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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艺术的基本原理来说,一切演艺形式都无法脱离对人类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客观呈现。对于紧贴民众生活、走进基层的群众文艺工作来说,对这方面则应当更加重视。今天的基层民众,无论是农民、工人还是其他职业,在文艺生活方面,除了要获得“耳听”、“目见”层面的感官满足,还会需求更多与个人生活处境与方式的知识与原则。在过去,民间演艺多半带有道德劝谕色彩,无论戏曲、舞蹈,还是歌唱、小品,都必然会对城市与乡村的生活方式提出看法,规范老百姓的基本价值观。于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美德之间达成创造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群众文艺的基本功能和基本目标。正如所言: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在张家港市文化馆参与工作以来,笔者渐渐体会到,老百姓对这种创造性转化是支持的,并且非常欢迎在审美上过关的艺术形式所呈现的价值宣传。这可以说明两个基本的道理:首先,“接地气”的群文工作,必然要在道德宣传上下功夫,引起民众的注意和认同。其次,群文工作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准和思想道德境界,尽可能做到让充实丰富的自我修养通过生动的表演传达出来,以有趣、活泼的方式吸引民众,而不至于流于单纯的说教。从策略上说,就是要艺术工作者能够体察到老百姓的真正“触点”,看到他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关心、思考的价值问题,并以亲切、友好的方式与他们进行沟通,达到一种和谐对话、彼此学习的理想状态。
这就正如古人所云:乐以教和。当上级布置、安排工作时,总会认真强调思想道德建设层面。但目前的问题之一就是,如果单纯把思想道德建设,或者说把核心价值观视为一种口号,将宣传工作视为一种任务,往往会适得其反,不但无法与具体的艺术参与活动紧密结合,反而让上至组织者、下至参与者都感到缺少人情味。而正如强调的,传统道德并不是一种需要去过多宣讲、教育的东西,而是老百姓本来就切切实实懂得并追求的东西。在群众文艺工作当中,如果对这些人情的基本逻辑有所领会,那么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而言,就歌唱表演来说,一般会认为专业歌手需要长久的技艺训练。的确,在面向群众的表演中,技巧是必需的,但传达的情感的深厚程度则更为重要。不同地区、教育程度的民众对情感的领略显然不同,但作为中国人,他们对于普遍的伦理道德,如孝顺、守信、公道、热爱乡土、忠贞的爱情与婚姻等等,都会有一致的认同反应。成功的歌唱表演,需要将老百姓对这些价值观的诉求充分地展现出来,这就要求歌手自己也能够认同这些价值,并且将其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综合起来,把情感融入技巧与旋律当中。
通过自我感动而表达的道德、道理,往往更加能够赢得民众的共鸣,也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反过来看,在准备不充分的表演中,或者面对不恰当的对象表达不恰当的情感与价值观,就可能取得不好的效果。具体说来,就要考虑到观众群体的普遍素质与接受能力,选择不同的艺术形式与方法来呈现情感和价值。比如,在面对儿童的音乐教育和比赛计划当中,就要更加强调对兴趣与技艺本身的重视,而不是灌输思想价值观给尚未懂事的孩子。面向具有较高欣赏水平和丰富阅历的观众时,演绎者和节目计划者就要强调对思想道德的传达,甚至是提供新颖的艺术参与方式,鼓励民众自发表达个人对核心价值观与传统美德的理解。再以文艺教学为例。教学当中目前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就在于教育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该如何调解。良好的艺术教育,在履行决策人的计划时,应当能够在面对具体的教学对象时,采取不同的手段与措施,因材施教。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引导学生朝向更加高雅、高明的艺术境界进步,而这种境界肯定有着普遍的标准。所以,如何将个别学生、艺术选手的兴趣点和普遍的艺术标准协调起来,也就成了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又可以回到传统美德的鼓舞力。尽管不同的天赋和后天教育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的艺术能力与参与心态,但通过人性普遍性层面的美德诉求,通过对学生精神力量与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和鼓励,往往能够提升他们对艺术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使得审美教育的根本意义———造就优秀高雅的现代公民———得到体现。在艺术教学与参与的过程中,低年龄群众自身的文化氛围得以构成,而这其中的主干凝聚力,就是在卓越政策领导下实现综合的美德价值观。
教学工作的统筹安排最终也要以这一氛围的实现作为最终的目标,这就要求群众文艺工作者不仅仅以服务大众的身份出现,还要以鼓舞者、感染者和朋友、老师的身份担任崇高的社会使命。开展群众文艺工作,首先是要落实领导层的号召,然后是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广泛听取意见,最终回馈以优秀的艺术作品。对于群众文艺作品自身的质量来说,最终的评判标准,应当是人民群众的喜闻乐见。为了不让艺术品质降低,又让人民群众接受,长期的普及和教育必不可少,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学习和合作也是必然的。在这种长期对群众接受能力和审美心态的了解和培育过程中,艺术作品的总体质量才会得到提升。群众文艺工作不仅仅是艺术工作者单方面的任务,还是一个社会群体共同参与的有机活动,而这种活动的纽带,就是最为深入人心的传统道德观。所以,将传统道德观批判性地吸收在演艺过程中,创造性地转化为符合时代需求的现代价值观,正是提升艺术作品总体质量的必由之路。一直以来,笔者工作的单位张家港市文化馆在群众文艺工作方面一直坚持重视这种创造性转化,与城市、乡村各界的政府部门、社会单位、企业等保持长期的合作和相互学习,并从老百姓的日常经历、基本诉求角度出发,积极创新,组织、制作了众多获得广泛反响的晚会活动(如“道德传承,文明之光”大型文艺晚会等),并编排了寓教于乐的一系列小品,深刻地探索了民众眼中对传统和现代价值观的认识与接受,批判性地把道德观的创造性转化以艺术的形式潜移默化地贯彻到人民受众当中。重要的是,相较于过去群众文艺工作界以灌输基本理念为主的做法,现在的表演中充分把民众的嬉笑怒骂的真情实感有机地提炼为典型,从更高的审美趣味角度、更丰富多元的表达方式角度辅助公民社会的基本道德建设。
综合而言,随着民众生活的日益充实,社会各界对文艺的日趋重视,群众文艺的重心将从以往的技艺启蒙和基本理念宣传转向对现代社会中艺术公共空间的塑造和维持。而在这种公共空间当中,人民群众的核心凝聚力必然是经过创造性转化、与现代价值观有机结合的传统道德。唯有依据道德上的诉求,文艺表达才能够装载充实的内容,才能够感染更广大的受众。同样地,唯有发挥艺术的多元的、审美的基本属性,公民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才能够得到感性层面的维护和发扬。未来的群众文艺工作应当有足够的自觉,在这方面有更多的重视与突破。
作者:郭曼 单位:张家港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