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价值范文

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价值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价值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价值

[摘要]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相应文化的支持。中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具有潜在的、巨大的动力价值。传统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义利观以及传统的和合意识和整体利益道德准则等,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价值。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我们不应忽视我国传统文化,要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艰苦奋斗、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等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使其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中华传统文化;市场经济;价值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相应的文化及价值观念的支持。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了西方文化对市场经济提供精神支持,而忽视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实际上中华民族有着古老而灿烂的传统文化,它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

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重要的精神品质。中华民族之所以能生生不息,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人类作出过重要贡献,都是与自强不息的精神分不开的。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最早见于《周易》的《象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为有道德的君子应该效法天体的运行,刚健有为,努力进取,凭借自强,以达永不停息。孟子对这一思想进行了阐发,提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到了近代,民族危机日趋严重,魏源、王韬等人用“道器”范畴,康有为、谭嗣同、严复、太炎、孙中山等人重又发展了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基本品质主要是:靠自己的力量立身,人的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能靠任何外部的力量;靠奋发有为立身。庸庸碌碌、得过且过的人是不可能立起来的;靠不断地开拓新视野和新境界,用永不倦怠的追求来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只有自强才能不息。新时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等,都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精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具体体现。

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相容性,而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积极的、巨大的促进作用。只有顽强拼搏、敢于创造、勇于开拓才有可能完成这一任务。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让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再度焕发新颜,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

二、传统的“义利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

传统的利益观是以传统文化所特有的概念“义”和“利”来表述的。“义”指社会认为“应该如此”的道德要求,“利”即指利益所得。这样“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就成了利益关系的核心问题。能正确处理这一关系的行为就是合理的求利行为;反之则是不合理的求利行为。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并不在于利益所得的多寡,而在于获取利益的手段和方式是否合理,即是否符合某种道德准则的要求。孔子、孟子所说的“义”和“道”,就是指一定的道德准则。这种理性的利益观与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是一致的。所有的市场行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市场规则,所有的市场行为主体都应该具有理智、审慎、自律的行为特征。因此,应该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理性的利益观充分挖掘出来,使之服务于当前的市场经济。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义利关系涉及面相当广,十分复杂,确有一些思想是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在具体运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必须将“义”与“利”的概念赋予时代的内涵。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义”主要指符合封建道德要求的道德准则;“利”则主要指封建统治者的利益。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说的“义”,是指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利”则是指社会主义的大利和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对义利关系应该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为基础进行理解。传统文化对义利关系的理解是重义轻利,重利轻义,义利并重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对义利关系的理解,应着眼于义与利的结合和统一,而不应作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界定。我们当前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既是社会主义大利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义与利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

再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义”不能简单、机械地理解为道德规范,而应作更为广泛地理解。利益机制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行为驱动方式,而利益驱动所导致的行为单靠传统形式的道德规范是无法调节的。因而,必须将道德要求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确立下来,从而作为市场通行的准则。这样“义”就应该被理解为社会的“正义”、“公正”。

三、传统的整体利益道德准则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

1.传统文化中重整体利益的价值取向。儒家所说的“义”,既是一种道德准则,又是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基本观点是整体利益至上。墨家在这个问题上表述的更明确一些,其基本的政治主张是“兼爱”,即“爱利国”、“爱利天下”、“爱利万民”,同样是把整体利益作为道德准则的内容。即使是主张“道德无用论”,宣扬人性极端自私的法家如韩非,也把“公利”摆在绝对优先的位置,认为“欲利而身,先利而君;欲富而家,先富而国”,要求人们“去私心,行公义”。重整体利益是传统文化的一个明显特征。这种整体利益意识可以运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重新界定整体利益的内涵。在传统文化中,整体利益一般是指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即使含有劳动人民的利益,也是从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的角度讲的。我们当前所说的整体利益,是指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正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

3.摆正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传统文化的整体利益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而它将整体利益摆在绝对优先的位置;而劳动人民的利益则往往被视为“私利”,因此,才有“去私心,行公义”之说。我们应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我们强调社会整体利益,因为它是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即要在实现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增进社会整体利益。

4.科学认识整体利益。有些人认为,整体利益优先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在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再提整体利益显然不合时宜,这是不当的。文化传统是影响经济体制的组织形式与运作方式的重要因素。离开了本国的文化传统,任何好的体制都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视整体利益是我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也是我国的文化特色。这一传统和特色不仅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悖,而且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四、传统的“和合”意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

“和”是能充分反映中华民族性格特征和精神特质的概念。“和”,即“和谐”。它是中华民族对自己与外部世界及人自身的关系的顿悟和认知的总结。“合”是于“和”紧密相联的,“和”是“合”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基础,而“合”则是“和”的具体实践和目标指向。“和合”就成了两个紧密相连的概念,而“和合意识”则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想意识。

1.人与自然的“和合”。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天人本为一体。天(宇宙、自然)的运行法则,就是人行为的根本准则。人与天的关系不是彼此疏远、相互对立的,而是和谐亲近、和衷共济的。天给人提供生存所需的基本环境和条件;而人则通过自己的实际活动去践行天所展示的法则。这种自然观尽管有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成分,但它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基本看法是极具价值的。我们不能单纯地看到社会物质财富繁荣的程度和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不能以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毁坏人的生存环境为代价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

2.人与社会的“和合”。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是靠政治伦理维系的,而政治伦理将每个人分解或特定的伦理元素,个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的人,而只是社会这个庞大系统的一个单元。所以,个人与社会的“和合”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我们应吸取其中的“和合”精神,使之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于市场利益主体多元化,且由于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都是受利益驱动的,因而,个人和社会之间就会由于追求利益及利益所得的差别而出现矛盾的对抗。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合”就显得尤为重要。市场经济应以“和合”的观念为底蕴并得到这种观念的支持。

3.人与人的“和合”。传统文化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节和处理,主要靠伦理准则、道德规范,儒家的“仁”和“礼”。最能说明这一问题。所谓“仁”,就是以仁爱之心待人,以忠恕之道为人。这样的思想表现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中就是“礼”。因此,儒家所主张的实际上是以仁存心,以礼待人,即所谓“礼之用,和为贵”。这样做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合”,只有人与人之“和”,才能达到人与人之“合”。“和合”观念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准则。

[参考文献]

[1]贾成祥.中国传统文化概论[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5-01.

[2]夏永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03.

[3]本书编写组.从文明起源到现代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02.

[4]本书编写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