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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及各中队:
为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生产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原料药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局原料药生产专项整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下列要求:
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县内原料药生产企业,包括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厂)、思贤制药有限公司、华纳药业有限公司、赐富医药有限公司,由药械监管科组织实施,安排现场检查。检查形式可结合GMP跟踪检查等日常检查开展本次专项检查,突出重点,现场检查于6月10日前完成,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原料药生产风险隐患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报表》上报市局安监处,总结报告应内容详实,包括整治总体情况、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二、专项整治重点
检查原料药企业是否按GMP要求组织生产和质量管理。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
(2)企业是否存在以外购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的行为;
(3)企业生产车间及场地搬迁或改造是否严格按规定申报批准;
(4)企业是否存在将原料药以中间体形式进行销售的行为(特别针对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但无药品批准文号或虽有药品批准文号但长期不生产的企业)。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市原料药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三、严格执法,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原料药可进行抽检,对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抽检不合格产品,由稽查大队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专项整治中的有效办法,作为原料药生产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