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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政策可以采取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多种手段,但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最有效果的应该是财税和税收手段。财政手段主要是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和政策性贷款等,税收手段主要是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纳税服务等。辽宁有众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并不理想,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主要表现在财政投入总和构成都不合理,带动民间投资的效果差,成果转化率低等,应采取提高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率,落实好税收政策,强化税收服务意识等措施。
关键词:辽宁;科技成果转化;财税政策
(一)财政支持投入总量不足以沈阳为例,沈阳市作为东北三省最重要的经济中心,每年财政投入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远低于一线城市,以深圳和沈阳为例,2015年,研发实验开发投资总额为732亿元,接近沈阳市投入的5倍。除了与北上广深差距明显外,近年来由于辽宁省自生经济总体下滑趋势明显,从投入强度来看,2014年以来,投入强度低于全国水平。2015年沈阳研究与试验发展(RD)基金的平均投资强度为1.72%,而全国平均投入强度为2.07%。差距在扩大,这无疑加剧了发展缓慢的辽宁经济。
(二)财政支持构成不合理科技人员作为科技成果的创造者,是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如果财政支持不能加强对科技人员的补助,提高创新人才的薪资待遇和生活质量,那么无疑会丧失大量优秀人才。而沈阳市内的财政支持更多的是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忽视增加科技人员的收入。以沈阳为例,在2018年最新的科学技术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中,总的财政支出是2267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为21833.35万元,大约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住房担保支出之和达到693.01,仅占3.05%。我们再来看看同样作为二线城市,同样作为省会的南京在财政支出方面的比例。其支出预算为9,440.77万元,其中教育经费支出为78.34万元,比上年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以及聘用人员支出。而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84.46,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34,两项加总起来大约占15.08%。其中住房报障类支出与去年相比增长23.82%,主要原因依旧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等政策性调账。由此可见,南京的财政构成越来越注重人才的挽留。
(三)财政资金带动民间资本效果不明显以沈阳为例,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不足表现为多方面。企业管理不规范,规模小,导致科技创新意识滞后。小型和微型企业没有足够的创新驱动发展知识只看中眼前的利益和扩张规模。另外,小微企业承担科技成果的能力还不够。许多公司缺乏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研究经费。而且,技术产品的市场培育期比较长,影响了成本效益,导致创新的积极性低下。
(四)政产学研合作成效差,成果转化率低以沈阳为例,从近年来沈阳专利申请量来看,2014年以来,专利申请量大幅增加。但是授权专利并没有随之出现大的增加,这可能是政策上的原因。但是授权专利占专利申请量的比例小是显而易见的,这一方面说明沈阳市的企业并没有太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表明沉阳市政府,教育研究所,科研院所的合作成果远远不够理想,技术转化率低。2018年1~3月沈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77家,其中授权专利493件,授权发明专利101件。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为2377件,有效发明专利平均数量仅为1.42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847家,其中,专利授权834件,发明专利授权202件,有效发明专利4801件,平均有效发明量5.75件。相比之下,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化率明显高于规模以上企业。
二、完善促进辽宁科技成果转化财税政策的建议
(一)挖掘更多的融资渠道,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如何通过财政资金使用的杠杆效应,拉动民间资本参加政产学研合作才是关键。首先,政府应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为技术创新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金融租赁企业向本市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免征融资租赁保险费的,为融资租赁合同金额的1%。在引进科技金融政策方面,建立产学研合作投资引导基金。负责评估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成果,评估创新成果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支持和鼓励风险投资进入生产,教育和科研合作领域,为风险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要转变科技创业资金来源的单一来源,适当开放科技风险投资市场,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的同时注重效率,优化重点领域,加大对经济效率高的项目扶持力度。如果同一个项目获得中央、省、市或其他财政支持,通常不会重复。要严格执行国家金融体系的规定,认真使用专项资金,严禁盗用。在整个过程中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资金可以追回、虚报、截获、挪用、欺骗、挪用、转移或挪用;取消单位申请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促进创新创业人才流动吸引优秀人才在沈阳安居落户首先我们要给予优秀人才足够的尊重,自觉承担保护他们知识产权的责任。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的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我市实施,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科学成就,开展科技成果所有制工作,“先行先后,后变革”。在这一点南京就很值得学习,简直就是住宿一条龙服务。首先作为非本地应届毕业生来南京面试即可凭有效证件,享受3~5天的免费住宿,其次可以申请1000元的面试补贴,最后如果确定在南京工作可以申请600~3000元一个月的住房补贴。沈阳作为不断创新发展的重要城市必须落实“盛京优才英才”集中培育计划,引进拔尖人才,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在创新创业中选择自己的职业,视其奖励补贴能力而定。技术或专利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提供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于在沈阳定居下来并在沈阳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他们分别在沈阳购买了6000元和1万元购房款。
(三)扩大小微企业受益范围引导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入小微企业充分发挥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优势。着力突破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瓶颈。形成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凝聚小微企业。对与候选人、投标、协议、合同和合作研究与开发签订合同的人一次性给予奖励。鼓励小微企业申请专利,提高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小微企业创新知识产权,促进专利使用,并给予适当的补贴支付维修费用。小微企业可以自由举办创业竞赛,创业路演,企业家沙龙、讲座、培训等创业活动和服务,并给予实际支出适当补贴。支持小微企业参展,会展公司免费提供标准占位。促进各类创业创新要素的整合交流与衔接,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基地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贷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50%的基准利率给予贴现利息。支持小微企业“互联网+”创业。国家、省、市认可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个帮助一个实体小微企业实现网上业务的,将获得年度网上使用费优惠部分40%的补贴。最高5000元,每个示范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得超过80万元。
(四)制定法规,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政产学研缺乏深层次的合作不是沈阳市独有的特点,而是全国普遍性呈现的。一方面是因为政产学研的合作缺乏法律保护,参与各方都害怕承担风险,在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上有争议,契约精神没有得到良好的贯彻。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平台远不能满足技术创新的需求。为了改善现状,我们可以仿效日本在这方面的例子,制定有助于政府、产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之间合作的法律法规,并确保产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生产,教育和科研合作的法律尚不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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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弘,李依浓.科技奥运: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典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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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忠华 王敬然 单位:沈阳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