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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佛教文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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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佛教文化论文

1.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1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权重是某项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相对重要的程度。为对本文构建的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有更深入地了解,清楚评价指标体系中每项指标的内涵、特征、地位及作用,笔者还将专家打分法与德尔菲法相结合,向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发放问卷,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其中所包含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按照重要、较重要、一般、较不重要、不重要进行判断。本次调查共发放专家问卷15份,有效回收13份,有效率达86.7%,在对所得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后,最终得到评价指标体系中每项指标的权重,见表1。

1.2评价指标权重分析由表1可知“,遗产条件”所占权重最大,达0.4789,是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核心内容,也是影响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水平的最重要因素“;利益相关者因素”的权重为0.2337,是该层中仅次于“遗产条件”的评价指标,是评价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程度的又一重要因素;“开发潜力”、“开发效益”的权重分别为0.1557、0.1418,是“遗产条件”与“利益相关者因素”的有益补充,对评价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水平及其产生的影响意义重大,是整个指标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2.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研究

2.1研究实证的选取本文以云南省为实证研究区域,选取西双版纳浴佛节、贝叶经制作技艺、贺井塔;昆明圆通寺、大理石钟山石窟、正月接佛;丽江白沙壁画、迪庆松赞林寺以及跳神法会等9项分属三大流派,且涉及物质与非物质两大类型的佛教文化遗产作为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样本。选择云南为实证研究区域,主要原因有三:其一,云南佛教的多样性,该省汇集了佛教的南传、汉传、藏传三大流派,此现象是“全国唯一,世界仅有”;其二,云南佛教的民族性,该省汉族、纳西族、白族、藏族、傣族等10多个民族全民或部分信仰各派系佛教,佛教不仅在其漫长的传播过程中与当地民族文化进行了相互融合,也对这些民族的生产生活产生深刻影响;其三,云南佛教的国际性,尤其是南传上座部佛教,是云南的西双版纳、德宏、保山等傣、布朗、佤族少数民族人口聚集的地区,与缅甸、老挝,以及邻近泰国共同的信仰,从而使云南南传佛教与境外上座部佛教之间的关系密切,并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共同发展。因此,根据前文构建的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对云南三大流派的佛教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能为该区域不同流派、不同类型的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2.2评价方法及数据采集根据数据获取与生成过程的不同,指标可大体分为定量(客观性评价指标)和定性(主观性评价指标)两大类。本文构建的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项定量指标与31项定性指标,其中,定量指标的数据以2013年为主,主要来源于云南省统计年鉴、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局统计公告等官方数据;定性指标的数据则通过专家打分的方式获得。评价的具体过程如下。其中,Y为佛教文化遗产样本的评价总分;Wi为第i个评价指标的权重;Vi为第i个评价指标的效用值;n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的个数。

2.3评价结果通过层次分析法与专家打分法的综合应用,本文不仅构建了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还确定了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在采集上述9项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相关统计数据后,应用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计算,最终获得盘龙寺、浴佛节、松赞林寺等9项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的评价分值(见表2)和评价结果图(见图1)。由表2与图1可知,9项样本的评价总分平均值为75,达到四级旅游资源水平[2],属优良级旅游资源,极具旅游开发价值。其中,盘龙寺、浴佛节的评价总分分别为92、90,排名第一、第二,因而与其他7项样本相比,也更适合对其进行旅游开发。为对所选9项样本旅游开发的适宜性有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笔者还应用聚类分析法对样本进行分类,对各类别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

2.4旅游开发适宜性的聚类分析聚类分析主要是按照这些特征将事物划分成几个类别,辨别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性或相异处,即在同一聚类内的事物具有高度的同构型,而不同类别的事物具有高度的异质性[3],其目标就是在相似的基础上收集数据分类。本文应用统计软件SPSS17.0中的分层聚类法(HierarchicalCluster),以9项佛教文化遗产样本为观测值,以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应性评价指标体系中包涵的36项三级指标为变量,将样本划分为4大类,见表3与图2:由表3与图2可知:昆明盘龙寺、西双版纳浴佛节为第I类;迪庆松赞林寺、丽江白沙壁画、昆明正月接佛为第II类;大理石钟山石窟、迪庆跳神法会为第III类;普洱贺井塔、西双版纳贝叶经制作技艺为第IV类。

2.5旅游开发适宜性的比较分析本文选取的9项佛教文化遗产均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观赏游憩价值、科学研究价值以及艺术美学价值,在“遗产价值”方面得分较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每项佛教文化遗产都适合旅游开发或同种策略的旅游开发。因此,有必要根据本文构建的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与聚类分析结果,对所选9项佛教文化遗产样本旅游开发的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探索不同类型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有效路径和对策。(1)第I类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的分析昆明盘龙寺与西双版纳浴佛节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分值分别为92、90,属第I类佛教文化遗产。其中,“遗产条件”分别得分45、46,说明两者的价值、影响力、吸引力以及生存境况条件好,遗产等级高,且由于盘龙寺与浴佛节为不同类型的佛教文化遗产,浴佛节的“适游期”得分相对较低,但“观赏游憩价值”、“遗产规模与丰度”较盘龙寺又有明显的优势;“利益相关者因素”得分均为20,说明地区政府对盘龙寺与浴佛节的旅游开发已给予足够的重视,投资企业也能在认识遗产价值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当地居民(僧侣)也较为支持这两项佛教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开发潜力”分别得分15、12,显然盘龙寺较浴佛节的开发潜力较大,而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盘龙寺所在地昆明具有的区位优势,使得其在“区位与交通条件”“、基础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以及“旅游者意向度”三项的得分偏高;“开发效益”得分均为12,说明对盘龙寺与浴佛节进行旅游开发活动,能有效“促进佛教文化遗产保护与创新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力”,为当地社会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2)第II类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的分析松赞林寺、白沙壁画、正月接佛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分值分别为87、81、79,属第II类佛教文化遗产。其中,“遗产条件”分别得分42、40、37,较第I类佛教文化遗产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是松赞林寺、白沙壁画、正月接佛的影响力不及盘龙寺、浴佛节大,即在“知名度”、“美誉度”“、认知度”三项得分偏低,但由于此三项佛教文化遗产仍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观赏游憩价值”、“科学研究价值”、“艺术美学价值”,且在最终的结果中也取得了较高的分值,是等级较高的佛教文化遗产;“利益相关者因素”分别得分19、20、18,离评分参数值22分稍远,说明在这三项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未被满足,从而影响到整个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评价;“开发潜力”分别得分13、10、11,由于四级佛教文化遗产的影响力较小,致使其客源市场潜力小,即在“旅游者意向度”、“客源市场辐射范围”及“民众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得分低,而市场发育的不成熟,也使得遗产地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低,如宝峰正月接佛;“开发效益”分别得分13、11、11,说明即使松赞林寺、白沙壁画、正月接佛的影响力较小,对客源市场的吸引力弱,但就目前的旅游开发结果来看,仍给当地社会、经济带来了收益,对“促进佛教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丰富民众生活与促进社会和谐”“、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力”的效果显著。(3)第III类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的分析石钟山石窟、跳神法会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分值分别为73、72,属第III类佛教文化遗产。其中,“遗产条件”分别得分37、36,与“遗产条件”的分值48相差10分之上,说明石钟山石窟、跳神法会两项佛教文化遗产自身的价值、影响力、吸引力以及生存境况较第I类佛教文化遗产盘龙寺、浴佛节,第II类佛教文化遗产松赞林寺、白沙壁画、正月接佛都有一定差距,尤其是遗产“影响力”、“遗产级别与稀缺度”、“与其他资源组合程度”等项的得分较低,但跳神法会在“遗产规模与丰度”、“遗产原真性与完整程度”的得分则较高;“利益相关者”分别得分16、10,分值较低,体现了在国家政策、民族习俗、宗教信仰等环境的共同作用下,民族、信仰的差异仍是影响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重要因素;“开发潜力”分别得分8、12,藏传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优势凸显,即跳神法会在“产品竞争力”、“客源市场潜力”方面的得分高,就其旅游开发而言,较石钟山石窟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开发效益”分别得分12、14,与五级、四级佛教文化遗产在“开发效益”方面的得分相近,跳神法会14的得分更是高出盘龙寺、浴佛节、松赞林寺、白沙壁画等高等级的佛教文化遗产,说明旅游开发不仅能为佛教文化遗产自身的保护与传承提供资金,还能在当地产生较好的社会文化效益,最终有利于佛教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4)第IV类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的分析贺井塔、贝叶经制作技艺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的总分分别为59、45,属第IV类佛教文化遗产。就贺井塔而言“,遗产条件”得28分,其在遗产价值、遗产影响力等方面的得分与高等级的佛教文化遗产相差不大,但却由于贺井塔自身的特点与南传佛教村寨佛塔的普及,使得贺井塔在“遗产级别与稀缺度”“、遗产规模与丰度”、“遗产原真性与完整程度”等指标的得分较低;“利益相关者”得8分,分值较低,说明就贺井塔旅游开发的问题而言,当地政府、企业以及社区居民(僧侣)之间还未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并对目前该佛塔的旅游开发造成一定阻碍“;开发潜力”得10分,贺井塔所在的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隶属于整董镇整董行政村,是绝对的贫困村,当地居民的生活收入也主要以农业为主,这就决定了该塔的旅游开发受当地经济条件的限制,在“设施保障力”下“区位与交通条件”、“基础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等三项指标的得分低,且由于受南传佛教流传区域的影响,使得贺井塔在“旅游者意向度”、“客源市场辐射范围”以及“民众可自由支配收入”等方面的得分也较低“;开发效益”得13分,分值较高,说明对贫困地区的佛教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能有效地改善当地社会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贝叶经制作技艺而言“,遗产条件”得26分,由于贝叶经属佛教手工技艺类遗产,于2008年6月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贝叶经传承人也在此背景下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从而使贝叶经的制作技艺得以流传,反映在评价结果中,则是“遗产原真性与完整程度”、“遗产普及状况”、“遗产的记录及存储”等项的得分较高;“利益相关者因素”得分8,与评分参数值22分相差甚远,说明在贝叶经制作技艺具体的旅游开发过程中,政府、企业、社区居民(僧侣)之间的利益关系并没有达成高度共识,虽然目前贝叶经制作技艺的保护与传承已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但其带来的经济回报与生产的高成本不成比例,使得企业对其旅游开发的投资力度不大,即“企业的综合实力及投资建设的力度”得分低;“开发潜力”得8分,其“保障力量”、“产品竞争力”得分与同地区样本浴佛节不相上下,但受贝叶经制作技艺影响力低的影响,致使“开发潜力”下“客源市场潜力”的得分偏低,如“旅游者意向度”0分,“客源市场辐射范围”0分;“开发效益”得3分,贝叶经制作技艺虽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艺术美学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促进佛教文化对外交流与传播”,但因其旅游开发价值表现面窄,遂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也较小。

3.结语

本文在充分考虑佛教文化遗产价值、市场吸引力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着眼于佛教文化遗产自身条件、利益相关者因素、开发潜力、开发效益等条件,最终构建了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36项三级指标在内的西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出各项指标权重,并选取云南的9项佛教文化遗产为样本,结合聚类分析的分析结果,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应用,结果发现:云南地区佛教文化遗产的基数大、类别全、品位高,自身具备的开发条件较好,但由于不同佛教文化遗产所处的生存环境各异,自然环境、交通区位、经济水平、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差别,使得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特点及适宜性程度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说:南传佛教是云南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最大特色,但目前为止其开发的旅游产品缺乏创新;汉传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条件最为优越,但在其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往往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矛盾突出,存在景区管理相对混乱的现象;藏传佛教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最具开发潜力,但缺少旅游开发所需资金的保障与支持。

作者:陈炜单位: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