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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壮族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知识,创造并积淀了丰富的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民族生态文化。本文从物质、精神和制度方面剖析了壮族地区生态环境与人们相互作用所形成文化中的亲生态价值取向,这些观念对当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
壮族人口众多,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和贵州等省,而其中以广西和云南文山为壮族人口主要聚居地。聚居地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境内河流众多,有着独特的喀斯特地貌。长期以来,壮族人们在与大自然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物质技术手段、制度措施、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本文拟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三个方面,对壮族生态适应过程中的形成的生态文化中亲生态价值取向进行探讨,从而为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借鉴。
一、壮族生态文化中物质层面上的亲生态价值取向
人类生存的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而其它的社会实践也都是以此为核心展开。由于不同的地区生态环境的变化,当地居民的生产方式也会随之改变,形成与之适应的文化模式。壮族地区的文化属于传统的农耕文明,其核心文化是以“那”为标志的稻作文化[1]。稻作文化是壮族生态文化中物质层面的标志。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壮族先民摸索出了一套与当地的自然生态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即稻作农业。壮族人们利用当地的坡地和山地开发出梯田,壮语中水田的读音是“那”,因此壮族很多地区的地名大多带有“那”的读音,比如“那坡”是指山坡上的田,“那们”指圆形的田,所以“那”的地名都和田地有关,依据不用的田地形状,取不同的地名,说明在古代,稻田在壮族人心中重要地位[2]。稻田不仅能为壮族人们提供基本的粮食供应,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水土和植被,这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此外,壮族的稻田区别于其他地区,如:他们的稻田泡种时间不是根据时节或者精准的日子,而是根据某树木发芽的时候,这种是经过几十代甚至是上千年的经验累积;壮族的种田是犁三遍,耕三遍使土壤疏松而且可以消灭田里的害虫,利于日后稻子的生长,这种精耕细作的方式是稻作文明的重要标志,也体现了壮族人们依靠自然、利用自然的生存状态。
二、壮族生态文化中精神层面上的亲生态价值取向
精神层面上的壮族生态文化可以从壮族人们的宗教信仰和自然崇拜中探究。壮族没有全民族统一的宗教,壮族人的宗教信仰经历了由自然崇拜到多神信仰的过程。以麽文化和竜文化为代表的宗教信仰和崇拜思想中蕴涵了壮族先民的生态观。“麽”在壮语中的含义是吟诵经诗,麽教是壮族的本土宗教,所崇拜的是布洛陀神[2]。麽教文化承认自然界万物享有与人类相似的权利和价值,把自然万物视为关爱的对象,主张节约用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和谐生态伦理追求,它可以唤起民众的生态意识,使人们在实践行动中,承认自然的价值,遵守生态道德,不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以仁爱之心善待万物,从而使整个社会成员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得到提升。壮族词汇“竜”是森林、树林、山林的意思,壮族人们祭祀以树的形式存在的神,竜文化在很多壮族地区盛行。有树神的竜叫做竜奢,竜奢分为祖宗神树、太阳神树和寨神树,它们分别代表祖先神、自然神和社会神,说明壮族的人们对祖先神灵和自然的敬畏。竜文化有许多教条礼仪形式,例如,用茅草编成绳子,缠绕大树,表示这棵树为神树,也就是竜树。人们既不能砍伐这颗树也不能放污物在树的旁边,甚至不能捡树上掉下来的树枝,哪怕是树叶也不行。这些规定,体现了壮族人们对山林的敬畏,也说明壮族先民很早就已经意识到保护山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三、壮族生态文化中制度层面上的亲生态价值取向
制度层面上的壮族生态文化可以从壮族人们生活中的共同遵循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中探究。通过研究这些乡规民约,我们可以对壮族生态文化在制度层面上的亲生态价值。1)乡约制度壮族乡约制度最为典型的是龙脊十三寨壮族聚居区,该地区的乡约条款历史悠久,发展成熟。以《龙脊地方禁约碑稿》为例[3]:“———禁地方各卖管业,柴薪数年禁长成林,卖主不得任意盗伐,如有不遵任凭地方乡老头甲送究。———禁地方至春忙栽种之际,各户不许放牛、羊、鸡、鸭踩食田禾,如有遗失等情,各将田蔸赔苗,如有不遵,任凭送究。”这条碑文规定,禁止滥砍滥伐,禁止牲畜家禽破坏农作物,这一条文保护了农林作物的正常生长。
2)水、林保护制度稻作文化为主的壮族,有着丰富的水文化,他们认为无论是江河湖海还是池塘小溪,凡是水聚积的地方都有神灵居住。在壮族地区,饮水大多来自溪水,水源脆弱,易受外界环境的污染。因此,生活中有许多关于水的禁忌:严禁在水源及周围大小便,洗菜洗衣服,洗手洗脚,丢垃圾,严禁牲口在水源饮水,破坏水源环境等。在重大节日,还会在水源边举行祭祀活动,祈求平安富足。这些举措都是为了防止水源受到污染,保障村民的饮水健康。对于灌溉用水,同样有一些规章制度:共同修建,统一维护,合理用水等。对于树木山林的崇拜,自然在制度上的规定也会更加严加:严禁对奉为神树的树林砍伐,需要严加保护,每年的春秋两季还需要定期举行祭祀仪式。壮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已经意识到保护山林和水源对自身生存的意义,自发形成多种制度来约束民众的行为,这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起到一定作用。总结壮族人们在适应生态环境中所形成的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的生产模式,体现着壮族文化的亲生态价值取向。在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依据的今天,有着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戴光禄,何正廷.壮族文化概览?导论[J].2005
[2]黄桂秋.壮族民间麽教与布洛陀文化[J].广西民族研究,2003,(3):73-82.
[3]符广华.壮族乡约制度功能研究:以龙脊十三寨为例[J].广西民族研究,2005,(1):103-115.
作者:李贞 单位:西南林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