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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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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

正如一切生命都有其不变的遗传基因一样,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或任何一种——地域的、行业的、家族的或个人的文化,总有某些由特定的历史地理条件所决定的,属于特殊性范畴的,万变不离其宗的传统,如语言、文字、习俗或某些元始的、不变的或难以改变的心理定势,正是这些文化特质或文化基因构成了文化的本体,有如个性将人和人区别开来一样,将文化与文化区别开来。文化本体是无形的,而文化形态则是有形的。也正如无形的灵魂或个性决定和规范有形的行为与命运一样,无形的文化本体也决定和规范了有形的文化形态的内涵与演化。所以,文化本体的本质是保守的、不变的,不可能与其他文化本体“通约”的。然而,文化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活体,只不过变化的并非本体而是形态,如语言的方言化、文言文的白话文化、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与文化制度的改革与变化、意识形态的演变、信息传播方式与手段的进化……等等。也就是说,文化形态的本质是进步的、变异的,可以与其他文化形态融会贯通的。也正如一切生命都是靠新陈代谢来维持和延续一样,文化也是靠了文化形态的变异来保证其本体的不变和“以致通久”的。正是这变与不变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文化的延续、传播、交融、整合和发展。对此,陈登原早就说过:“穷则为变,变则能通,通则能久者,是谓文化随环境而创,随困难而变,而变也者,所以致通久:即谓进步之说焉。”[1](第1册,P.11)其他一些学者,也在不同程度上说过类似的话。他们只是未能将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明确地加以区分和界定罢了。就连“文化本体”和“文化形态”这两个词也非我的发明或杜撰,不少学者早就用过,却界说不一,而且往往将本体当作形态或是相反。如,强调人类文化的共性而否认文化本体的差异,或将儒家文化等同于中国本体文化来加以批判或继承等等。那么,具体地说,中国文化本体究竟是什么呢?

与世界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相比,中华民族的文化以其“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而闻名于世,对此我们似乎耳熟能详,诸如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十二三亿人口,五千年文明史等等,但却往往不是将它作为一个沉重的包袱加以诅咒,便是将它作为一笔丰硕的遗产加以炫耀,由此便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激进”与“保守”之争,而很少进一步去思考其中的丰富内涵。因而,也就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三者正是决定中国文化本体的根本因素之所在。

地大物博,意味着我们拥有几近欧洲版图的辽阔土地。我们不但拥有自西部的珠穆朗玛峰和帕米尔高原到东南沿海平原,自东北寒带到南海热带,差异性极大的、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与能源资源;而且,国土主要处于温带,从而具有农业长足发展与自给自足的巨大潜力。由此,便决定了中国文化是一种建立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基础上的“自养型”农耕文化。而农耕文化是一种有“根”的文化,即不得不被土地、水源、血缘、祖先、家园所束缚的文化,这就又决定了中国文化的“内敛性”。相形之下,无论是西亚还是西欧,皆由于缺乏农业长足发展的条件,而不得不通过对外贸易和殖民来发展商品经济,从而形成一种“异养型”和“外拓性”的文化。

人口众多,意味着我们拥有不亚于欧洲的众多的民族。他们长期生活在这个由高山、高原、沙漠、原始森林和海洋构成的,相对封闭的,益于农业长足发展的大环境中,自然是始终以农耕民族为主体。而且,中国的人口爆炸只是明代后期以来近几百年的事,在此之前的数千年中,中国的人口长期在一二千万至五千万之间摆动,始终不存在人口增长与资源枯竭的矛盾,因而,也不存在必须向外扩张的压力和必须改造自然以缓解这一矛盾的压力。由此便决定了中国文化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生存态文化,而非西方的“人与自然对立”或“人与人对立”的发展态文化。加之“地大物博”为民族的迁徙提供了广阔的周旋余地,民族矛盾自然也就始终没有、也不可能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所以,中国既没有像欧洲那样形成许多国家,也没有像印度那样虽然形成一个国家,可是里头却有很多不同的宗教、语言和文字,而是形成了一个以汉族、汉语和农耕文化为主体,不同的民族及其丰富多样的民族语言和文化共存的,“和而不同”的大一统中华民族。

历史悠久,则意味着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和由此而形成的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经历了数千年的磨合与交融,凝聚成浓重的“合则两利,分则两伤”的民族大一统历史意识。正因如此,中华文化才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生命力。所以,中华民族在过去的两千多年间,虽不断遭遇到“外族”入侵,整个或半壁江山由“外族”统治的时间将近二分之一,而中华文化却依然屹立至今。而且,在世界文化之林中,也只有中国文化体系是数千年延续发展而从未间断的。[2]正是这种历时数千年的磨合过程,使中国文化具有极强的包容力,以致任何武力的征服者皆不得不转化为文化的被征服者,并最终汇合到中华民族中来。

这三者的综合作用,决定了中国文化本体具有以下基本内容,即:

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和谐宇宙意识。

天道循环,周行不殆的因果轮回意识。

血缘宗法,自然纲纪的伦理道德意识。

唯我独尊,普济四夷的中华天朝意识。

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的文化包容意识。

自足自守,自治自强的内敛生存意识。

重德轻才,重义轻利的群体价值意识。

家族本位,光宗耀祖的不朽人生意识。

也许还不止于此。但这些无疑都是中国人——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也无论是华侨还是华裔,普遍存在的、万变不离其宗的心理定势。它们或多或少地淀积在中国人的心灵和意识深处,成为超越意识的“集体无意识”,支配或左右着中国人的最终的选择或决定。例如,绝大多数中国人并不懂得什么“循环往复,周行不殆”,但愚昧、麻木如阿Q者,临刑时,“在百忙中”,居然也会“‘无师自通’的说出半句从来不说的话”——“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这般的集体无意识也只有中国人才会有,而且往往是在最终的选择或决定时才会起作用。又如,中国人中从来不乏见利忘义之徒,但无论是在舆论或人们心中,还是在历史上,他们和他们的行为都是处于被鄙视和受谴责的地位。所以中国商人的社会地位极低,为了生存,他们不仅要拿出大量的资产去巴结官宦或培养子弟登龙,以谋求政治的庇护;还必须动用大量资财去广济博施或兴办公益事业,以换取乡里的情谊。如果说前者意味着用钱谋“权”,那么后者便意味着花钱博“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观念和行为在西方人或其他民族的心目中,往往是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而在中国人则是一种心理定势。这种心理定势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在平常是不自觉或不那么自觉的,往往要到关键时刻,不得不做出最终的抉择之时才会显现。而且一遇到适合的条件,便会冒出来并大肆泛滥。例如“”时,正是按照“红”即是为公,即是“义”,“专”即是谋私,即是“不义”的“革命”逻辑(其实是传统的重义轻利心理定势),广大“革命群众”才会理直气壮地批判“只专不红”、“三名三高”的所谓“黑帮”,毫无顾忌地去抄家和“打砸抢”所谓的“不义之财”,却又并非全都据为己有,而是大多交公、廉价变卖或一把火烧掉。又如,在时代,强调革命利益高于一切之时,中国传统的血缘宗法伦理观似乎被彻底“革”掉了(其实革命的一方却始终保持着浓厚的血缘宗法意识,如领导层中的地方主义和派性意识,以及“”中红卫兵所炫耀的“血统论”等等),以致与亲友划清界限竟成为一种时髦。然而,进入改革开放时代,“下海”取代了“革命”成为时髦,于是乎,兴修家谱,认祖归宗便立刻乘机泛滥,到处都是“无师自通”的血缘或拟血缘的公司。大家似乎也都懂得要“任人唯贤”,一旦做起来,却依然不得不任人唯亲。

要之,文化本体即是无形的、普遍存在于每个人的灵魂深处的一些心理定势。中国人的这些心理定势是中华民族在中华本土这个特定历史地理环境中,经历了千百年的奋斗和磨难淀积而成的生存之道和智慧结晶。它们是中国人或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基因,是中国人或中华民族思想与行为的最终抉择因素,也是中国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特殊性之所在。因而,它的本质是保守的、不变的,变化的只是它的形态。而文化形态的变异也往往是遭遇困境的产物,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即为了民族及其文化“以致通久”。中华民族的文化能够独一无二地维持数千年而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正是其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辩证运动的结果。而且,这也充分证明了中国文化本体的独特性和合理性——至少在近代之前是完全合理的。因为,直到18世纪,大清帝国的威势与繁荣仍可以说是冠绝世界的。

当然,文化本体的不变性也并非是绝对的。因为,它既然是历史地理环境的产物,具体到中国则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产物。那么,当历史地理环境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例如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逐渐被工业化经济、商品市场经济或信息网络化经济所取代,自然环境也大部被改造成人工的第二自然之时,文化本体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然而,也正因为“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中国的历史地理环境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绝非是几代人或甚至是几十代人所能做到的。便是真地做到了,要改变每个中国人心灵深处都具有的、淀积了数千年之久的心理定势,恐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退一步说,我们至少应该明白:在中国的历史地理环境未有根本改变之前,中国的文化本体是不会改变的。明乎此,便应该明白:什么是可以变的,什么是不可变的。坚守不可变的就不是保守;唯有可以变也应该变却不许变或没有变的才是保守。反之亦然。那么,中国近代以来所谓的“文化保守主义”所保守的究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本体还是形态呢?

鸦片战争以降的中国近现代史,可以说是一部中华古老农业文明与西方近现代工业文明的冲突史,也是一部中国传统文化面临李鸿章所谓的“数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剧变史或突变史,更是中华民族力求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努力追求近现代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史,其历史大趋势正如梁启超所说的:是“变亦变,不变亦变”。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余英时才认为:“严格地说,中国没有真正的保守主义者,只有要求不同程度变革的人而已,要求变革较少的人往往就变成了保守主义者。”他甚至还断言:“中国没有一个现状可以给保守者说话的余地。你要保持什么?因为这个‘变’还没有定下来,没有东西可以保存。”[3](P.9~10)然而,他们都未看到“变亦变,不变亦变”的只是文化形态,而文化本体则恰恰是“保亦保,不保亦保”。就文化本体而言,则必须将余英时的上述论断整个颠倒过来,即:严格地说,中国没有真正的激进主义者,只有要求不同程度保守的人而已,要求保守较少的人往往就变成了激进主义者。只有这样辩证地看,才能鉴别近代以来所谓的“文化保守主义”所保守的,哪些是“本体”,哪些是“形态”,从而还它以正确的历史定位。

用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的辩证关系,全面审视近代以来的所谓“文化保守主义”,不是一篇文章能够胜任的。在此,我想说明的只是:以“激进”或“保守”为近代以来的各种人物或流派贴标签,既不可能涵盖异常复杂的历史变化,也不利于对生活在历史剧变时期的人或事的客观分析与把握。以康有为为例,许多学者将他界定为文化保守主义者,因为他不仅立足于传统文化,提倡孔教,而且还保皇。但想当年,他与梁启超不仅因“领风气之先”而被斥之为“乱党”,而且,在其《大同书》等著作中,还为时人描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从高度机械化、电气化乃至自动化的新机器、新技术到各种先进的社区服务机构,从议会政治、地方自治到天予人权、男女平等。他甚至提到了人种的改良——“易地”与“通种”,即黄种人与白种人通婚,再“采西法之良而养生”,使黄种人“不待大同之成”便“尽为白人矣”,其“激进”气度之大,我看不在后来的“西化派”之下。然而,在另一些学者眼中,他不惟不保守,反而是一个“与时俱进”甚至“超前”的思想家,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国际主义者”,理由是他不仅热烈地拥抱西方文明的两个方面——民主与工业,还看到了世界文化发展的美好前景,即各个国家的和民族的文化都会消逝,从人种到语言,都将混合为一——世界将归于大同。中国的国粹儒教在近代中国要保存,但在新世界中亦无立足之地。所以,“事实上,康氏不是主张国家主义或帝国主义,而是纯粹的世界主义”,“他的‘大同’乃是全人类(包括中国人在内)的终极目标”[4](P.531~532)。如此“见仁见智”的历史评价,真令人无所适从。而如此为我所用地对待历史人物,倒也应了钱钟书所谓“他传等于自传”的调侃。不过,话又说回来,康有为的一个毋庸置疑的历史功绩,就是为后人提供了一个汇“激进”与“保守”于一炉的“大空框”,能让后人随心所欲地往里填“私货”,难怪一位西哲说:“所有的历史都是现代史。”

近代士人与流派被如此“解构”的,不止于康有为。再看看被称为“文化怪人”的辜鸿铭,由于他公然留长辫、赏小脚,倡多妻,主尊王,反对辛亥革命和共和政体,而被时人斥之为“遗老”,并归于“保守的”甚至是“反动的”之列。但近些年来,又有学者发现了他的“超前的文化意识以及生命践行”,认为他所有的文章都是围绕着“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完全可以走出有别于西方的出路”这样一个中心立论的,他实在是个在学术上打通中西,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窗含西岭千秋雪”的文化视野的、“不该遗忘的人”。这无疑是对辜鸿铭在中国文化本体上采取保守态度的合理性的肯定。然而,美中不足的是,论者又轻视了辜鸿铭在文化形态方面的保守性及其社会影响,将他对纳妾、缠足、留辫子也近乎狂热地维护,轻描淡写地说成是由“先天的偏执型气质与后天受浪漫诗人思想感情影响”而形成的“个性”使然。[5]当年,辜鸿铭曾指责那些文化激进派“将爱国主义作为他们最后的避难所”;今天,所谓的“个性特征”,却又成这位“怪杰”在文化形态方面保守的文化意识以及生命践行的护身符——这一切都源于对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的辩证关系,以及近代以来两者矛盾运动的复杂性缺乏深刻的理解。更何况,文化的“激进”与“保守”从来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相对性概念,所以,在一些土生土长的中国学者眼中,辜鸿铭好像从来就是一个“外人”,他的幕府同僚钱恂就说他“英文果佳,然太不知中国文,太不知中国理,又太不知教学生法,是直外国文人而已矣”。博学却又口吃如章太炎者,则说“汤生,英文,他好,国学他根本不……”[6](P.448)言下之意,似乎还是认为他过于“西化”。如果说康有为为后人提供了一个融“激进”与“保守”于一炉的新旧文化的“空框”话,那么,辜氏则为后人提供了一个融“东学”与“西学”于一身的“杂种”范例,他亦东亦西,亦新亦旧,亦“激进”亦“保守”,哪里是一个“文化保守主义”的标签可以了得。

公开标榜“昌明国粹”,并将矛头指向新文化运动的“学衡派”,自然非“文化保守主义”莫属。然而,他们所奉行的白壁德的新人文主义究竟是什么呢?据孙尚扬介绍:“白氏之思想大旨可概括为:必须先能洞悉人类古来多种文化之精华,涵养本身使成一有德守之人文学者或君子。然后从事专门研究,并汇通各种文化中普通永恒之人文价值或精粹,建立与颓败的近代文明相抗衡的文化体系。中国人则必须深入中西文化并撷取其中之精华而加以实施,以求救亡图存,又不蹈西方之覆辙,并为解决全球之人文困境做出新贡献。”[7](P.6)只要稍微认真地想一下,便不难发现:这显然是一个美国书斋式知识分子的文化乌托邦宣言。如果说它仅仅意味着要求其弟子或信徒埋头于学术,努力成为一个现代的孔子或苏格拉底式的文化巨人(尽管这已经充满了乌托邦色彩,要之,文化巨人乃历史和时代的产物,而不仅仅是个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果),似乎也还勉强说得过去。然而,既然涉及“救亡图存”,则之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而又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中国及其文化变革运动,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中国的变革运动,要依靠白壁德的新人文主义在中国开花结果,恐怕早已亡国灭种了。明乎此,便应该了然:学衡派不过是一个以留学欧美的学者为主体的,奉行精英主义和个人主义哲学,埋头于学术而远离政治与民众的学术团体,他们之所以要标榜“昌明国粹”,无非是借此以立学,将本土文化研究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罢了。他们的文化成就与贡献,当然应该充分肯定。其“无偏无党,不激不随”而冷眼旁观,“以中正之眼光”对近代文化变革运动所进行的批评,也确有一定的“真理”性,但总的说来,与中国近代的文化变革运动并无多大干系,因而也就既无所谓“保守”,也无所谓“激进”,充其量不过是运动的同路人罢了。过去将他们视为新文化运动的绊脚石,固然有失公允;现在又将他们捧为保守文化的功臣,恐怕同样偏颇。如果索性撇开人为的“激进”和“保守”的标签,以及他们的“自以为如何如何”,而立足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去评价他们的历史功绩,岂不皆大欢喜?

相形之下,倒是以杜亚泉、梁启超、梁漱溟等人为代表的所谓东方文化派,更加贴近文化变革运动。他们针对陈序经等“全盘西化”派的理论核心——中西文化只有程度上而非性质上的差异,针锋相对地提出:不同的文化各具特色,并无高下优劣之分,“乃性质之异,而非程度之差”,并且努力论证中国文化所具有的独特体系和价值,抵制和打破“全盘西化”论所意味的民族虚无主义,从而在客观上坚守了中国文化本体,并为后来的新儒家开辟了先路。然而,他们和后来的新儒家(包括所谓“第二代”和“第三期”新儒家),皆未能划清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的界限,从而将“儒家”这个包含着文化本体的文化形态,当作了文化本体,其结果必然是:一方面,对本体与形态一视同仁,有如把不可变的“孩子”与可变的“洗澡水”一并加以维护或加以整合、传播和发展;另一方面,则无视儒家文化之外的文化本体与文化形态,或将它们硬塞进儒家文化中去,拼凑成边界与内涵皆模糊不清、不伦不类的所谓“新儒家”。大约正是它的这种不确定性,反倒使它具有了独特的魅力与生命力。不过,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确定性,才更需要化大力气去对它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的学者注意到了近代的一些文化精英对于传统的“离异与回归”现象,诸如传播西学功勋最大,早年曾主张“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严复,晚年却公开反对“荒经灭古”,提倡读经复古。并在其遗嘱中写道:“须知中国不灭,旧法可损益,必不可叛。”“两害相权,己轻,群重。”而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等人,也都“一个接一个地重蹈这一复(覆)辙”,“往往在有限的离异后又回到原点。由返本而复旧”。于是,便在“激进”与“保守”的标签式思维定式下,将他们的“回归”视为“从新文化的鸣锣开道者,沦为鼓吹旧文化的卫道士”,并将“回归”的原因归结为“理性世界和情感世界的分离”。甚至认为这是“一些文化人的通病”[8](P.101~102)。言下之意,无非是指责他们忽略了“世界观”的改造。其实,这种“回归”不但不是什么“回到原点”,相反,正是他们坚持不懈地追求真理的表现。具体地说,则是在文化变革的实践中,由不分“本体”和“形态”地“变亦变,不变亦变”,升华为正视文化本体的“保亦保,不保亦保”,明明是“否定之否定”的进步,却被视为“复旧”和“倒退”。

要之,“激进”与“保守”本来是政治上的术语,并不适用于文化领域。因为,在政治领域中,充满了敌对双方的斗争和先进与保守的矛盾,而且常常是你死我活、非此即彼的。因而,出于路线斗争的需要,便经常要党同伐异地进行划线与排队,倘阵线不清,便会导致失败。每一个“”时代的过来人,对此都十分熟悉。而在文化领域内,则主要是不同性质和不同层次文化的冲突,冲突的结果往往是排斥或沟通,而最终则是不同程度的共存与融合。将某种文化彻底灭绝的事是极少的,犹太文化与吉普赛文化的顽强生命力,便是最好的证明。也就是说,文化的冲突和发展更像是生命的新陈代谢,主要不是你死我活、非此即彼的物理模式,而是相辅相成、相反相成的化学变化。因而,政治领域中的划线排队方式,并不适用于文化领域。更何况,政治只是广义文化的众多形态中的一种形态,后者远比前者复杂得多。而且,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一个人都是一个文化复合体,无不具有文化的多元性与多面性。因而,所谓“理性世界与情感世界的分离”,以及观念与行为、主张与操行、此时与彼时、早年与晚年……诸如此类的分离,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正常与合理的。所以,在文化研究领域,只能在分清“本体”与“形态”,并把握住它们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花大力气去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激进”与“保守”的思维定式或其他形而上学的思维定式一日不克服,我们对文化本体与文体形态的理解与认识便一日不明,体与用、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等问题,就将永远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循环往复地争论不休。

参考文献:

[1]陈登原.中国文化史[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2]赵明,赵有田.论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J].中州学刊,1999,(4).

[3]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激进与保守[J].李世涛.知识分子立场——激进与保守之间的动荡[C].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

[4]萧公权.近代中国与新世界——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跋[J].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5]语桥.窗含西岭千秋雪[J].辜鸿铭.清流传·序[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

[6]唐利群.“一个外人”——辜鸿铭的心灵家园[M].孙郁.苦境[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

[7]孙尚扬.在启蒙与学术之间:重估《学衡》[J].孙尚扬,郭兰芳.国故新知论[C].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

[8]刘志琴.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研究与中国社会[J].冯尔康,常建华.二十世纪社会科学研究与中国社会[C].台北:馨园文教基金会印行,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