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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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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1年“花都水城•浪漫”旅游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来宾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各项节庆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旅游节暨“五一”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节庆活动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节,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及早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针对节日特点、活动接待要求和各自实际,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近期全国一些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一是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区、农村自办家宴等群体性聚餐场所及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饮食摊点、食品超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二是要结合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粮油、乳及乳制品、豆制品、蔬菜、水果、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强对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三是要加强对养殖、屠宰场点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等非食用物质及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加强对春夏季食品市场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卤菜、冷饮、水产品、糕点、散装白酒等重点食品的检查和监测力度,凡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依法处理并查清源头,禁止流入市场。五是要加大各环节食品的抽样力度,并对抽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加信息透明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畅通信息,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四、广泛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节庆活动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监督举报电话的宣传,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扩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正确引导新闻媒体把握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将旅游节和“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于5月10日前报送区食药安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