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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认识不到位
党中央指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社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3](P.25)这充分肯定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的重大价值及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大意义。但长期以来,藏区的各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对藏传佛教文化的认识不到位,主要从藏传佛教是一种信仰的宗教上去认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藏传佛教文化的精华之所在,更没有从弘扬的视角去认识藏传佛教文化,而且还没有把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精华纳入繁荣发展藏区哲学社会科学、增强藏区的文化软实力的高度去认识。其深刻根源首先在于没有去深入研究藏传佛教文化,其次是受了那种认为藏传佛教是落后的、仅仅是宣传神的文化的观念的影响。认识上的不到位,必然造成行为上偏差。他们主要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视角来制定关于对待藏传佛教文化的方略,制定寺庙的管理、对僧尼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各种藏传佛教文化活动的开展的政策,以及决定经费的投入等,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错在缺乏方略制定的宏伟性以及在政策制定上的偏狭性,从而影响和制约了藏传佛教文化的弘扬的历史进程。
(二)信仰主体对藏传佛教文化认知水平普遍低下
在藏族社会的现代转型的巨大变迁中,广大藏族民众对藏传佛教的信仰状况、信仰心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自从宗教势力退出藏区政治舞台之后,对藏传佛教的信仰逐渐成为纯粹个人的私事,全民虔诚信仰的状况已有所变化,而且宗教人士的社会作用亦不如从前。魏冬通过多次深入调查发现,有的藏族村落中发生纠纷请僧人和寺院出面调解的现象越来越少;给新生儿命名,或选择婚丧嫁娶的良辰吉日,不用宗教人士而自主决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以前在寺院听不到,甚至被禁止的知识和娱乐节目开始进入僧侣的生活。从宗教感情看,随着宗教世俗化程度的加剧,宗教的神圣性日益减退,一些信徒的宗教感情日渐淡化。如神物不再神圣:衣服的颜色,以往铁锈红和黄色是佛教人士独享的专利,是佛教神圣性的体现,而今却穿在了很多男女老少的身上;以往仅供朝拜的寺庙和圣地,现在都变成了旅游景点;以往被奉为至尊的唐卡佛像,现在已成为艺术品,被展销传卖等等。此外,还有的人已经不满足于传统五明文化的学习,努力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在社会心理结构方面,出现了由浓厚的佛教出世心理向世俗的入世心理转变的态势[4]。但是,上述变化并不是藏传佛教文化在藏区的丧失,也不是藏传佛教文化体系的解体,而是表明以前以佛教文化为主转变为佛教文化与世俗文化共存、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并举。同时,上述变化也不是广大藏民族宗教信仰的改弦易辙,正如魏冬对西藏地区藏民族信仰藏传佛教的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目前藏传佛教文化仍然受到了藏族民众的普遍认同,仍然为广大藏族民众普遍信仰,只不过这种信仰已经有了差异化的新趋势[5]。
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与信仰主体息息相关,因为藏传佛教只有得到他们的崇敬、理解和信仰,并且在社会生活中践履之,才能真正发挥其对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的功能。只有这样,它才被称得上大力弘扬。在此意义上讲,藏传佛教的信仰主体是藏传佛教文化弘扬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而信仰主体对藏传佛教认知水平又直接决定着藏传佛教弘扬的程度和实效。这说明信仰离不开对信仰对象的认知或理性的参与,尽管感性之情感是信仰的本质。如西方基督教徒对上帝的虔诚信仰是由于其认识或体悟到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是全智全能的神,又是人类的拯救者。中国现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的道德境界有高低之分,这是由于人对宇宙人生的不同程度的觉解所决定的,按人的觉解的高低不同,可分为由低到高的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处于最高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有完全底高一层底觉解。此即是说,他已完全知性,因其已知天。他已知天,所以他知人不但是社会的全的一部分,而且是宇宙的全的一部分。不但对于社会,人应有贡献;即对于宇宙,人亦应有贡献。”[6]这就是说,人的认知水平愈高,其道德境界也就愈高。同理,若广大信仰者对藏传佛教的认知水平高,真正把握了藏传佛教义理的深刻内涵,就能真正提升信仰者的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就能认清达赖集团的分裂言论与藏传佛教义理严重悖逆,就能洞察达赖分裂集团散布编造的谎言的实质,从而不仅不会受骗上当,而且还会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否则,就可能盲目接受,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达赖集团分裂活动的参与者。然而,提高信仰主体的认知水平又可以在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中得以实现,因为他们在弘扬的文化氛围中得到对藏传佛教文化耳闻目染的熏陶,从而逐渐深化对藏传佛教文化的认知。因此藏传佛教弘扬与信仰主体认知水平的提高之间是一得俱得,一损俱损的内在关系。迄今为止,尽管不同的信仰群体对藏传佛教文化的认知水平有着差异性,但总的说来认知水平较为低下,这主要是由于其文化水平低所决定的。在笔者的调查中了解到,在藏区庞大的僧尼队伍中,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如在西藏林芝地区的四百多个僧人中,最高的文化程度是初中,而且只有两个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其他基本上是半文盲。在宗教界出现了因文化素质低而无人能接班的现象。如云南耿马县佛教协会秘书长想退休,但却无人接班。再如云南佛学院免费招收南传佛教生员,入学条件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文凭的小和尚,但是找遍耿马县119所佛寺都找不到几个符合条件的僧员。目前云南总共有南传佛教僧尼8000多人,但是真正能够施授佛学教育的教职人员只有1500人左右[7]。他们根本无法了解深奥的藏传佛教教义或义理,也就只好仅仅满足于打坐念经。造成此种局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寺庙教育体系的中断,而新型的、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寺庙教育体系尚未完全确立,而现有的教育体系中有没有对广大僧尼进行文化教育的体制和机制。普通信仰群众文化水平也普遍低下,也有不少是半文盲甚至文盲,这使其对藏传佛教教义的理解能力更是困难,所了解的相关知识更是少之又少,有的甚至对宗喀巴、米拉日巴等藏传佛教史上的重大人物只是知其名,却不了解他们的事迹和言行,而且他们大多数常到寺庙等宗教场所拜佛,但却分不清所拜佛像为何佛。农牧民、城镇居民普遍接受佛教主张不杀生、尊敬师长、友爱他人等日常伦理,并在日常行为中践履之,但更是很少有人对藏传佛教十善和其它伦理道德有真正的理解。这些对藏传佛教文化的弘扬造成了相当大的障碍。
(三)藏传佛教文化弘扬在教育上的严重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藏区的教育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由于基础差、地域偏远、经费投入有限等原因,藏区教育还相当落后。一般来讲,在国民教育中,藏区拥有学校的数量、校舍质量、教师的学历层次、教师业务水平、教育经费、教育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等教育资源较少或较低,教育质量普遍较差,与内地差距较大,因而出现了藏区同内地之间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同时,寺院教育普遍不受重视,不仅多数寺院教育缺乏制度性和规范性,不少规模小的寺院教育根本就无法开展,而且佛学院偏少,在僧尼队伍较为庞大的西藏没有一所佛学院,因而很少有僧尼进佛学院深造的机会,而提高广大僧尼人员的文化素养更没有纳入到国民教育的体系之中。再则,藏传佛教文化很少进入教科书中,即使藏区编著出版的本土教材也很少有此方面的内容。这严重影响着藏区人才的培养质量,严重影响到对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人才需求,也严重影响到信仰主体的认知水平和寺庙僧尼的文化素养的提高。
二、弘扬藏传佛教文化机制的建立
机制是事物的内在结构及构成它的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调节的原理,在社会文化中的机制还应包括相应的规制,目的是达到各要素之间的彼此协调和动态平衡,使事物得以良性运行和顺利发展。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离不开机制的建立,以保持其顺利开展和达到实际的功效。
(一)信仰机制
这是为了充分保证广大信众的信仰自由的权利的实现。宗教信仰的作用绝不可低估,它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而且历来是一把双刃箭,它既可以增强民族团结,增强国家内部的凝聚力,也可以对一个国家的民族团结和稳定形成斥力或抗力。或者说,宗教既可以成为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的纽带和向心力,也可以被用来制造民族之间的不和与冲突。正由于此,敌对势力往往处心积虑地利用宗教问题搞分裂活动。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和慎重处理藏区的藏传佛教信仰问题,坚决抵制和击退敌对势力利用其搞分裂活动的图谋,维护广大藏区的社会稳定。为此,需要建立维护广大民众对藏传佛教信仰的机制,而这种机制的内涵包括维护广大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充分满足其信仰需求,以及在藏传佛教信仰中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等的责任与义务。
(二)保障和监督机制
保障机制是指弘扬藏传佛教的经费、法律法规、组织机构、人员、宣传教育的工具、办公与活动场地等保障的原理、规定。监督机制是对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中的各种制度的执行、遵纪守法、经费的安排使用、宗教文化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和督查的原理和规制。
(三)动力机制
弘扬普及藏传佛教文化的动力要素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主要包括改革、教育、宣传、研究四大动力。藏传佛教文化中有一些与当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不合拍,甚至背道而驰的教规教制、教义等要素。如政教合一的陈旧落后的制度、超越现实的出世而不积极入世的神学特质、忍辱无争的消极思想、人生唯苦的悲观情绪、盲目崇拜的深层心理等等就是当代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力因素。而建立改革机制就是革除或克服这些消极因素,同时革除在目前制定的不适合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政策措施,以此打破旧的条条框框的束缚,催生推进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步伐的新的方略、政策和措施。由于对藏传佛教文化的教育、宣传、研究的落后,所以对其弘扬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因此需要发展教育、加大宣传的力度、加强研究来推动藏传佛教文化的弘扬。若没有这些要素的推动,弘扬藏传佛教文化就是一句空话。改革、教育、宣传、研究背后的推手是人,人是改革、教育、宣传、研究的实施者或执行者。所谓建立动力机制,就是建立有利于上述四大要素推行和发展,以及充分调动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宣传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机制。在这里,需要对建立教育这一动力机制再进一步做出深入的阐释,因为这个问题对于弘扬藏传佛教文化太重要了。赵朴初先生在1992年的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当前解决佛教的核心问题是人才问题,他说:“当前和今后相当时期内佛教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第一是培养人才,第二是培养人才,第三还是培养人才”。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中的人才也是一个核心问题,因为它是直接关系到藏传佛教文化能否得到真正的弘扬,关系到藏传佛教文化能否有效发挥其价值及精神导向作用的大问题。而人才的培养靠教育,因为只有加强教育才能提升信仰主体的认知水平,才能提高寺庙僧人的文化水平,才能培养一大批卓有成效地开展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的人才队伍,才能在广大僧人中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自觉抵制、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在藏区搞分裂破坏活动的骨干分子。以往藏区教育存在的许多问题与教育机制不健全密切相关。如对教育制度的安排、经费投入、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对民众的教育培训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机制就不健全或不完善,于是在教育的经费安排、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随意性很大。因此,弘扬藏传佛教文化急需建立教育机制。具体包括建立藏传佛教文化教育的制度安排机制、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对藏传佛教文化弘扬的基础性作用的机制、对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经费投入机制、藏传佛教文化教学研究机制、对相关人员在当地和外出培训机制、提高僧尼的文化素养的机制、教学研究基地建设机制、藏传佛教文化宣传教育机制等,并且建立这些机制时应该考虑其长效性、相对稳定性。
(四)实践机制
这是指开展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各种活动的原理和规定。如宣传教育活动、节庆活动、研究活动、宗教文化聚会、宗教仪式活动、转山、转湖、转经筒等。实践机制的建立旨在规范和要求人们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行为动机和方式,如需要做什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能做什么,又不能做什么等。如在不能做什么方面就有不能以教干政,不能利用宗教文化搞分裂破坏活动等。这表明此种机制上的规定有着极强的排他性和抗拒力。
(五)创新机制
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当代性离不开创新,因为创新性是宗教文化当代性的一个重要标尺,这也是其与时俱进的根本性要求。藏传佛教文化的弘扬决不是如同一块钱币拿来就能在当下即用,也不是将已有的佛学义理、教规教制等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发扬就是一种新的阐释和倡扬,光大本身就是扩充创新。在解释学家伽达默尔看来,诠释者解读文本是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的统一,在此基础上的理解也就是站在解释者视域和文本视域相融合的一个效果历史事件,而效果历史体现了诠释者思考的历史性,这是一种新的历史视域。既然是一种新的历史视域,那么对原作者本意的追溯就不是目的,而是要达到所说的意义本身,因此理解便体现诠释者对文本的创造性。正如他所指出:“文本的意义超越它的作者,这不只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如此的。因此,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8]对藏传佛教教义等的阐释也就同样是一种创新。当然,对藏传佛教义理等的创新意义上的阐释前提是要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原则和方针,或者说是要符合当代性的新阐释。但创新性阐释又不是从根本上改变藏传佛教文化自身的特质,也就是要保持自己的不同于其他思想理论之“异”,如若抹杀了其“异”,就是对藏传佛教文化的“吞噬”。通过制定有利于创新的机制以增强藏传佛教文化的时代感和吸引力,以及为繁荣发展藏区哲学社会科学增加新的内容和活力。创新机制包括建立有利于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解放思想、学术争鸣,有利于除旧布新的规制和社会环境,有利于创造性与开拓性的精品力作的问世等等的规制。
(六)建设机制
藏传佛教文化建设包括关于藏传佛教文化活动场地、藏传佛教文化研究基地、藏传佛教文化设施、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资源、藏传佛教文化宣传媒介、藏传佛教文化产品等方面的建设。藏传佛教文化建设机制就是建设有利于藏传佛教文化活动场地的开辟、藏传佛教文化研究基地的建立、藏传佛教文化设施的建造、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藏传佛教文化宣传活动的拓展、藏传佛教文化产品的开发(如开发卡通、唐卡、工艺品)等机制,以此充分体现藏传佛教文化载体、活动形式、宣传形式等的丰富多样性。藏传佛教文化建设需要上下结合,若无上层的组织领导的建设就无以见“宏”,若无下层积极性的建设无以见“微”。也就是说,若无各个上级的组织领导就没有弘扬藏传佛教文化高瞻远瞩及其战略、政策的制定,乃至大量经费的落实,而无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就没有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具体而全面的落实。因此,对藏传佛教文化建设需要上下齐心和共同给力。
三、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模式的建构
所谓模式就是作为一种行为标准的样式或形式,而这种样式或形式是主观的、理性的,因而结构主义把模式视为用来说明事物结构的主观理性形式。主观理性建构起来的模式有着方法论功用。所以,弘扬藏传佛教文化模式的建构对弘扬藏传佛教文化又有着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它为弘扬藏传佛教文化提供思维方式和指导方法的样式。弘扬藏传佛教文化模式的建构既是观念性的,又是一种先在的筹谋,然后努力在实践中得以实现。我们认为弘扬藏传佛教文化应该建构具有如下模式:
(一)有层次与结构
这就是说,对弘扬藏传佛教文化进行分层次、有结构的考量。这根源于藏传佛教文化自身的层次结构。藏传佛教文化是由组织机构、寺院、神职人员、普通信教民众、典籍、传播媒介、规章制度、宗教仪式、宗教活动、神学或教义、世俗文化等诸多要素所构成的有机系统,而在这个系统中具有一定的层次结构。所以,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模式就应体现出一定的、含摄主要内容的层次结构。把藏传佛教中组织机构、寺院、普通信教群众、僧尼、典籍、宣传媒介、活动场地等作为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中的基础层;把活佛转世制度、各教派的传承制度、神职人员的阶位制、寺院的规章制度、修行制度、宗教仪式活动(包括祭祀仪式、转经筒、转佛塔、转神山、转神湖、诵经等)和各种宗教庆典作为中间层。与此同时,在历史上,藏传佛教把世俗文化(如作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因明、作为医药科技的医方明、作为语言文学的声明、作为农商和建筑手工等的工巧明)等融摄到自己的体系之中,成为自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让世俗文化为其自身所用,抑或以此体现和论证藏传佛教教义。如因明学就是阐释、论证藏传佛教教义的,且给予藏传佛教理论以强有力的逻辑论证。二是证明藏传佛教是宣传和发展世间知识的。所以这些世俗文化也是我们研究、传承的对象。而这一对象也可以纳入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中间层。
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高层是佛学(内明),它是论述和阐释佛教教义或义理、概念、范畴等的学说。在义理上,包括缘起论、性空论、中道论、宇宙观、心性论、因果论、生死观、人生论、境界论、道德观、修行论、认识论等,而且每一个部分都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如伦理道德中就有为善去恶、众生平等、普度众生、因果报应、爱生护生等义理。藏传佛教不仅具有神学的特质,而且是既宗教又哲学的学说,是出世与入世、心灵和智慧的学说有机结合。在整个藏传佛教文化系统中,佛学不仅是处于高层,而且居于核心的地位,它是藏传佛教文化的灵魂,其他部分都是对它的支撑和体现。建立这一个具有上述层次结构的弘扬藏传第四卷48佛教文化的模式,才能满足当代全面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要求。
(二)批判吸取并举,继承与创新结合
如前面所述,藏传佛教文化是既有精华,又有糟粕,所以在建构弘扬藏传佛教文化模式中需要鲜明地体现出对其精华的吸取,对其糟粕的批判。对藏传佛教文化进行批判继承的同时,又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根据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需要进行新的阐释和更新,实现其价值转换。
(三)有体有用,体用结合
藏传佛教文化中有体有用,所谓“体”就是佛学教义或义理,“用”就是体现佛学教义或义理的宗教活动、传播媒介、宗教仪式、教规教制、典籍、活动场地,等等。被纳入藏传佛教文化里的藏族古代文学、艺术、因明学、医学、建筑技术等等虽然是世俗文化,但它们无不是对藏传佛教教义的体现或阐释,所以对藏传佛教教义而言也是用。藏传佛教文化之体是本质、灵魂、核心,用是现象、表现、表层。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无体即无用,无用即不能显体,体是用之体,用是体之用。所以,在弘扬藏传佛教文化模式中既有体又有用,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在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之体和用的结合中,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引,藉以保证其正确的方向。
(四)多形式与多途径
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离不开多形式、多途径的模式的建构。因为只有多形式、多途径才能使藏传佛教文化精华得到广泛的倡扬,才能使其被广大干部群众或信众所理解,才能得到全面的继承和体现。多途径包括以宗教活动、节庆活动、旅游、广播、电视、电影、图书资料、学术研究、宣传教育等途径弘扬藏传佛教文化。多形式是在上述的各种途径中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如宗教活动中就包括讲经、辩经、转经筒、转山、转湖等,宣传教育包括社会、学校、寺庙、家庭等宣传教育。又如图书资料包括通俗读物、报刊、杂志、传单、研究文献等。
(五)信仰与建设共进
藏传佛教文化既是广大信众的信仰对象,又是西藏和四省藏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藏传佛教文化被广大藏族群众和其它民族的群众所信仰是不能被抹杀的。但如果仅仅是信仰,藏传佛教文化只能是在情感范围内的重复,抑或只能满足信仰者的信仰需要,而没有使其创造性的转化和创新。所以,在信仰的同时,要把藏传佛教文化纳入藏地文化建设的范畴,对其进行资料上的挖掘、义理上的阐释和研究,且作为一种文化进行传播、继承与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创新,以推进藏地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六)体现当代性、通俗性、大众化、实效性
这种模式的构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视,所以在以前的藏传佛教文化宣传、继承和弘扬中没有凸显出来,导致藏传佛教文化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用。所谓当代性,从根本上讲,就是推进藏传佛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使其促进广大藏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问题是如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在政治上讲,就是要使广大信教群众和寺院僧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同时,整理发扬藏传佛教文化的精华,改革其与宪法与法律相抵触的因素,宣扬藏传佛教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以激励广大信教群众和僧尼为善去恶,利益民众,奉献社会。佛法既认为人生唯苦,通过修行脱离生死轮回,超脱世俗认识,进入涅槃之境,同时又讲不坏和随顺世间,以慈悲化解矛盾对立,以和平化解暴力,以智慧对治无明,这些对于由恶心恶行向善心善行的转化,对于形成同舟共济和互助互济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对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等均有着积极的价值和意义。所谓民族性,一方面,就要使藏传佛教文化成为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其从中华民族文化中脱离开来,它只能是同中华民族文化的融合。另一方面,藏传佛教文化是藏民族特有的文化,因此要充分体现其藏民族的特性。如精彩纷呈的空性论与中道论、活佛转世制度、藏密、藏传因明以及与藏传佛教密切相关的唐卡、各种手工艺制品等等,当人们一讲或一看就知道是藏民族的特色文化。这个民族特色一定要继承而不能丧失。所谓大众化就是指藏传佛教文化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不仅使广大藏族干部群众都能理解,而且使其他民族也有所了解,而不能把它搞成藏传佛教高僧大德和研究者的专利。藏传佛教文化作为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不是把其浩繁的典籍、深邃的义理等直接拿来就可以使用和使广大群众所认识和理解,而是要经过深入研究,尤其是对其通俗易懂地加以转述和阐释,以此揭开其神秘面纱,让广大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能够容易理解和掌握。这就是通俗性。所谓有效性是指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实际功效,使其真正达到鼓舞群众、提升境界、加强民族团结、凝聚人心、建设美好藏区的精神动力。这一模式的构建就是要考虑以较少的投入获取较大的效果,考虑藏传佛教文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政策性,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可能出现的对其歪曲的理解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宣传阐释。
(七)向内地宣传,向世界推进
目前,中国出现了藏传佛教文化热,藏传佛教文化业已受到许多内地人的青睐,但他们对此又感到非常神秘。我们可以借此“东风”,在构建模式时充分考虑如何将藏传佛教文化向内地宣传,让内地人对它真正了解。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3](P.9)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人类的。一种优秀的民族文化一旦被其他民族所认识,就会积极而主动地研究、宣传、接受,藏传佛教文化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到愈来愈多的世界人士的关注、研究甚至信仰便是如此。但为了使更多的人了解、接受藏传佛教文化,在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的模式中我们要有自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考虑制定进一步推向世界的方针和具体措施,从而把藏传佛教文化全方位地推向世界,为我国在与西方各国文化对话的语境中争得自己的话语权做出贡献。(本文作者:刘俊哲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