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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道教文化特殊品格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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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道教文化特殊品格

道教民俗主要是指中国传统民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与道教思想观念相结合,而逐渐形成的以神仙信仰或鬼神崇拜为精神内核的民间习俗。它是道俗两界民众共同创造、享有和传承的传统生活文化。道教民俗作为道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教文化在中国民众日常生活与风俗领域的延伸,体现着道教丰厚、深沉的精神内蕴。作为道教思想观念的重要载体,它的存在与传承反过来又促进了道教的传播与发展。可以说,道教民俗是让人们认识道教、亲近道教、增进对道教感情最便捷的法门。它拓展了中国民众日常生活的文化时空,见证着中国民众对神仙信仰、鬼神崇拜的钟情与痴迷,开显出中国民众原生态的神仙信仰生活之形态,积淀着厚重的历史与宗教文化之悠长意蕴。目前,除宗教学者刘仲宇之外,学界对道教民俗研究罕有涉足。笔者认为,道教民俗作为中国传统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烙印着传统民俗的基本共性。而作为神仙信仰的民俗,它又具有属己的独特文化品格

道教民俗文化底蕴厚重,常常汇集着丰富的传统艺术形式,为各种传统艺术展现自身魅力提供了盛大舞台。或者说,道教民俗本身就是由广大民众共同参与的盛大的类戏剧演出,艺术性极强。它满足了广大民众的审美与娱乐之需,为广大民众的日常闲暇带来欢愉与亮色,推动广大民众的生活向着审美化与艺术化境地迈进,具有浓郁的审美价值。值得强调的是,道教民俗中汇集的艺术与文娱形式往往具有久远的历史,那些古老的艺术与文娱形式也正是凭借道教民俗的持续传承,得以在漫长的历史之流中确立自身不朽之身姿。这样,道教民俗就转化成了保留古老艺术与文娱形式的“博物馆”。通过此类民俗,中国民众能够寻得自己的祖先曾经经历过的审美与娱乐形式之样貌,体认到他们与自己的祖先拥有着共同的文化、艺术与精神之根,从而能够激发起中国人深沉、厚重的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的认同感。

道教民俗常常蕴涵着丰富的艺术或娱乐形式,包括歌舞、戏剧、相声、杂技、魔术等。它的存在为各种传统艺术与娱乐形式在漫长的历史时间之流中不断亮相提供了重要平台。也可以说,道教民俗本身就是一场以整个社区作为广阔舞台,由全体民众共同参与的盛大演出。试看两例:二郎神生日属于重要的道教民俗节日,为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史载,二郎神本为四川都江堰地区的地方神,传说为李冰之子,曾协助父亲治水立下卓著的功勋。宋代以后进入道教神仙谱系成为道教神灵。其生日时各地道观与民间都有庆典活动。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了北宋开封府庆祝二郎神生日的盛况:“二十四日州西灌口二郎生日,最为繁盛,……于殿前露台上设乐棚,教坊、钧客直作乐,更互杂剧舞旋。太官局供食,连夜二十四盏,各有节次。至二十四日,夜五更争烧头炉香,有在庙止宿,夜半起以争先者。天晓,诸司及诸行百姓献送甚多。其社火呈于露台之上,所献之物,动以万数。自早呈拽百戏,如上竿、趋弄、跳索、相扑、鼓板、小唱、斗鸡、说诨话、杂剧、杂扮、商谜、合笙、乔筋骨、乔相扑、浪子、叫果子、学像生、倬刀、装鬼、砑鼓、牌棒、道术之类,色色有之,至暮呈拽不尽。”[1]12可以看到,在二郎神生日期间,由官方或民间自发组织的各种文娱表演花样繁多,杂耍、相声、魔术、杂剧、相扑等应有尽有。这一道教民俗节日为各种传统艺术大汇演提供了舞台和机会。又如,妙峰山香会是为庆祝道教神灵碧霞元君生日举行的香会,流行于北京地区,每年四月初一至十五日举办。其会自从康熙年间即已开。香会期间,“男女答谢拈香者,一路不断,夜间灯笼火炬,照耀山谷,……人烟辐辏,车马喧阗。夜间灯火之繁,灿若列宿”[2]42,“笙管弦歌,旌旗载道,远迩皆扶老携幼,肩舆乘期,络绎于路”[3]128。香会期间的文娱演出十分繁富,《春明采风志》曾描绘了乾隆年间香会文娱活动的丰富性,“如开路,秧歌,太少狮,五虎棍,扛箱等会。其开路以数人扮蓬头涂面,赤脊舞叉。秧歌以数人扮头陀、渔翁、樵夫、渔婆、公子等相,配以腰鼓手锣,足皆登坚木,谓之《高跷秧歌》。太少狮以一人举狮头在前,一人在后为狮尾,上遮阔布,彩色绒线,如狮背皮毛状,二人套彩裤作狮腿,前直上,后伛偻,舞动如生,有滚珠、戏水等名目。五虎棍以数人扮宋祖、郑恩等相,舞棍如飞,分合中式。其扛箱一人,扮幞头玉带,横跨杠上,以二人抬之。好事者拦路问难,则谑浪判语,以致众人观笑”[4]22。整个活动期间有戏剧表演、歌舞表演、秧歌表演等等,文艺形式异彩纷呈。可以说,道教民俗的存在为中国传统文艺的演出与保存提供了重要平台。那些汇集了多种艺术形式的道教民俗深深嵌入了中国传统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凝结为他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使得民众生活赋有审美意味,也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具有了审美化特质。

有些道教民俗本身就是一场以整个社区或地区作为盛大舞台,由所有民众共同参与的规模宏大的类戏剧演出。在这场演出中,人们以全副的热情投入其中,充当演员或者观众,表达他们对于神灵神仙或敬畏、或期盼、或神往的情感,同时期待神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难题。例如,“跳魁星”,流行于吴越各地,多数活跃于灯节期间。“魁星”为道教俗神,道门及民间都相信“魁星”主管文场,文状元、四鼎甲、进士、解元、秀才全部由他点出。跳魁星舞者一人,穿魁星服,舞时“头”和“手”自如摇摆,常常手持毛笔,不断地做“点笔”的动作,表示考生被“点中”,金榜题名。“魁星”依次前往有读书郎的人家表演,相应的人家在家中供奉的“魁星”塑像或挂像前焚香、献花,并虔诚叩拜和念诵经文,安静等待“魁星”到来。鸣放爆竹后,“魁星”降临,读书郎恭敬接受“魁星”赐予的毛笔,并接受魁星在头顶上的抚摩。人们相信,读书郎接受“魁星”摩顶会智慧大增,用“魁星”送的毛笔写字,必将学业大进,日后功成名就[5]20。可以看到,这一民俗是整个社区民众共同参与的活动,它恰似一场盛大的戏剧演出,社区群众都在其中充当演员,扮演角色,并虔诚地相信“魁星”能够为读书郎们带来好运。这个民俗活动洋溢着吉祥与欢快的气氛,具有很大的审美、娱乐价值。又如,道教民俗“放五猖”,主要流行于四川各地,清明节前后举行。民间认为,“五猖”为城隍神驾下的五员猛将,专在清明前后降临民间,捉拿凶神恶鬼。活动期间,由当地民众分别扮演“五猖”和“恶鬼”。五猖弟兄手拿钢刀,过街穿巷,气势汹汹追捕红衣“恶鬼”,恶鬼惊慌失措四处逃窜,甚至撞翻货摊,游人雀跃避让。最后恶鬼无处逃遁,窜上戏台,终于被“五猖”弟兄擒获,拴在戏台边的柱子上。整个活动象征收邪捉鬼,保境平安[6]56。可以看到,这一民俗类似于规模宏大的“武打戏”演出,演出的舞台就是整个社区、街区。当地民众皆参与这一演出,融入各自角色,乐此不疲。

中国人历来热爱繁华绚烂的生活,厌倦寂寞孤单的时光。道教民俗则可以为传统民众的生活带来热闹与欢愉,为他们的生活注入浓浓暖意,消解或冲淡他们日常闲暇中的枯淡与冷清。人们投身于道教民俗活动,就是一个全身心投身于审美与娱乐的过程,它拓展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文化时空,民众的生活也因此濡染上浓郁的审美色彩。试看一例:上元节又称“上元日”,最初是道教上元赐福天官诞辰,是典型的道教民俗节日。节日期间,各地道观要设斋庆贺上元天官诞辰,道俗民众则多在道观烧香祈福。又有各种“娱神”、“祀神”表演,夜晚多要上灯。这一道教节日约形成于南北朝时期,唐以后逐步兴盛。《隋书•柳彧传》记载了隋代上元节给广大民众带来的愉悦和情趣:“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状异形。以秽嫚为欢娱,以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陵云,袨服靓粧,车马填噎,肴醑肆陈,丝竹繁会,竭赀破产,竞此一时。尽室并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缁素不分。……帝以诸藩酋长毕集洛阳,丁丑,于端门街盛陈百戏,戏场周围五千步,执丝竹者万八千人,声闻数十里,自昏至旦,灯火光烛天地。”[7]1481又见,《雍洛灵异小录》记载唐代民众欢度上元节的盛况:“唐朝正月十五夜,许三夜夜行,其寺观街巷,灯明若画,山棚高百余尺,神龙以后,复加严饰。士女无不夜游,车马塞路,有足不蹑地,浮行数十步者。”[8]66《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上元节的繁华景象:“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立木正对宣德楼,游人已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1]14可以说,上元节等道教民俗节日的繁华与喧腾,映照出的正是传统中国人对精神愉悦与心灵自由的强烈渴望与吁求。这些道教民俗节日也是传统中国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之理想生活形态的典型象征。同时,广大民众对于道教的浓厚感情,也正是在参与道教民俗活动的过程中慢慢滋生、成长。

值得强调的是,道教民俗中所汇集的艺术或文娱形式,大多数具有悠久的历史,本身就是古老的艺术或文娱形式。道教民俗则是保留这些古老艺术和文娱形式的重要阵地,这些古老艺术与文娱形式也正是借助于道教民俗的传承而得以与后人照面。因此道教民俗成为展出这些古老艺术形式的“博物馆”。例如,“百戏”是集杂技、舞蹈、音乐等多种艺术形式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很多传承至今的道教民俗节日,如上元节、中元节、燕九节、蟠桃宫庙会、吕祖庙会等等,仍然有“百戏”的演出,张衡的《西京赋》就曾描绘了京城中“百戏”表演的场面[9]415。有学者研究,张衡的《西京赋》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它是汉代西京公共文娱表演场面的实录。由此推断,“百戏”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汉代。这样,道教民俗实际上成为保留包括“百戏”在内的传统艺术形式的重要阵地。另外,上文提到的“跳索、相扑、鼓板、小唱、合笙、乔筋骨、乔相扑、浪子、叫果子”等也皆是古老的艺术形式。有学者研究,“跳索”源于东汉,“鼓板”源于西晋,“相扑”源于北魏,“乔筋骨”源于唐代[10]88。这些传统艺术历史久远,甚至可以称为古老艺术的“活化石”,而道教民俗则成为保存和展示这些古老艺术的“博物馆”。总的来说,道教民俗及其所蕴涵的古老艺术,正是我们的祖先所经历的审美与娱乐活动的直接见证者与承当者。通过这些道教民俗,我们能够寻得自己的祖先曾经经历过的审美与娱乐之历程,与我们的祖先进行情感的对话与交流,体会到我们与自己的祖先正拥有着共同的文化与精神之根,从而激发起中国人深沉、厚重的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的认同感。

神仙信仰或鬼神崇拜是道教民俗的精神内核。在崇奉神灵神仙的民众看来,参与道教民俗活动,投身祈神娱神等仪式,可以赢得神灵的护佑,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带来福祉,具有实用功能。道教民俗作为道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蕴涵的种种民俗事象和宗教仪式,深刻体现着道教的生命关怀思想。

在道俗大众看来,道教民俗蕴涵着实用性功能。人们参与道教民俗活动,并虔诚地敬奉神灵神仙,便可赢得神灵神仙的帮助,从而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诸多难题。试看两个实例:娲媓宫奶奶会,此道教民俗流行于河北省[11]66。娲媓宫在河北省涉县境内,娲媓即女娲,在唐代即被列入神仙谱系。奶奶会以求子为主,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前后,方圆数百里的人们前来赶会,其中多数为不孕妇女。求子者向娲媓奶奶神像叩拜、供香、献花、许愿,取“香灰”回家和水服用。很显然,民众积极参与此类活动,是因为她们虔诚地相信娲媓奶奶存在于她们的生活时空中,能够给她们解决实际的问题。只要她们虔诚叩求,娲媓奶奶就会显灵,给不育妇女带来福音,满足她们拥有子嗣的愿望。再看一例,天后娘娘诞辰,此道教民俗流行于沿海地区[12]86。天后娘娘为著名的航海之神,其诞辰为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明代时就被置入道教神灵谱系。清乾隆时,天后娘娘诞辰正式列入国家祀典。福建泉州地区,每逢天后生日,道观和民间要举办祭祀活动。祭祀当天,要在神前献上祭品,点烛上香,四方信众,接踵而来,虔诚礼拜。人们相信,积极参与这项民俗活动,虔诚礼拜天后,就可以免除所有海难,在未来的海洋捕捞中,会赢来渔业的丰产。综上所述,在道俗两界民众看来,参与道教民俗活动,虔诚地敬奉神灵神仙,就会为他们带来福祉,解决他们所遇到的种种困境与难题。

有西方学者曾说:“信徒在做礼拜和做祷告的过程中所体验的宗教感受,就其心理学的内容和动态来说,跟审美的净化相仿佛。礼拜和祷告就其心理学职能来说,乃是人们用来排遣郁积于心的消极感受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信徒向神祈祷,希望神让他们免遭灾殃和相信神是实在的,并且是全能的,所以祈祷往往使他们心情舒畅,感到安慰,他们的消极的感受为积极的感受所排挤,如果否定或低估礼拜和祷告的心理学意义,那是不对的。”[13]409马克思也说:“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14]202这些说法,都从不同侧面肯定了宗教对于社会人生的慰藉作用。道教民俗作为道教文化的组成部分,常常通过其中蕴涵的神灵信仰、鬼神崇拜等内容以及种种宗教仪式,对广大道俗民众的精神世界发挥重要影响。

举两个实例,“跳财神”是流行于全国的道教民俗[11]45。指演员装扮成道教财神,进行象征“招财进宝”的舞蹈表演,多在除夕至正月初五进行。财神由男性一人扮演,头戴黑色文帽,身穿大红袍,腰围红底白玉带,下穿彩裤,足蹬高帮黑薄底粉靴,脸戴金色面具,左手托金元宝,右手执金色折扇;另一人携红桌一张,用于放置烛台、台炉、供品。两人走街串巷,挨家挨户进行表演。一旦“财神”临门,犹如真财神降临,主人家点香燃烛,放鞭炮,磕头礼拜,举行接财神仪式,商界则更加隆重。人们相信,接引“财神”,可以令整个家庭在来年物质丰裕,财源大进。“祭药王”[11]48这一民俗流行于陕西耀县。药王指孙思邈,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为其升仙纪念日,故里孙家塬的民众都要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从夏历正月二十七日开始,为药王“炸盘”(一种油炸食品),到二十九日结束,共炸三天。正月三十日,在宫观中贴对联、挂宫灯、摆祭器,并在药王像前陈献“盘供”。群众给药王送匾、送灯,上布施、烧香。下午挂灯唱戏,共唱三天四夜,到二月初三结束。人们相信,通过这一系列祭祀药王的仪式,会赢得药王孙思邈的关照,保佑整个地区民众在未来岁月能够免除疾病痛苦。

广大民众参与道教民俗活动,在节日般的欢快气氛中,在对种种艺术的审美过程中,亦可疏导紧张的情绪、宣泄压抑的情感。例如,《清嘉录》卷三载三月二十八日为东岳天齐仁圣帝诞辰:“城中圆妙观有东岳帝殿,俗谓神权天下人民死生,故酬答尤虔。或子为父母病危而焚疏假年,谓之‘借寿’;或病中语言颠倒,令人殿前关魂,谓之‘请喜’。祈恩还愿,终岁络绎。至诞日为尤甚。虽村隅僻壤,多有其祠宇。在门外者,龙墩各村人赛会于庙,张灯演剧,百戏竞陈,游观若狂。……”[15]62据此可见,人们积极参与敬拜活动,在热闹的气氛中,在观灯、看戏等艺术的审美过程中,人们获得欢娱与乐趣,日常紧张的情绪得到缓解,压抑的情感获得宣泄。再如“火神诞会”,流行于浙江杭州等地。火神为道教俗神,诞辰在农历六月二十三日,届期城内火神庙、佑圣观、隆恩院都要举行火神会,演敬神戏一个月。日里祀神,用歌司打唱,夜则唱花调等书,通宵热闹,夜夜不绝。其中丰富的艺术活动给广大民众带来了欢愉和乐趣,生命个体浸润于艺术与审美中,于潜移默化中释放压力、宣泄情感,获得有效的精神安慰。有学者曾判断:“包括道教民俗在内的道教文化,在发挥其心理调节功能,消解不良心态的同时,往往通过道教艺术特有的神圣化的象征美、超越美、神话美和人性美等诸多因素,激活大众的灵性即精神感受力或美感力,撞击人们的迟钝的情感世界,使人们敞开心扉,情操得到陶冶,获得超凡脱俗的精神提升和奇特的宗教美感。”[16]120可以这么说,道教民俗活动中蕴涵着丰富的艺术形式,广大民众通过对这些艺术的审美,能够疏导郁积的情绪、宣泄压抑的情感。道教民俗因而转化成化解民众心灵与精神压力的醍醐仙药。有学者曾说:“世界上任何一种成熟形态的宗教,都蕴涵浓郁丰富的生命关怀思想。问题在于,那些光辉睿智的思想常常包裹于浓厚的神学迷雾之中,拨开层层环绕的神学迷雾,这一思想将会被立即洞见。”[17]41道教人士在致力于追求羽化成仙等神学理想的同时,也曾面对社会、人生深刻致思,提出了丰富的生命关怀思想。道教的生命关怀思想包括个体关怀、社会关怀、终极关怀、亡灵关怀等方面。道教民俗则是从实践的层面,践行并体现着道教的生命关怀思想。限于篇幅,本文仅以道教民俗如何体现亡灵关怀思想为例展开论述。

亡灵关怀是道教生命关怀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道教也相信生命的轮回,道门人士指出,那些堕入幽暗地狱的亡灵鬼卒在机缘成熟的时候,依然能够摆脱鬼域,脱胎换骨,化身为人。那么对于冤灵屈鬼实施关怀,成为道教生命关怀的应有之义。道教中有多种令人死而复生的修炼技术。《云笈七签》卷八六《太阴炼形》记载:“若人之死暂适太阴,权过三官者,肉既灰烂,血沉脉散,而犹五脏自生,白骨如玉,七魄营侍,三魂守宅,三元护息,大神内闭。或三十年二十年,随意而出。当生之时,即便收血育肉,生津结液,复质本胎,成形濯质,乃胜於未死之容也。真人炼形於太阴,易貌於三官者,此之谓也。太微天帝咏曰:太阴炼身形,胜服九转丹。形容端且严,面色合灵云。而能登太极,金阙为真人。”[18]1932又《化形濯景》云:“受学化形,濯景易气,十二年气摄神魂,十五年神束藏魄,三十年棺中骨还附神气,四十年平复如生人,还游人间……”[18]1933在道教看来,通过精进的技术修炼,可使那些肉身已经腐烂、血脉都已沉散之徒,“随意而出”,返而为人。返回人形获得重生之时,面目容颜又“胜于未死之容”,甚至能够转而为仙,“形容端且严,面色合灵云。而能登太极,金阙为真人”。道经中记载了很多“死而复生”之高道或仙家。例如《抱朴子•论仙》记载,费长房、李意期及其弟子皆是通过技术修炼“死而复生”,化而为仙[19]17。

道教民俗则是从实践的层面,通过种种仪式肯定和印证道教亡灵关怀思想。试看两个实例:开金桥又称“度仙桥”、“过仙桥”,是丧家邀道士超度亡灵的法事之一,流行于皖南地区[6]44。道书所载金桥,为通向仙境之桥。在具体操作中,常用桌子相叠而成。在仪式中,道士口念金咒走过“金桥”,表示引魂过桥,可使亡魂不入枉死城,通过金桥上仙境。这一民俗既体现出道门人士对于亡灵的关怀,同时这一民俗的关怀作用又是指向现世人生的,它令逝者的亲人相信,通过这一仪式,逝者已经拥有了良好的归宿,在另外的世界中逝者不曾挨饿受冻,同样享有美好的生活。再看,下元节最初为道教节日,后与广大民众生活相结合,成为在民间广泛流行的道教习俗。吴自牧《梦粱录》载:“(十月)十五日,水官解厄之日,宫观设斋建醮,或解厄,或荐亡。”[20]90该日民众多往宫观烧香并焚化纸钱为自己死后去阴司享用,称寄库;或送给亡故亲人,称寄柬。亦多备菜肴祭祀祖先,以祈福祉。可以说,这种道教民俗充分体现了道教的亡灵关怀思想。这种对于亡灵关怀的民俗,也使得生者精神与情感得到安慰,令他们相信,那些逝去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中获得了良好的生活,一切皆安。一句话,道教民俗中种种宗教仪式从实践的层面肯定和印证着道教的生命关怀思想。三尽管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容易觉察到民俗对于自己的规范和控制作用,但是民俗却始终对民众的社会行为发挥着规约作用。民俗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相较于法律、制度、纪律等,是存在最广泛、约束面最宽的规范。“民俗所具有的规范性,能够使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趋向于一致,能够建立起一个被社会大多数人所公认的道德与行为的衡量标准。民俗所具有的整合功能,能够为民众群体提供所公认的基本一致的生活氛围,能够使社会消除震荡和纷扰,给人以安全感和相互亲近感。”[21]181道教民俗是中国传统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孕着浓郁的宗教神学内容。较之于世俗性民俗,它对广大民众的社会行为具有更强的规约作用,对社会秩序的调节与控制功能也更为强大。同时,道教民俗能够发挥更强大的“教化”功能,促进广大民众思想道德素质之提升。道教民俗对社会大众的言行规范以及道德“教化”,很大程度是仰仗于“善恶报应”、“天堂地狱”等道教观念对民众的思想世界产生威慑作用而实现的。换句话说,道教的“善恶有报”、“仙境地狱”等观念常常通过道教民俗中的种种宗教仪式演绎出来,诉诸于广大民众面前,对广大民众产生强大的精神震撼作用,从而使他们能够秉持正义善良之原则行事,杜绝生活中的种种邪思恶行。

道教民俗能够对广大民众的日常言行乃至思想意识产生一种强大的约束或改造力量,使广大民众言行举止合于规范,符合良性道德之要求。看一个实例:流行于浙江黄岩一带的东岳神会为东岳大帝诞辰日[6]31。时间为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活动前一天举行声势浩大的迎会预演,迎会队伍成员,一部分是因病到东岳庙许愿、还愿者和一般信徒,还有一部分是触犯了神灵而自认为有罪者。二十八日清晨,随着一声炮响,迎会队伍开始由城内温庙出发,前有身着衙役服、手持白藤棍的巡路者开路,后有手举“肃静”、“回避”木牌的仪仗队鸣锣开道。再后是锣鼓和乐队,乐队后有成百上千的儿童和成人所扮的大、小无常以及各种鬼魅。迎会队伍簇拥着温师大神的八抬神轿,后面还跟着一伙身着囚衣、头戴枷锁的“囚犯”。表示温师大神要将一年来所关押的各种“罪犯”一起送往东岳庙,听由东岳大帝发落。迎会队伍一路浩浩荡荡,沿路居民皆纷纷举行路祭,焚香设供,祭祀神灵。队伍抵达东岳神庙,待一声号令,众人拥入庙内,举行交接“囚犯”仪式,然后,一部分人恭送温师大神返庙,迎会活动即告结束。在庆祝盛会上,人们或扮演官吏、或扮演神灵、或扮演鬼卒、或扮演囚犯。社区民众基于对神灵神仙的敬畏与崇敬之情,以全副身心与情感投入这场盛大的庆祝活动。每个人在人神共在的氛围中体验神圣与崇高的情感。当地民众相信,东岳大帝是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化身,他会亲自对本地区的邪恶之徒进行严厉惩处,阻止本地区邪恶事件的发生,从而确保整个地区的安宁与平静。由此可见,道教民俗对于广大民众的行为举止可以起到良性规约作用,广大民众能够在参与道教民俗各种仪式的过程中洗涤身心、净化言行,于未来的生活中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始终行于善良正义之途而不陷入黑暗、泥泞之境地。

另外,道教民俗对于民众的道德教化作用也尤为显著。有学者谈到民俗的教化功能说:“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特别注意民俗所具有的‘教化’作用,这种所谓的‘教化’就是运用民俗所具有的法约性约束力,来对民众个体进行教育和规范,以扬弃陋习,发扬良好风气,化落后为进步,进而促使某个民众群体文明水平的提高,这实质上就是一种人生道德与社会风气的塑造活动。……民俗教化作用贯穿于生命的始终,渗透到人生的每一阶段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22]45道教民俗与世俗性民俗相比较,它教化民众的功效更强大。其教化功用是通过其中所蕴涵的宗教力量来推动的。看一个实例:城隍夫人会,流传于江苏吴江一带,每年农历八月十六日举行[6]46。历时五天,前四天为赛会。十六日夜晚举行的出会才称夫人会。夫人指该地城隍夫人,赛会期间,要举行规模盛大的迎神活动。赛会自八月十二日深夜开始,十三日是赛会的预备日,各村敲锣打鼓,以恭迎盛会的到来。十四、十五日的出会是赛会的高潮。赛会的仪仗也很考究,前有锣鼓开道,道教诸神如监察神、安乐神和城隍神等神的神像随后,再有善男信女数百人,手持信香尾随于后,队伍中还有穿大红衣服插犯条的,也有手戴铐链的,奇形怪状,看样子他们最是虔诚,好似在默默祈祷,轻轻忏悔。最后是两个提锣的,分别提着十几斤重的铜锣,边走边击,有个别人曾在神像前许过大愿或犯罪却有悔过之人,自愿将小香炉钩入皮肤挂于臂上,燃香悦神,以示虔诚。在这里,道教民俗是以鲜明感性的仪式与事象,向广大民众宣传“善恶有报”等等道教观念,对广大民众产生道德教育作用,以期广大民众能够扬善弃恶,达到道德水平与素质提升之目的。据此可以说,道教民俗充当了道德教化的工具,起着改造社会道德、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道教民俗对于大众行为的规范和道德的教化,很大程度是仰仗于其中蕴涵的“善恶报应”、“天堂地狱”等道教观念对民众的思想产生威慑作用而实现的。道经记载:“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算,算减则人贫耗疾病,屡逢忧患,算尽则人死,诸应夺算者有数百事,不可具论。”[23]213“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23]221。道教认为,上天或冥境中的鬼神是人们善恶行为的终极裁判者,一个人如果积德行善,则会福德隆盛、长生久视,乃至幻化成仙。如果言语邪恶、作恶多端,则会遭遇种种恶报,众邪来犯,生命早夭,乃至堕入地狱。因为积德行善而成为仙家,或者因作恶多端而遭受恶报的例子在道经中不胜枚举。道教民俗则是通过丰富的宗教仪式将道教的“善恶报应”、“天堂地狱”等等观念开显出来,呈现于广大民众面前,势必会对广大民众产生强大的精神震撼,从而规约民众的言行举止,使之行为合于道德规范,不至于偏离正轨而堕入幽暗地狱。上文所提到的东岳大帝诞辰日与城隍夫人会期间举行的宗教仪式,即是对“善恶报应”、“天堂地狱”等道教观念的演绎,这种仪式是在向整个社区的民众开显和倡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教理念,对于规约民众言行和教化民众产生的作用极大。综上所述,道教民俗充满着神仙信仰的气息,饱蘸着宗教情感的智慧,其中蕴涵的神仙信仰的内容在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广大民众的言行举止和思想意识起着规范和教化作用,使广大民众能够始终行于正义、道德之途,而不堕入幽暗阴森之地狱。

很多时候,道教民俗也在协调广大民众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重要功能,它常常促进广大民众之间良性关系的形成,充当密切民众关系的粘合剂。分析一个实例:城隍散粮是民间请道教神灵城隍赈济孤魂野鬼的习俗,流行于浙江金华[6]35。金华县每逢清明前一日或后一日,举行城隍散粮,届期三四人扛着城隍神像在街上乱跑,后随十数人,手执钢叉或刀剑,面目黧黑,装着种种奇怪之样,名曰小鬼。其时市上做生意之人,无论陈列何种物品,如被小鬼看见,总须抢完。但是被抢之人无怨言,并云生意可望格外兴盛。城隍神像在街市游过一周,然后扛至北邙荒塚之处,焚化无数之钱。意谓城隍即以此散给孤魂野鬼。焚化完毕,然后将城隍扛回庙中。可以看到,在此民俗活动中,“小鬼”不断地哄抢集市商品,而商人并不怨怒,反而乐意被抢,认为商品被抢会令生意更加兴旺。“城隍散粮”这类民俗促进了社区民众之间的情感互动与交流,成为社区民众人际关系的粘合剂。可以说,道教民俗为当时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道教民俗常常融汇着丰富的传统艺术与文娱形式,为传统艺术展现自身魅力提供了重要平台。道教民俗本身就是由广大民众共同参与的盛大的类戏剧演出,具有浓郁厚重的审美价值,它可以为广大民众寂寞的闲暇带来欢愉与亮色,满足广大民众的审美与娱乐之需,不断拓展传统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文化时空。很多古老的艺术与文娱形式往往凭借道教民俗的持续传承,得以在漫长的历史之流中确立自身不朽之身姿。在很多时候,道教也正是借助于道教民俗活动得到推广和传播,产生深远影响。道教民俗见证了中国传统民众对于神灵神仙信仰之真挚与热烈的景况,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见证者与承载者。从这些方面来说,道教民俗的文化品格尤为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