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区辖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学校卫生档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内学校、幼托机构开展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档案,促进学校卫生信息化建设,达到保护学生健康、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目标。
二、开展范围
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托机构。
三、工作安排
此项工作分阶段、分步骤两年内完成。2012年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公立幼托机构开展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2013年对民营幼托机构开展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中下旬)
区卫生局、教育局进行动员,召开现场培训会。
(二)指导整改阶段(6月至10月底)
各学校、幼托机构根据文件和培训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区卫生部门加强对各学校、幼托机构的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加以改正。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上旬)
各中小学校、幼托机构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上报至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校、幼托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升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学校卫生工作关系着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其涵盖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教学卫生与生活卫生、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学校环境卫生等诸多领域。各学校、幼托机构要作为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执行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督促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健康教育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做好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教育工作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并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辖区内学校、幼托机构要根据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做到工作落实、资料齐全,注重过程性资料积累和保存,加强与业务指导单位的沟通,逐步完善学校卫生档案管理。
(三)加强宣传,树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典型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及时总结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区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工作进度,适时组织相关会议,推广先进学校、托幼机构的典型做法,不断推动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