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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视角下的科技文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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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视角下的科技文化论文

1厦门市科技文化观念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

2011年厦门地区生产总值为2553亿元,人均70734元,全市财政总收入为651.83亿元,占全省的25.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70.77亿元。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和财政总收入的稳步增加能够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和财政支撑,夯实科技文化观念与体制机制创新的经济、物质基础。第二,创新资源丰沛。创新不是无米之炊,既需要资金扶持,也需要科研基础设施等硬条件的支撑。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与积累,厦门拥有支撑创新的实力:首先,高校及科研院所聚集,拥有厦大等高等院校17所,国家海洋三所、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数十家科技研究中心。其次,科技交流合作平台众多,建成了全国第一个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通过实施“市校同发展”、“院地共合作”工程,与国内多所高等院校达成科研合作,成为中国科学院在全国重点布局的六个技术创新与成果产业化基地之一。再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665家,企业技术中心127个。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的集聚与增长增强了厦门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最后,创新型人才储备增加,拥有包括包括两院院士、中央“千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者等在内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5万余人。第三,打拼文化深植。优秀的人才“只有在创新的文化环境中,才能发挥潜能,完成重大成果,开创卓越的事业”[6];城市精神也是“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文化资本和城市竞争力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7]。因此,钱颖一认为:“发展高科技,资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能充分发挥人的创造力的体制和文化。”[8]受濒海地理环境和闽南民族迁移历史的影响,“爱拼才会赢”、“输人不输阵”成为闽南文化的精髓,在这种拼搏精神的刺激下,闽南地区涌现出了一大批敢于冒险、勇于创新、执着追求的民营企业家,并创造出“晋江经验”、“泉州现象”等发展模式,而作为闽南重镇的厦门由于改革开放起步早,各方创业创新人才荟萃,成为全国发展较快、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第四,制度环境优良。制度创新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保障。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自2006年以来,厦门市先后颁布、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关于全面推进厦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厦门市人民政府鼓励在厦设立科技研发机构的办法》、《关于开展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为创新型厦门建设保驾护航。第五,区位优势明显。对台优势是厦门创新型城市建设不可忽略的区位优势。在中央优惠政策的扶持之下,厦门抓住机遇,大胆创新,建立起对台的先行先试体制机制。既是两岸直航的首批开放口岸、大陆居民赴台的首批口岸,也是台商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建立起厦金海上“小三通”。而作为唯一经中央批准实施自由港某些政策的城市和首批海峡两岸货运直航试点口岸,先后开辟了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多层次、多功能的开放区域。同时,“一栋楼办公”的模式、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实行代建制、高效集约的工业集中区建设模式等成为全国创新的典范。

2厦门市科技文化观念与体制机制创新的障碍

一是创新意识不强,自主创新有限。杨志江等人在比较我国各省区市技术创新效率差异的基础上,指出福建省虽然具有相对较高的成果转化率,但研究开发效率却较低。站在科技文化观念的立场,“技术创新能力的形成是一个文化发展过程,一个科技文化价值观发生作用的过程”[10],通过影响主体对待创新的态度,创新型科技文化观念能够“控制”自主创新的效率。因此,对人才而言,闽南文化的急功近利、目光短浅、逐利求稳、浮躁浮夸的传统抵消了求异思维、创新意识、敢冒风险、敢为人先等创新性科技文化观念对其的积极影响。如厦门的年轻一代为求稳,接近六成的研究生选择机关事业单位,超四成的本科生去了国企;居民的消费方式趋于保守,收入的三分之一存入银行。对企业而言,忽视科技创新投入,自主创新能力不足。2008年厦门市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3.1%,远低于世界500强企业5%~10%。厦门的高新技术企业多属组装性产业,核心技术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关键部件依赖进口,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大多处在产业链中加工、组装和外围技术研发的附加值环节。二是制度规范体系不完善,创新文化缺失。如果说人才与企业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内驱力,创新性制度规范与文化氛围就是外驱力,且一个好的制度、文化环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创新活动的活跃度,因此,创新作为一项充满风险和不确定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和支持,还需要有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但就厦门而言:第一,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对滞后。厦门虽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条例,但还不能满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如市级科技奖励力度不大,激励效果有限。第二,未形成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与“试错”的过程,失败率比较高,一般在80%以上,因而需要宽容错误与可能的失败,但当前不论是政府还是社会,科研院所还是企业行业,均对创新期望值过高,急功近利、浮躁浮夸。三是创新支撑体制机制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首先,忽视体制创新。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官僚作风、红头文件等普遍存在,行政干预盛行;另一方面,运行机制创新不足,虽然厦门市拥有由各级创新型企业、示范企业、试点企业等组成的创新网络,但由于行政隶属关系不同,各自为政,相互交流合作少,无法很好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其次,政府创新投入不足。2009年,厦门市R&D经费为35.14亿元,占GDP的2.02%,排名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第10位,远低于同期西安的6.06%和深圳的3.41%。再次,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渠道少。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的条件多、要求高,管理部门多、申请程序复杂,因此,其投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但由于其规模比较小、固定资产不多,不容易贷到款;另一方面,厦门市未制定引导国有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也未建立企业信用体系,部份企业缺乏诚信,投资风险大,各类资本不看好创业投资市场,投资积极性不高。四是创新评价体系空白。评价的目的在于纠偏、预防和推动创新的目标与步伐,然而,厦门市缺乏一套完整、客观的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与体系,缺乏对创新活动科学、准确、合理的评价与指导,“摸着石头过河”的努力延缓了创新的进程与速度。

3厦门市科技文化观念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对策

3.1强化科技文化观念创新“创新性的发展理念是创新型城市发展的前提,它对城市整体发展构想、设计创新计划、指导创新实践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此,要鼓励基础理论创新,推动“创造特区发展新优势”的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首先,要强化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只有融入全球化大潮,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分工与协作,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自己,才能调动各方积极性,发展经济,为创新型厦门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市场经济的法则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要树立“争第一、创一流”的壮志,对比先进找差距,变压力为动力,知耻而后勇,横下一条心,舍得一身力,咬住发展不放松,奔着目标不停步,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合作,在竞争中求发展。其次,要强化机遇意识。自《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修订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统筹兼顾,综合运筹,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厦漳龙泉城市综合体、打造“厦门湾经济圈”的支持力度。当前,全市上下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掀起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热潮,形成了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浓厚氛围。这些都给创新型厦门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抓住并充分利用好这一历史机遇,就能争取主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再次,要强化先行意识。“落后就要挨打”,要求我们打破传统,树立“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想办法”的理念,树立锐意,奋发有为,突破“等、靠、要”的落后思维,摒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任职理念。要打破按部就班的固定思维,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项目,可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大胆试、大胆干、大胆闯,用好、用活、用足各项优惠政策,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创优环境、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面。此外,要强化学习意识。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觉悟、一种修养,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党中央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不断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知识。增强学习的实用性和创造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努力把理论付诸实际,变成带领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领导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领导艺术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魄力和勇气。

3.2培育创新文化氛围创新文化一方面作为“类”特质,反映“所有”创新型城市(群体)共同的“文化性格”并支配其行为取向;另一方面作为“单”特质,反映“每一”创新型城市(个体)独具的“文化性格”并支配其行为取向。因此,厦门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既要符合国际创新型城市的标准,又不能剥离闽南文化的特质而丧失厦门的特色和竞争力。要弘扬拼搏创新精神。发扬闽南文化“爱拼才会赢”的拼搏创新精神,克服急功近利等传统文化思维的影响,在科技界形成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协作开放的精神;在企业界倡导崇尚竞争、勇担风险、追求卓越的精神;在全社会培养科技创新、开放包容、勇于创业的精神,形成人人关心创新、支持创新,爱护创新人才、保护创新成果的氛围。并通过组织评选一批“调结构、转方式”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挂牌一批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表彰一批创新型城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创新。要推动文化创新。建立创新文化机制,规范创新文化的工作机制,确定创新文化培育的程序与步骤,做到逻辑可靠,目标可定,内容可证;严格遵循创新文化的基本原则,做到方向正确,宽容并蓄,合理合法;完善创新文化的制度体系,做到领导负责,社会参与,宏观调控;建立创新文化的长效机制,做到常规化、制度化、系统化、实践化;完善创新文化的评价机制,强调创新导向,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杠杆效用,使文化建设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创新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要提高科学素养。开展创新文化活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大力开展学术交流、发明创造、技能竞赛等创新活动,形成鼓励创造精神,激励创造活动,尊重创造成果的创新氛围。定期召开创新文化论坛,开辟创新文化专栏,充分利用大众媒体、期刊论著、网络博客等宣传媒介传播创新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提供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进而丰富传播内容,总结创新经验,突出传播重点,把握传播方向,有计划地将文化创新纳入干部培训课程。要鼓励自主创新。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文化是企业创新的源泉,是企业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因此,既要通过打造创新型企业文化,解放思想,鼓励思想多元,创造一个随意、开放、冒险、容忍失败、鼓励创新的内部环境;又要完善与企业创新相关的税收优惠、项目扶持、财政倾斜、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科技服务等政策、规范,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并要突破思维定势,激发灵感,追求创新,构建专业文化管理团队,加速企业创新文化的形成。

3.3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依据政府与市场驱动力组合的不同,可以将已有创新型城市建设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和混合型发展模式,且越来越多的创新型城市建设趋向于混合型模式[13]。因此,从长远来看,需要抓好如下工作: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简化行政审批,增加行政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协会管理。转移科技管理重心,从直接管理转移到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调控和公共服务,组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提供优质创新服务环境,调动创新积极性与创造性。要优化科技管理手段与方式,加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有效地监测和反馈厦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现状与进程。二是完善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机制。推行会商制度,加强政府、科研院所、企业间的沟通与合作,完善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对外贸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创新激励政策,探索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和模式。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区域科技资源共享,防止重复立项和资源分散、浪费。要建立两岸三地(厦门、台北/新竹、香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与图书信息资料共享协作的运行服务体系,促进科研院所科技资源的对外开放、高效利用。三是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体系。一是增加政府投入。政府资助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引导激励作用[14],南方地区正需要进一步改善地方政府对区域创新的扶持和引导[15],因此,厦门市政府可以通过直接资助、税收优惠、政府购买、公共研究、公共政策等渠道,以财政拨款、研发补助、税收减免等形式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扶持。二是培育和发展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改善创新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海外资本进入创新创业投资领域,并可发行企业债券,培育科技资本市场。三是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建立资本市场专业服务平台,引导、支持高新基础企业优先进入海内外证券市场融资;试点科技银行,建立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四是健全创新企业发展担保市场,改善担保机构发展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海外资本进入担保市场,逐步形成多种资本来源、多种组织形式、多种层次结构的担保体系。四是建立外部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对台科技交流合作,大力推进“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推动两岸联合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等研发平台,联合制定两岸产业技术标准。深入开展面向中国科学院系统的院地科技合作、面向全国重点理工科大学的市校科技合作,承接和转化中科院系统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产业项目,吸引国家863和973等重大科技项目落户厦门并实行产业化。大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争取更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支持我市企业、科研院所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开展双边、多边科技合作。五是健全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两岸技术交易和转移中心,鼓励两岸及国内外创新成果的合作与交流,拓展成果转化渠道与消化市场。完善技术创新资助与奖励机制,鼓励建立技术经纪机构和技术经纪人专项扶持资金,以培训补助、公共服务补助、激励资助等形式推动技术经纪人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降低技术经纪活动风险。支持技术经纪机构和技术经纪人从事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业务收入可参照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合同的优惠政策规定享受营业税减免。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自主创新型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

3.4建立健全创新考评机制创新考评机制首先要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指标是导向,一套科学合理的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及时有效地监测和反馈“创新厦门”建设的进程[16]。因此,需要根据厦门的实际情况,从知识创新、制度创新、产业创新、文化创新、技术创新、创新体系等多个维度出发,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并具有区域特色和操作性强的创新型城市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其次要建立创新绩效考评机制。要逐步建立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厦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重要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把要把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绩效作为各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17]。要革新考评手段,建立事前评审论证、事中监督管理、事后绩效评估的综合评估体系,创新考核工具,突出其多元化、科学化;还要注重电脑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的引入和运用,丰富考核手段,实现考核工具的智能化,考核过程的程序化,考核结果的精确化,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要创新考核形式,实现多元化,除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事评价外,还应该增加公众评价;除量表考核外,还可以通过访谈、观察等方法进行考核,特别是实行考核外包,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机制。

作者:朱仁显刘建义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