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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译写理论解析策略性误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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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译写理论解析策略性误译

文学作品的翻译不仅要转换语言,体现文学性,还要合理地移植文化因素,尽可能再现原作的审美价值。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能够基于原作巧妙地发挥有限的创造性,从而实现特定的翻译目的。针对文学翻译中出现的种种误译,不应简单地进行全盘否定,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以译者的意图为标准,误译可划分为2类:无意误译和有意误译。无意误译是译者自身有限的功底所致,如因缺乏相关文化背景或使用不恰当的目标语表达而产生的无意识错误。有意误译则是译者出于特殊用意的明知故犯,是有意的反传统的翻译策略体现。

一、策略性误译

策略性误译即有意误译。传统的翻译观强调译作与原作之间的忠实对等,因此,无论有意还是无意,误译都受到了排斥和否定。然而,随着学者们对非文本因素的深入挖掘,翻译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对等理论,翻译过程中出现的有意误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更加合理的解释。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代表人物克里斯蒂安·诺德在谈到翻译错误时曾指出,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了在目标读者中实现某种特定的功能,那么任何阻碍这种功能实现的翻译都属于翻译错误[1]。在特定处境或背景的作用下,译者会对原作中难以传达的信息采用策略性误译,以求保持译作与原作之间的平衡并实现预设的翻译目的。策略性误译并非不顾及原作内容与风格的随心所欲的乱译,而是以原作为基础,在非文本因素操控下的创造性翻译活动。这种特殊性给译者一定的空间进行再创作,同时也对译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学翻译中的策略性误译往往源于非文本因素对译者的操控,因此,应进一步探索其产生的深刻原因,从而拓展相关翻译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二、改写理论对解读策略性误译的指导作用

美国学者安德烈·勒菲弗尔是操纵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基本翻译思想是把翻译研究的着眼点从语言学派最为关心的语言结构及语言形式对应问题,转向目标文本与源文本在各自文化系统中的意义和功能。他认为翻译分为4个层次:意识、诗学、论域和语言,译者不仅要翻译词句,更重要的是要翻译意识、诗学和论域。在他看来,外国文学经典输入是文学这个多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具备外部机制和内部机制这双重操纵机制。外部机制在文学和外部环境之间保持联系,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赞助人和意识形态;内部机制在文学内部发生作用,主要受诗学和社会观念的制约[2]。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网络,它由某个社会群体在某一历史时期所接受的看法和见解构成,而且这些看法和见解影响着读者和译者对文本的处理”[2]。勒菲弗尔在Translation,Rewriting,andtheManipulationofLiteraryFame一书中引入了“改写”这一重要概念,认为翻译就是对原语文本的改写,泛指对原作进行的删减、增补、改写、编选、批评和编辑等加工和调整行为,以服务于某一特定社会。他明确指出,制约翻译的两大因素归根到底就是诗学和意识形态[3]。意识形态主要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方面来限制和引导译者的创作,而诗学形态则是译者进行创作时所处的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译者经常不由自主地对原作进行适当的调整,使之符合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改写理论认为翻译是其所在社会环境的一种文化活动,因而应该语境化,应将翻译置于社会和文化背景下进行研究[3]。改写理论突破了传统翻译理论的束缚,将翻译纳入系统的、动态的功能研究体系,为一些传统翻译理论无法解释的翻译现象(策略性误译等)提供了理论框架,开阔了翻译研究视野,并指导着相关的翻译活动。实际上,文学翻译的许多误译都是译者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有意为之,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翻译功能的实现。

三、非文本因素操控下的策略性误译

从改写理论的视角来看,译者的策略性误译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和合理性。以下从意识形态、诗学形态、读者期待、赞助人要求和译者动机5个方面分析非文本因素在翻译过程中对译者的无形操控并影响着翻译方法的选择,从而导致了策略性误译。

(一)意识形态

翻译是蕴涵着强烈意识形态的行为。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和文化的产物。人类在出现社会、产生文化的同时也就产生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行为,翻译从一开始就必然打上了意识形态的烙印。翻译者在将一个异域文化的话语所包含的观念引入本土文化时,或在将本土文化介绍到异域文化中时,必然会对目的语的文化价值观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然后决定转达的策略。“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对当代翻译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翻译研究被置于更为广阔的文化语境之中,不仅关注翻译的内部研究,即从文本到文本的转换过程,而且关注翻译的外部研究,强调意识形态、文化、历史等对翻译活动的影响。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研究翻译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关注”[4]。

翻译过程中最具影响力的意识形态制约来自政治,尤其当译者处于政治敏感的社会或时期。晚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处于民族存亡之际。面对列强入侵和外族统治,当时的文人志士充分发挥小说的政治教化功能,译者不惜对原著进行大胆的有意识误读误译来实现启发民智,增强民族意识的社会功能。不少本来政治色彩较淡甚至毫无政治色彩的外国小说,在译介到中国时,都被加以一种“政治性的阅读”[5]。内忧外患年代的意识形态使翻译家林纾果断地运用改写、删译等手法,通过译作把爱国救世的思想传达给社会。尽管传统对等理论认为其译作的内容和结构大都背离了原作,称不上翻译,但在当时还是受到了极大的欢迎,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以1901年翻译出版的《黑奴吁天录》为例,由于醒民保家的时势所需,林纾采取了审时度势的翻译抵抗政策,运用审查、过滤、加工等手段,去除了原作中所宣扬的基督教消极、隐忍的思想,将小说转变成了一部宣扬爱国主义情操、唤醒民众、解放思想的新型文学翻译小说。在林纾看来,《黑奴吁天录》原文中许多关于宗教的议论无关宏旨,应予以删译;那些关于社会,尤其是与中国社会有关的议论则大多在译作中保留下来[6]。该书的出版使全国上下反抗帝国主义的决心空前高涨。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林纾一再呼吁国人要警惕西方列强的侵略本质,因此尽量选择翻译外国“名人救世之言”,按照当时的意识形态趋势进行过载翻译加以渲染,使译作的信息量和语气超出原作,以“求合于中国之可行者”[6]。他曾将哈葛德的作品Montezuma''''sDaughter(《蒙特祖马的女儿》)的题目改译为《英孝子火山报仇录》,试图结合儒家思想中的“孝”,来激发国人为国雪耻的豪情壮志。在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下,林纾有意误读并误译了原作文本。他的误译不仅是有意识的,更是苦心经营的,通过依据原文对小说中人物的行为做出中国式的解读,有效地实现了对西方小说伦理观的转移和置换[6]。

在建国前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政治因素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外国文学翻译奉行的明确宗旨是“为革命服务,为创作服务”。因此,翻译工作者也肩负着政治性任务,在翻译过程中也采取“政治性”误读及误译,站在“以我为主”的立场上,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洋为中用”为前提,不惜对原作进行删节或增添,甚至改写或再创造来加强其“政治化接受”[7]。这种由积极偏见所产生的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策略性误译符合时势的需求,所以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如中西方宗教信仰存在的差异经常使原作与译作之间存在极大的误读空间,按照基督教的理念,安徒生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安排给主人公的结局是美好的,死神降临的时候就是小女孩灵魂得以永生的时候。她的死并非中国读者所理解的痛苦悲哀的世俗之死,而是一种幸福的解脱。然而,在当时的中国,与西方文化密切相关的基督教被视为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迷信。这时,译者考虑更多的是顺应社会文化趋势,于是就策略性地“背叛”了作者的本意,有意不译出原作的文化内涵,造成译作读者与原作读者的不同反应[8]。根据自己的群体利益,译者需要悉心选择翻译方法以使译作为译入语所在的文化的意识形态服务。通过重写或改写的手段,删除那些从译入语文化的意识形态立场考虑与主题没有多大联系的信息以及那些带有对译入语文化的负面影响的信息,添加一些原文没有的内容或通过改写、重写敏感信息让译作顺应译入语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使之更好地为特定的政治立场服务。

(二)诗学形态

诗学包括2部分:一方面指文学手段、文学样式、主题、人物、情节和象征等一系列文学要素,另一方面指的是观念,即在社会体系中文学所起的作用。不同文化中的诗学难免会相互冲突,译入语文化中处于主导地位的诗学必然会影响到译者的翻译行为。为了达到某种诗学要求,译者必须做出让步,有意融入自己的写作和翻译风格,有意删除或添加一些内容,因为一种文化中人们广泛认可的诗学可能在另一种文化中并不受欢迎。为了使译文能符合目标文化体系的审美标准,译者需要作出适当的调整并采取有效的翻译策略,如遵循译入语文化中的叙事方式或者改变原作的结构[9]。

在林纾的策略性误译中,就有不少是主流诗学形态施控的结果。由于受到中国文学传统的影响,他的译作还存有大量传统小说的痕迹。原文中叙述者直接出现以引出议论或描写之处多被省略,因为中国传统小说中议论和描写并不多见,只要是对小说情节的发展没有太大影响和与中国不大相关的论述就一概删除。由于情节或场景转换的需要,与传统小说说书人的角色相吻合的叙述者则大都被保留下来。由此可见,林纾的译作体现了传统小说例制和当时译者对原作的删减不以为然的意译风尚,折射出诗学形态对翻译策略的潜在制约作用[6]。他深厚的古文修养、娴熟的表达技巧和流畅的文笔,形成了体现时代诗学特色的译文风格。林纾的有意误译不但没有埋葬他的翻译作品,反而对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文学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钱钟书先生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指出:“最近,偶尔翻开一本林译小说,出于意外,它居然还没有丧失吸引力。我不但把它看完,并且接二连三,重温了大部分的林译,发现许多都值得重读,尽管漏译误译随处都是”[10]。

明朝时期,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深刻意识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植入基督教理念的艰难。为了达到传教的目的,他在翻译宗教文本的过程中运用策略性误译手法对原作进行诗学改写,使之迎合中国的诗学规范,巧妙地将基督教文化融入儒家文化之中,将具有中国诗学特色的故事与西方诗学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帝”与“天”之间找到了契合,最终赢得了来自朝廷与地方的认可和支持[11]。在翻译莎士比亚名剧RomeoandJuliet(《罗密欧与朱丽叶》)时,朱生豪把“Hemadeyouforahighwaytomybed;butI,amaid,diemaiden-widowed.”译成:他要借着你作牵引相思的桥梁,可是我却要做一个独守空闺的怨女而死去。“tomybed”被有意改译为“相思”,“maid”不译为“处女”,译文看似不忠实,实则符合当时的诗学形态:中国人自古以来视“性”为极其敏感隐晦的话题,在文学作品中,与“性”相关的表达常被朦胧含蓄化处理[1]。出于对符合时代国情的诗学考虑,建国后不久出版的朱生豪译作改译了莎士比亚的许多粗俗语。可见,为了使外国文学作品能在译入语环境中得以生存,译者需要对原文作必要的改动,使之与译入语的诗学规范相吻合并实现预期的文学效果。

(三)读者期待

译作是为懂得目标语的某个特殊读者群而创作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读者的接受心理,尽可能满足他们的期待。否则,译作就会因失去读者而失去应有的意义。只有当读者接受了译作且做出预期反应,既定的文本功能才能得以实现。因此,读者的语言水平、年龄、价值观、信仰等都可能导致译者的策略性误译。

英国学者霍克思在翻译《红楼梦》时,为了迎合读者的文化心态,不惜大幅度地改变原文的语言表达形式,包括文学形象、文学意境等,如考虑到中西传统文化中对颜色的不同认知及偏见,他把地名“怡红院”译为“HouseofGreenDelights”,把人名“怡红公子”译为“GreenBoy”。因为在西方文化中,红色代表血腥和危险,而绿色则代表和平和欢快。这种误译是为了体现原作文化中红色代表喜庆、幸福和吉祥的意境,从而使译作更符合读者的接受心理[7]。有时,霍克思为了避免内容太繁杂而故意漏译某些片断;有时他为了增加译作的幽默或喜剧效果又即兴加入了生动的细节或者玩笑,如原著第七回中有一处描写焦大挨整的句子:“众小厮见他太撒野了,只得上来几个,揪翻捆倒,拖往马圈里去。”霍克思有意改写的译文是:“Severaloftheservants…overpoweredhim,andthrowinghimfacedownwardontheground,frogmarchedhimofftothesbrs.”[12]

原文没有明说焦大被揪翻捆倒时脸部是朝上还是朝下,但霍克思在译文中让他呈现出脸部朝下的青蛙状,通过想象小说中的滑稽情景,读者享受到了不少乐趣。

当原文所描述的某些事实与读者心理不相协调时,译者宁可舍“信”而媚俗,删改事实以迎合读者的口味。如美国翻译家EvanKing在翻译老舍的《骆驼祥子》时,为了迎合当时美国大众流行的思想状态,将原作的悲剧结尾改成大团圆结局:祥子最终找到了小福子,并把她从白房子中救了出来,而且两人还幸福地结合在一起。译作出版后立即成为美国的畅销书并广为流传。虽然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老舍先生的创作本意并改变了作品的真实面貌,甚至导致了老舍先生本人的不满,但从读者接受角度来看,译者的误导策略是成功的[13]。

又如在傅东华翻译《飘》之前,电影版的《飘》在中国已非常流行。受到电影的影响,读者很有阅读原著的冲动。考虑到读者的期待,傅东华认为发生在8年前的内战与爱情故事关系不大,译作没有必要像原作那样描述内战,而应该首先考虑读者感兴趣的爱情故事的情节发展。为了让普通中国读者对故事有详细的了解,他在译作中运用删减、归化等技巧对原作进行不少改动。值得一提的是,他将原作中的人名和地名译成中国式的,以求适应中国人的文化意识,让读者阅读起来感觉亲切自然,更容易产生共鸣,如RhettButler(白瑞德),ScarlettO''''Hara(赫思佳),AshleyWilkes(卫希礼),MelanieHamilton(韩媚兰),MammyJincy(金姥姥),Charles-ton(曹氏屯),Jonesboro(钟氏坡)等[14]。

(四)赞助人要求

文学系统的赞助人是促进或阻碍文学阅读、创作和改写的力量。译者若想让自己的作品得到认可并出版,就难以脱离赞助人的牵制。赞助人一般不直接干预翻译过程,而是通过确立一套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价值参数,操控译者在其允许的参数范围内,运用适当技巧来完成既定任务。

美国文坛最杰出的女作家艾丽斯·沃克创作的《紫色》出版于1982年,她以书信体的形式讲述了黑人女主人公西丽从对男性的压迫逆来顺受,到情感和性格上得到新生的故事。性描写是原作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在翻译中再现原作中的性描写有助于表达作者的妇女主义思想。但是,陶洁的译本《紫颜色》(1986年出版)对此大多省略不译或一笔带过,杨仁敬的译本《紫色》(1986年出版)则大量使用省略号,将原文对敏感的描写全部省去。两位译者均表示当时的政策是让译者先照原书真实翻译,交稿后再由出版社做删改[15]。由于“性”在当时的主流话语中讨论较少,有关性描写的增补和删节主要是出版社的决定。对译者而言,如何翻译小说中的性描写,并不是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而是由出版社这一赞助人对译文的意识形态进行控制。为了确保译文符合当时语境之下有关性描写的规定,赞助人要求译者选用的翻译策略必须以此为准[15]。显然,当译者明白自己正在翻译的文本完稿后要呈送给某个机构时,他就要尊重这个机构的特定标准,必要时进行策略性误译。通过详细描述理想状态下目标语文本的目的和功能,赞助人要求译者必须围绕这个中心生成译本,并保留据此对他的译作进行修改的权利。赞助人是翻译行为后面的驱动力,操控着译者的翻译方式和策略选择。

(五)译者动机

在长期的实践中,每位译者都会形成各自不同的翻译风格,这与译者倾向的翻译理论、诗学观及个人经历息息相关。在某种再创作动机的驱动下,译者通过发挥和调动主观能动性,对相关的内容和美学效果开展策略性处理并完成实现自身目的的创造性翻译行为。

作为印象派诗歌的创始人,美国诗人庞德对英美现代文学的发展做出极其重要的贡献。他翻译的中国古诗英译本《华夏集》是一部倍受争议的作品:明显不符合传统译论“信”的标准,却成为意象派诗歌的代表作。由于庞德厌倦了后维多利亚伤感的诗风、前人抽象的说教和陈旧的题材,产生了旨在改变当时文坛诗风的意象派运动的想法。他使用自由体,不顾唐诗的节奏、韵律及平仄,只考虑其中的直觉印象及总体效果,运用意象并置手法,烘托出诗歌特定的鲜明主题[14]。他的做法打破了美国诗歌的原有规范,引进了新的内容和形式,在美国文学史上引起了一场新诗歌运动,同时也第一次将中国诗歌引入了西方。由于译本的主要读者是西方那些易于接受革新思想的文学家,庞德在翻译时大胆使用了策略性误译。如李白诗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被译为:“Drawingsword,cutintowater,wateragainflows.Raiseup,quenchsorrow,sorrowagainsorrow.”译文特意不使用冠词,系动词,动词,连词等,以违背英语语法的错误表达形式,实现了译者的预期目的。又如李白的“荒城空大漠”被译为:“Desolatecastle,thesky,thewidedesert”,纯粹是三个意象的罗列,毫无文法可言。庞德将“空”(vacant,empty)误译成“sky”,显然是明知故犯,以增强艺术效果。读者在阅读语言口语化,节奏自由跳跃的译文时,脑海中自然闪现出一派荒凉的情景:在广袤的荒漠上,在一望无际的天空下,耸立着一座孤独的城堡。通过唤起读者的同感,庞德成功地将原作中的孤独感表达出来,并实现了意象主义原则的目的[14]。因此,庞德的策略性误译使诗集具备了自身独特的文学实体性,从而推动了意象派诗歌在西方的发展,也是他对文学翻译作出的最大贡献。

同样出于个人的动机,严复的《天演论》对原文多有增删改写,如在“导言十五·最旨”中,他将原文做了改编,并加以发挥,提出了“国家将安所恃而有立与物竞之余?”的深刻问题,以引起读者的思考。在《天演论———译例言》中,严复就首先申明这是“达旨”式的翻译,意在“取便发挥”,而不斤斤于“字比句次”。他的动机是借赫胥黎的书为底本,向中国传播进化论的思想。由于翻译目的是达旨,他有意对全书加以取舍、改造或撰写大量按语,以补其不足,纠其不当,使一部宣传进化论的普及性书籍,成了当时维新变法的有力武器[1]。

综合考虑非文本因素对译者的制约和影响,我们不难发现,许多误译做法是译者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有意为之。合理运用勒菲弗尔提出的改写理论,可有助于正确解读文学翻译中出现的策略性误译现象。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有意误译能够有效地克服文学文化交流的障碍,实现译文的建构性,体现译者的主体性及创造意识,推动承载着客体文化的译作的传播。译者通过对译作进行更改和变动以适应主体文化,实际上是为客体文化进入主体文化寻求合适的途径,这不仅促进了主体文化对客体文化的适应、接受和吸收,同时也扩大了客体文化的影响。从这一角度来看,策略性误译对促进文化交流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