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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语言交际活动,由于原语和译语两种文字存在巨大差距,误译就成了无法避免的现象。总体来说,文学翻译中的误译可分为无意误译和有意误译两大类。有意误译是指“:译者为了某种目的或适应一定的需要,包括读者接受的需要、文化判断与表达的需要等故意对原文的语言内涵、表达方式等作清醒、理智的选择、增删、改换形式等。”有意误译就是译者为迎合本民族读者的文化心态和接受习惯,故意不用正确手段进行的翻译。本文将AndrewChesterman的四个翻译伦理模式融入到对我国传统译论的深入理解之中,完善误译研究,丰富了翻译批评方法,从而使人们对文化误译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更公正的认识。
一、翻译伦理基本模式
西方的翻译伦理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法国的文学翻译家、翻译理论家和哲学家安托瓦纳·贝尔曼(AntoinebBerman)是翻译伦理研究的开创者。芬兰学者安德鲁·切斯特曼是此研究方面影响巨大的一位学者,对翻译伦理的研究较为客观,在中国影响力也最大。Chesterman分四个模式阐述了翻译伦理问题,即再现伦理、服务伦理、交际伦理、基于规范的伦理。
再现伦理模式即在译文中,视原文为经典而不敢有丝毫的亵渎,对原文无增加、删减或改变的现象,也就是说,在译文中尽可能地再现他者。正如韦努蒂所提倡的那样,翻译就是尽可能体现他者而没有归化的痕迹。它要求译者不仅忠实于原文作者的意图,还应模仿原作者的风格和笔调,寻求译文与原文间最大程度的对等。
“服务伦理”是将翻译视为一种商业服务而提出的,主要指翻译的功能模式。翻译行为要在翻译目的的指导下进行,翻译方法和策略也会受到翻译目的的制约。传统意义上的“信”、“忠”、“对等”翻译原则要服从于翻译目的或功能。局部的不忠,不但使删减法和改译法有了合理的理论依据,而且也使翻译策略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译者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被赋予了更大的主体性。交际伦理强调翻译是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活动,翻译的目的不是再现“他者”,而是与“他者”进行交流沟通。皮姆(Pym)认为,传统翻译理论拘囿于二元对立模式,遵循“非此即彼”的原则,掩盖了翻译的实质。跨文化交际的目标在于由合作带来的双方互利,因而,翻译的伦理目标应是相异双方进一步进行跨文化的合作,改善原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之间的关系,促进交际双方的交流合作。
基于规范的伦理要求译者的翻译行为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能被译入语国家与社会所接受。规范是对翻译行为或译文文本“好”与“不好”的评判。切斯特曼将翻译规范分为期待规范与职业规范。这些规范诠释了在目的语文化中何种译本可被接受,并且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文化中译本是如何发生变化的。
Chesterman对翻译伦理模式的阐述,摆脱了传统译论始终在原语文本的囿域中展开关于“忠实”讨论的局限,扩宽了译者对“忠实”的理解层面,也为我们提供了多向度的、历史的视角,客观地审视文学翻译中的文化误读现象,文学翻译中有意误译的伦理分析。
二、文学翻译有意误译伦理观
(一)辞格(修辞)形式的契合
在文学创作中,作者有时为了增添作品音韵美感、增强幽默效果特地使用各种具有本民族语言特色表达方式。如何把这些民族特色语言再现,是文学翻译工作者殚精极虑处理的语言障碍,譬如带文字游戏式的“押韵”和“双关”。如在《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有这么一段对话。
“Didyousaypigorfig?”saidthecat.
“Isaidpig.”repliedAlice.
试比较以下两种翻译的效果:
译文一:“你说猪还是无花果?”猫问。
“我说猪。”爱丽丝答。
译文二:“你刚才是说猪还是薯?”猫问。
“我说是猪。”爱丽丝答。
原文中的pig和fig押韵,读起来增加作品的音乐美,取得特殊的幽默感。而汉语的对应词“猪”和“无花果”则毫无韵味可言。比较上述两种译文,可以发现“薯”与“无花果”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物,但从行文的效果来看,译文二的“薯”表面上不忠实于原文却以简洁押韵而胜出。因而在这种特殊的语言背景下,有意的误译反而成了“貌离神合”的贴切翻译。
词语的多义性同样让译者面临不可译这一难题。《红楼梦》第六十回赵姨娘因芳官把茉莉粉当作蔷薇硝给贾环到大观园大骂芳官一节。文中的“粉头”的多义性“双关”就给译者出了难题:
赵姨娘“:小淫妇!你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是娼妇粉头之流!”
芳官“:我一个女孩儿家,知道什是粉头面头的!”
霍克斯译文:
Zhao:Littlestrumpet!Play-actorsandprostitutesaretheclassofpeopleyoubelongto!
Fangguan:I’malittlegirl,notatrumpetorwhat-everitwasyoucalledme.
杨氏夫妇译文:
Zhao:Youtrollop!You’renothingbutapaintedwhore!
Fangguan:WhatdoIknowaboutpaintedwhores?
在霍克斯的译文中,“粉头”被译成了“号角(trumpet)”,从字面看来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但从行文的效果来看,“号角”不“忠实”于原文却更好地表达原著的意思,且和英语中“妓女(strumpet)”一词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杨氏夫妇的译文虽在字面上和原著一致,实际含义却有所欠缺,成了貌合神离的误译。
(二)意象功能近似
一般来说,文化意象大多凝聚着各个民族的智慧和历史文化的结晶。在各个民族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它们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语言里,慢慢形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具有了相对固定的、独特的文化含义。文化意象反映出一个民族的不同特点,它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某些植物、动物、成语、谚语等等。另一个有意误读而成功变形的范例就是许渊冲翻译的
词牌名“和满子”。“和满子”是首曲牌名,声调哀婉。世传“满子”是人名,临就刑时曲始成,从头到尾都是断肠声。许渊冲把该意象译为“TheSwanSong”,不仅冲破了语言的牢笼,而且也摆脱了原文的桎梏,把中国式意象“和满子”颇具创意地译写为西方文化中的意象“swan(天鹅)”,是因为根据西方传说,swan临死时发出美妙的歌。swansong常用来比喻“诗人、作家等最后的作品”。这样的变形即传达了原文的深层文化含义,又实现了原诗与译作之间中西文化的艺术上的完美契合与高度和谐。
(三)诗学引进内化
每个民族都有自身的文化精髓,大多通过文学语言形式体现出来。文学作品的翻译目的不仅仅是把作品中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个性丰满的人物引入到目的语,而且还要使异质的文化精髓,尤其是与译语文学语言不同的表达方式,在翻译的过程中相互交流借鉴,促进各种异质文学的发展创新。庞德的中国古诗英译本Cathay(《华夏集》)是部倍受争议的作品。其翻译《华夏集》主要是出于厌倦了后维多利亚伤感的诗风、前人抽象的说教和陈旧的题材而发起旨在改变当时文坛诗风的意象派运动的想法。因此,《华夏集》的既定翻译目的是为庞德的意象派运动寻找依据。
庞德翻译李白的两句诗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抽刀断水水更流,
Drawingsword,cutintowater,wateragainflows,
举杯消愁愁更愁。
Riseup,quenchsorrow,sorrowagainsorrow.
庞德这几句诗的翻译表面上像在逐字死译。仔细品读,觉得像蒙太奇似的“意象并置”(juxtaposition),是庞德模仿中国古诗的特点,忠实表达古诗意象组合的方法之一。在翻译上述两句诗的时候,庞德刻意地保留原文特色就是期望达到这个效果。这一点在意象派诗歌的特点中体现出来,也印证了庞德翻译时把“他者”当作“他者”来承认和接受并融入译语文化的翻译伦理观。
(四)伦理意识拘囿
作为一种再创造的行为,文学翻译的背后始终有作为思想和解释系统的意识形态在起作用。意识形态通过译者影响翻译行为,译者可以根据意识形态自主选择翻译方式和策略,进而将其体现在译文当中。在意识形态的作用下,译者会对原文进行取舍或是有意误译,造成译文对原文的不忠实。
中国文化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在中国文化中,家庭的观念是维系整个社会的纽带,是整个社会发展成为一个有机体的凝聚力。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很容易使用带有中国伦理亲情关系“踪迹”的词语去解读和替代原语文本。如《迦茵小传》的翻译,原著中有关男女情爱描写的片段删去,尤其是女主人公未婚先孕的情节更是被译者隐去了。于是被译者修饰过的女主人公因合乎当时中国的伦理标准而被誉为“清洁娟好,不染污浊,甘牺牲生命以成人之美,实情界中之天仙也”。以上实例证明,在伦理文化较为封闭的社会里,译者的翻译活动必受其所处的民族心理意识因素的制约,这一切并不是译者对原文不理解造成的,而是有意将其中的忌讳内容隐去。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有意无意有其必然性,不能简单地视之为译作的败笔而大加口诛笔伐。把有意误译作为一个文化研究的对象来看,我们就不难发现有意误译有其独特性,甚至有意想不到的意义。误译一方面受到译入语文化对翻译过程的制约和影响,另一方面又给主体文化和客体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利于两种文化的交流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