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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思维表征的工具理性
“自由”是传统文学与数字媒介的黏合剂与支撑点,网络媒介的自由创作使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相得益彰。网络媒介写作由“词思维”的工具理性替代“字思维”的传统理性,开创了一个“手稿遗失、铅字无凭”的媒介存贮时代,计算机的符码规则解构了汉字的形意结构与书写规范,传统的铅字权威被符码输入所颠覆,网络文化在符号学的视野中并非是一种单纯的文化商品,而是基于产品生产、流通与接受的过程建构的一种文化模型,其结构意义具体表现为创作者与作品、创作者与受众、受众与作品三个维度的关系解析[6]。数字媒介突破了传统的文学范式,使文学体制在动态演绎中不断嬗变与重构。纸质文学被数字化空间的多媒体与超文本所具备的技术工艺进行了“在线手术”,使原本的文学样态与表征机制遭受解构与置换,消解了文学所依存的“语言艺术”阈限,突破了对语言表达的单一依附。文学载体也由语言意义转变数字媒介符号,造成了审美艺术符号通道的“脱胎换骨”;文学形态由“硬载体”转向为“软载体”,即“比特”与“符码”分别置换了“原子”与“物质”,“手中书本”被“网页文本”所替代;文学类型的分化界限也越来越模糊,“接龙体”“对帖体”“分延体”“扮演体”等新文体频频游离于数字化网络空间。而更为突出的则是文学的呈现与阅读方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由“推”(pushing)阅读向“拉”(pulling)阅读转变,由单向阅读向多向开放交流式阅读转变,由迟滞性阅读向快捷性阅读转变等,以致于从时间、空间、媒介三位一体的场阈上拆解了原本固有的藩篱而达到文学传播的无边界延伸。
“超位性”这一概念源于巴赫金对小说文本特性的描述,他认为小说文本中的对话性能够使作者从别人的角度来审视自我,并达到自我超越的自由位置,最终实现主体性的审美再造。“超位性”的网络创作是指写作主体的空间位置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人性与公共性空间概念,而是超越于公私区别之外重构一个具有精神自由内涵的新空间即“超位”。“超位”写作更加有利于主体与他者的交流及其对“异位”者的接受,更注重深层次意义上的自我体验与反思,进而实现“自我”对于“镜像”定势的超越,由私人空间的“直接自我”重新生成一个多向交互空间的“新我”。
(一)在线空间的超位性建构在赵宪章看来,网络文学创作就是因特网上的“即时创作”,美其名曰“在线创作”[8]。“在线创作”是网络创作主体以新媒介技术为平台而创设的一种崭新的语境———“超位”。这种越位性写作语境通过主体与他人的有效沟通加速了主体的自我价值重构。传统写作主体的空间位置可以分为“开放式写作”与“封闭式写作”两种。开放式写作具有操作空间的公共性,即创作主体与交流的对象在位置上处于双向“闻见”的公共场景中,双方在固有的时空内充分发挥各自的个性潜能,但由于双方身体的直接在场又难免会使主体产生萨特意义上的“物化”焦虑感,很难实现主体精神上的自由提升与审美的再造性升华。而封闭式写作是指写作者避开公共空间处于封闭的空间独自构思创作,这种空间写作更有利于主体写作的想象力与创造性在自我深思中蕴育。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私人空间的阅读与写作实际上就是“一个已有的私人对新的私人性的个性体验的自我启蒙与新生的过程”。遗憾的是它缺少言语信息的互动而难以产生思维的拓展与延伸,致使主体性建构很可能趋向拉康的自我“镜像”图式,更有可能产生一种愉悦的但却是基于幻象的自恋体验。“超位”语境中的网络写作依托媒介技术的支撑,突破了传统写作空间位置的各种制约,避免了将主体性构建引向想象性主体的趋势。尽管“超位性”网络写作仍然依存于密闭的物理空间并具有重新“部落化”的倾向,但它以物质性身体的“离席”为前提,使写作主体既能以更为轻松自由的心态与他者交流、接受“异质”,又能规避身体在场的紧张与不安,从而在自由愉悦的双向交流体验中实现自我艺术思维的更新与重构。“网络写作令人兴奋与激动的是阅读对象随时都在关注着你的写作,你所写的每一段文字都可以让客户终端的任何人自由浏览并得进行随机评价,写作与阅读同步完成,可谓美妙之极。”小说《网络上跑过斑点狗》《风中玫瑰》《寻找宝马》等都属于互动创作。这种在线空间营造的“超位性”写作,势必更加有效促进主体自我审美与情感的“超位性”升华。
(二)超位语境的视域性融合在超位语境的外围空间,创作主体被激发的写作热情祛除了主体实现自我更新的重重压力而表现出游戏性和多元化特质,网络写作的超位性内涵才真正显现出其艺术性与审美性,主体审美性的重塑正是基于“超位”语境的自我内涵提升这一价值意义,文学欣赏中的“视域融合”就是主体在艺术熏陶中自我价值重构过程的具体体现,但这种融合的视域接受数字技术的参与却产生了由欣赏主体向创作主体的全方位迁移。写作主体首先是处于自我的“超视”位置开始写作并期望“他人”的加入。任何主体在写作前期都是社会的某一特定个体,并在社会场域处于特殊的位置而产生唯我独尊的“超知”与“超视”,但这一个体也会被其固定的位置所限制而形成“超视”之外的“盲视”。网络创作的出发点是一种以阅读对象为中心的写作并期待阅读对象的参与。网络写作的中间力量即博客写作就突出了这样一种逻辑思维习惯,即大胆敞开自己的心菲,期望阅读对象的关注与交互。在网络创作过程中,主体不断走向“外位”并始终处于多向分延的状态,试图通过外界的视野和思想来重新体验情感反思生活。欧阳友权指出,网络创作是间性主体的信息交互与情感释放的过程,这一场境极易产生“自我与另我之间的‘对话—沟通’的思维互动,在精神状态上表现为主体自我与另我的主体间性的和睦共处、平等共存”[12]。这种共处与共存势必内化为网络创作主体的自我“超视”与“外位”意识的融合,网络创作主体将“对象”的意识融入自我精神深处的另一位置,并始终处于与“原我”的对话交流空间,最终异化为富有新质的“新我”。而在创作过程中形成的“交互性文本”,不但是“新我”投视的具体物象,还是“新我”获得明确指认的参照样本。这种写作文本显然具有众语喧哗的异质特性,文本表征凸显了“新我”的新颖性与丰富性,网络版《大话西游》《新神雕侠侣》等就包含了很多主体自我意识的因素。依据拉康“投射—返回—认同”的认知结构,网络语境中文本创作的“超视—外位—超越”这一审美性重塑过程也就不难领悟了。
三、祛魅与重构:网络文学的审美性接受
传统文学与现代技术联姻推动了社会文化领域内意识形态的转型,正如麦克卢汉所描述的数字新媒介技术是对社会肌体的整体“大手术”,一部文化传播史就是文学价值思维受传播媒介的变迁而不断延伸的文学发展史。原初语言媒介的传播产生了“熟人社会”与族群部落,开创了歌、舞、乐三位一体的临场文学;纸质媒介的美学思维生成了传统文学的艺术体例,使得文学审美接受的思维逻辑成为民族文化的主流话语;而新媒介技术革命则推进了文学受众的市场社会化细分,形成了阅读对象精神愉悦的快餐式文化消费,造成了文学产品的商业性和权力化。文学如果不能避开新媒介犀利的锋芒,就只能借助这种媒介扮演“消解”和“启蒙”的双重角色。
(一)新媒体艺术与传统文学的精神断脐基于艺术积累的文学经典是由特定的文化审美意义所标示的价值形态,网络的自由性和包容性特征使一向神圣的文学体现了一种游戏精神而使其终极关怀迷失,在文学中淡化历史、消解深度和审美距离,将个人经验化作艺术能指,以写实的琐屑文本剔解终极关怀的人文向度。网络新媒介造就的并非是高雅的精英文化或“纯文学”,而是面向平民的新民间文学与大众文化,网络语言甚至以“火星文字”“少年黑话”“网虫秘笈”等方式间离现实生活,“大众文化是利用现代工业媒介技术大批量复制生产出来的,为追求商业性效益而向公众的群体消费者营销的通俗文化”。汉德林认为,大众文化与社会传统及群众所拥有的日常生活存在着密切的关联,致使其文化生产者与文化产品消费者之间有着更为紧密协调的产出关系。当媒介通过技术对文学经典的祛魅来扬弃、规避和排挤其审美范式、意旨表征与生长空间时,人类理性的精神家园还能依附文学用“经典”来支撑吗?大众文化在一定意义上确实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感官需求,但它却难以形成“诗意栖居”的精神境界,技术工业抹杀了文化政治的想象空间。批量复制的数字技术消弭了经典文学的恒亘沉积,迁移了公众对艺术精华的审美聚焦,造成了文本诗性的语境错位与原创观念的意义间断,使网络创作异化为“文化生产”,文化符码倾向于图像霸权并通过工业技术仿真使其成为诗学文本天然依存的合理性依据,而且从意识形态上深刻透彻地改造着人类对于自身与世界的态度。
文学审美开始出现由凝神静观向直感、交互性审美的转变。传统经典的文学性因数字媒介的工具性消解而导致文学作品的非艺术性倾向加重。网络媒介对汉字文本的诗学质性施行工具性“祛魅”(Disen-chantment),数字化比特描述产生的具有图像视觉效果的多媒体文本,将文学作品从抽象思维的“语像”(languageiconography)引向直观的“图像”(structuredimage),原初的“语言艺术”置换成图文并茂的“视界文本”,最大众化的“祛魅”工具使传统语境的独特魅力遭到数字媒介的“解魅”,网络信息的“无远弗届”与数字技术的“无所不能”,使电子文本的视觉冲击碾碎了纸质文字所蕴含的文学性。文学艺术被符码技术肆意地割裂了本初的美与审美,数字化的视像文化制衡了文字符号意义的蕴藉体验,改变了语言文学的审美成规,致使原初的语意能指与艺术所指关联的隐蔽和中断,文学诗性的精神之美也由图像界面所替代。基于数字化空间的网络多媒体技术消解了语言文学“精神中的艺术”(瓦西里•康定斯基)与“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的体验化魅力,淡化了传统文学意象所赋于的“境生于象外”(刘禹锡)、“澄怀味象”(宗炳)的丰富想象力,解构了文学所蕴含的“言有尽而意无穷”(严羽)、“余味曲包,深文隐蔚”(刘勰)审美韵味的主体沉浸感和艺术性审美体验。语言艺术的诗学质性被数字“仿像”(sim-mulacrum)的技术处理支解,文学艺术的内蕴支点和文艺学建构的核心命题———“文学性”就这样被“电子幽灵”的“仿像”吞噬了。正如欧阳友权所表述的:“网络的诗学解构了文学的语言逻辑与结构特征以及文字表达的体验性魅力,强调在图像视觉的感官审美所具有的初级阶段的直接体验和非沉浸性反思的身体美学。网络文学诱发了网络工具性技术对诗学精神的异化与解构,导致了现实生活与审美艺术界域的迷离,文学艺术和审美体验的意义被淡化后稀释成为日常生活、知识接受与经验积累。”网络小说《谁动了我的奶酪》《布波族:一个社会新阶级的崛起》《第三种生活》等都被小资一族奉为掌上经典。网络文学的文本“在场”与创作主体“缺场”导致了作者观念的虚位以及文学审美价值承担、社会道德规范承担的缺席。主体承担感的淡化导致文学作品的意义缺失,也就难避会造成文学审美蕴味的离失。
(二)引领网络文学从“高原”走向“高峰”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断拓展着网络文学的生长空间,我们必须在互联网文学的精英模式、消费模式和主流话语模式的意义中间找到契合点,使中国当代文艺从“高原”走向“高峰”,推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文艺作品,努力推动网络文艺的繁荣发展。但网络文学的媒介升级速度快于传播内容的艺术创新,造成了文学审美本体的缺席与历史依据性的悬置,数字新媒介空间下网络文学样态的学理思考与发展价值引领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网络文学首先必须坚守文学的艺术阵地,以艺术价值方式来打造人类“诗意栖居”的心灵家园。库兹韦尔说过:“艺术也可以被看作是人类现实生活技术的另一种形式。艺术家与欣赏对象之间的沟通载体不是枯燥无味的数据信息,而是表现为情感体验、思想渴望等心灵深处中不可言喻的精神资源。”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肩负着“文以载道”的历史重任,承载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价值深度,而当下中国绝大多数网络文学的精神内核也是东方化的、中国式的,这说明网络作家们试图在古老的文化传承中找到自己的精神源头。文学批评家李维斯认为,文学不仅是一门知识学科,而且还承载着“生活”的价值,更是捍卫人类审美价值追求的集合点,是“人类文明的意识和良心的核心”。传统的文学创作要求文学总是以鲜活的形象和艺术化的语言表达丰富的精神存在和思想内涵,文学审美的价值承担必然居于中心地位。而网络空间的文学创作则体现在工具媒介层面上的技术含量,不能在艺术表达的方式上形成审美创造,这正是数码媒介技术难以承载文学本性与表征艺术审美的关键因素。技术霸权下的网络文学如何规避技术对文学审美的遮蔽,又何以证明自己仍将是一种艺术的存在而不仅仅是技术工具的产品,这不单单是一个艺术范式或工具性技艺问题,在更深的层面上则是一个关涉审美艺术、文学本性的原点赓续问题。其次要重视“新民间文学”的艺术性提升。网络创作以大众化姿态开创了一个“新民间文学”时代,网络也正制造着一些其所特有的新的民间文学形式,一句“神马都是浮云”让人开口闭口都拿它来作“幽默”。但如何将充斥于网络空间的喧燥话语接受审美的筛滤,以实现文学特质的净朗与艺术品位的提升,则关涉网络文学的艺术品格与价值定位。正如日本学者爱今道友信所说:“艺术所表示出来的是用物质无法衡量的神秘的精神。”
一种文学如若缺失艺术品格的价值赋予,单凭凡俗模式与技术优势难以为其赢得文学地位,传播神话与网络自由给文学带来的或许仅有文化浮躁与艺术沉没。计算机网络在向话语空间释放自由权的同时,更应为创作的艺术性与审美性开辟新的空间,让“新民间文学”不仅表现为“在场”境遇的自由表达,还要让文学回归到生命的自然状态去艺术地把握永恒的生态美。网络技术“结束了艺术审美的私密空间,终止了文学传统沿袭历史的时间美学,创造了大众文化的行动美学,开辟了在线空间的‘活性’诗学”,“新民间文学”不是用演绎新媒介工具理性的技术力量来吞噬文学的审美品格,而是在寻求一种“诗意栖居”方式,运用技术手段来建构价值理性,实现哈桑所说的“让我们的精神沙漠多增添一点生命的绿意”。在由传播媒介引发的文学新生与守成的博弈过程中,需要建构既能够顺应新媒介变革、又能福佑中国文学前行的审美性接受。
作者:李修元 单位: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