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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榕城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书法线条的时间特征
这种能量的释放,首先表现在作为书法艺术最为基本形式语言的线条上。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把它与绘画作一比较,在以油画、水彩、水粉、素描等形式为主的西洋绘画中,“面”充当了其形式构成中最为重要、最为基础的艺术语言(光、色彩、明暗等要素都在一定程度上为“面”服务,当然它们最终都是要通过“面”而为整体服务)。在一幅油画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形状、色彩不同的面,它们以单元面的连续传接构成了整个画面,而这种连续传接则是通过每个单元面的边缘与邻近单元面紧紧咬合作为最基本的构成方式。相对其它单元面而言,每一个单元面都是一种放置的效果,它只具有空间性格而不具有时间性格。这里所说的时间性格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事实上它的完成也需要时间(物理时间)的延续,但对于观赏者来说,我们从它本身并不能观察到这一时间性格的存在,无论是蒙娜丽莎的“微笑”还是蒙克的“呐喊”都无法引导我们走进他们的时间序列。因为,作为观者,我们根本无法观察到它的“起”与“止”,它呈现给我们的只是一个面,一个空间感。而书法中的线条与它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书法中的线条运动按照运动属性的差异,我们可以将其划分成两部分:整体运动和内部运动。所谓积点成线,一条线无论有多长、多宽都是由点的运动构成的———点的位移构成了线。这种作为轨迹整体推进的运动我们称为“整体运动”。而书法艺术线条除此之外,还具有一种不易觉察的复杂的运动形式———内部运动。孙过庭在《书谱》中道是:“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
这种“于锋杪”的“起伏”、“于毫芒”的“衄挫”必然导致线条内部的复杂变化,这是一种特殊的“线内运动”,我们将其称为“内部运动”。线条作为点的运动轨迹(两类运动的共同作用)已经具备了时间与空间两种基本属性。所谓积点成线,线条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完全时间性格的过程,它不是被放置在某处,而是从“起”到“止”的流动中逐渐呈现出来的,我们能清楚的看到它形成的过程。然而,作为线条运动的两部类运动,它们的时间性格却有着不同的归属。作为书法线条运动的整体运动,它所具有的时间性格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与用钢笔画一根线的运动所具有的时间性格是同一种属性———绵延的时间(物理时间)。而线条的内部运动则不然,由于提按顿挫动作的存在,它所体现的是一种结构的时间,正如陈振濂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它不只是在时间的刻度上标明自己所花费的时间,而且还标明此举特别的质。”
笔者认为,这特别的质应该指的是一种运动节奏。正如上文所引孙过庭《书谱》之言:“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这“于锋杪”的“起伏”、“于毫芒”的“衄挫”便是线条节奏感产生的动因。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它使一根线条出现了“变”,出现了“殊”,有了“变”与“殊”线条就产生了差异,“异”即不同,乐调不同而生节奏,用笔有异也生节奏,艺理相同。姜白石《续书谱》云:“一点一画,皆有三转;一波一拂,又有三折。”这“三转”、“三折”便是“变”与“殊”的具体表现。在一根线条中出现了“三转”、“三折”的运动变化,必然使线条呈现出了一种节奏。其实无论是“三转”还是“三折”都离不开笔毫锥面的频频变动,正如周星莲所说:“书法在用笔,用笔贵用锋。”“锋杪”、“毫芒”即言笔锋,但这笔锋的“起伏”、“衄挫”,并非任意所为,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即如李雪庵谓:“落、起、走、住、叠、围、回、藏”之运笔八法(笔锋运动的形式)所带来的是一种生命的律动。然而这并没有触及到书法线条时间性的特质(因为书法和国画仅就单元线运动的时间性而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下文有专论)。因此,我们要进入它的核心,只有深入到书法线条集合体(线条的分割、组合)中去才能体验与领会书法线条时间特征的精神本质。
书法线条在分割组合中所具有的时间属性
我们曾不止一次地阐明中国书法以汉文字作为书写的载体,受到汉字理性的制约。如果说书法艺术中通过线条分割、组合所形成的空间受到汉字理性———结构这种机制的制约,那么书法线条在分割、组合过程中的时间性会不会受到这一机制的制约呢?答案是肯定的。线条在分割组合过程中的时间性不仅会受到结构的制约,还会受到笔顺规定的制约,同时它还会受到不可重复性这一书法艺术准则的要求制约。那么,它们对书法线条在塑造空间过程中的时间性格有着怎样的影响呢?
关于此,我们可以与它的近亲———国画作一比较。自古以来就有“书画同源”之说,确实如此,二者在工具的使用、线条的节奏、笔墨的意趣、意境的塑造等方面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和相近之处。但是,如果就其创作过程中而言,其线条的时间性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在国画中,线条也有来自其自身艺术准则的要求。
首先,我们来看线条的单元体。无论是在工笔画中还是在写意画中,线条作为单元运动同样具有不可重复这一内在的规定性。尤其是在工笔画中的勾线部分,如果线条一旦落下,绝无再次修改的机会。而在写意画中,线条落下之后虽然还有补救的可能,但它绝不是对即成单元线的重复,而是通过另一单元线去弥补即成单元线的不足。也就是说,这种补救虽然作用于即成单元线,但它并不是对即成单元线本身的修改。因此,仅就单元线运动这一点来说,国画与其它绘画部类有着质的不同,但与书法却有着某种共同之处。这是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特质。
其次,我们再看线条的集合体。在国画中单元线的运动虽然与书法保持着共同之处,但这些单元线在组合的过程中却与书法产生了质的不同。在一幅线条单元运动有着强烈时间感的《兰草图》中,兰叶的表现虽然有一个大致的顺序,但千百年来没有一个画家在画兰草时是按照一个一层不变的顺序去完成的。先画哪一笔后画那一笔完全出于个人的习惯和构图、形象塑造的需要。无论是一幅山水还是一幅人物这种情况亦然。由于国画在创作的过程中并没有受到像汉字结构和笔顺的规定这种严格的要求。因此,国画在线条的分割、组合过程中无法形成有序的线流,更谈不上线流在时间上的一次性。而书法则不同,书法线条在分割、组合中带来了空间,而空间又为时间的展开提供了基本元。主动空间(字内空间)的构成是以汉字结构作为依据,通过线条的两部类运动形成的,因此线条在分割、组合的过程中除了要受到来自自身艺术准则———不可重复性这一要求的规定外,必然还要受到汉字笔顺的规定这一要求的制约。正是因为有了笔顺的内在规定,所以线条在分割、组合的过程中就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按照各自的序列点进行有机的排列与组合。由此可见,各种长短不一,轻重各异,方向不同,徐疾有别的线条被很好的统一在一个有序的时间流程中。虽然,它们交织在一起,但对于有汉字识读能力的观者来说,它们看起来并没有丝毫的混乱,非但如此,而是井井有条的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和约定,共同为汉字的构成而努力服务着。可以说,正是汉字结构的规定为这一时间流程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平台,而书法线条不可重复性的规定,则使这一时间流程的一次性得到了绝对的尊重。同时,由于笔势的连贯,牵丝的映带,上字的线条穿过(或是一种暗示)被动空间(字外空间)和下字的线条连接在一起,最终形成线流。
在这流动中由于汉字结构这一机制的存在,一组线条与另一组线条之间形成了律动分明的节奏,线条就在这一次次的律动中激荡着完成了它的使命,“犹如山涧小溪,在岩石山缝乃至树隙之中汩汩绕出,历经沟、坎、坡、石、渚等等的阻隔,最后终于冲出山隘,汇入江河湖海,奔腾万里呼啸而去。”然而在时间的推移中,线条之流和这“奔流到海不复回”,只给我们留下“毕竟东流去”这一无限怅叹的江水相比不同的是,它通过有形之笔,蘸着乌金似地墨液,随着书写这一动作的介入,凝固在洁白如练的宣纸之上。在这里它留下的不是简简单单地僵死的符号,而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一种跳动的人心之美、万象之美。
线条分割所形成的空间具有的时间性(空间流)
空间在为时间的展开提供基本元的同时,它自身也具备了时间性格。换言之,线条两类运动的结果虽然是空间的,但它的形成过程则是时间的。在汉字结构与笔顺不可重复的规定性这两个内在机制的制约下,无论是被动空间还是主动空间,都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在线条两类运动的时间流程中形成的。在书法线条运动所形成的主动空间中,各个单元空间由于形状的不同在我们的视觉上可能会引起张力的不平衡,而这种张力的不平衡从而使它具备了运动的趋势。虽然在一般情况下这种运动的趋势会由于各个单元空间的并置而相互抵消,但在线条运动的暗示与引带下,各个单元空间会与线条一同流动起来。同时,随着线条之流对被动空间的穿插与牵引,主动空间与被动空间一起构成空间流。这一点在草书创作中表现的最为突出。如张旭的《古诗四帖》,当我们面对这一震撼千古的传世作品时,我们的视觉焦点无论落到作品的哪一个角落,都会情不自禁的伴随着作品的展开而逐渐延伸,我们的视觉就如同滚滚长江中的一粒泥沙,被这些线条和空间汇聚成的大江之流带到它所能够抵达的任何地方。还不仅如此,各种空间分割序列,在线条流的作用下,还被纳入在一个井然有序的时间链上。同时,由于书法线条不可重复性的要求,这一空间序列的一次性和线条序列的一次性同样得到了绝对的尊重。这样就使空间之流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并从属于线条的运动。如果由于书法线条单元运动的问题,尚不能把线条的时间性看作书法艺术的特权的话。那么,书法艺术空间中的时间性格则是它在造型艺术部类中的独门绝技。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再与国画作一比较。虽然国画艺术中的空间塑造与书法同样是靠线条的分割、组合来完成的。(当然,在国画艺术中,空间塑造的元素也包括皴、擦、点、染等艺术技巧,然而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一种特殊的线来看待。)但是,就在这分割、组合的过程中国画和书法之间产生了质的不同。上文我们已经论述,在国画艺术中,由于线条、分割组合无法形成有序的线流。因此,在它牵引与暗示下所带来的空间具有的性格与书法中的空间性格也产生了极大地不同。无论是作为单元空间还是空间组合它都无法形成有序的时间序列。空间之流更是无从谈起。如画一幅山水,树、石、水、云等等作为整体在表现顺序上并没有硬性的前后规定,是先画云、水、树、还是石,大体上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至于它们在作为单一的个体被完成时,其顺序上也不是固定的,一棵树,是先画树干、树枝还是先画树叶或树根恐怕也没有严格的规定,尚且在它完成之后还可以添枝加叶,浓抹淡描,调整对比等等。这些对书法艺术来说都是嗤之以鼻的。书法艺术时间性格的特殊性以不同的方式在创作这一环节最终确立起来。
书法艺术独特的时———空性格不仅使作者在创作时刹那间心绪的起伏、情思的跳动通过线条之流和空间之流以宣纸的记忆化为永恒,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欣赏者对作者情感变化过程的追寻提供了一个可依的脉点,虽隔三秋乃至数代,欣如会面。这就是书法艺术中的时间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