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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著作的译作比较评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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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著作的译作比较评析

译事之难,堪与创作、研究相提并论,这样说绝非言过其实。尤其是文学作品的翻译,更是不容小视,常常比创作更难,它犹如一个带着镣铐的舞蹈家,要在舞台上作出让导演(原作者)和观众(译作读者)双方都满意的表演,实在是左右为难。基于此,世间不存在绝对完美、无可挑剔的译作,正所谓“译无定本”,文学翻译可谓是一种有缺憾的艺术。这就要求文学翻译者一定要倍加努力,切忌不求甚解,做表面文章。翁显良[1]26指出,我国的翻译家,根据我们自己的文学传统,提出文学翻译要“得作者之志”,认为“原文没有吃透,译文只得其躯壳……个别词句的严重错误也由此而生”。这就是说,文学翻译的关键在于译者一定要“吃透原文”,尽得作者之“志”,探出原作“蕴”之所在,从而表到位,使“遗憾”降低至最低点。这就要求译者在动笔之前,必须反复通读原文,不仅要对原作的字、词、句等微观层面予以透彻理解,具备“为得一言,旬月踟蹰”的精神;更要对其思想内容、主题、结构、文体风格等宏观层面有一个整体把握。总之,只有“胸有成竹”,才能“下笔如有神”。

在BigTwo-HeartedRiver(《大二心河》)这篇短篇小说里,海明威描述了主人公尼克(Nick)在“一战”后,身心俱伤的情况下而回到密执安州(Michigan)北部少年时代常去钓鱼的地方。整篇小说详尽描述了尼克搭帐篷夜宿及沿小河钓鱼的过程,但始终没有涉及到战争给他带来的伤害。与海明威的其它短篇小说相比,该篇迄今还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实际上,该篇同样反映了作者那典型的“托讽于有意无意之间,简约洗炼的文体”(《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风格[2]135,并体现了他小说创作的“冰山”原则。

该短篇现在公开出版的译文还相当少,笔者见到的只有吴劳先生的译作《大双心河》。这里就以其为蓝本(以下简称吴译),并结合张祥麟先生的译文(以下简称张译),从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和主题思想的角度,探讨译者如何才能译出该短篇的“蕴”之所在,给汉语读者一个真正了解该作品内涵的机会。A.F.Tytler曾指出,译文应该是原著思想内容的完整再现;译文的风格和手法应该和原著属于同一种性质;译文应该具有原著所具有的通顺。[3]62

吴译从整体上来说还不失为一篇较成功的译作,但若以这三个“应该”作为评价译文质量的标准,从忠实传达原作内容和意蕴的角度来考察分析,该译本似乎还颇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张祥麟先生[7]32曾指出,差池讹误,虽现象纷纭,却总反映一条不变的内在规律———理解背离原意,译文就难得正确。实际翻译过程从具体细节即辨词析句入手,但同时又要有全局(整体)在胸,也就是时时注意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与韵味情趣、作家的创作意图和思想情绪等。

但毕竟,这些内因信息即意蕴只有通过文字的表层去捕捉,亦即只有透过现象才能抓住本质。因此,排除文字表层现象的干扰,正确理解其“蕴”之所在,在该篇中显得尤为重要。原文第三段开始有这么一句:

例1.Hewatchedthemholdingthemselveswiththeirnosesintothecurrent,…[4]163

吴译:他看它们把鼻子探进激流,稳定了身子,……[5]235

张译:他看着鳟鱼以头迎水,平衡自如,……这里,两位先生译文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对noses的处理上。乍看之下,吴译当然没有问题,nose只有“鼻子”的意思,在任何一本字典里也找不到“头”的义项。但翻译首先要排除文字表层现象的干扰,要联系上下文的语境进行分析。从上文得知,此刻主人公尼克是站在桥上观河赏鱼,肯定有一定的距离,从常规考虑,尼克不可能看到鱼的鼻子,这只是个常识问题。吴劳先生只看到了nose的表层意义,没有透过上下文的语境去捕捉文字表层的内隐信息,所以犯了一个很不应该但又极易犯的常识性错误。张先生慧眼独具,透过表象看到了本质,化“鼻”为“头”,点“睛”之笔跃然纸上,不禁让人拍案叫绝。另外,从整句看,张译语言简练,读来上口,展现了海明威的语言风格。下面这个例句更体现了张祥麟先生的高明之处:

例2.Yes,itwasblacktoo,iridescentwherethebackandheadweredusty.[4]165

吴译:看啊,这肚皮也是黑色的,而它的背脊和脑袋却是灰暗的,闪着虹彩。[5]238

张译:乖乖,这肚皮也是黑的,不过黑里发亮,———那紧连的头和背可是裹尘沾土的。这里张先生的妙笔在于对yes的处理上。由于这些蚱蜢长期生活在这片被火烧遍的土地上,它们全变成了黑色的。但尼克意想不到的是,它们的肚皮竟然也是黑色的。所以这里他感觉十分惊讶,吴译“看啊”,很大程度上表达出了尼克的惊讶神情;张先生译为“乖乖”,更是妙笔生辉,在语气上把尼克的惊讶神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让汉语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共鸣油然而生,意蕴跃然纸上。由此看来,翻译时译者应善于“借助我们的母语语感进行语气上的调色工作”。[6]302

例3.Hewasaveryseriouscoffeedrinker.HewasthemostseriousmanNickhadeverknown.Notheavy,serious.[4]169

吴译:他是个十分认真的咖啡爱好者。他是尼克认识的最最认真的人。不是庄重,是认真。[5]243-244

张译:他喝咖啡很是一本正经。他是尼克所认识的最一本正经的人。瘾不大,但正经。

从原文得知,霍普金斯(Hopkins)是尼克的好朋友,两人曾为如何煮咖啡而争论。霍普金斯很注重煮咖啡的过程,做事总是一本正经。尼克此刻想起来,认识到霍普是正确的。这里关键是形容词heavy和serious的翻译。这两个英文单词分别对应多个中文义项,翻译时如不假思索,随意挑选词义,必然“张冠李戴”,译文质量得不到保证。“庄重”当然是heavy的其中一个中文义项,但联系上下文语境,吴译“庄重”无疑是错误的。这后一句表达的意思其实是:Notheavy,butaseriouscoffeedrinker.即heavy是用来修饰drinker的,译为“瘾”才是恰切的。另外,serious译为“(一本)正经”也比“认真”更切合语境,更符合霍普金斯的处事风格。张先生这里可谓吃透了原文,尽得作者之“志”。

总的来说,与吴译相比,张先生的译本在很多地方明显技高一筹,更接近作者海明威语言简洁而含蓄的风格,译出了该短篇小说的神韵与意蕴。但毕竟,文学作品的翻译是一种有缺憾的艺术,译者只能倾其所能无限接近完美而无法达到完美。笔者斗胆在这里结合吴、张两位先生的译文提出自己的一点儿浅见:

例4.“Chrise,”Nicksaid,“GeezusChrise,”hesaidhappily.[4]168

吴译:“其(基)督啊,”尼克说。“也(耶)稣其(基)督啊,”他高兴地说。[5]242

张译:“好(老)天爷,”尼克说。“吾(我)的好天爷,”他得意地说。

笔者译:“其(基)督啊,”尼克说。“倻(耶)稣其(基)督啊,”他高兴地说。(注:饥饿中的尼克吃了满满一匙的食物,感到非常满意,由于口中满是食物又十分激动,把Christ(基督)说成了Chrise,漏掉了结尾的[t]音;把Jesus(耶稣)说成了Geezus,两者发音相同,但形式有别。所以翻译时把Chrise译成“其督”,“其”字比“基”字少一“土”字底;把Geezus译成“倻稣”,“倻”字比“耶”字多一“イ”旁,力求形似,但毕竟英汉两种语言在形式上存在巨大差异,这一点极难实现。)

这句话是该短篇中主人公尼克仅有的三次开口说话的最后一次,可谓是最难译的一个句子。张先生采取“归化”的方式,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翻译方式。但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体现出原作的意蕴,让读者能有一个更深刻的体悟,本句宜采取加注的翻译方式,虽显冗长,但对于这样的英文句子,目前的确难以找到更好的翻译方式。

例5.Hewasreallytoohurriedtoeatbreakfast,butheknowhemust.[4]173

吴译:他心情实在太慌忙,不想吃早饭,但他知道必须吃。[5]249

张译:吃早饭显得太赶早了。但他知道他得吃。笔者译:他真是太急于吃早饭了,但他知道必须吃。

这句话的语境是:主人公尼克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刚从小山后爬上来,面前是草地、河流和沼泽地,河对面沼泽地一派青翠中生长着白桦树,清晨的河水清澈而欢快地奔流着,一只水貂跨过河流,钻进了沼泽地。面对这样的良“晨”美景,尼克当然很是兴奋,他为这样的清晨、这样的小河而心动,面对这样的美景不能尽情享受而得去吃早饭,真是太令人惋惜了,他从心底里不愿弃景吃饭。因此,在这句话中,too…to的意思是“太……而……”而不是“太……(而)不……”吴先生的理解是错误的。

例6.Hesatonthelogs,smoking,dryinginthesun,thesunwarmonhisback,…[4]177

吴译:他坐在圆木上,抽着烟,在阳光下晒干裤腿,太阳晒得他背脊很暖和,……[5]255

张译:他坐在圆木上,吸着烟,晒着太阳。太阳晒得他背脊暖暖的。……

笔者译:他坐在圆木上,抽着烟,在阳光下晾晒着,太阳晒得他背脊暖暖的,……

这句话中的翻译难点在于drying一词。吴先生译为“晒干”,张先生干脆略去不译。从文中得知,此时主人公尼克钓鱼失利,让鳟鱼咬走了钓钩,他的下半身湿透了,上岸坐在圆木上边抽烟边晒太阳晾晒裤腿。吴先生译为“晒干”,不符合语境和常识,因为晒干裤子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尼克又急于钓鱼,一支烟的工夫绝对不可能晒干。张先生略去不译也不够好。所以笔者浅见处理为“晾晒着”,既有趋向于dry的“晾”,又有“晒太阳”之意,既注重了表层意义,又透射了内隐信息。最后,我们来辨析一下海明威对两处细节的描述,以此来探讨该短篇的深层内涵:

例7.Anotherhopperpokedhisfaceoutofthebottle.Hisantennaewaved.Hewasgettinghisfrontlegsoutofthebottletojump.Nicktookhimbytheheadandheldhimwhilehethreadedtheslimhookunderhischin,downthroughhisthoraxandintothelastsegmentsofhisabdomen.Thegrasshoppertookholdofthehookwithhisfrontfeet,spittingtobaccojuiceonit.Nickdroppedhimintothewater.[4]175

吴译:另一只蚱蜢从瓶口探出头来。它的触须抖动着。它正把两只前脚伸出瓶来,准备跳跃。尼克一把抓住它的头,捏着它,把细钓钩穿过它的下巴,一直刺透咽喉直到它肚子最下部的那几个环节。蚱蜢用前脚攥住了钓钩,朝它吐烟草般的汁液。尼克把蚱蜢抛进水里。[5]252

张译:另一只蚱蜢把脑袋探出瓶口,触须摇摇晃晃,前腿正伸出瓶口要跳。尼克手按脑袋把虫儿抓住,同时把细钓钩扎进虫子下巴,直往喉咙而下,穿到虫肚子的最后几节。蚱蜢用前脚攥紧钓钩,往那上面吐烟叶汁。尼克把虫儿抛进水中。

例8.Nickcleanedthem,slittingthemfromtheventtothetipofthejaw.Alltheinsidesandtonguecameoutinonepiece.Theywerebothmales;longgray-whitestripsofmilt,smoothandclean.Alltheinsidescleanandcompact,comingoutalltogether.Nicktossedtheoffalashorefortheminkstofind.[4]180

吴译:尼克把它们开膛,从肛门一直剖开到下颚。全部内脏、鱼鳃和舌头被整个儿取出了。两条都是雄的;灰白色的长条生殖腺,又光滑又洁净。全部内脏又洁净又完整地被挖出来了。尼克把这下脚抛在岸上,让水貂来觅食。[5]260

张译:尼克剖洗鱼儿,从肛门到下颚的尖突,把鱼破开。所有内脏连同肠、鳃等一把拉出。两条都是公鱼,有长条灰白色的生殖腺,平滑而光洁。所有内脏都光洁而完整,一起弄出来。尼克把无用的杂碎抛到岸上,让水貂来收拾。

在上述两处文字中,作者详细刻画了尼克是如何残忍地对待蚱蜢和他钓到的两条大鳟鱼的。在这里,指代蚱蜢的it,its变成了he,his,拟人手法的运用,值得读者深深品味。但通过译本,深层意味根本无从深刻体会。吴译为“它”,“它的”,仅体现了表面意义;张译为“虫,虫儿,虫子”,使译文更为流畅,更切合海明威的用语风格和中文的行文表达习惯,但拟人手法的深层意蕴几乎消失殆尽,这不能不引起译者和读者的深思。

总之,在读到这两处文字前,相信所有读者对尼克都心怀同情,战争深深伤害了他,他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而且他还很鄙视那些用干手触摸鳟鱼而致鱼死亡的垂钓者,极具爱心。但读到此,相信读者的神经定会有别样的震动。战争伤害了他,他反过来去伤害其它生灵,又是一种伤害与被伤害,只是被伤害的对象变了,他由被伤害者演变成了伤害者,这无疑就是海明威“冰山”下的意蕴所在。人类不但通过战争等进行自我伤害,而且还为了追求娱乐和刺激去伤害别的生灵,归根结底,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的罪过啊!

综上,本文结合吴劳和张祥麟两位先生的译文,举例探讨了《大二心河》汉译中的个别语言现象问题,可以说是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文学翻译要把译者对原著的理解和体会贴切而生动地表达出来,绝非一件轻而易举之事。译者必须透彻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和他对人、对事的态度,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逼真地再现出来。这就要求译者必须具有深厚的英汉语言文学功底,具备较高的文学修养和广博的中西文化知识。否则,所译的东西即使可以理解,也难以给人以美的享受,更谈不上将外国文学作品的文化、风格和精华呈现给中国读者。因此,译者要对原作者、原文和读者负责,首先要加深理解和表达两方面的功底。正如张祥麟先生[2]10所说:“如果说翻译中理解是‘由表及里’或‘由浅入深’的话,则表达却要求‘深入浅出’,是个相反的过程。

总之,在文学翻译中,译者一定要充分了解原作者的创作风格,深入挖掘原作的深层意蕴。文学翻译即译“蕴”,这是笔者由此而得出的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