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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与还钱哲学感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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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与还钱哲学感悟

某日和朋友谈及了借钱还钱的事,于是,俩人便滔滔不绝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我脑子一热,便同她说:“我要写一篇文章,好好谈谈还钱的哲学。”彼乃道:“好,写完了让我看看,我一定好好拜读!”大话既然说了出来,岂有不从之理?遂于暑假期间,冥思苦想,东拼西凑,断断续续写了这么多,也不知道能不能给Zh大才女交差,更不知能不能对得起诸位读者。

说起还钱的事,还必需得从生活中的小事说起。生活中,借钱还钱的事经常发生,不管是泛泛之交,还是亲朋挚友,都有相互借钱还钱的时候,所涉及的金额也不等,从几块钱到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乃至更高。凡借钱嘛,都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一定要还钱,正所谓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今天呢,我们就是从这天经地义的借钱还钱说起的。

还钱虽然是天经地义,能够按时还钱的人也总能得到别人的称赞,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嘛。所以,还钱是要讲信用的,不能天天嚷着“狼来了”,就是不还人家的钱。这是最讨人厌了,往后也就没有人愿意借钱给这种人了。想必大家都有这种现实的“生存感悟”。

然而,还钱的时候也得根据一系列的情况,稍微哪点不注意,可能会让某一方觉得非常不舒服,同时也被好友们所瞧不起。比如,大学里有个同学给我讲了这么个故事,他和室友的关系比较好,有次需要18块钱,就借了室友18块。还钱的时候给了室友20,说那两块钱你就别找了。可室友不依,当着众人的面非得把这两块钱塞给那位同学不可。那位同学平时也是豪爽之辈,平时并不在乎着三两块钱的事,觉得都是好朋友嘛,用不着这么计较。他室友这么计较,让他心里听不舒服的。他这种想法在某些人看来也许很不可思议,别人给你2块钱很合适,毕竟你只是欠他了18块,为啥你会觉得不爽呢?这得啰嗦一下了,假如两个平时关系很好的哥们,其中一个为了几毛钱争执不休,另一个该怎么想?当然,若是两个彼此并不是很熟悉的人,这种情况就很容易接受了,我不欠你的,你也不欠我的,彼此相安无事。

上面这番啰嗦,基本上能够说明这般问题,假如还钱的某一方在零头上给你计较,你就必须得承认要么你俩的关系不够好,要么对方是个非常会“过日子”的人。如果惹你不高兴了,就说明你之前对他的定位可能有错误,你认为你俩关系很好,用不着这么计较,可他并不这么想,他不想在钱上欠你什么,哪怕一点都不行。如果继续对双方的心理行为进行分析,豪爽的一方极可能是自作多情,而在钱上计较的一方观念上也许会有错误,既然不想在钱上欠他什么,那肯定是不想欠他什么了。殊不知,在借钱的时候,就已经欠了别人的人情了。人情,是远远贵于金钱的。为了更明白地说明这个问题,再举个例子。甲想让乙给自己办件事,乙费了一些周折给办了。甲很高兴,认为花了乙的钱,心里老觉得欠他什么,就一定要给乙一些钱。乙在办这件事的时候,并没想过要甲的钱,因为这事乙能做成,甲也能做成,不就是花俩钱的事嘛。甲既然托自己办这件事,自己也是心甘情愿的,并没想过要甲钱的事。突然甲把钱放到了自己面前,坚辞不受。甲就给乙较上劲了,你不要也得要,于是,俩人僵持了很长时间。最终,迫于无奈,乙还是收下了,但心里很不是滋味,总觉得被人轻视或者拒绝了什么,而这些,是不能够用钱来衡量的,也许给他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心里的那种失落。进一步来延伸,假若乙对甲钟情已久,一心想为甲做件事情表示自己的心意,可后来甲坚决把钱还给乙的时候,乙就已经明白,甲已经把乙给拒绝了。甲既然不想欠自己什么,就表示自己在他心里也就是个普通朋友,就不可能接受自己。倘若是这种情况,乙固然心里难受,但也不好评判谁是谁非,这也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倘若甲早已知道乙对自己钟情已久,事后想通过“还钱”的方式来说明俩人之间的关系,表示自己不想欠乙什么,已达到心里上的平静。这样的话,甲在观念上就犯了上述错误,认为彼此不欠钱就说明彼此互不相欠。殊不知,人生在世,钱固然重要,可是,比钱更重要的还有人情。欠了钱可以还得清楚,欠了人情永远都没法还清。这也许是金庸武侠里一些主人翁要以死来报答恩人的原因吧。倘若人情真的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为什么那些武林侠士非要以死相报不可呢?为什么不送上几百万两乃至更多的银票呢?

总之说来说去,还钱这门学问涉及了人间冷暖,必须好自为之。大凡好兄弟之间,也难免为这事犯愁,处理不好,再好的兄弟也是要反目成仇的。所以,有谁要借钱,要么你借整的,别几块几块的借,搞得我心里不爽。几块几块的,直接请你也就算了,干嘛说借了,伤了彼此的和气。再说,你要借的次数多了,不好意思不让你还,要让你还吧,一次就这么几块钱,也不好意思开口,搞得自己相当的郁闷。你要真是急需要钱,我给你100就是了,下次你也还我100,这多么干脆啊,何必又整有零的呢?可是,若是彼此不熟的人,不管欠别人多少钱,都不能少还。要不给人留下口实,影响自己做人的声誉。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不是自己的,拿着心里也不安啊。

借钱还钱的事,从我们的老祖宗就开始有了,一直到现在,只不过,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演变,中间有了些微妙的变化。以前的时候,尤其是封建主义的时候,地主都是有钱人,是债主,借钱的大都是下层的贫苦农民,当然借的都是高利贷,自然是无力偿还了。这时候,债主就是天王老子,欠债人那是比孙子还孙子,下场是何其的悲惨,有了还钱卖儿卖女,这还不够,最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下场是何其的惨啊。那时候,人也就是那么老实,那么诚信,他不敢不还,明知还不起,还是想尽办法去还,比如杨白劳,竟然被逼迫到了卖女儿的份上了。当然,那是被逼迫的,谁让地主有权有势呢?然而,还有一些非常开明的主儿,很会利用这个关系,不让那些还不起钱的人还钱,反而显得自己是多么得仁义。比如《战国策》名篇《冯暖客孟尝君》里的冯暖,也就是那个没事了爱弹剑而歌的主儿,被孟尝君派去薛地收债,临走时问孟尝君债收完了要买什么东西。这孟尝君随口答道:“家里缺什么就买什么吧。”这冯暖听了这话,乐得屁颠屁颠地去收债了。等他到了薛地,他见欠债者都是贫苦庄户,连饭都吃不饱,更别谈还债了。于是,立即以孟尝君名义宣布债款一笔勾销,把各户的债务契约烧掉,就回去了。孟尝君见到冯暖,见他两手空空,就问他给自己买了什么。冯暖说:“你老人家财宝马匹美女应有尽有,家里就缺“仁义”,我就替你买了‘仁义’回来。”孟尝君听后又气又怒,但是已无法挽回,只能无可奈何花落去了。后来孟尝君被新任君王罢了相,要回薛地的时候,看到薛地的老百姓百里相迎,这才明白了买来的“仁义”是什么。

现今这年代,可能是由于法制社会进步了,也许是因为民主了,欠债的成了爷爷,债主倒是成了孙子。你欠我那么多钱,你能还得起,却放在自己手里花天酒地,看着我这里愁眉紧锁,你就是不还我钱。我一遍一遍地去催,你就装着自己多么穷,说马上就还,像是送瘟神一样把要债人送走了。就这样,一次次躲过了初一躲十五,躲过了十五又能躲过三十。像这种每次都演戏演到这样的本领,还真是少见,不过也真的为债权人感到无奈。他就是靠着那么一点希望等下去的,把你说的话当成是救命稻草。你说上就还,他还真以为你“马上”就能还了。可是啊,现在这文明社会里,人们几乎一辈子不用骑马的,所以,你说“马上”就还,可实际情况呢,这一辈子都是在“马下”的,当然不用急着还钱了。于是乎,要债的人实在是无可奈何了,用鲁迅的话说,是“出离愤怒了”,叫上要债公司,去讨债去。不管债能不能讨得来,还得再被要债公司剥削一把。由此可见,眼下这社会里,借钱的时候得多长个心眼,稍微不慎,自己的血汗钱就成了一团肥肉,白喂了白眼狼。也许,这就是和封建社会的不同之处了。封建社会里,穷人借富人的钱,结果穷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现在这社会里,一般是富人借穷人的钱,结果还是穷人倒霉,虽然整体上没有封建社会下场那么悲惨,也得落个白忙活一场。至于这个例子,最近频频发生的农民工讨薪被打事件,就最能说明问题了。简单举个例子吧:共和国六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召安村的118名湖北籍农民工连续数天讨薪未果后,遭到300多名手持木棒的人围困殴打,30多位农民工被打伤,9人重伤。事情过去8天,他们除却医疗费,生活已无着落。被打农民工的照片传遍网络,真是惨不忍睹,谁看了都心酸。农民工千里奔袭,自己过着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生活,却为城市的建设、国家的进步做了多么大的贡献啊,自己吃的不好,住的不好,工作环境不好,工作强度那么大,他们都没吭一声,只要能及时发工钱,这些淳朴善良的人民就很感激很高兴了。可是,就连他们这点愿望都不能得到满足。那些黑了良心的奸商,欠着农民工的工资不还,更有甚者,还暴打讨薪的农民工,真不知道这些奸商的良心哪里去了。殊不知,全国大半人口还是农民,农民们要是真的愤怒了,后果是什么,那是不可想象的。

借钱,不仅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还会发生在个人与组织、个人与国家之间。这时候,还钱的关系就更加微妙了,乃至于有些不平衡。国家借个人的钱,则通过银行的形式,个人把钱存进银行,然后,国家开始使用。这时候,国家借人民的钱,而较人民把多余的钱储蓄起来,虽然本质上还是国家借人民的钱。当人民需要钱的时候,国家就把银行里的钱拿出来借给他,这时候形式和本质便同意了起来,较“贷款”,也就是借钱的意思。试问,储蓄和贷款有何不同?站在还钱的立场上,国家还人民钱的时候,给人民的利息低,又说了,我帮你保存了这么长时间,你得给我交服务费啊,于是,从利息里扣除了利息税,这一来,倒没多少利息了。反正国家总强国你个人,你再不高兴,也最多发发牢骚,奈何不得。当国家向人民讨债的时候,那可是说一不二,叫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交上去,你就得交上去,要不然又要有额外的款项需要补交。而且,国家借给你钱,你也要支付国家利息。这时候的利息就很多了,而且你也没有权利向国家收取保管费。要是没钱交,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得充公,看你还按时还钱不!

近些年来,国家各大银行为了方便还钱,都采用了自动提款机。这自动提款机方便虽然方便,但终究不是万能的,有些时候,会多吐出来钱,也就是说,还钱的时候还多了。大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收银员有多找给顾客钱的时候,一些顾客爱贪小便宜,就拿着走了。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凡人都这样,没有不见利而不心动的。取款的时候,ATM吐出来的可都是百元大钞啊,对那些贫困的人来说,诱惑力可是相当的大。这时,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反正我又没偷,是ATM还钱时多还给我的。既然银行委托了ATM替他们还钱,就应该为ATM的这种错误负责,都做自我反省。可是呢,被多还钱的人,倒是倒了大霉了,自己竟然犯了法,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做梦一样,一不小心就犯了法了,要蹲监狱的。譬如共和国五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因ATM机故障,作为凡夫俗子的广州青年许霆就不能“视金钱如粪土”了,情不自禁地就取出17.5万元。事后,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共和国五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也许是法院觉得理亏,也许是银行良心发现,更可能是网络媒体造成的压力太大了,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据说最近一段时间又给放出来了。我不是学法律的,不明白这究竟是谁的错,可让无辜的取款者全部承担责任,那是万万不应该的。这倒是我想起了一则有趣的历史故事。唐朝时太宗皇帝为了澄清吏治,坏心眼一动,就送了一匹绢给某个官员,目的自然是考察他是否廉洁。这位官员哪知道是皇帝送的啊,稍不留神就收下了,结果太宗皇帝要杀他,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要把命给送掉。这时,大臣裴寂站出来说话了,他劝道,绢是皇帝送给官员的,这是引诱那位官员犯罪啊。那位官员如果被杀头,皇帝也就有罪了,因为行贿的是皇帝自己,是皇帝直接造就了那位官员的杀身之祸。唐太宗一听,也觉得理亏,就放了那位官员。如果把这事和前面的许霆案一比较,便会有些眉目来了。换个角度,如果银行少还顾客钱了,“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哪怕少还你了一千万,管我何事,只能算你倒霉了,你要是来给银行闹,弄不好还要判你个敲诈勒索罪呢。银行还个人的钱,还是个人还银行的钱,不管谁是债主,银行都是当大爷的,小民都是当孙子的。反正我见过银行的某些职员对民工那不屑一顾甚至鄙夷的态度,惹得草民我心里头一肚子火气。

借钱与还钱,折射出的是人们的利益观,虽然人们的利益观不同,但反应在行动上都是自私的。荀子很老实,很坦白地承认“人之初,性本恶”,认为人一出生就是自私的,这倒是一点都不含糊。而司马迁更是一语道破人类活动的本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孔子的徒弟孟子倒是不那么厚道了,睁着大眼说瞎话,竟然说“人之初,性本善”。既然“人之初,性本善”,他为啥还要游说梁惠王、齐宣王、滕文公做善事呢?这不明显地抽自己巴掌吗?那梁惠王、齐宣王、滕文公这三个主儿都不是省油的灯,天天盘算着怎么从老百姓哪里得到更多的钱财。告子呢,这老头好像考虑问题太多了,最终也不知道人性咋样了,就说人性不分善恶。这也是瞎话。要是我借告子这老头万两黄金,就是不还他,他能饶我吗?还能让我过上好日子吗?不杀了我才怪。所以,这老头也不靠谱。总之,小到检验朋友关系咋样,大到人性如何,通过借钱还钱就能说明问题了。由此说来,借钱还钱的哲理是在是博大精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