学翻译活动中的理解、阐释和表达功能。

译者的第一个身份是读者。阐释学理论认为理解是对文本进行阐释的基础,而理解不是孤立行为,它不能脱离客观世界,客观世界又包括文本的产生时代、当下时代、不同的文化社会、不同的教育背景等要素[3](P165)。

对文本进行理解和阐释主要由译者的第二重身份,即阐释者实施的,而这一身份是与读者的身份同时实现的,译者是原文的读者,更是特殊的读者,因为他对原作进行的阅读不是简单地接收信息,而是带着明确的阅读目的。

完成了前两个身份后,译者开始执行他的第三重身份———作者。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对原语文本进行着有意或无意的改写,因为再忠实的译文也已经加入了译者的理解和表达风格,成了原文新生命的体现,而不是原著的完全复写。在整个翻译活动中,译者的行为具有主动性,在理解中不断地进行新的视域融合。

本文中文部分以河上公章句《老子道德经》为底本,英文部分以亚瑟·韦利(ArthurWaley,1888—1966)、林语堂、辜正坤和许渊冲四个英译本为对照。

亚瑟·韦利的《老子》译本对老子思想在西方的传播有较大的影响,其译文注重表达老子的哲学思想。韦利自己曾说:“我要表明的是,这本《道德经》译文不是‘文学翻译’。理由很简单,原文的重要性并不存于其文学质量,而是它所要表达的哲理。我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在细节上精确地表达原文的意思。”[4](P35)认真研读他的译作,可以发现他的译文总是力求准确无误,着重于再现原著风貌,且译文通顺流畅。林语堂曾为自己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这也体现了他一生都在致力于东西文化交流工作。林语堂翻译的独特地方,就是能够彻底消化原文,然后夹叙夹议,用自己的创意炮制一番,既能抓住原文的形式和精神,又容易让一般的英语读者了解。

许渊冲一直坚持的诗歌翻译标准是“音美、意美、形美”,而《道德经》的语言形式言简意赅、充满哲学的智慧又兼具诗歌的凝练。许先生的译本正是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和内容,具有文字简洁、句式对称、韵脚工整等特点。

辜正坤在《道德经》前言中特别强调作为译者,要把《道德经》翻译好不能对它进行释义,更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原作者,希望自己的译文能够展现原作的本义和风格。因此他的译文总是尽可能在内容和风格上与原文保持一致。显而易见,四位译者不同的前理解形成了各自的视域融合过程。

3.读者阐释理论将主体范围拓展到作者和读者。因为译本是给读者看的,只有经过读者的阅读,引起他们的反馈,被读者所接受,整个翻译过程才算完成。然而不管是哪一方的读者都是生活在一个特定的文化社会中,这个社会的文化和传统对人们的影响是深远的,因为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始终贯穿于人类认识活动的全过程。例如:任继愈的《老子新译》前言中有一段话:“《老子新译》的出版,就是要纠正《老子今译》一书的错误。过去由于把《老子》哲学的性质搞错了,辨不清《老子》思想中的消极落后部分,甚至以糟粕为精华。现在,把老子的唯心主义反动本质给予揭露和批判,比起过去的《老子今译》来,总算有所改进;对于关心《老子今译》的读者,也有了一个负责的交待。”[5](P1)本书出版于1978年3月,“”刚刚结束,这样的评价明显带着阶级斗争理论的印记,无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作为普通读者和作为特殊读者的译者,应尽量调整自身固有的思维定式,使之与文本一致,从而获得文本作者所期待的读者反应,也就是在阐释过程中尽量做到相对客观的“视域融合”,才能更好地理解文本和文本作者。如果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鲜明的时代特色及强烈的个人情感就很有可能对文本作出有意或无意的误读[4](P165)。

二、客体理论与文学翻译中的客体分析

(一)客体理论

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FriedrichSchleiermacher,1768-1834)把阐释客体的范围从文本扩大到原作者,因为他认为要避免和消除误解,理解的对象不仅是文字及其客观意义,而且包括作者的心理个性,但是这种理解的获得只能从语法和心理两方面对作品进行分析而得出,一方面,要通过文本的语言来探究作者创作此文本时的精神状态和思想活动,与作者的创作产生共鸣;另一方面,要按照语法规则、字面含义和语义演变,解释作品语言的表层意义,要考虑文本的历史性[6](P107)。

(二)文学翻译中的客体

作为翻译活动过程中的客体,翻译活动的出发点是原作,终点是译作,二者产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而作家和译者的前理解各异,因此无论是原文还是译文的生成都存在着共时和历时的差别。

1.原作“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每一时代的理解者总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历史流传下来的文本,文本就属于这个传统的一部分”[7](P45)。阐释者只能理解自己理解中的文学作品,不可能完全超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自身的历史性以及自己的前理解。

1981年出版的张松如的《老子校读》对《道德经》的总体评价是:“老子思想中进步一面与保守、落后一面的矛盾,其进步方面是主要的,而保守、落后一面则是从属的。无庸置疑,老子的政治思想是代表着农民的利益,反映着社会直接生产者的要求和愿望……我们尽管需要指出其消极性与落后性,同时也应该看到,老子思想这种消极、落后的东西与历史上代表反动阶级利益而主张开历史倒车的一切反动思想,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二者是不能等量齐观的。”[8](P452-453)由于社会和时代的原因,可以看出张松如对《道德经》的总体评价更客观和更全面。

作品在产生之后就脱离了作者而独立存在。在翻译的过程中,作品不再只是作者的心声,而是阐释者或译者与作者进行对话的桥梁和媒介,原语文本的意义是通过阐释者或译者的理解和解释来再现的。阐释者必须对保留词语的表层意义还是挖掘词语的深层意蕴作出取舍。

例1:天地不仁,以万物以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5章)

韦译:HeavenandEarthareruthless;tothemtheTenThousandthingsarebutasstrawdogs.

TheSagetooisruthless;tohimthepeoplearebutasstrawdogs[9](P11).

林译:Natureisunkind:ittreatsthecreationlikesacrificialstraw-dogs.

TheSageisunkind:hetreatsthepeoplelikesacrificialstraw-dogs[10].

许译:HeavenandEarthareruthless,theytreateverythingasstrawordog.

TheSageisruthless,hetreatseveryoneasstrawordog[11](P10).

辜译:HeavenandEartharenotmerciful,theytreatallthingsasstrawdogs;

Thesageisnotmerciful,Hetreatsthepeopleasstrawdogs.(Strawdogs:akindofofferingusedbyChineseancientsforthepurposeofsacrificeceremony,usuallydiscardedandtrampleduponattheendoftheceremony.)[12](P13)

“刍狗”是古代祭祀所用之物,老子以“刍狗”为喻,说明天地任万物自生自成,圣人任百姓自作自息,视同刍狗。陈鼓应今译为“天地无所偏爱,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无所偏爱,任凭百姓自己发展。”如果不对译文进行说明,英文读者一定感到非常奇怪:strawdog(草狗)”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因为英语文化中没有strawdog的概念。因此Waley在译文中加注解释“‘刍狗’isadog-likefiguremadeofstraw,usedusuallyforsacrificialceremony.”又把虚指的“万物”译作实指的“theTenThousandthings”。而林译本则用了补充翻译法说明了刍狗的用途。辜译本也采用加注法说明刍狗的用途及功能。

2.译作中国传统翻译理论强调在翻译文学作品时,要尽可能地保留原文的语言特色和再现原文的风格,并以此作为衡量译作的好坏。阐释学认为只要原作经过了译者阐释,无论是译作的语言特色还是整体风格都不再具有纯粹的原作语言特色和风格,而只能是融合了译者和作者各自写作风格的复合作品。

例2:“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第69章)

韦译:ThereforewhenarmiesareraisedAndissuesjoineditishewhodoesnotdelightinwarthatwins[9](P147).

林译:Thereforewhentwoequallymatchedarmiesmeet,Itisthemanofsorrowwhowins[9](P10).

许译:Whentwofightingforcesareequalinstrength,thewrongedsidewillwinthevictory[11](P154).

辜译:Thatiswhythesorrow-ladensidewinswhentwoarmiesareatwar[12](P203).

“哀”到底是“哀伤、悲哀”,还是“慈悲”或“错误”呢?任继愈认为“哀”应作“沉痛、悲愤”之解,依照此意,应将此句理解为:“故两军势力相当时,悲愤的一方获得胜利。”

王弼解释:“哀者必相惜而不趣利避害,故必胜。后人相承,多误解‘哀’字如哀伤之义,大失其言。”因此“哀”应作“慈爱”而非“悲哀”之义。

许渊冲把“哀兵”译作thewrongedside”,意思为“不公正的一方”,这是理解上的错误,因为战争不会因为哪方是非正义的就会赢得战争。“themanofmercy”应该是正确的译法。

任何解释总是发生在语言中。在文学翻译活动中,每一个时代的阐释者总是不自觉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理解早已存在的文本。

三、结语

本文在论述中对《道德经》四个英译本不进行价值评判,更非单纯的、脱离主客体背景的纯文字的简单评判,而是综合文学翻译活动中的过去和现在、文本和阐释者、作者和读者这六个主客体要素进行分析和研究。只有站在多层面、多纬度的视角,才能客观有效地对翻译活动的规律及其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进行研究和分析,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从阐释学的主客体理论对翻译实践中的主体和客体的主要职能进行探讨研究,扩充了传统意义上的译者主体和文本客体的内涵,也为客观研究和欣赏文学翻译作品提供了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