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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契约定义下结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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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契约定义下结构

西游记》是我国著名的长篇古典小说代表作品之一,人们对它的评价历来有农民起义说、阶级斗争说、歌颂市民说、游戏说等各种见解[1]。本文则通过对其作契约定位下的结构主义分析,从一个侧面揭示了隐藏在作品背后的影响人们内心深处心理结构的要素之一——对封建等级秩序的维护。

一、理论基础

人们对结构主义理论可以说是褒贬不一,有人指责结构主义简化文学文本,用X射线透视其骨骼,而忽视了它们的本质[2]11;有人认为结构主义情节研究无论涉及的是故事的深层结构还是表层行为功能,除为故事分类提供依据外,并无太大意义[3];但结构主义对作品本身的重视,认为必须以内在研究为基础,使人们深化了对形式结构的研究,把我们的关注引向了作品,使我们进入作品的内部世界。而形式主义者们要求把对文学哲学的、心理学的、宗教的解释悬搁起来,对文学进行具体的研究,不再是对文学作品作漫无边际的遐想,不再过多关注于作者的灵魂、思想、家庭、籍贯等的研究,也打破了作者的神话。像韦勒克说的“只有作品能够判断我们对作家的生平,社会环境及其文学创作的全过程所产生的兴趣是否正确,然而过去的文学史却过多地关注文学的背景,对作品本身的分析极不重视,把大量的精力消耗在对环境及其背景的研究上。”[4]让我们看格雷玛斯的民间故事三结构型理论,他先以结构点为单位,归纳这些独特的结构:实践结构(考验、斗争),契约结构(建立和撕毁)分离结构(离开和返回),每一组由两个结构点构成[2]168-172。台湾比较文学学者古添洪把这些结构合为契约结构,认为契约组可以统摄实践组和离合组,而实践组虽是故事中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契约的建立与破坏、奖赏与惩罚却都离不开角色的实践,即以人物的活动为中心的实践组中写到人物的受考验挣扎亦与契约的建立与破坏、奖赏与惩罚等行为有关,故格雷玛斯的民间故事三结构型可简化为契约型[5]。

又因为契约是诸种人文现象的基本形态,几乎每一个人文现象都可以归结到契约论上,如基督教教义和相关活动,中国封建时代的纲常伦理,现代社会的法律法规等都可以理解为一种契约,甚至一些古老的习俗、传统都是以或有形或无形的契约形式深入到整个社会文化结构的底层。契约的建立与破坏、奖赏与惩罚亦与契约本身的品质息息相关。一个好的合乎社会成员要求的契约的建立、履行应该带来奖励,相反一个邪恶的契约的履行则会带来惩罚。即契约的建立、履行与偿酬流露出了作者的表达意涵或能体现出隐藏于作品深处的不为人所注意到的深层文化特征。契约的成立应该包括几组相互对立的角色:立约者/签约者、考验者/被考验者、帮助者/加害者、判决者/被判决者。当然某些时候某一角色可以兼有两种或多种身份。有时候立约者和签约者的关系可明可暗,判决者也是多变的,执行的权利往往落在立约者手中,并且一旧契约的被违反往往指向一个新契约的建立。新旧契约的冲突斗争往往就是故事中角色间的矛盾与冲突,新建契约或旧契约的维持则往往是作者的表达意涵所在或深层文化结构的体现。下面即把小说中故事按顺序简化为若干叙述段,找出里面的契约、角色和功能,分析情节重心所在的契约,指出角色后讨论这契约的本质和契约的建立、完成、奖罚,然后在这些基础上整体分析探讨作品的表达意涵或深层文化结构的体现。

二、契约结构分析

(一)以孙悟空角色的转换为依据分小说为两部分:第1~第7回为第一部分(这里的孙悟空既是自己的立约者,又是神佛一方契约的违约者);第8~第100回为第二部分(这里的孙悟空是一个彻底的服从于神佛一方的签约者)。

第一部分表层话语结构简缩如下:(1)石猴出世,水帘洞称王,灵台山学道;(2)龙宫借宝、地府除名,龙王、地藏王到玉帝处表告孙悟空,太白金星招安、官封弼马温;(3)自封齐天大圣,一战天兵天将;(4)官封齐天大圣,大闹蟠桃会,二战天兵天将被擒,逃出后又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

第一个故事系列中称王之后的石猴忧虑:虽不归人王法律约束,但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岂不枉生世界中。人有生死,这可理解为一个契约,立约者可理解为自然或天命,石猴却不愿遵守这一契约(因小说中的神佛却都可以长生),也不像其余众猴俱以无常为忧,而是想去学一个不老长生法,以躲过阎王管辖。这里可以认为是猴王自立一个新契约,他自己即为立约者同时也是签约者,要通过自己的个人努力去改变自己认为不好的处境。这一新契约的建立和履行引出第二个系列:猴王在学得本领后再也不愿受约束,到龙宫借宝、借盔甲,然后不服阎王管束,打死勾命阴差,在生死簿上销了名号,从而初步实现了自己的契约。这里他的得宝物、不受生死约束可认为是他履行自己新契约的初步报偿。但他在建立一新契约的同时也打破了一个旧契约——下界众生要受上界诸仙所立规矩的约束,这一旧契约的背后也有它的维护者,这就是龙王和地藏王要求给他们主持正义的玉帝为代表的众神、佛。龙王、地藏王到玉帝处表告孙悟空,提到他的最大罪名是乱了等级秩序。于是有玉帝招安。这里招安是假,立契约让孙悟空遵守以维护等级制度是真。而孙悟空不知官衔大小,不较俸禄高低,便欣然接受,欢欢喜喜去上任,并做得尽职尽责。这也应了金星前言:若受天命,后再升赏,若违天命,就此擒拿。后孙悟空知道他的官职却是最低,是个不入流,便打出天门去,这里仍可以认为他是在履行自己的契约(他之所以做弼马温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得到了承认),不愿受约束,要凭自己的力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在这里孙悟空并没有退缩,并且回到花果山后自封为齐天大圣。在第三个故事系列中他在继续履行自己的契约。而玉帝这一方却不容孙悟空随便撕毁旧契约,不认真做他的弼马温。玉帝派天兵天将去强迫孙悟空回到自己这一方的旧契约:你要听命于我,要归顺天廷。天兵天将战不能胜,还是金星去招安,实际上与上次官封弼马温一样,有官无禄,受人之封,做了齐天大圣,表面上看是自己的契约得以完成,实际上仍是多受约束,乃是玉帝这一方的旧契约得胜。在这一情节中,双方的契约都在继续,在下一系列中的孙悟空为齐天大圣却不能受请去参加蟠桃会,并不能逍遥自在,这仍是玉帝一方的旧契约在起作用(孙悟空在这时还没有真正进入玉帝一方)。后为赴蟠桃会骗了赤脚大仙,变成他的模样,用瞌睡虫弄倒众仙官偷饮仙酒,却自己说不好不好;偷吃了老君金丹后更是吓得自己说唯恐性命不保,不如下界为王。逃出天门。虽然他还是在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但在这里也渐渐有了退缩之意。其原因之一应是玉帝这一方对他的影响在逐渐起作用,他已开始接受对方契约中的一些要求(要服从,不可乱了等级秩序),故这一次孙悟空不是打出南天门,而是使隐身法逃出了西天门。

虽然孙悟空在这里的骗、偷即所谓的大闹天宫,实则都是些不入流的小偷小摸而已,玉帝知晓后却是大惊、大恼,因为妖猴欺上,故命四大天王与天兵天将去捉拿,不胜,无功。最后调二郎神去助战,又借老君用金钢套着猴王头上一下才得以拿住。至此,孙悟空自己想依靠自己的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的契约可以说是一败涂地,虽然没有被杀,从老君炉里逃出并最终被如来降伏。如来之所以来捉猴王也是因为玉帝传旨,如来奉旨救驾。这里的所有神佛都是在帮玉帝维护上天的秩序,勿叫乱了等级。结果是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渴饮铜汁,饥食铁丸。这就是孙悟空自己为自己立一契约并一直努力履行这一契约在最后带给他的惩罚。

整体上看,这一大部分所谓的大闹天宫始自孙悟空的想打破常规,打破旧契约,展开了与旧契约维护者的斗争,以彻底失败受到惩罚,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契约而接受旧契约告终。

(二)第二部分各章节因内容篇幅所限不再做如此详细的分析,只挑出与总结构中的契约相关的加以分析。第8回中的如来造经说有三藏真经,可以劝人为善,要寻善信,到我处求取真经,永传东土,劝化众生,可视为立一契约,这也是全书的主要契约;菩萨去寻取经人,寻到唐僧师徒四人及白龙马为取经人。即如来观音一方为立约者,唐僧一方为签约者,途中诸难为考验,诸妖为加害者,神佛为帮助者,西天取经过程为签约者一方接受考验的过程,最后的五圣成真即为完成契约所受的奖励。是为一完整的契约,然后在这一大的契约统摄下还包括若干个小的契约,情节简缩如下:

A1.14回中唐僧收孙悟空;A2.15回中小白龙吃掉唐僧的坐骑,唐僧受观音助收之为白龙马;A3.18-19回高老庄收猪八戒;A4.22回流沙河收沙僧。

B1.13回唐僧遇虎妖,伯钦解救(虎妖被打死),虎妖是考验者(加害者),伯钦为援助者;B2.16-17回金池长老谋取唐僧袈裟,不免一死;B3.27回尸魔欲吃唐僧而长生,被孙悟空打死;B4.44-46回车迟国三国师(虎力大仙、鹿力大仙、羊力大仙三妖)欲害唐僧一行,皆被打死;B5.55回孙悟空不敌蝎子精,求助于昴日星官,将蝎子精打死;B6.56-58回六耳猕猴为祸,经如来相助,孙悟空将其打死;B7.64回松、柏、桧、竹、丹枫为妖,皆被打死;B8.67回-巨蟒为妖,被打死;猪八戒拱道;B9.72-73回盘丝洞杀蜘蛛精,毗蓝婆帮助收蜈蚣精;B10.85-86回花皮豹子精要吃唐僧被孙悟空打死;B11.91-92回在四木禽星帮助下杀三犀牛怪。

C1.20-21回黄风岭灵吉菩萨收得道老鼠;C2.28-31回奎木狼星下界为妖,终被收回天庭,罚与老君烧水;C3.40-42回观音收红孩儿为善财童子;C4.43回中黑河妖欲吃唐僧被西海龙王太子带回;C5.47-49回救陈家子女,吃人无数的却是观音座下的金鱼,被观音收回;C6.50-52老君的青牛为妖,被老君收回;C7.65-66回中黄眉大王欲吃唐僧,孙悟空不敌,此妖却是弥勒佛司钟的童子;C8.74-77狮驼城文殊、普贤座下青狮白象和如来之舅为妖,被收回;C9.78-79回中比丘国妖要吃唐僧心肝,却是寿星的白鹿;C10.80-83回中李天王义女为妖要与唐僧成婚,被押回上界;C11.88-90回太乙救苦天尊的坐狮到下界为妖,被收回;C12.93-95回天竺国假公主欲招唐僧为偶,却是太阴真君的玉兔,被收回。

D1.54回女儿国国王留唐僧欲与其结为夫妇而不得;D2.84回灭法国国王欲杀和尚一万名,被孙悟空剃去头发,皈依佛门;D3.87回凤天郡郡守因将供玉帝的素斋喂狗而被玉帝罚不得降雨,三停饿死两停。孙悟空帮助使天降雨水以救人民。

E1.23回四圣试禅心;E2.24-26回大闹五观庄;E3.32-35回太上老君看金炉和银炉的二童子下界为妖,被老君收回;E4.36-39回中文殊菩萨座下青毛狮子为妖,却是受佛差使而来;E5.68-71回中菩萨座下的金毛狮为妖,却是孔雀大明王菩萨之二子被朱紫国太子射伤故来报仇;E6.98回阿傩、伽叶要人事,给无字书;E7.99回老鼋淹师徒诸众。

F1.53回牛魔王之弟如意真仙阻孙悟空取水,被打跑;F2.59-61回三调芭蕉扇;F3.62-63回九头虫为妖,被吠天犬咬去一头后逃走;F4.96-97回铜台府寇洪家人诬唐僧师徒害死寇洪,孙悟空设计澄清真相。

以上41个故事,看似散乱,而实则都在取经这一契约的统摄之下,即如来造经,欲救东土大唐之多贪多杀之人,为立约人,唐僧一行为签约人,以上诸施难者则是途中的考验者,但在这些故事中每一故事中又都有一个自己的契约,分类如下:

(1)旧契约的违约者,如来所立新契约的签约者。首先是孙悟空因大闹天宫受罚,被压于五行山下后表示知悔,情愿修行,保唐僧取经,入佛门再修正果,可视为接受了如来的契约,在此为一签约者。

同样,猪八戒本为天界中的天蓬元帅,因醉酒戏弄嫦娥违犯天规而被罚下界,投猪胎受苦,被观音菩萨收为取经者保唐僧西去。这里的猪八戒和孙悟空一样是因违犯天帝旧契约而后愿意服从如来观音的安排从而有一改过的机会。猪八戒也是一个签约者。

沙僧也是如此。他本为天上的灵霄殿下侍銮舆的卷帘大将,因为在蟠桃会上失手打破琉璃盏而被贬下界,遇观音寻取经人而表示愿领菩萨教诲,静候取经人与之做个好徒弟,上西天求经以成正果。

白龙马本是西海龙王三太子,因纵火烧了殿上明珠犯了天条,不日遭诛,幸被菩萨救下,待上西天取经立功。

值得注意的是唐僧,亦为如来之二徒,名唤金蝉子,因为不认真听如来说法,轻慢佛法,故被罚转生东土,后皈依佛教,去西天取经,亦为一签约者。

从唐僧一行五人的遭遇看虽各不相同,但按照结构主义的观点,人物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物的行动,出场人物的角色虽多,外在特征和个别具体行为都有各自特点。这些人物的功能是一样的,即在与情节结构总体联系中起到了相同的作用;这些人物的角色是一样的,在这里都是曾经作为旧契约的违约者而受罚(只是小说详细说了孙悟空的经历,其余四人的则是一笔带过),在西天取经这一系列中又都作为新契约的签约者,都是受考验者,在故事的结尾都作为被判决者。五圣成真的结果证明了维护神佛所立契约是作品中的主要价值取向。取经者一行都是曾经的违约者,这里又都作为新的维护旧契约的签约者。

(2)旧契约的违约者(结局是死)。白骨精为代表的这一组妖都像当初的孙悟空一样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可认为是自己立了新的契约,如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这与孙悟空最初的想法是如出一辙,然后自己经过三次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最后被打死,结果和当初的孙悟空虽不同,也只是死和未死的区别,都是受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该组妖魅都是这种情况,只是它们连像孙悟空那样的改过机会都没有。这里的诸妖都是土生土长的,没有下一组中的神佛背景,它们履行自己所立的契约,所受惩罚都是死亡。

(3)旧契约的违约者(结局是不死)。白鹿下凡一组自己脱离神佛然后回归,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最后也都是受罚。但很明显受罚的轻重不同,如它们也都是要吃唐僧肉,或是要与唐僧成婚,但最后的处罚不过是回到自己原来的主人身旁。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与神佛们有关系的,故到最后所受的惩罚也不是很重,并都能回到天上。我们联系前面结构主义者之总结,不能只是孤立地分析这一系统,而是要把它融入社会来考察,即这里对新旧契约的奖罚之不同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表达意涵,或体现了作品深处的不易为人从表面觉察的深层文化结构。这里可认为它们也是有某些程度上的违背旧契约,但最后的惩罚却与上一组中的大不相同,其中原因之一可以归为“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特权意识的体现。

(4)统治者。这一组有下界的女儿国国王、灭法国国王和天上的玉帝。他们自己的契约也和那些妖怪们一样,做自己想做的事,只是即使他们做错了,有违如来让唐僧一行去西天取经这一契约,也没有什么惩罚。孙悟空对他们的态度也是十分明显受到旧契约背后的深层文化思维结构影响:如他对青毛狮怪骂“大胆的泼怪,皇帝又许你做”,“虽然三年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何害人之有。”对要吃1111个小儿心肝的国王是“待我除了邪、治了国、劝正君王。”杀了9996个和尚的灭法国国王在孙悟空看来“虽然是国王无道杀僧,却是个真天子”(隐含着对君主世袭的认可)。大闹天宫500年后的孙悟空的理想也必然是要跻身神佛,肯定等级制度、维护等级秩序了。

(5)四圣试禅心为另一组奉如来、观音之命前来试探。这一组里的考验与前面相比更是显得有点不可理喻:81难不够,观音便可以给补上一难,如来公然允许自己的下属向历经苦难的取经人,索要人事,观音会向老君去借童子下界为妖试探取经人而不在乎他们在下界吃人作恶无数,显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契约,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为所欲为而根本不会有什么惩罚。因为在几乎所有的契约中他们都是判决人,对契约履行的最后判决权在他们手里,虽然孙悟空也曾指出过他们的错误,如他当面批评观音“纵放歹人(指孽龙)为恶”,抱怨弥勒佛“未免家法(指黄眉童子下界)不严”,却也不得不卖给他们面子,只是说说而已,不能像对其他诸妖那样宣判死刑,因为他们才是最终的判决者。

(6)其他。如意郎君和铁扇公主与牛魔王有关,九头虫是像孙悟空一样有能却不为神佛所用。唯一的例外是寇洪家人对取经人的陷害却没受到严厉的惩罚。

“结构主义强调人际关系和习俗惯例对人的作用,个人成为各种力量和事件的交汇点,而并无个性化的本质,那些所谓成功的、活生生的独立完整的人物对结构主义者来说不过是个神话。”[6]依这种观点,从以上契约分组来看,表面上是个取经故事,实际上也体现了人们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认知模式无意识的投射,它包含统治阶级从外部强行灌输进去的显性的东西,也包括人们自然而然形成的类似于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的思想观念,是人们普遍拥有的意识形态思维逻辑。这种思维逻辑并非完全清醒的,可能是人们的无意识认知行为,我们通过对文本的分析可以找到这种痕迹。

我们通过对小说表层话语组织的分析,对小说中主要叙事行动角色作简化和浓缩,通过确定小说包含的二元对立,然后为这些对立找出结构关联,从而提示小说蕴涵的深层无意识心理。这里最基本的对立关系有如下:取经前的孙悟空一行(唐僧等五人)/神佛,取经途中的妖邪/孙悟空一行(包括神佛),取经途中的孙悟空一行(唐僧等五人)/神佛。以上对立又分别对应于违约者/判决者、考验者/被考验者、被考验者/帮助者(同时又是最大的加害者),最后完成取经任务的孙悟空一行/神佛对应的是被判决者/判决者。取经途中的孙悟空与诸妖的关系正是神佛与大闹天宫时的孙悟空关系的简单的倒置转换。在这些对立关系的背后,还可以找出更深层的对立:神佛(还有人间的统治者)与下界的对立并不单单是与诸妖的对立,还包括与老百姓的对立,如玉帝与凤仙郡人民之间的对立,灭法国王与和尚之间的对立,孙悟空与诸妖之间的对立等。诸妖对取经人的阻挠主要是为了一个目的——吃唐僧肉而得以长生;孙悟空最初的愿望也是能够长生,不受阴司的管束。而神佛们则是已经都能够长生不死,连他们的下属都是有着特殊待遇的,虽然和土生土长的妖精犯的是一样的罪行,却都无一例外地被招回天界。神佛一方意味着“生”,与之对立意味着“死”。实际上体现了生/死的对立。

(注:以下“/”=对立“::”=相当于)

(取经前的)孙悟空/神佛::诸妖/(取经途中的)孙悟空

孙悟空要长生::诸妖要吃唐僧(要长生)

神佛(已经长生并能决定生死)::生有违神佛(又与之无联系)::死

取经人/神佛::忠实履行契约者/立约者::被判决者/判决者::受奖励者/奖励者

土生土长的妖精(土生土长的妖精想长生)/孙悟空(还有其背后的神佛)::死/生

即小说中的孙悟空(取经前的孙悟空)和诸妖对理想的追求——长生,是神佛们已经做到了的,而孙悟空一行和诸妖不过是在追求神佛们已经拥有了的东西。而神佛的加封和肯定是他们实现理想的必经之途。小说中另一组对立——加害者/帮助者的对立也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神佛的力量,神佛是最有力的帮助者,却同时是最大的最不能战胜的加害者。取经人一行的胜利和成果都有赖于神佛的安排,特别体现在情节C组和D组中。

小说中的角色在无意识地追求进入神佛的行列,诸妖都有着孙悟空情结。在这一看似荒诞的神话性系列故事背后,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人们喜欢孙悟空这一形象的深层原因之一可能在于潜藏在文本深处的无意识愿望拨动了人们追求自由的心灵之弦,而在等级社会里处在社会上层的人才可能有相对多一点的自由和权利。

三、结语

分析到这里,小说背后起作用的最主要的契约基本上浮出水面了,这就是对封建等级制度的肯定。小说中的孙悟空自己参与了两个契约,第一个是在大闹天宫中体现了对自我价值的追求,并且在大闹天宫中有背离旧契约的倾向。虽有背离旧契约的倾向,但孙悟空并不是真正的反叛者,如果玉帝能让他有官有禄,他可能不会大闹天宫,他只是要用自己的力量在现实社会中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这也是对传统价值的部分的有限的否定和矫正。然而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却只承认个人的等级地位和社会价值而不承认或不想承认脱离等级限制的个人平等权利和自我价值。第二个可认为是在西天取经中主要体现了对社会价值的追求。而这种社会价值追求主要也是指向社会等级(尽管有追求人格独立的因素),就像他自己说的借门路修功,幸成了正果。在全文中的趋势是由部分背离到回归于旧契约。

取经人一行、土生土长的诸妖、神佛门下之下属或坐骑下凡为怪为妖等,他们的契约都很相似,而最后履行自己契约的结果却不相同:有能力的被神佛收用,从而得以成为制度中人(而制度中人都有好处,可以长生,可以不受惩罚);本为神佛门下之下属或坐骑下凡为怪为妖的,最后也都可以在原主人的庇护下得以全身而退;而土生土长的诸妖结果却只有一死。作者在小说中为其安排的命运即表明了(即使是无意识地)诸神魔要服从于等级制,不能随意做自己要做的事情,否则就是受罚甚至是被处死。

从以上契约结构分析中我们能够看出对封建等级秩序的肯定深深渗透在人物的内心世界,虽然这一影响是隐蔽的不易从表面上被直接感知。而在对《西游记》的评论中人们不大注意小说中体现的对等级制度的维护,这可以理解为人们在进入社会生活后,在与社会发生关系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社会要求他们看待事物的方式,并进入到一种观念价值与规范的网络中,而这种预设的文化网络使人们很自然地将之视为天然合理的,而不容易认识到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文化结构。对等级制度的肯定这一契约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深处,被人们普遍接受,内化为一种大众心理结构,表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细节中从而使人们不再关注。而这一思维方式却对人们观察、思考、处理问题的角度和态度,对价值取向、判断都有着影响。这里通过结构分析抽取出故事的主要情节,分析对立角色间的关系,找出主要的契约,并对这一契约的履行及奖罚做出比较——同一行动由不同种角色实践奖罚不一样,封建伦理道德中的等级观念对人们思想文化深层结构的影响之深可见一斑。

[摘要]对古典小说《西游记》进行了结构主义分析,阐释了其中的取经人/阻碍者、取经人/援助者、援助者/阻碍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这些关系的契约结构分析,看到隐藏在作品背后的影响人们内心深处心理结构的要素之一——对封建等级秩序的维护。

[关键词]西游记;契约;关系;封建等级

[参考文献]

[1]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四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94.

[2]罗伯特·休斯.文学结构主义[M].北京:三联书店,1988.

[3]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45.

[4]韦勒克·沃克.文学理论[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版,1984:145.

[5]叶舒宪.结构主义神话学[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317.

[6]乔纳森·卡勒.结构主义诗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