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在职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范文

在职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在职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在职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精神,现就做好2013学年度在职教师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坚持资格准入、按岗聘用、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各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2013学年度在职教师流动指标确定招聘人数。

二、在职教师流动的条件、程序

1、2013学年度在职教师流动依然按流动比例不超过学校总人数5%的要求进行,其中流动到魏塘、罗星街道(里泽中小学除外,下同)学校教师的比例不得超过3%。2013学年度下达魏塘、罗星街道学校公开招聘在职教师的名额:一中2人,四中6人,魏塘中学1人,实验小学1人,实验二小4人,魏塘镇中心2人,魏塘四小2人,魏塘五小2人,共20人。

2、要求流动的在职教师必须是在现学校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限计算至2013年8月30日)。

3、魏塘、罗星街道学校公开招聘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办法:

(1)各校招聘数由教育局统一公布。

(2)应聘初中教师的必须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3)学校根据教育局要求拟定招聘方案,方案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学科、资格条件、招聘时间、考核办法、录用公示、组织领导及其它有关情况等,方案在公布前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各校招聘方案在2009年12月30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4)各中小学教师要求参加竞聘的必须书面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县2013年在职教师应聘登记表》,经所在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学校报名,每名教师限报2所学校。

(5)招聘学校在报名工作完成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县2013年在职教师应聘登记表》、有关的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6)学校组织考核工作。

(7)将拟录用名单及《试教评议综合考核表》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8)由招聘学校在网上公示,时间7天。

(9)确定人选。

4、乡镇学校之间的流动由学校自主确定,填写《县2013年在职教师应聘登记表》,经学校审批同意,报人事科审核。调出学校必须控制在流动比例内,进人的学校必须是有空缺编制。

5、教师在县内学校间的流动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启动,2013年1月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流动工作,2013年7月10日前正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6、教师要求流动到本县外系统或外县的,必须在5月底前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出要求调动的理由,经学校同意,报人事科审核,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按要求办理有关商调手续,7月底前必须明确正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调动手续。

7、对外县要求调入的教师,必须在6月底前由拟调入学校说明调动理由,报人事科审核,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7月底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进人的学校必须是有空缺编制。

三、编制管理

1、学校必须严格编制管理,按编制设置岗位。

2、严格控制非专任教师岗位,对学校行政、后勤等非教学人员的岗位设置必须严格控制,中层以上领导的职数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3、未经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允许外借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