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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阶级理论困境在于过多让政治学的冲突连接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似乎未注意到社会阶级变化的多样性,忽视了能产生社会结构变迁的冲突并非都是对立阶级冲突的结果。理查德•斯凯思以《阶级》对话马克思,试图解决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如何为社会学所使用的问题。“任何生产方式中的阶级关系主要是指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形式。每一种生产方式中都存在着生产者,他们生产出经济剩余,这些经济剩余又被非生产者剥夺为私有财产。”马克思认为“这种关系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阶级之间冲突和斗争的最重要的结构性基础。……所有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包含着毁灭自身的种子。”斯凯思说明尽管阶级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时它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斯凯思对阶级和阶层有独到见解。“社会阶层的概念常常与社会阶级的概念混淆,确实,二者经常被视为是可互换的。……两者中一个是原因,一个是结果。资本主义社会的阶层体系体现了阶级关系,反映了阶级导致结构性经济不公平的方式。……阶层体系反映了控制关系,后者是阶级结构的核心要素。”斯凯思认为阶级关系决定了职业的具体内容和职业顺序,阶级关系决定的职业秩序和相应的报酬体系的不公平导致了阶层的出现。揭示将不同职业归入不同社会阶级的社会学研究路径是在研究结果而非原因。中国社会结构、社会阶层和社会流动的研究是中国社会学核心研究主题之所在。李培林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李强的“倒丁字型结构模型”和周晓红的中产阶级及消费认同的理论和经验研究各有千秋,陆学艺则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尺度,来刻画中国社会阶层的基本形态和基本特征,构造了阶层的“金字塔”模型。这些学者都在为中国社会分层提供理论的可能。
论及阶层文化不可回避路易•杜蒙的《阶序人:卡斯特体系极其衍生现象》,杜蒙研究的是一个复杂的印度社会,里面存在许多被描述为“阶序性”的现象。他把社会学家广为接受的“社会阶层”概念与印度的“社会阶序”加以比较。“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似乎都不愿意论及‘阶序’,即使谈论的时候也并不正视它,只把它当做是次要剩余,或者是视之为天分及功能不同所无法避免的不平等,或是把它看做任何一个进行多种活动的人为组织免不了要有的发号施令系统,也就是‘权力阶序’。然而这不是正牌的阶序,也不是所谓的阶序之根本。”杜蒙引入“阶序”概念,旨在声讨将描述自我社会的概念粗暴地套用于他人社会。他认为,西方社会的逻辑思维和话语体系无法读懂印度特殊的社会制度。用“社会阶层”解释卡斯特制度显然不合时境。“把卡斯特看做是现代意义的社会阶级的一个特例。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即持此观点,他认为卡斯特是一个有自我意识而且自我封闭的阶级。此处有两点值得注意:由于社会阶级时常是以经济特征加以界定,因此一个经济群体和一个身份团体在这里被混淆了,还有,意识被化约成只不过是表象,这个看法使卡斯特的宗教理由可以轻而易举的被抹杀掉,就像穆勒所做过的那样简单。这就是‘社会阶层’的理论,它把任何带着不平等的各项社会差异全部用这种理论来解释,在此意义上可说是我群中心主义的。”
杜蒙指出提炼文化的普遍性的同时要尊重文化的特殊性,轻易不要陷入自我社会理论的窠臼和逻辑而无法自拔。“卡斯特制度”将一个整体的各个要素依照其与整体关系来排列等级的原则界定为阶序,相互间有详细的规则以保证彼此的隔离和互依。杜蒙以文化决定论为理论基石,反对“社会阶层”成为普世概念,指出它对非西方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解释力不强。“社会阶层”的滥用是西方对其社会学理论的不严谨甚至是粗暴对待。杜蒙发现意识形态阶序的价值体系的含括性特点,印度社会可以用“身份”和“权力”来表述,身份是指建构在宗教意义上的阶序关系,权力是指经济与政治的分配现象,印度社会是经济和政治的等级逻辑屈从于宗教性身份阶序逻辑,恰与西方身份屈从权力的逻辑“倒置”。
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在《历史之岛》明确提出人类学家所称结构是文化秩序的象征性关系,仍是一种历史事物。并且文化在行动中以历史的方式被再生产出来。结构是过程性的:文化范畴及其相互关系的动态发展,相当于一个生成和再生成的世界体系。作为文化生命过程的安排,体系具有某种内部(结构)的历时性,其本质是暂时的和变迁的。在萨林斯眼中结构就是历史以文化的象征意义秩序而得以呈现的形式。萨林斯用其特有的文化决定论为文化和阶层关系作了注解,与杜蒙有异曲同工之效。阶层文化作为概念术语在19世纪中叶形成,伴随着阶级(阶层)文化出现在西方社会学典籍之中。阶层文化成为一门新的社会学理论,西方关于这方面的代表作主要有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布迪厄的《区隔》、甘斯的《趣味文化》等。阶层文化是人们用来展示和确定自己社会身份的各种文化“符号”,它通过不同阶层的价值观念、文化品位、文化消费及生活方式等表现出来。在国内著作中以周怡对阶层和文化之间关联所作的论述最为精当。其在《文化社会学的转向:分层世界的另一种语境》中谈到进入20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的社会理论发展出现了一种“文化转向”,文化研究受到重视。文化社会学也呼之欲出,这些转向都不约而同与社会分层世界结缘。用社会分层原则考察文化的多样性下人们的文化实践,阶层的区分不再以相互的经济关系,而以阶层人群突出的文化特质与文化取向来定夺。布迪厄与甘斯都把文化视作一种资本,《区隔》与《趣味文化》都是在结构的框架中谈文化分层。
周怡认为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在马克思主义内部促生了另一种主观主义的视野,阶级形成在经济中,也形成在文化中,这样的表述显然提升了文化在阶层中的地位。其后在《文化社会学发展之争辩:概念、关系及思考》对文化与结构关系的争论特别列章阐明,强调许多学者达成共识认为文化与结构有如同一人群的两个镜像:文化构成群体的信仰、意识体系,形成一套规范行为方式的宇宙观和生活方式,结构是群体的构成要素、人群的集合和彼此的物质利益关系,为群体提供分类模型。周怡基于对文化与阶层(社会结构)关系的不同解读,分为三个类型:宏观结构主义、结构—文化主义和文化主义。宏观结构主义通常以唯物主义的口吻将文化视为唯心。在“物质决定意识”的先验中,坚信文化一定由经济和政治结构所决定,不能脱离结构而妄谈文化自主,论断誓将经济决定论坚持到底。结构—文化主义确信结构与文化相对独立又彼此联动,文化相对自主无需还原结构,文化与结构关系已非自变量和因变量之关系,而是因果之箭指向两个方向,或可能是传统的因果概念已不再合适的两相自主。文化主义则将文化看成与社会结构同等重要,甚至比社会结构更重要,文化观点形成了对传统社会学观点的强烈挑战。文化主义强调时间的根本独特性,独特性体现为文化在纵横两个方向上都显示出独特的自我。横向上,文化被理解为开放的,其可能的实践结果是多元而不可预测的。纵向上,文化被看成是不连贯的,凸现而动态的。文化既然来自个体或群体的各种特殊的社会实践,那么文化相对结构的自主空间就相当大。它可以与结构保持一致、不一致,也可以不理会结构而发生属于自己的多样的支配抑或多元的生长。周怡的论述显示三种类型中文化的作用的依次增强。三种观点究竟何者为先,因人而异。可以明确的是人创造了文化,又被文化创造。人既是文化的主体又是其客体。单纯的讨论结构(阶层)和文化就好像谈论房子的钢筋和水泥,没有流动的活力失去了生命力。
作为行动者的人是串联结构和文化的载体。人类发展依靠文化,文化诞生于人类的理性。每个人又都生活在结构之中,结构诞生于人的集聚。周怡选择了折中的结构—文化主义并通过《贫困研究:结构解释与文化解释的对垒》进行论证。阐明结构解释和文化解释,在面对相同的议题和相同的事实时,往往有十分不同的解释,像一块钱币的两面,相互独立,自成一面,又浑然一体。任何结构取向的制度解释里一定会包括文化因素,而文化取向的贫困文化解释又或多或少有制度的约束因素。一个事实是,如果制度不考虑现时现地的文化因素,制度本身就容易受挫以致失败;而能够称作文化的部分,它一定具有经济制度的基础,否则文化的支配力不会如此强盛。另一个事实是,一方面无论是在现代化程度较低的地方,还是在其程度较高的区域,贫困层总以一定的位置、一定的规模存在于结构中,重视结构因素的解释是必然的。另一方面,贫困文化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我们不得不考虑文化解释。
至此,马克思、斯凯思等从西方的阶级与阶层出发阐明经济决定论,将文化置于权力之下,结构主义意味浓郁。杜蒙从他者社会印度入手探求阶序社会的过程,阶序理论似乎给了西方学者“社会阶层”论一记响亮的耳光。在西方强调权力内括身份时,杜蒙提出了身份凌驾权力之上的现实。任何用自我社会发展中创生出的概念粗暴地套用其他异质社会无疑是可笑的。周怡教授对于文化与结构关系作了三种类型的梳理,强调了融合的过程,脱离文化的结构和脱离结构的文化都是不可存续的。两者彼此融合互嵌,又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文化的繁衍可能是结构推翻的导火索,而结构的重构可能是新文化产生的温床。回到阶层文化中,阶层与文化之间也是一样,割裂文化的阶层无法存活和传接,而超脱阶层的文化无法自处和传承。阶层文化指人们用来展示和确定自己社会身份的各种符号,不同阶层的成员总是在各自阶层共有的文化习性的约束下,带着自己阶层的秉性进入不同场域,表明阶层身份。阶层文化作为一种阶层的标签,由个体通过文化的濡化内淀于自身的历史使命、生存伦理,以及意识形态的集中展示。
作者:茆晓君单位:公安边防广州指挥学校边防检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