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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荆楚文化创意的基础元素是荆楚文化,通过整合关联文化资源,吸收其他文化因子,依托不同载体,实现荆楚文化的“重生”。从经济学视角看待荆楚文化创意,其作为准公共产品,也具有经济学属性。本文以荆楚文化创意经济学理论上的属性为突破口,把荆楚文化创意定义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主要从其自身保护的分析荆楚文化创意保护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保护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展开,以期荆楚文化创意的法律保护制度完善,实现荆楚文化大繁荣。
【关键词】文化创意;法经济学;文化产业
一、荆楚文化创意法律属性
文化创意的法律属性,尚未有统一的认识。通过分析文化创意自身属性,作者认为荆楚文化创意在理论上倾向为无形财产。作为无形财产,必然有财产权的经济学特征。以财产权的经济学特征为基点,本文探讨荆楚文化创意的法律属性。
(一)经济学理论中财产权。所谓财产,被认为是经济学中稀缺的资源,其有排他性和可流转性特点。1.财产权的排他性。财产权是将他人排除在控制和利用资源之外的合法权利。这个客体是被权利人拥有和控制的,也就是说,它是经济学上的排他性,它可以将他人排除在获得利益之外。排他性是资源高效率利用的前提,是产权的静态回报的必要条件。2.财产权的可流动性。财产本身有其自身的价值,这取决于财产权的稀缺性和独占性。在市场竞争充分背景下,资源配置的优化要求财产必须是可流动的,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相应提高。
(二)荆楚文化创意经济理论中特征。与人们熟知的财产权相比,荆楚文化创意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它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而且具有自身复杂性和特殊性。在经济理论中,荆楚文化创意被认定为准公共物品,具备民间产品与公共产品之间的经济性质,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1.产权定义复杂性。本质上,荆楚文化创意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财产,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财产所有权。不仅荆楚文化的创意人才,以及荆楚文化艺术的独家人士或传承人,都涉及到产权的利益主体。私人产品的完全排他性和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荆楚文化创意都不具有,因此,在产权界定上,建立复合型产权制度是有必要的,建立一种准共有人制度,荆楚文化的创意人才以及荆楚文化艺术的独家人士或传承人形成荆楚文化创意的共同权益,实现了三者平衡的利益。2.正外部性。私人成本以及社会成本,私人收入与社会收入的不一致性,也被称为外部经济影响,主要在经济活动中不一致。外部性可划分为负外部和正外部性,二者影响效果不同。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外部性。荆楚文化创意作为准公共物品,理应由创造者承担的边际成本少于社会承担的边际社会创造成本,市场配置效率不高,则会导致积极的外部经济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创造性的生产和消费的最终结果的不平衡。
二、荆楚文化创意保护可行性与必要性法经济学分析
分析荆楚文化创意经济属性,可以看到:荆楚文化创意的两个经济属性的理念带来效率低下,具体而言,特别是在产权归属模糊条件下,容易增加经营成本;积极的外部性带来市场失灵。因此,保护荆楚文化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荆楚文化创意保护的可行性。在传统经济学视角下,创意是一种属于精神类别的创造性思维,脑外物化表现若不产生,外界不能察觉,流通和进行交易,消费不能实现。那么在这个状态下的创造性保护的可行性就没可能。现代版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现,作品思想不受保护。同样,产品在法经济学意义上是接受人类劳动后产生变化的物质实在。虽然知识产品的基本核心类别属于人类精神,但它的物质表现作为大脑的外在部分属于物质类别。除了核心的表达是知识,知识结晶还离不开知识表达的物质载体,不然对人的感知和交流,人类的大脑知识是无法做到的,因此不存在知识产品。作为经济学上的准公共产品的荆楚文化创意,具有可行性保护的是具有表达的具体载体。
(二)荆楚文化创意保护的必要性。本文从刺激创意创造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分析了荆楚文化发展保护的作用。
1.激发荆楚文化创意人才创造力。荆楚文化创意的产权理念属于复合,在现实生活中,权利归属模糊,荆楚文化创意经营成本增加,最终导致荆楚文化创造热情不足。假设创意主体具有荆楚文化创意的财产权,荆楚文化创意的本质属性将会发生改变,从而将准公共物品转变为创意主体私有产品。这种系统设计,创意主体可以获得创意溢出效应,创造性成本得到补偿,激发了创意人的创造动机,但忽视了荆楚文化独占者或继承人的利益需求。作为稀缺资源的荆楚文化,其价值特色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有迹象表明在加速失传,如果不能确保荆楚文化的独家人物或传承人的利益,对荆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不利的,创意资源的枯竭不可逆。假设保护荆楚文化的专有权人或传承人利益,荆楚文化专有权人或传承人得到产权,但创造性主体的利益需求被忽略。大部分荆楚文化专有权人或传承人属于社会的非强势群体的社会现实,得到创意的外溢效应是不利的,使创意主体创意的积极性丧失。荆楚文化这种资源如果没有一定的创造力输入,将进行“激活”,从长远来看,荆楚文化本身就会失去内在动力的发展。假设使创意主体和荆楚文化专有权人或传承人形成利益共同体,构建复合型产权制度,让消费者间接支付创意成本,给予荆楚文化的保护传承激励和支持,完善了前两者的缺失,刺激荆楚文化创意驱动力,符合“比较优势法”的一般原则。
2.优化荆楚文化创意的资源配置。荆楚文化创意这样准公共物品如发生“搭便车”、“寻租”等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荆楚文化创意正外部性,带来资源配置不足,荆楚文化创意的生产与消费不对称,成本与收益关系失衡。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是竞争市场有效率的条件。当这个竞争平衡时,经营者和消费者投入资源最大,追逐最大产出,在市场机制运营上,资源得以优化配置,社会财富也达到最大。因此,政策制定者应该考虑荆楚文化创意两个基本经济关系一定程度均势,并在外部性方面对荆楚文化创意一定程度的监管,并试图建立一个可以保护创造性财产,促进创意产业繁荣的竞争机制。
三、保护荆楚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发展关系
文章论述荆楚文化创意保护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如果荆楚文化创意保护被置于荆楚文化产业体系中,则通过全面研究荆楚文化的保护与推广的关系,发现二者存在着积极的互动关系并相互作用。
(一)适度垄断。现代经济学认为过度垄断会导致市场失灵,现实中的充分竞争是不可行性,因此,其是理想状态,实现资源有效分配的一个途径是适度垄断。要实现有效竞争,各市场主体在适度垄断的市场环境下可以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源配置是可能的。荆楚文化创意保护目的是给予荆楚文化独占人或传承人和创意主体一定的排他性权利,使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鼓励有效提供创造力,降低交易成本,解决创意供应和消费不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中等垄断实际上是鼓励适当集中的行业,微观经济称之为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指出,企业的规模与其经济效益有关,大型工厂的利益可能优于两个(或更多)小型工厂。目前,荆楚文化创意产业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成本高,资金短缺,技术人才多是创意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文化创意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生产能力不集中,资源集聚能力不足,发展进入瓶颈期。实现规模经济的方式:一是内部生产要素的整合,保持接近最佳规模;二是投资建设较大的工厂或与有关企业相关联,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和兼并。通过明确产权所有权,降低交易成本,内部化经济行为的外部效应,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和形成,具有重大意义。
(二)规模经济。适度垄断实际上是鼓励产业的适当集中,微观经济学理论称之为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指出,企业的规模与其经济效益有关,大型工厂的收益可能优于两个(或更多)小型工厂。目前,荆楚文化创意产业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成本高、资金短缺、技术人才短缺是创意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文化创意企业交易成本过高,生产力分散化,资源配置不足,发展陷入困难。实现规模经济的方式:一是内部生产要素的整合,保持接近最佳规模;二是投资建设较大的工厂或者与有关企业联合。通过所有权确认,降低经营成本,内部消除经济行为的外部效应,促进生产要素的追求效益的流动,优化资源供给和促成规模生产形成,是构建荆楚文化创意法律保护制度的意义所在
。(三)促进机制。荆楚文化作为荆楚文化创意源泉,实现自身的保护和发展只有融合在产业发展中。1.促进荆楚文化的“重生”。荆楚文化部分为“荆楚文化实体”,另一组成部分是“荆楚文化价值”。文化实体的构成包括人类创造或改变的有形材料、组成部分或抽象的标志系统。文化对人类生活的意义和功能是文化价值。当前社会环境下,荆楚文化实体价值已大为消解,文化价值也遭遇削弱。荆楚文化的实体价值重新得到体现需要某个条件或契机出现。给荆楚文化实体创造一个新价值,促进荆楚文化的重生。2.改善荆楚文化发展外部环境。人们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变化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再满足于基本物质生活,更加注重精神的陶冶。荆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因需求结构和消费偏好变化迎来巨大空间。过去,荆楚传统文化作为创意产业取材来源,现其已经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荆楚文化的社会生长环境在这个巨大的渗透效应中得到改善,荆楚文化实体社会价值和整体认知度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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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帅;周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