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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差异的音乐形式分析
从音乐调式来看,四音音列构成了西方调式体系,且由于音程的多变组合又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调式,即常被人们称作“中古调式”或“教会调式”。文艺复兴之后,调式不断发展,我们熟知的自然大调和自然小调也分别由爱奥尼亚调式、利底亚调式和混合利底亚调式以及伊奥利亚调式、佛里吉亚调式和多利亚调式逐渐演变而成,它们之间互相融合、渗透,进而形成了现在的和声大、小调以及旋律大、小调。而中国音乐的调式则采用五声性结构,通过演绎构成宫、商、角、徵、羽五种五声调式。在内在的构成上,西方的音乐比较复杂、精致,更加适用于表现华丽、细腻的音乐情感,而中国音乐形式比较简洁、质朴,可用来表现粗线条的音乐风格。从音乐织体来看,以主调音乐为主的西方音乐体系中,主调贯彻整个音乐织体表现音乐的主体旋律或完整旋律的意义,和声和音列均对围绕主调起到了衬托的作用,音乐的织体思维是以纵向和声为主的网状立体结构思维。而中国音乐的音乐织体注重各声部旋律横向性的线性展开,思维方式属于单纯的横线性织体思维,即使是多声部音乐的织体也是以西方音乐织体的复调音乐来构成而非主调音乐。究其背后的文化原因,则主要在于中西文化传统与美学传统的不同,西方音响的立体化体现了西方音乐文化将时间过程空间化的倾向,使得西方音乐多呈现奔放之态。而中国的音乐文化特点是时间型的,在流动中建立审美文化方式,追求温婉绵延的单线延伸的横线性织体思维,将空间形态时间化的倾向,使音乐呈现出了内涵含蓄深邃的音响效果以及游动的音乐线性轨迹。从音乐节奏看,西方音乐节奏多为“功能性均分律动”型,即在这个节奏体系中,强弱拍规则均匀地交替进行,强弱幅度明显,且具有第一拍为强拍、其余为弱拍的固定模式,节奏感较为强烈。中国音乐节奏虽然也有与西方音乐节奏相同的“功能性均分律动”及规则均匀的强弱拍安排,但在此基础上又加入了变化性节奏,乐曲节奏更加自由,在音乐中并没有按照“首拍强”的规律进行创作,强拍在小节中的位置是不断变化的。中西节奏的区别究其原因在于“西方人的思维常规是数学式的,中国人思维常规是逻辑式的”。西方的文化模式注重理性的分析与知识的精准,追求科学知识的内在结构以及人为的改造世界观念,这与他们的哲学发展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是机械自然观的产物;而中国文化注重人的自然发展以及无为而为的哲学观,这使得音乐节奏呈现出随意的特点,由创作者自主决定,而没有一定的规律去遵循。
二、钢琴音乐艺术创作在我国的发展
通过以上差异的分析,我国钢琴音乐的创作和发展,在追求西方音乐复杂、精致的音乐情感的同时,也融入了我国音乐的民族风格。中国早期从事钢琴音乐创作的作曲家打破了以传统的线性思维单音体系为主的创作模式,转而较多地去尝试西方音乐作曲技法来进行创作,并开始对作品中的和声、旋律、调性布局和曲式结构安排等加以重视,这为当时我国的音乐创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转变了音乐研究者的思想意识,用西方音乐的缜密思维丰富了我国民族音乐的形式和内容,使音乐呈现出了内涵含蓄深邃的音响效果以及游动的音乐线性轨迹。我国最早出版的钢琴音乐作品是作曲家赵元任先生的《和平进行曲》(1915年),该曲表达了热爱和平的心声,从这部作品的创作可以看出赵元任先生有意识地将功能和声与中国民族音调进行结合,为创作出更多的中国钢琴作品确定了方向、奠定了基础。20世纪30-40年代,中国处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特殊时期,反映时代精神成为当时音乐创作的主题,此时钢琴创作中的传统音调与民族和声被运用得愈加成熟,作曲家们也更加注重使用中国音乐思维和音律来创作钢琴作品,使之具有浓郁的民族韵味。作为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钢琴音乐作品,贺绿汀的《牧童短笛》正是通过简洁的创作手法使旋律及节奏变得更加紧密,所使用的民族化的和声与复调手法,使音乐织体与旋律互相衬托,另外,其所创作的富于歌唱性的旋律也使中国特有的含蓄优雅的艺术内涵得以充分的展现。而在民族音乐与钢琴艺术融合的过程中,桑桐所创作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更是将自由无调性的创作原则加入其中,为了拓宽调性布局与和声结构变化的可能性而将多声部的作曲技法与民族音调相结合来使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文化的频繁交流,更多的创作思维和技法传入到中国,这使得钢琴音乐的创作进入了多元化的时代,如储望华的《新疆随想曲》、朱践耳的《云南民族五首》、王建中的《樱花》和《彩云追月》等,这些钢琴作品或是以声乐曲的旋律、民族音乐的音调为基础而改变的钢琴曲,或是根据作曲家自创的作曲技法而写成的实验性钢琴曲,或是运用无调性、十二音技法等现代作曲技术而创作的钢琴曲,而不论是哪种钢琴曲,创作者均意识到了东西方音乐结构以及音乐文化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以中华民族音乐的神韵为基础进行着钢琴音乐创作。
三、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必须立足于中国传统的音乐文化
从音乐技法来看,纵观中国钢琴艺术的发展历程,我国钢琴音乐作品均是围绕中西音乐形式的融合而进行创作的,其创作手法经历了从初期探索到成熟发展的一个过程。早期作品的曲式结构与和声构思一直有着欧洲古典乐派的烙印,而现如今的钢琴音乐不仅没有了欧洲古典乐派创作手法的印记,还融入了现代创作技法,注重中西方音乐结构的融合,用西方音响的立体化来体现中国音乐文化线性化的特点,使得音乐的形式更加立体、饱满,丰富了音乐的纵向结构,更好地体现了我们的民族韵味。从中西音乐形式的文化差异和审美共识的角度看,钢琴艺术的发展不能过分地强调音乐民族元素、强调差异,这样西方音乐有价值的东西极有可能被摈弃,不利于我国的钢琴艺术发展。但也不能一味地强调共性,没有创新,我们的民族音乐极有可能逐渐地萎缩。在机械论和唯理论文化背景下,西方的音乐文化呈现出了注重理性的分析与知识的精准,追求科学知识的内在结构以及人为改造世界的观念,而中国的自然观和无为的哲学观却使得音乐文化形式自由奔放。如果能够找到一个突破点使得二者进行融合,通过中西音乐形态的文化差异分析钢琴音乐,并立足于我们的民族文化,借鉴西方优秀的技法和文化价值为我们所用,就一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从文化传承角度看,纵观整个钢琴音乐的发展史,优秀的钢琴作品的产生无一不是植根于自身的民族文化,钢琴艺术在我国的发展如果只是一味依赖于西方的音乐创作技法,那么钢琴的发展也就只是发展了他国的文化,而我国的音乐文化仍然处于被忽视的地位,难以得到良性的发展。因此,钢琴艺术从业者需要从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技法和文化入手,结合西方钢琴艺术发展的文脉,将西方钢琴艺术的大气磅礴之势巧妙地融入到我国的音乐艺术中,进行钢琴艺术的创作和表演。目前我们已经朝着这个方向发展钢琴音乐艺术,在钢琴音乐创作中已经不是简单地采用民歌旋律与和声织体的手法,而是深入到了民族精神和时代内涵,并在传承的基础上大胆革新了西方钢琴音乐创作技法,将其与中国民族五声音阶相结合来表现作品的意境和韵味,丰富了钢琴的民族语汇。由此可见,钢琴艺术的灵魂就是民族音乐文化,中国钢琴艺术必须植根于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之中,立足于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之中。否则,如果一味地采用欧洲的音乐体系进行创作和训练,那民族音乐文化以及传统的美学思维和民族思维则会在我们的心中不自觉地丧失。
四、结语
总之,钢琴音乐的创作与发展中,创作者和实践者应以自身的审美价值进行取舍和创作,立足于当下的文化土壤,在技法上有所提升,在可听性上有所重视,在文化上有所归属,以具有中国特色的情感表达方式创作出符合大众审美的音乐作品。
作者:徐露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