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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已婚妇女头饰转变文化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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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已婚妇女头饰转变文化研究

【摘要】自古以来,中国有“衣冠之国”的美称。头部被人们称为通往上天与神灵最近之处,是人体最神圣的部位。在少数民族服饰文化中头部装饰更加重要,具有多维属性与社会功能,其贯穿于少数民族人民各阶段的人生仪礼。因此,本文以蒙古族女性头饰为案例,采用文献分析法探析我国蒙古族女性从少女到妇女角色转变中更换头饰的社会文化现象,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生命礼俗、民俗制度等相关内容归纳其内在涵义,以期为少数民族妇女头饰的相关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蒙古族;已婚妇女头饰;文化研究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在同一国土上构成一个和谐的共同体。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沉淀中,我国少数民族头饰文化呈现共性特征,研究发现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已婚妇女普遍存在步入婚姻后转变头饰的一种社会现象,以我国蒙古族为最典型案例。传统的蒙古族是一个马背上的民族,据称“女人有钱戴头上,男人有钱用马上。”其精湛的制造工艺、珍贵的配饰材料、多样的轮廓形制是蒙古族服饰中的瑰宝。2004年,蒙古族服饰被列入国家民族民家保护工程试点项目,2008年列入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紧随国家对本土文化的重视,探寻蒙古族女性头饰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蒙古女性在诞生、成人、结婚、葬礼等重要环节中注重变化自身的头饰以象征完成人生的关键仪式。其造物意识形态是当地女性身份、地位、年龄的符号,这归根于中国造物文化、伦理纲常、种族信仰对蒙古族人民日常生活礼节的深刻影响。因此,本文根据以下的文化层次理论,探讨蒙古族已婚女性一生转换头饰的内在因素及特点:

一、物质层-已婚标识

蒙古族女性古有“头不露发”的习惯,特别是已婚女子更为讲究。头饰是区别蒙古女性年龄和婚姻状况最直观的显性标志,在女性头饰的形制、装饰、材料中均能提取未婚或已婚的信息。在传统的蒙古家庭中,未出嫁的女子都留有一条独辫,垂于身后,几乎没有头饰。只有在出嫁的前一天,在隆重的婚礼上,才特邀德高望重的两位长者为“分发父母”举行庄严的分发仪式,仪式上将姑娘时的一条发辫散开,顺着两鬃梳成两根辫子,然后,在辫子上系戴由新郎送来的华丽贵重的首饰,以示进入婚姻的仪式。已婚妇女头饰以多、大、重为美,随着年龄的增长,头饰逐渐减少,重归朴素。终身未婚的女性则一生保持少女时代的头饰与发式以象征自身纯洁的未婚形象。由此体现蒙古族女性头饰是人生各阶段角色的物质形态,从头饰装饰数量上标识女性各阶段的身份、地位、年龄,当成为新嫁娘或少妇后,头饰的装饰数量、重量达到了高峰,部件齐全华美。同时,头饰作为蒙古族的标识旗帜,根据当地民俗习惯,是识别女性未婚与已婚的标识系统。

二、意识层-民族认同

社会群体的构建离不开个体的存在,个体在社会群体中生存则需得到宗族群体的认同。蒙古族女性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头饰佩戴与转换,首要强调个体融入群体中的自我认同,通过头饰的佩戴认为自身拥有该社群成员的普遍特征,以适应社会现实。如各部落妇女的头饰差异,巴尔虎部落妇女头饰为盘羊角式,和硕特步部落蒙古族头饰为简单朴素的双珠发套式,鄂尔多斯蒙古族部落妇女头饰是个部落中的翘楚,以两侧的大发棒和穿有玛瑙、翡翠等粒宝石珠的链坠为特征。蒙古族妇女通过佩戴各形制的头饰,一方面成为各部落的标识系统,另一方面表示个体对本部落群体的认同与热爱,标志自身具有群体的共性特征从而进一步融入社会;其次,强调群体接纳个体的社会认同,蒙古族已婚妇女在头饰上的转变既展示当地女性在生命过程的不同阶段,又反映生育、家庭、宗教等社会制度对女性地位的规定和角色认可,也是一定文化规范对人格塑造的要求。这一社会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将个体生命加以社会化,与社会组织、信仰、民俗习惯等多方面民族文化交织相融,集中体现了个体在民族群体中的生命周期观与生命价值观。

三、潜意识层-礼仪伦常

女性在我国传统宗法社会中以礼俗为中心,一方面展现百姓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方面联结千百年来儒家文化支配的传统价值观念对规范人生和统一教化的作用。蒙古族已婚女性头饰的转变深受礼仪习俗的影响,随家庭角色及年龄的变化,呈现“两头简单,中间繁复”的总体特征。其民族女性在30岁之前出嫁需要戴全套头饰,30岁以后把留眉珠取下;年过40岁,简化部分穗子,头饰逐渐减少,但按照当地习俗规定,额饰、后帘等局部发饰配件需终身佩戴,唯独丈夫离世后所有头饰摘除;到了晚年,妇女“扫除腻粉呈风骨,褪却红衣学淡妆”,只剩胸前的辫子,甚有削发为尼、成为家居士,如下表,即为蒙古族女性头饰的转变过程。以至于民间称,头饰就是蒙古族女人的一生。我国传统婚姻文化流传“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蒙古族作为一个游牧民族尤其突出,已婚女性30岁前以婚姻、生育为中心,注重个人的妆容,配套整齐靓丽的头饰,为“妇容”;30岁往后,简化头饰,重点偏移对家庭、儿女的言传身教,为“妇德”。蒙古族已婚女性头饰加减法则,揭示了当地女性遵循传统的夫为妻纲、三从四德的礼仪文化。在礼仪伦常及家庭地位的转变中,以头饰作为载体,物化观念,承载克己复礼的文化精神。

四、价值观-和谐信仰

万物有灵,器物不仅为人们所用,其中也寄托了造物者与使用者的情感。头饰为物,以物传情,蒙古族女性头饰的变化在物质层面上塑造各阶段的已婚妇女家庭地位及角色转变,在价值观纬度上体现人们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信仰及礼仪遵循,其共同的目标在于中华女儿乃至全球人民对和平、祥和的生活状态的追求和渴望,促使各民族自发形成、发展、传承各自的民俗制度与民族礼仪规范人类生活秩序,教化人类的道德规范。同理,以物载道,在我国传统价值观念中国家层面提倡“有国才有家”,在家庭观念中重视“家和万事兴”,只有在一种包容的社会形态中才使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各民族文化差异中和谐共生、兼收并蓄。正因在同一片土壤上,多元民族文化撞击与吸收、融合与发展,才能构建一个祥和的民族共同体。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旨在通过提取经典案例,探析蒙古族已婚妇女随着年龄的增长转变头饰的形制、配饰数量、奢华程度的一种社会群体行为,以小示大,揭示中国多个少数民族存在同一社会现象的共性特征。在少数民族头饰文化中,具有多维的社会属性,物质表层是民族标识系统,深层意识是个体对原生民族的认同或民族对个体的认可,内在涵义是中国传统礼俗、阶级关系对人类生活礼节教化与影响,核心根源更是人们对民族和谐、稳定、可持续的渴望心理表象,这有利于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和凝聚力。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汉化现象日益严峻,仅有部分少数民族依然沿袭这一头饰文化习惯,在这一文化流失背景下,在此呼吁各界有关人士对该文化加以关注与保护,一是适当政策性补贴,鼓励当地少数民族人民对头饰制造技艺的传承,培养文化传习人;二是恢复与保护传统仪式,原生态的婚庆活动、重大节日、宗教祭祀等是非物质文化景观传承的主要形式,既是展示地方文化特色的重要途径,又是地方特色服饰文化的一种展演方式,是人们认知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直观途径;三是建立“文化生态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设立专项保护,派遣专项人员深入研究,以文字记录的方式收集、归纳成册,以供世人参考,从而促进中国传统的本土文化源远流长。

参考文献:

[1]钟敬文.民俗学概述[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齐木德道尔吉.中华民族文化大系:天之骄子(蒙古族)[M].上海: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2017.

[3]祁庆富,史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5.

作者:李秋梅 单位:广东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