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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的视觉文化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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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的视觉文化研究论文

一、人眼观看的延伸

随着后工业社会和后现代社会的到来,经济活动的运行和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将城市分割成大大小小的区域空间,大致上可以分成公共空间领域和私人空间领域。在公共空间领域不难发现,随处安装着电子监控设备,比如早期就投入应用的,街道十字路口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人们很形象的将其称为“电子眼”,它充当着“电子警察”的作用,监测着车辆的行驶过程,捕捉车辆的违章视频信息,预防司机的不文明驾驶行为。

(一)电子监控设备的追溯空间监控设备被俗称为“电子眼”或“视频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空中之眼”等。空间监控系统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40年代的西方,最早作用于军事安全和防备,后应用于监测交通情况,了解高速公路及桥梁使用情况。在英国,监控系统被称为闭路电视,是指“利用摄像头将画面信息传递至特定区域内监视器的一种监视系统。”[1]在我国,大规模使用监控系统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

(二)电子眼是人眼的延伸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方式是通过“观看”,从传播学家对于受众的研究中可见端倪,大众传媒的接受者不在于被动地“观看”媒介获取信息,而是在主动地“观看”寻找自己需要的信息。换句话说,大众传媒的接受者对于信息是有选择和筛选的。大众传媒根据观众的选择需求反馈,投其所好制作信息内容。人们的视线在观看时,要受到社会文化认知和自身的素养需求相制约。故现实主义美学传统中指出“摄像机不会撒谎,可撒谎的人在摆放摄像机”,不同的是,电子眼不会选择要记录什么,规避什么,而是忠实地“目不转睛”的记录着发生的一切。前文提及人的眼睛,由此联想到前苏联的电影蒙太奇学派理论家维尔托夫,他提出了电影的摄像机应该像人的眼睛一样去客观记录生活实景。在这里,监控设备的安装犹如维尔托夫提到的“眼睛观”一样,像人的眼睛一样在“注视着”人们的动机和行为。麦克卢汉曾经说过,“媒介即人的延伸。”意为大众传媒使人的感觉能力得到拓展。“电子眼”类似麦克卢汉提及的大众传媒的延伸力,它延伸了人眼所能注视到的限度,弥补了人眼观看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人们运用技术的力量缩小了人为监控的空间大小,而又无限制延长了对该空间监管的时间长度。

二、视觉文化隐藏下的权力生产

(一)“观看者”遮蔽下的权力福柯用观看的目光来揭示隐藏在视觉文化下的权力运作模式。他在《规训与惩罚》中提到了18世纪对于罪犯的处罚形式,一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对于身体的血腥镇压和暴力执法的仪式景观,用来震慑震撼在场的普通大众,来规范他们的行为,达到社会秩序的合理稳定。另一种处罚的方式融汇于英国学者边沁对于环形监狱的设计理念中,在环形建筑的中心位置设置瞭望塔,而建筑的四周被监狱的牢房所包围,瞭望塔中有遮盖物遮蔽,四周的牢房则被分割成为各个单间,面向瞭望塔的一端和面向外面的一端均有一扇窗户,这样的一种环形建筑被福柯成为“视觉机器”。通过这样的设计使得罪犯的一举一动均处在“阳光之下”,没有一丝的黑暗角落可以遮蔽他们,瞭望塔中的人可以通过面向瞭望塔的一扇窗户对于罪犯进行监督。牢房被制造成为各个单间也很巧妙的隔绝了罪犯之间的交流,即便是一个最普通的眼神交流,使得他们在心理上孤独无援。福柯解释道,由于瞭望者和罪犯所处位置的不同,造成了权力的极为隐蔽的不平等。在瞭望塔中的监视者,由于有遮盖物的遮蔽,可以随时随地地监视四周各个牢房,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处在四周各个牢房的罪犯显然不会知晓谁在对他们进行监视,何时他们在被监视着,或者他们到底有没有被监视着。很显然的是即便瞭望塔中没有人或者这个人此时并没有监视罪犯,处在四周各个牢房中的罪犯也不敢轻举妄动。瞭望塔中的监视者由于有遮蔽物这层外衣,得到了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这样的权力的不对等。纵观如今的社会生活,我们处于无所不在的电子监控设备所编织的蜘蛛网之中,原来在安保森严的高级写字楼、高级住宅区才会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已然遍布于城市生活的大街小巷。将电子监控设备等同与福柯所描述的环形监狱也不为过,电子监控设备的实质也是一种“全景敞视主义”下的“视觉机器”。电子监控设备背后的那双眼睛正是在监控设备这样的技术遮蔽物之后,来注视着过往人们的一举一动。人们不知道机器的背后会不会有那双眼睛,以及那双眼睛是否每时每刻都在注视着,人们总是信以为真的相信机器的背后总是有那双眼睛在窥视着,即便这样也会不自觉地规范着人们在公共场合的行为秩序。

(二)“被看者”的自我监督笔者依稀记得加拿大学者大卫•莱昂曾指出,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实质就是生活在电子眼之下。可见如今的生活谁都不能免监。随着技术的发展,高清监控视频画面、360度旋转监控设备的发明,使得福柯所提到的“全景敞视”成为可能。在技术的遮蔽之下,透露出的看与被看之间的权力不对等观念,体现在被观看者身上的是自觉的“遵守”,是源于对身体的观看继而渗透于心的规训,通过个体的遵守达到社会秩序的合理稳定。比如在住宅区的监控设备,总会有标语提示“你已进入电子监控区域”,此时的电子眼取代了人为的监控目光,杜绝了人眼的视觉监控疲劳,延伸了人眼所能观察到的范围,过路的行人也不确定此刻监视器的后面是不是有那么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你,但他会在内心提示自己,并且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他的这种对于身体的“规训意念”,不是监视器以及后面的那双眼睛所赋予他的,而是他自己给予自己的监控,自己给予自己的一种强有力的注视目光,自己的意念把自身的行为举动规训起来。传统社会中对于人们的规训是建立在众目睽睽之下的血腥暴力的处罚,达到对人们感官的震撼而后规范行为的威慑作用。现如今,是一种更加理性看似合理的内化于灵魂深处的规训作用,通过个体对于自身的自我监督、制约维持社会的秩序。如前文所述,是以一种看不见的“权力的眼睛”的自我注视。“因为现代社会创造了许多关于眼光的规范,确立了许多审美的、科学的、理性的观看原则,这些原则制约着每个人如何去看,也决定了他看到什么,或者说喜欢看什么,对所看之物给予褒贬评价等等。”[2]学者周宪的这段话,充分地概括延伸了隐秘下的权力规训观念。

三、结语

福柯将这种隐蔽在遮盖物之后的眼睛称之为“权力的眼睛”,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权力的眼睛”无所不在,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又如公司办公间里全景敞视式的一览无余,在超市银行中对于顾客的监视等。“由于视觉技术的发展,视线已经从人的肉眼日益转向更加精确、可以记录的视觉技术,从望远镜到监视器,从红外摄像机到数码图像技术等等。”[3]从人的肉眼到机器的眼睛,超越了时空的限制,实现了时间和空间的二维合一,没有视觉疲劳,不用算计报酬。在技术发展的前提之下,幻化成“权力的眼睛”自我规范着。

作者:彭冬卿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