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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历史探究》第4期发表了蒋大椿先生批评唯物史观现实合理性的文章。(注: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和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历史探究》2001年第4期。)蒋先生的文章使我们想到,在理论创新的时候能不能突破或允不答应超越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观点?
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他们果断否定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真理。这种否定不仅基于他们有关人类经验的积累无论在量和质方面都微不足道(“整个人类历史还多么年轻,硬说我们现在的观点具有某种绝对的意义,那是多么可笑”(注:马克思恩格斯说了许多有关真理相对性的话语,这里只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4页上比较典型的一段。))的熟悉,而且源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之一——存在决定意识(人们只能在一定历史条件答应的范围内展开熟悉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2页。辩证法只承认一切事物的暂时合理性,这是黑格尔最出色的思想。)),所以过去对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神化是违反马克思恩格斯原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们怀着对老师的过分崇拜而好心办了坏事。当然,在以往的造神活动中,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借神化马克思恩格斯来神化自己。
科学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是可以的,因为原理无非是一种运用归纳和演绎方法产生出来的最一般的、基本的熟悉,是具体人的思维的产物。人的局限性决定了原理性熟悉的局限性,所以任何原理或规律性熟悉都不是完美无缺、绝对有效的,任何科学的理论因此都必须是发展的,开放的,否则就变成了宗教。
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理论的发展固然可以体现为对基本原理的不断修补和完善,但更多地却表现为对基本原理的突破上。正因为如此,这一领域的人们不会提出坚持或捍卫某种现成的理论,相反却欢迎对现有理论的不断修正,欢迎推翻现有理论的不断尝试。社会科学虽然有它的非凡性,但既然是科学,并且大家都熟悉到它需要创新,那就应同样欢迎对一些基本观点的超越。
事实上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已经突破了许多根本性的原则,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因为在这个领域,空洞的原则是填不饱肚子的,所以原则往往在这里要让位于实践。比如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符合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哪条原理呢?但它符合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符合唯物史观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的原理,也符合理论思维必须和时俱进的科学精神。
笔者和吴英、庞卓恒先生(注:吴英、庞卓恒:《弘扬历史唯物史观的科学理性——和蒋大椿先生商榷》,《历史探究》2002年第1期。)一样,并不赞同蒋先生对经典唯物史观的基本价值判定,即它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已不能适应现实史学熟悉的需要,因此“应当超越,必须超越而且可以超越”。笔者认为尽管唯物史观的一些基本原理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但当代生活本身仍然可以在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内得到很好的解释。换句话说,在当代,它的核心原理和它的一些辅助原理仍然是一种有效的历史熟悉方法。而且,即使将来人们的社会实践突破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框架,唯物史观被真的超越了,那也如同相对论突破牛顿力学的基本原理、量子论突破相对论的基本原理之后所发生的情况一样,被突破的理论并没有被彻底扬弃,牛顿力学对造汽车、飞机仍然有效,相对论对造原子弹也继续有效,唯物史观将继续得到发展。
笔者同时对吴、庞两先生的一个基本判定也有不同意见。在他们看来,传统唯物史观并非马克思恩格斯的原创理论体系,而是经苏联人倒手的、受到严重歪曲或误读的理论范式。而笔者认为这一估计有些过头,理由是吴、庞两位先生无论是对苏联理论工作者的马克思主义熟悉水平还是对我国学人理论修养的评估都有些偏低。
就吴、庞两先生的前一观点而言,笔者倒是和蒋先生一致,即现存唯物史观属于马克思主义奠基人而不属于斯大林或前苏联学者。尽管在斯大林时期,以《联共(布)党史》为代表的苏联版唯物史观,的确对马克思恩格斯原著存在生吞活剥和实用主义的缺陷,但我们不应忽略,在斯大林去世以后,苏联学术界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逐渐调整了以往对唯物史观的片面解读之处。康斯坦丁诺夫主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1974年修订版)一书是这种苏联版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其表达的唯物史观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原版唯物史观虽不能说纹丝不差,但原则上没有多少出入却是真的,而且在某些方面还补充了原版唯物史观的不足。
至于后一点,假如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建国后的头些年,我国理论工作者分不清真假唯物史观,跟在苏联老大哥后面虚心地学习还说得过去,因为那时我们的马列理论修养的确薄弱,正处在以俄为师的模拟阶段。20世纪60年代前后,苏联的解释变了,我们不仅没变,还将斯大林版的唯物史观进一步简单化为阶级斗争决定论,从而把唯物史观推到了荒谬。经过“”的反面体验,我国马克思主义者痛定思痛,在理论上真正成熟起来,依笔者愚见,成熟程度甚至胜过苏联马克思主义者。真理标准的讨论大概可以视为这一进程的开端,而译自德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出版则对正本清源的工作具有象征意义。今天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区分不同版本的唯物史观的能力还是具备的。因此本文将重心放在对唯物史观现实合理性的辩护上,同时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一下唯物史观的历史命运。
二
蒋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归纳了六条“唯物史观的理论核心及其最基本原理”,并指出由于史学界过去对其中两条(注:有关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普遍性和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亦承认杰出个人历史功能的观点。)的“局限和不足”进行过深入分析,因此他仅分析另外四条最基本原理的“严重缺陷”,其中包括:1.人类社会及其历史是客观存在的。2.人类社会历史按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向前发展,其基本规律表现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功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功能。3.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功能。4.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注:见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和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历史探究》2001年第4期,第7页。)
笔者认为,唯物史观的核心理论或最基本原理只有一条而非六条,也就是蒋先生所理解的第二条,其他五条都是第二条衍生出来的内层和外层理论,尽管也可称它们为基本理论。简言之,唯物史观包含着一个核心理论,即人类历史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产力”所制约的合乎规律的过程。在这一内核四周,又有一系列支援性理论,如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历史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理论,阶级、阶级斗争和政党的理论等。在这些理论之下,还依附着众多的外层理论,比如在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体系之下,还有《资本论》中所阐明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运动的理论,商品、价值、剩余价值、市场经济的理论等,这还不包括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或非马克思主义者对原创的唯物史观的理论诠释。而实际上,这些诠释也附着在了唯物史观的外壳之上。如列宁的、普列汉诺夫的、斯大林的、的、卢卡奇等的思想理论。
所以,我们评析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必须完全放弃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的各种解释,到唯物史观创立者的论述中去寻找,这就如同历史学探究必须依靠一手史料(当事人和目击者的人证、书证、物证)是一个道理。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众多的著述中(注: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作品中都有过相关陈述。),或简单或具体地阐释过这一新的历史观,相对比较系统的论述最早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但定理式的、最完整的陈述则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表达出来的,这是包括西方学者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探究者的普遍共识。此外,恩格斯曾有过指示性的说明,认为他的《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两部书“……对历史唯物主义做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其中《反杜林论》一书实际上是恩格斯和马克思两人思想的结晶,因为马克思参和了其中一章的写作,并听读过全书。
由于这些著述的篇幅都比较大,核心原理往往同相当广泛的论证结合在一起,有时会使读者难以把握要领,因此我们更应该重视那些出自马克思恩格斯手笔的相关小文章。那里边倒是经常包含着沉没在长篇大论中的作者最精华的思想,比如对唯物史观的高度概括。实际上没有哪个文本解读者比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更能准确地把握他们历史观的精髓了。
在这方面,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3月17日)一文应该属于最值得重视的一篇作品,这是因为民间葬礼仪式短暂,现场发表的纪念演说必须言简意赅,必须对逝者生平业绩加以高度概括。为马克思做这种盖棺论定工作的最适当人选当然非恩格斯莫属。讲话虽短,却极其出色,总结了马克思的历史功绩及他的为人。就功绩而言,恩格斯归纳出两大贡献,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非凡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
在两大贡献中,唯物史观是对人类历史最一般规律的发现,属于宏观熟悉,放在前面;剩余价值论是对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秘密的揭示,属于微观熟悉,排在后面。在恩格斯眼里,显然前者的价值要大于后者,因此他非凡对前者的基本内涵做了解释性说明,而对剩余价值论则仅仅提了一下它的现实意义。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提到“直接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具有决定功能这一点,可以用来辨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核心原理的位置,也就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力”的决定功能。在这个核心原理之后,依次是其他对应关系,如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求,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后才有总的结论: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我们判定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定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恩格斯在晚年《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的信中,再次就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做了高度概括,他说: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文中的黑体字是原有的。)
也是在这封信中,恩格斯请布洛赫根据马克思原著而不是二手材料来“探究这个理论”,他非凡提示布洛赫说“马克思所写的文章,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功能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
恩格斯还在同一封信中就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质疑进行了反驳,其最终落脚点仍然是他抽取出来的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而不是其他原理:
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功能,而在这种交互功能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
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478页。)
恩格斯对上述核心原理的遣词用句虽然或多或少有些差别,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表述也没有达到纹丝不差的契合程度,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就是恩格斯眼里的核心原理只有一条,即“物质生产”或“经济前提和条件”或“经济运动”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绝不是蒋先生归纳的六条。
假如说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是社会生产力“归根到底”决定生产关系以及庞大的上层建筑,那么这一原理是否如蒋先生所言“在人类历史实际进程中根本不存在,找不到任何一条历史事实来支持这个规律的存在,因此它纯粹是一种思辨的思维运动”呢?对于这个新问题的回答当属历史实证范畴,蒋先生的看法恰恰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
现代历史哲学界在批评思辨的历史哲学时,通常所持的理由是该哲学脱离经验的历史,纯粹是思辨的产物,蒋先生是赞同此说的。但假如我们仔细阅读自维科以来的闻名历史哲学家们的著作,就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西方思辨的历史哲学实际上是建筑在西方历史家们所体验的经验的历史基础上的。以历史哲学之父维科的《新科学》为例,虽然书中概括出大量人类历史的规律、定理或原则,但每一条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有或多或少的史料作为论据。比如《新科学》中提出存在客观规律(民族共同性)的时候,就举出当时西方人在地理大发现后观察到的事实,即各民族都有某种宗教,都举行隆重的结婚仪式,都埋葬死者,维科认为这些共性是社会规律存在的有力证实(注:维科:《新科学》,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有关有无社会历史规律、假如有又如何看待社会规律及社会规律的特征等新问题暂置不论。)。
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当然也不是纯粹思辨的产物。就他们的史学功力(古文、外文、典籍史料的把握、分析概括能力)而言,现代多数专业史学工作者也无法启及。他们大量的读书笔记、藏书目录和著述(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到《资本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史料的熟练应用,都足以证实他们的唯物史观绝不是纯粹的逻辑演绎,而是对经验历史的升华和概括。至于概括得是否和客观历史同一或接近,那正是我们在下面要说明的新问题。
至于西方史家群体的共识,是指世界史学界熟知的解释,就是西方通史或专史类著作,都把生产力的变革处理为世界历史的转折点,连基本术语“新石器革命”、“农业革命”、“工业革命”、“科学革命”、“信息革命”等都是近现代西方学者根据他们对世界历史的考察概括出来的(注:斯特瓦尔特·伊斯顿:《西方文明的遗产》(StewartC.Easton,TheHeritageofWesternCivilization),霍尔特瑞奈哈特和温斯顿出版公司1970年版,第18页以次;费根:《地球上的人们——世界史前史导论》,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57页以次。在这本美国大学人类学专业的教材当中,非凡指出现代人很难想像农业和动物驯化对人类历史产生了多么重大的影响。类似的用法在几乎每一本西方相关史作中均可看到,并作为成熟的用语和解释被用于中学和大学教科书内,参见罗威尔·D.霍尔姆斯、韦恩·帕里斯:《人类学导论》(LowellD.Holmes,WayneParris,Anthropology,anIntroduction),第145页、1147页等。“农业革命”和“城市革命”概念的发明者是澳大利亚考古家柴尔德,“工业革命”概念的提出者不详,但它得以流行开来则有赖于英国历史家汤因比。)。美国史家麦克尼尔甚至认为,正是农业革命才使人类结束了“智人的自然史”(Thenaturalhistory)而开始了“人类史”(Humanhistory)。(注:威廉·H.麦克尼尔:《人类社会史——从史前史到当代史》(WilliamH.McNeill,AHistoryoftheHumanCommunity),普兰提斯—豪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24—25页。)
这种在西方史学界中少见的共识说明生产力变革的历史功能属于显而易见的史实,尤其从史前攫取型社会向生产型的文明社会的转换,长达190万年,能够清楚地展现从“奥杜威卵石工业”(Oldowanpebbleindustry)经新石器工业到金属器工业所导致的人类生理、心理、社会进步的基本线索。因此整个史前史的分期都是以工具或生活方式(采集、狩猎、农人、牧人时代之类)的进步为依据的。新的考古材料的出土不仅不能证伪这一基本解释范式,而且为这一解释范式增加了雄辩的证据。可以说迄今世界史上的两次明显的历史转型,即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出现,归根到底都是生产力一变百变、一转百转的产物。
蒋先生列举易洛魁人处于农业社会却没有向新生产关系过渡的例子试图证实生产力的发展并没有导致新生产关系的出现。假如只是从摩尔根《古代社会》一本书的考察看,这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我们只要把视线越出易洛魁人之外,观察的结果就不同了。(注:这里需要澄清蒋先生文中的一个误读,即易洛魁人并不是“摩尔根在19世纪发现他们”的,这支印第安人同“切诺基”(我们熟悉的吉普车品牌)等北美印第安部落一样,早就被西方殖民者发现了,发现易洛魁人的时间是1609年。摩尔根的功绩在于运用实地调查方法查清了易洛魁人母系氏族公社的内部结构。至于将这一结构赋予普遍的意义的做法,今天看来早已过时了,实际上它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任何实证材料的科学假设。)美洲印第安社会在被西班牙殖民者于15世纪末发现之前,便已独立地进入了文明社会,甚至形成了庞大的印加和阿兹特克帝国,社会分化出贵族、平民、奴隶阶级,家庭关系实行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国家甚至有成文法,有军队和法庭。其社会历史的演化脉络和旧大陆没有质的区别。
社会历史的演进不像化学反应,工具得到了改进,生产关系就立即跟进。二者之间始终存在着信息传递、调整、适应或不适应的时间差,这种时间差在史前时代要以万年、10万年以上来计算。在农耕时代,变化的速率加快,那也要有成百上千年。在近现代加速到几十年。但即使是在当代,我们仍到处都能看到明显的不平衡现象。所以文明社会的扩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按照旧大陆的历史经验,一旦文明社会在某个地点出现,便会逐步向周边非文明地区扩散。处于史前状态的人们要么被卷入文明,要么日趋衰落,活动空间逐渐萎缩至文明社会的边缘地带,成为活化石,甚至彻底毁灭。
美洲大陆幅员广大,印第安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应该说是题中应有之义,若平衡倒反常了。相对而言,北美社会经济要滞后于中南美印第安文明的中心地带,但北美沿海许多印第安渔猎部落也发展到文明社会的门槛,出现家内奴隶和依附人。在北美以农业为主的部落,也能看到明显的财产分化或社会分化趋向,其中也包括以锄耕和渔猎为生的易洛魁人。
当欧洲人发现易洛魁人时,他们在制作新石器、骨器、木器、陶器时已有初步的分工,在农业和狩猎生产方面则有严格的新分工和协作,并且和周边部落进行剩余产品(玉米、皮革制品、贝珠、桦树皮船)的交换,个人也有少量的财产,可以依母系继续和转让。此外,对偶家庭之间已出现贫富差别,虽然仍受公有制的制约。部落械斗出现本身说明社会关系的变迁。俘虏并非都被收养,部分落选的俘虏要被处死,处决方法是将男俘或女俘绑在木桩上,先咬掉他们的手指,然后剐他们的皮肉吃,一直吃到心脏,以获得敌人的勇气和其他美德。而选定收养的俘虏则需经受“夹笞刑”考验,被各家族收养后,“同实际上的奴隶一样”在田野或其他地方从事最艰苦的劳动。只有经受住考验的俘虏,才能成为部落的正式成员。(注:参见乔治·彼得·穆达克:《我们当代的原始民族》,四川省民族探究所1980年版,第187页以次。)这样的人和人的关系难道不是新的生产关系或新生产关系的雏形吗?
蒋先生还举例说“绝大多数史学家都承认古希腊原始社会解体后出现的是奴隶制社会”。据我所知,国外史学界目前没有人承认这一点,而且国内越来越多的史家也不承认这一点。国外有承认希腊罗马是奴隶制社会的学者,如美裔英国史家芬利以及德圣克鲁瓦,但他们并不认为原始社会一解体紧跟着的就是奴隶制社会。其实马克思也不承认这一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71页;第25卷,第909页。)。有关奴隶制社会经济形态的普遍性新问题,笔者曾在长文《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的诠释》(注:郭小凌:《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物的诠释》,《世界历史》1999年第6期。应重复一点,就是唯物史观中有关几种社会形态的判定并非属于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中进行过较为具体的“知识考古”工作,这里不再赘述。
从蒋先生的论文中能够看出,由于蒋先生长期从事史学理论探究,对具体的、实证的史学探究,尤其是国外专业史学的探究状况并不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否定唯物史观核心原理的一系列论据就显得不太充分或准确。这是从事理论探究和实证探究的学者经常出现分歧的原因。当年在柏林大学里,黑格尔就和同校的古代史大师尼布尔、兰克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原因也在于此。(注:莫米格里阿诺:《历史学探究》(Momigliano,StudiesinHistoriography),纽约,1969年版,第105页以次。莫米格里阿诺和芬利(Finley)、金曼(Zimmen)一道被西方古典学界誉为20世纪英语世界最出色的学者,三人的共性是既能做深刻的考据探究,又在宏观史学理论领域颇有建树。)所以西方专业史学一直坚定地拒斥思辨的历史哲学优先的做法。
至于蒋先生所批评的唯物史观辅助原理,应该说确实存在着一些严重缺陷。比如把一切社会斗争都当成阶级斗争,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或经济斗争的说法就有些过头。社会现象是复杂的,社会成员的分类也是复杂的,社会等级和社会阶级就不一样,种族、民族、性别、分工等都会造成人们之间的差异和矛盾。仅说阶级和阶级斗争会将社会矛盾简单化。就当达资本主义社会而言,阶级状况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体力劳动同脑力劳动的差别、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都缩小了,蓝领工人已不占人口的大多数,白领工人显著增多,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的从业人员大量增加。独资企业的比例减少,而股份制企业的比例增加。由于信用和交易方式的发展,通过雇佣工人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获取剩余价值的人的数量越来越少,而通过流通在剩余价值再分配过程中获取剩余价值的人的数量比例越来越大。这为按雇工人数来区分资本家和小业主的传统方法带来了困难。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认为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已经过时。
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凭空构想出来、强加给现实的。古希腊思想家如梭伦、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庇安等,早就熟练地运用这一方法来解释社会现象。“阶级”概念,包括一些具体概念,如“中产阶级”之类都是古典作家在解释社会历史新问题时发明出来的。中世纪的史家,像马基雅维里等人同样能够自觉运用阶级分析法来解释意大利内乱不已的原因。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如卢梭等人,更是自觉运用这把锐利的解剖刀分析社会,分析不平等的起源。
古代和近代思想家能够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抓住阶级和阶级斗争这个要素其实并不奇怪,因为社会划分为阶级和等级不仅是客观现实,而且在许多国家还通过法律将金字塔型的阶级等级结构确认了下来。马克思恩格斯也承认阶级和阶级斗争不是他们的发明,他们的贡献只是把阶级的存在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联系起来。因此,唯物史观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同唯物主义一样,是吸收和发展前人成果的产物。现今世界并没有摆脱阶级分野,因此阶级斗争和阶级妥协及合作依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人权状况的改善、雇佣劳动者待遇的提高以及社会保障的政策的出现,当然不是资本家恩赐的结果,而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产物(包括社会主义国家的示范功能)。所以唯物史观的阶级分析理论也和核心原理一样依然具有熟悉的效力,只不过需要根据现实社会划分的变化做出某种调整而已。
再比如,唯物史观的辅助原理对资本主义的活力显然有估计失误的地方,因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经过一个多世纪的自我调整,不仅仍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甚至还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20世纪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大部分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就是证实。但我们也不应因此将唯物史观的有关理论一棍子打死。从19世纪的历史条件看,原有的乐观估计有它的合理性。因为我们知道,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新国家对工人阶级而言并不是启蒙思想家所设想的平等、博爱、自由、民主的乐园。大生产的可怕奴役,议会成为资产阶级的俱乐部,工人的绝对、相对贫困化没有明显改善,这一切导致一系列新的被压迫者的意识形态的出现,马克思主义便是其中之一。它以批判资本主义的面貌出现,批判的主要武器就是唯物史观。因此唯物史观从它诞生的时候起,就承担着一个现实的论证任务,即证实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暂时性。而在19世纪和20世纪前期,资本主义也的确表现出严重的病态,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及其可怕后果接二连三地袭来,就连当时的许多西方学者也对资本主义的活力失去了信心。比如施本格勒、汤因比就表达了对资本主义或工业化体制的失望。所以估计失误不是马克思主义一家。而且我们不应忘记,马克思对资本的分析并没有完全失效,因为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仍然存在,有时还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量,如韩国、日本、东南亚的经济危机和阿根廷经济危机。我国选择了市场经济的道路,也开始尝到生产相对过剩的苦头。即使我们把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看作资本主义自我调节的基本手段,那这种调节的未来趋向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日益改良,还是治理危机的手段日益匮乏都未可知晓。因此,唯物史观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辅助原理虽然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较大修改,需要发展,但不像蒋先生所说的“严重缺陷”到失灵的地步。在笔者看来,只要核心原理有效,类似理论缺陷完全可以加以修补和更新,因为唯物史观仍具有兼容其他解释的张力。
三
蒋先生的论文论及唯物史观在当代的历史命运,估计了唯物史观在我国史学界的目前状况,这是每个关心唯物史观的人都很关心的新问题。诚如一些同志所指出的,这种现象的产生,同现代一些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度把富有活力的、具有批判和开放品格的理论变成僵化的教条(这本来是反马克思恩格斯本意的)有关,也同蒋先生提到的唯物史观的部分理论缺陷有关。(注:如上文所述,有些缺陷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而是他们学生们的有意、无意的误读。)或者往大说一点,还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的挫折有关。
但为什么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会几乎一致地犯教条主义的毛病呢?这就不是上面的解释所能覆盖的了。依笔者愚见,这里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根子在理性时代形成的规律崇拜。换句话说,把唯物史观僵化为教条并不单纯是某个党的领袖个人的责任,而是一种时代病,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政治家,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非马克思主义者或反马克思主义者,只要身处那个崇拜的时代,都免不了会染上这种病。
近代社会科学领域对科学规律的崇拜思潮是从启蒙时代开始的。启蒙运动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尊重科学和对客观规律的高度信仰。哥白尼、刻卜勒、伽利略、巴斯加、哈维尔、牛顿等人开创的近代自然科学革命(注: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因此规律崇拜原本是生产力进步的产物。),从根本上推翻了中世纪的宇宙观和被奉为教条的亚里斯多德的大部分物理学熟悉,引起人们思想上的巨大变革,对自然规律的偶像崇拜从此替代了对超自然的偶像崇拜。
由于以牛顿经典力学定律为代表的科学规律通过数学演算能够准确解释和猜测当时人们能够观察到的一切物理现象,“地球上的动力学,天空上的动力学,被他融汇为一体……使每个时刻都有能力提供宇宙过去、未来所有可能的信息。”因此人们以为宇宙就是一架精确的大机器,由一套包罗万象的规律在支配着它的运动,自由意旨和偶发事件变成了多余的东西。”(注:柯文尼、海菲尔德:《时间之箭》,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版,第8—11页。)现在我们知道,牛顿的规律在有些场合并不适用,这才出现了现代的两大物理学革命,即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但当时的人们并没有这样的经验,他们认为自然规律是纯粹客观的、普适的、绝对的,自然界中的任何物体或现象都是非此即彼、界限分明,都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加以连接和表达,因此真理是确定性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真理只有一个”,规律意味着一种状态的不可避免性、必然性,而人们所要做的就是通过实验和观察来发现规律,进而把握和驾驭宇宙世界。
自然科学革命所产生的客观规律意识是启蒙思想家敢于倡导理性、大胆怀疑并批判包括古代在内的一切过去和现在的基本依据之一。他们把自然科学方法移植到社会历史的探究,自称社会科学中的牛顿(赫尔德语),认为社会也是一架大机器,依循一定的轨道有规律的运动。操纵它的力量便是某种安闲的社会历史规律。这些规律同宇宙规律一样是客观的,具有毋庸置疑的确定性,无法避免的必然性。人们的使命就是发现它们,用自然规律般的简洁和抽象概括它们,以顺应和加速机器的走向,避免和历史必然性进行愚蠢的对抗。由于自认为把握着客观真理,启蒙学者具有高度的自信,用笛卡尔和康德的话说:“给我物质,我就用它造出一个宇宙来。”(注:康德:《宇宙发展史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页。)
翻开历史哲学之父维柯的《新科学》,全书的基本表达方式就是先提出一个抽象的公理,然后加以解释论证,再引出下一个公理,下一个解释论证,最终目的服赝于“发现各民族历史在不同时期都要经过的一种理想的永恒的历史图案”(注:维柯:《新科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9、164页。),也就是他在第349节所说的各民族共同经历的历史总进程,实际就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规律。这种以构建历史规律为己任并确信真理在手的乐观成为启蒙时代直至19世纪后半叶众多欧洲思想巨子的普遍心态。从笛卡尔、孟德斯鸠到伏尔泰、卢梭,从莱布尼兹、赫尔德到康德、黑格尔,虽然他们对规律的概括各有不同,所构建的人类史的进化模式及使用的概念术语也不一样,但都一致坚信终极规律的客观存在,人类社会朝着一个普适的目标前进。康德的说法很有代表性:“人类的历史大体上可以看作是大自然的一项隐蔽计划的实现”,“无论人们根据形而上学的观点,对于一致自由可以形成怎么样的一种概念,然而它那表现,即人类的行为,却正如任何别的自然实践一样,总是为普遍的自然律所决定的。”(注: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15页。)
这种规律崇拜的思潮反映在历史学领域,就是在西欧和北美凯歌行进的史学专业化和实证主义史学。科学和规律是那时的史家非常偏爱的字眼,在他们看来,只要经过一番对史料的过滤提纯的工作,或者再进一步加以抽象,便可以复原纯客观的、终极的历史,提取出客观的历史规律,历史学也因此步入科学的殿堂。
然而,近代规律崇拜是从物理学革命开始的,也是被物理学革命所推翻的。20世纪初叶,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代表的物理学进步彻底打破了人们对科学规律绝对性、普适性的迷信。牛顿力学认为空间、时间和位置是绝对的,能量是守恒的。而相对论则认为空间和时间是相同的,可以代换;能量和质量是等价的,可以互相转化。量子力学则证明电子是随机的、跳跃式的,没有客观的时空,空间和时间原来是对人的标准而言的。牛顿力学现在只在一定范围内有效,比如造汽车和飞机有效,但在接近光速范围内就无效了,因此对造原子弹氢弹来说就不够用了。而突破经典力学规律的相对论和量子论又是彼此矛盾的。众所周知,爱因斯坦至死都在批评量子论的基本解释方法几率论。但科学的实践表明几率解释同样行之有效,适用于一切物体,所谓精确的自然科学领域原来也是测不准的领域,欧几里德的几何公理只是在这一公理定义的空间才是正确的,而这个空间只是一个理论和模拟的空间。毕达哥拉斯定理也不是绝对的真理。(注:莫米格里阿诺:《历史学探究》,第105页以次。)生物学领域更是如此。早期生物学家,如拉马克、达尔文等都把揭示生物规律作为自己的任务,但100多年过去了,生物学发展为一个门类众多的庞大学科,而各生物学分支学科中却很少提到规律。生物进化专家迈尔认为这种现象是由于生物学的探究对象系各自长期进化的产物,都具有独特性,所以任何概括都会有例外。(注:见李建会:《历史特异性和生命科学的规律》,《自然辩证法通讯》1997年第2期,第10—12页。)这样的现象并不限于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尤为突出。
由于迄今为止诸如经典力学、相对论和量子论之类科学理论同时拥有合理解释和猜测的功能,都揭示了真理的一两个侧面,因而真理便不再是一个而是多个了,而原来认为的那种纯粹客观的规律于是便同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思想紧密联系在了一起,熟悉或多或少地具有了主体性,并非完全是安闲的、客观的东西。“科学家也像其他人一样,是自己的先入为主的理论的俘虏。假如他们牛顿力学学得好,这可能妨碍他们把握更新的相对论。”(注: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上册,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5页。)
作为对传统规律观的反动,根本否定客观规律的思想在20世纪的科学哲学中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即使坚持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存在规律的人,也已经把规律理解为统计的、几率的必然性,而不是机械的、命定的必然性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对经济学规律的理解,可以看作是这种现代规律论持有者代表性的表述:“经济学的规律只是在平均的意义上才是对的,它们并不表现为准确的关系。”(注: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上册,第17页。)这样一来,以往绝对化的规律崇拜意识便衰落了,曾经作为绝对规律的唯物史观自然同经典力学定律、相对论一样,失去了神圣的灵光,变为一定历史时代的规律,不再具有永恒的品质。
对于唯物史观的这一历史命运,马克思和恩格斯其实已经意识到了。虽然他们没有脱离他们所处时代的精神,同样认为人类历史是一个纯粹自然的、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规律支配的进程,但他们又不是时代精神的简单模拟者,而是站在时代前列的思想家。他们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思想,把客观规律(注:在黑格尔那里是绝对理念、世界精神。)和对客观规律的熟悉(真理熟悉)区别开来,把相对性赋予了人心中的真理,认为一切熟悉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熟悉,历史条件达到什么程度,人们便能熟悉到什么程度。这即是说,一定历史范围内人对真理或规律的熟悉始终是有限的,受着既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因此任何反映在人们头脑中的规律熟悉都不是绝对的、超时空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他们为此多次指出要用不变的、终极的真理的标准来衡量人类的历史,那将是无知荒谬的,科学永远不能通过对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熟悉的终点。我们假如把唯物史观放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开阔的视域内来熟悉,我们对唯物史观在当代的命运又有什么忧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