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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传心授,世代相传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①,它是人类创造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族在人类社会进步历史上的文脉的承载见证,是各民族悠久历史基因的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饱含着丰富民族文化信息含量,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智慧和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精神价值也会有所改变和发展,特别是在当代文化视野下,有以下体现:
一、与时俱进的民族精神与“非遗”的使命感
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屹立于世界东方,除了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还有其一定的思想基础,即中华民族所拥有的民族精神作为推动力。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是民族前进发展过程中的精微内在动力。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指出:“必须注意到结合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精神形态上的特点。各个民族之所以不同,不仅在于它们的生活条件不同,而且在于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精神形态不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是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阐释和概括。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华民族演进出一些具有生命力的民族精神内容,崇尚刚健有为和中庸的价值观,崇尚道德伦理,讲究天人合一等,这些民族精神在民族文化复兴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当代,不断与时俱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命感中获得充分的体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崇尚伦理道德,追捧忠孝仁义,讲求中和,这些道德伦理条约不仅制约了民族大众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也是族群中人们恪守的维系社会和人伦关系的准则尺度。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伦理道德准条,不仅渗透到民众的观念、信仰、生活风俗、思想情感等各方面,而且与本民族的民间艺术相融合,在族群的艺术审美素养中深深打上了追求伦理道德等民族精神的烙印。同时,这些非遗的艺术形式成为承载民族精神最佳媒介和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永恒的精神财富,是民族精神得以修养、调整和反思的一个重要场所。它的某些内容也许会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而失去意义,然而它的合理精神却超越时空,在厚重而又多样、大一统而又多元化的文化演进历程中,传承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风貌和民族精神。②因此,确保民族特性、民族精神的传承,是当代每个族群面临的重要任务,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和研究,是唤醒人们对本民族精神传承意识的最好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塑造民族精神、道德情怀和生活方式,积淀民族文化心理,激发爱国主义精神,传播生命观忠孝观念等使命。它是人类族群自我身份认同的重要方式,通过所在族群的语言、服饰、生活习俗、精神图腾、神话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才能得到所在族群的认可。它一方面真实地记录了某一民族、地域的人文、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对滋养民族精神、提高文化素质极为重要。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无形的,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源,与许多自然资源一样是一去不复返的,不可再生的。③那些经过时间过滤流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带有浓厚的历史文化痕迹,保留着浓缩的民族精神内涵,具有极其重要的精神价值。
二、“非遗”与当代文化生态平衡
生态平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之间、生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使它们相互之间达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文化生态平衡则是指影响文化产生发展的自然地理环境、科学技术、社会组织、制度体制及价值观念等变量所存在的共存互动的平衡关系,它着重探讨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与人类文化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和动态平衡。文化生态平衡包括本民族内部的文化生态平衡和族群文化促进交流之间的生态平衡,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保持我们族群文化的良性输出,维持文化的多元化,这样的文化碰撞有助于产生有利于人类成长的思想,这也是保持本族群文化基本特征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随着传统民间文化所赖以生长和存活的农业文明及其相关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负载着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和掌握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日益减少乃至离世,使民族的“文化记忆”出现中断的概率增加,我们中华民族流传数千年的民间文化艺术瑰宝面临着被遗忘、遭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文化生态的平衡依赖于文化多样性的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族群传统文化艺术之根,它保留着该族群文化艺术原生态和其特有的思维方式,是族群归属感所在。在当代国际舞台上,国家对外输出和交流越来越倚重于民间特色文化的输出和交流,让据有民族特色和独特魅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唱主角,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对外交流的桥梁,成为民族之间密切联系的催化剂。一旦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受到其他国家人民的认可和喜爱,则会大大促进两国之间的友好交流和合作,增进民族和国家之间的感情和友谊,同时满足本民族的自豪感和向心力。为了实现民族文化的一脉相承,所以我们必须珍视代代相传的宝贵文化遗产,特别是承载着我们文化记忆,灌注着民族文化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各民族增强民族文化危机意识,切实可行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避免全球范围内的文化同质化,实现世界文化生态平衡和多样性。
三、“非遗”辐射的哲学观念
1.真善美的审美观。
传统意义上讲,“真是指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善是指善行,是指人的行为对群体的价值;美是客体作用于主体,使主体产生一种精神上愉悦的体验”。古代圣贤对真善美也有着自己独到的认知,并把实现真善美作为审美的最高境界。孔子提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朱熹注(《四书章句集注》)说:“矩,法度之器,所以为方者也。随其心所欲而自不过于法度,安而行之,不勉而中。”这是一种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它是在“知真”“得美”而后达到的一种圆满的“至善”的境界。儒家另一位先哲孟子曾说:“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此处的“美”也含有道德价值判断的意义。朱熹注说:“力行其善,至于充满而积实,则美在其中,而无待于外。”⑤“善”是一种内在的“美”,是含有丰厚内涵的人格美。由此可见,儒家先哲追求的人生境界或审美境界是由“知真”、“得美”而近于到达“安而行之,不勉而中”的圆满至善的境界,即由“真”而达于“美”再达于“善”,实现真善美的统一。这种理想的审美生存方式,尼采称之为“生存的完美”,海德格尔描述为“诗意的栖居”,福柯定义为“生存美学”。他们都期望人的现实生存像在艺术中,处于一种自由的、个性化和本真的生存状态。而这种最高境界的“真善美”的审美境界,往往通过丰富多彩,具有极高审美情趣和审美价值的艺术工艺品和演艺作品呈现出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存在着大量的体现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区域特色的凝结着广大劳动者劳动和智慧结晶的艺术作品,这些作品具有极高的审美风尚和审美价值,是各民族艺术精品珍品和美的杰作。通过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诸多艺术作品,我们可以直观、形象的了解当时当地的生活状况、风土民情、思想情感和历史典故,以及当时当地人民的审美倾向、艺术追求、艺术特点和他们的艺术创作方式。它们是见证一个民族艺术审美价值存在变迁的“活化石”,为我们民族艺术得以呈现和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养料。
2.生生不息的生命观。
中国哲学可以说是一种生命哲学,《周易•系辞上传》提出“生生之为易”,即重视生生不绝。中国古代哲学追求生命绵延之趣味,认为“天地之大德曰生”,宇宙的终极生命即是生生之元。这种对生命绵绵的追求,也成为我国民间文化艺术不断追求的精神意蕴,重视生机、生趣、天趣和生意。正如美国一位著名学者所说:“一个微小的对象,也可以凝聚无穷的宇宙能量。”民间文化中到处都洋溢着的“生生不息”的意识。在我国传统年画和剪纸中,“莲花”是一个常见的题材。“莲花”有“出淤泥而不染”的特点,往往代表纯洁高尚,代表政府官员“一世清廉”等寓意。同时莲花还蕴含多子的寓意,特别是民间年画和剪纸中孩童手中的莲花,常常被解读为“连(莲)生贵子”、“连(莲)年有余”的内涵,充分体现了民众普遍而持久的追求多子多福、瓜瓞绵绵和强韧永恒的生命延续的要求。“生生不息”的意涵,表现在家族、家庭和生存上,就是对生命意识的崇尚和血脉世代相传的期盼;表现在国家、民族上,就是对自强不息、刚毅坚强的崇尚。伏羲女娲的故事中,女娲用泥土造人、使人类避免灭顶之灾获得繁衍和延续;神话传说中,战神刑天被砍掉了脑袋,仍然可以挥戈战斗;大禹受命治水,转战九州,最后化石而生启;愚公移山故事中,愚公的“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的表露,这些中华民间文化的经典之作所显示的,正是中华民族历代追求的生命哲学!
3.“和谐”的核心价值观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追求一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与人为善,和谐统一。古代先哲对此论述颇多,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孔子终生追求“和”,认为“和为贵”、“为政以和”。《管子•兵法》认为“和合故能谐”。“和”常指家庭、国家、社会的协同一致,井然有序的状态;“谐”则指融合、相融洽的状态。长期以来,我们国家致力于建设一个和谐社会,所谓的和谐社会即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主要是实现人类的价值认同感。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具有通过推动人类的价值认同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一致的功能和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含有大量伦理道德内容。这些大量体现民族伦理道德的内容,通过选择、呈现和宣扬与传统道德追求相一致的题材和内容,如尊老爱幼、谦逊礼让、仁义诚信等,为人类社会和谐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保障,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群体认同、集体认同和社会认同。中华民族是一个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民族,追求“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人类早期,由于当时人类生产力低下,人类对自然是一种恐惧的心理,长期以来人类都保持着自然崇拜仪式。在当下,自然崇拜仪式则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份子。壮族人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则有丰富的自然崇拜文化,他们崇拜日月星辰等天体,崇拜风火雨雷等自然现象,崇拜蛙、狗、鸟、花、树等动植物。正是基于万物有灵观念的发自内心的自然崇拜,壮族人民把自然视为人类的好伙伴而不是对手和敌手,从而使得壮族地区较好地做到了天人合一、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④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保存着众多的和谐价值因素,他们有助于维系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百姓安分守己、恪守礼法,有助于形成民族凝聚心和社会向心力,有助于构建民族认同感、群体认同感和社会认同感。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文化归属感
世界著名人类学家泰勒在其著作《原始文化》一书中指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人类文化遗产可以划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有形的文化遗产以一种静态的固定的物化形式呈现出来,具有不可再生性。无形的文化遗产则是流变、发展的动态形式,它们根植于民族民间文化骨髓中,在整个历史长河中,随着环境的变换而不断处于流变的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无形文化遗产的典型,是一种民族文化象征,它往往蕴含着一个民族传统文化最精髓的根源,保留着民族文化身份的认同感,传承着代表民族文化身份的原生态的生活习俗、行为规范,承载着一个民族特有的心理价值观念和思维模式,它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发展和升华,但同时又保持着民族文化精神的真谛。因此,当人们的目光与这些含有特定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碰触时会激发出由心而生的民族记忆的基因与民族自豪感,自觉寻求民族与爱国精神的旨归,形成一种无坚不摧的民族凝聚力与向心力,获得民族文化认同和文化归属感。2006年6月10日我国迎来了第一个“文化遗产日”,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也已深入人心。但我们需要更深层次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懂得它传承和体现的正是一个民族得以维系的核心价值,它是民族精神和文化价值完美的物态体现。正是它的存在,才能更好地实现当下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生态的平衡,才能使得我国睿智丰富的哲学观念得以世代延续和发展,更好的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