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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柯桥开发委、局属有关单位:
为配合省开展2011年主要水产品药物残留与质量安全监控工作,切实加强我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1年省主要水产品药物残留与质量安全监控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任务
县农业局根据2010年的抽样情况,结合实际,对2011年省、市下达给我县的抽样任务和县本级的监测工作计划,局按抽样任务对全县水产养殖单位进行随机抽样。
二、抽样时间
本次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分3批进行,抽样工作按照抽检计划分别要求在4月12日、9月10日、12月1日前完成。
三、抽样地点
抽样单位按照抽样任务量的1.5倍从全县的水产养殖单位数据库中随机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批被抽样单位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检测项目
白对虾主要检测氯霉素、乙烯雌酚、五氯酚钠、硝基呋喃代谢产物;青虾主要检测氯霉素、乙烯雌酚、五氯酚钠;鲫鱼及其他淡水鱼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产物;龟鳖主要检测氯霉素、乙烯雌酚、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产物;河蟹主要检测氯霉素、乙烯雌酚、五氯酚钠、硝基呋喃代谢产物。
五、抽样要求
各镇(街)、柯开委要严格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文件精神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确定的被抽样单位,并配合做好抽样工作;县渔政站负责具体抽样工作和全县水产品待检样品的送样工作;县水技站做好水产品抽样的技术配合工作和现场制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