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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思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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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思考

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的方式多种多样,在贵州省努力建设旅游大省和强省,打造“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的大背景下,省内各地方政府自然将大力开发和利用当地拥有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知名旅游文化品牌,培育经济效益高的旅游项目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贵州素有“文化千岛”的美誉,“十里不同风”的文化风景令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如何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核心价值、打造、提升旅游品牌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键就在于能避免同质化,真正突出地方独具魅力的地方特色。

作为苗族美神“仰阿莎“故乡的剑河县,地处贵州黔东南腹地,全县总面积2176公里,总人口24.95万人,管辖7乡5镇308个行政村,居民主要以苗族、侗族为主,占了全县人口的90%左右。自雍正六年(1728年)开始设置包括剑河在内的“新疆六厅”(即清江厅、台拱厅、古州厅、都江厅、丹江厅、八寨厅,清江厅就是今天的剑河)以来,距今近三百年的时间,尽管民族融合和现代化的洪流日益深入、渗透,日常生活与作息的方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冲击,然而,剑河境内苗、侗民族仍然沿袭着自身固有的的文化传统与规则,保留着大量质朴、醇厚、有形或无形的民族文化资源和样式,植根于他们血脉中的深层次的文化结构从未改变过。今天,当地民族的宗教信仰、社会历史、审美诉求、道德习俗、生活方式依然生动演绎着清代“白苗图”中所描绘的苗民生活景象,散发出奇丽而神秘的民族文化魅力。这些千姿百态的民族文化资源,理所当然成为剑河县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

一、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概况

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形式多样,有形的物质文化与无形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交相辉映,其中最具魅力的是在2008年列为国家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的以苗族美神“仰阿莎”文化为代表神话、古歌、舞蹈、歌舞剧表演,2014年列为国家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的水鼓舞等等。除此以外,剑河还有着丰富的人文景观资源,独具魅力的众多特色村寨,技艺精湛甚至独一无二的民间技艺,别具一格的饮食文化、多姿多彩的民俗节庆与歌舞等等。主要分类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品种齐全,形式多样,无论是优美动人的“仰阿莎”的神话传说,古朴耐看的民间建筑,美轮美奂的民族服饰,还是神秘奇幻的民族节日、巧夺天工的民间工艺,都是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不可多得的资源,如何更加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是当前考虑的主要问题。

二、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剑河县政府围绕“仰阿莎”文化,整合相关自然和文化资源,采取多种积极措施推动当地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现已打造了“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为代表的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文化节的持续开展,目前已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仰阿莎》大型歌舞剧搬上了舞台,被列为贵州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旅游项目建设方面,形成了以仰阿莎湖区和硫氡温泉区为核心的水上游乐项目在内的8个景区(自然保护区);包括旅游商品开发方面,以苗族锡绣、红绣为代表的民间手工艺品开始售卖,当地的特色餐饮红米粉、白香猪等形成了品牌,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由此可见,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旅游业发展势头较好。

三、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存在的问题

剑河县尽管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初见成果,但客观而言,还存在许多亟待改善和提升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价值的挖掘程度较浅,未形成极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效应民族文化资源包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精神价值、娱乐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剑河县对自身拥有的丰富资源挖掘的程度较浅,例如:以“仰阿莎”文化作为核心资源尽管以打造了文化节品牌,形成了节庆期间的系列活动,但活动的开展的形式和内容仅限于歌舞表演、斗牛击鼓、民族风情巡游等活动,与周围县市有同质化的倾向,而且仅限于文化节两三天的活动,品牌的影响力不够,对旅游文化产业的拉动力不足。

(二)旅游产业化链条尚未形成,民族文化资源整合度有待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理想模式,是尽可能将当地的风俗、节庆、服饰、歌舞、建筑、饮食文化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文化产业链,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就目前来看,剑河县的民族文化资源的整合程度有待加强,更未形成与民族文化资源契合程度较高的旅游文化产品。

(三)旅游文化项目建设缺乏精品意识,定位不清晰无论是文化活动本身,还是已开发的旅游项目,比如温泉景区、久仰十里杜鹃、巫密河生态漂流区、八郎古生物化石群景区等等,无论是规模还是设施都有待提升,同时也存在观光娱乐项目单一、主题单一,景区未形成品牌效应的状况。旅游项目的游客定位上,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入境游客层次、需求、兴趣点、消费能力等缺乏了解,未能真正用自身独有的文化资源和产品吸引游客长时间停留。

(四)联动开发意识不够,未形成组合式的旅游文化产品链剑河县尽管民族文化资源多样,民居、遗址、歌舞、民间工艺、神话传说等极富吸引力,目前开发的现状是单点式的个体分布,没有形成链状或网状的旅游产品,也未结合文化资源开发出深度体验式的旅游项目和线路,使得游客停留时间短,产生的各类消费自然不高。

(五)对文化资源开发的宣传和推广还应加强尽管每年剑河县对“仰阿莎”文化节活动的利用传统媒体、邀请嘉宾、网络平台等采取了一系列宣传造势的措施,但影响力和知晓度还是有限,同时,仅仅对节庆活动短期的宣传是不够的,还应策划更具吸引力的宣传组合拳和措施。

四、提升剑河县民族文化资源旅游开发利用的路径

(一)进一步夯实民族文化品牌的内涵剑河县已打造了“仰阿莎”文化品牌,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夯实这块文化品牌的内涵价值,即含金量,要对其价值内涵和精神内涵进行深入挖掘和提炼,要结合不同层次游客的审美情趣、情感需求、体验感知等赋予品牌更多层次的产品,满足游客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不同需求。要在“仰阿莎”的作为苗族美神这一唯一性上下功夫,整合当地民族的宗教、习俗、起居、饮食、服饰、习俗等文化特征,形成知名品牌文化效应,并要研发以“仰阿莎”文化、形象等为代表的衍生产品,形成更多的经济增长点。

(二)正确把握文化资源的开发程度和层次民族文化资源有着显性和隐性的特征,剑河民族文化尽管丰富多样,但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都具备开发价值,古遗址、民居建筑、特色村寨、传统手工工艺、民族特色饮食等具有显性特征,可直接发展旅游业或旅游相关产业,获取经济效益。但在开发中,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做好规划先行、制度保障,还要实施保护与扶持文化资源开发的政策和措施,做到“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做到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宣传和保护。神话、歌舞、技艺类等隐性的文化资源,可以通过艺术团表演、体验式项目创造演出、门票收入,也可根据其独有的艺术特性和传奇色彩等打造影视剧、大型歌舞表演,微电影等等,在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实现嵌入式的消费和体验,实现旅游收入的增值。

(三)加强与周边市县合作,共谋区域旅游文化产业发展首先是县域内的合作,剑河县与天柱、锦屏,黎平、榕江,雷山、台江,施秉、镇远、三穗九县毗邻,有着共同的客源市场、相似的民族文化特征,文化资源上又具有不可多得互补性。适逢2015年贵州省已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县县通高速省份的大好机会,更应重视与周边县域的联动合作,做到资源互补与客源互动,在文化旅游的线路设计和产品开发上互相衔接,与市场上的互相开放相结合,政府层面的合作与旅游企业间的对接相结合。其次是加强省域内的合作。要实现与黔南、黔西南、黔中、黔北等地区对接,使文化资源形成差异性互补和拼盘式的展演,实现市场共享,客源互动。再次要积极与周边省份联动,协作,打造文化资源差异化的旅游产品,才能吸引客源,使旅游业形成链条,实现规模效应。

(四)精心设计产品宣传推广模式,提高旅游文化品牌的知名度文化品牌的形象和塑造,是一个持续建立和印象叠加的总和。剑河的形象如何,“仰阿莎”有多美,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传播形式,把人们对斯人斯境斯地想象和道听途说转为具体的感知,在这种印象叠加的传播中,不仅仅多种传播工具的利用,还涉及到传播方式互补融合、传播内容的精心设置以及招牌式的关键词句和形象的设计和创造,使得剑河的鲜明文化特色得以处处体现。

五、结语

剑河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是该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缩小省内省外其他地区差距的所依托的重要任务,从文化层面上,通过合理适度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有有效促进文化的保护、繁荣和传承;从经济层面上来讲,通过对剑河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以促进该县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从就业增加和内需拉动的层面讲,可以有效增长该地区居民就业的人数,提高人均收入的比例,促进消费;社会效应层面上讲,通过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可以促进民族的融合,建立多元共存的和谐社会。因此,要清醒地认识到开发与建设都不是一蹴而就,短期能完成的事业,必须本着谨慎分析,合理规划、科学推进的态度,坚持走民族资源开发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之路。

作者:吴佳妮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国际旅游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