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山大学 主管单位:中山大学 ISSN:1674-0890 CN:44-1645/G0
《文化遗产》由康保成担任主编,由中山大学主办的一本文化类CSSCI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2007年。主要刊登文化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双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250.00元。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文化遗产》是一本由中山大学主管,中山大学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化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文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1.17 《文化遗产》主要内容栏目有传统戏剧、民俗、口传文艺、濒危方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实践。
《文化遗产》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山大学(发文量41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文化;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传承”;华东师范大学(发文量4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文化;民俗;非物质文化;传承;戏曲”;北京师范大学(发文量4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民俗;民俗学”。
《文化遗产》主要发文主题有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民俗、遗产、戏曲、传承人、信仰、文化遗产。其中又以”非物质文化(355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345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文化”(318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文化遗产”,仅发文7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文化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文化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文化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山大学 | 418 | 文化;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传承 |
华东师范大学 | 48 | 文化;民俗;非物质文化;传承;戏曲 |
北京师范大学 | 42 | 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民俗;民俗学 |
山东大学 | 41 | 民俗;信仰;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 |
华中师范大学 | 39 | 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文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32 | 文化;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神话 |
南京大学 | 28 | 戏曲;文化;文学;化生;俗文学 |
山西师范大学 | 28 | 戏曲;演剧;戏剧;考论;杂剧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25 | 非物质文化;戏剧;戏曲;昆曲;非物质文化遗产 |
广西师范大学 | 25 | 文化;秩序;审美;壮族;文化空间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414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120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19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2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14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14 |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 10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7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 | 7 |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