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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校资产管控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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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校资产管控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校:

近几年,我市由于创建教育现代化,各学校新增了相当的电脑、电子白板等教学设备,新建了不少教学楼、塑料运动跑道等教学设施,经相关部门核查,少数学校未能及时将新增资产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到教育资产监管网中。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新增资产的登记及闲置资产的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登记新增资产

各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将学校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新增资产要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资产管理员要与学校总账会计认真核对,及时调整学校行政账资产数据和教育资产监管网中的资产相关信息,学校行政账的资产数据与教育资产监管网中的资产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做到账账相符。此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完成,同时将2012年度的《资产基本信息表》(附件1)上报后管科信箱,以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清理更新一次。

二、规范处置闲置资产

各学校对报废或闲置的资产要做好处置核减工作,闲置资产处置要严格按兴教后管[2011]8号《关于做好教育资产监管网资产信息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处置的权限是,①单件资产在2000元以内和批量资产在10000元以内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处置。处置前要经校务办公会确认所要处置的资产,确定处置方案,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处置后须将处置方案、处置结果、收入情况报市局强盛公司及市国资办备案;②单件资产2000元至5000元和批量资产10000元至20000元的资产处置,学校须将拟处置情况报市局强盛公司审批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操作,强盛公司报市国资办备案;③单件资产在5000元以上和批量资产在20000元以上的资产处置,由学校将拟处置情况报市局强盛公司审核并报市国资办审批后,市局强盛公司备案,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操作。所有闲置资产处置收入,必须缴存学校财政专户,资产处置后严格按相关处置手续核减学校行政账的资产数据,同时教育资产监管网也要按处置程序规范操作,确认处置资产。

三、认真排查村小和其他闲置资产

由于布局调整,乡镇学校的部分村小(教学点)已撤并,这些闲置的村小(教学点)大部分已由其所在村使用,且由学校与村部签订了协议,明确了相关责任,然而也有少数闲置的村小(教学点)虽交有关村托管但未签订相关协议,甚至有少部分被村民擅自占用。为加强闲置村小(教学点)和其他闲置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各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闲置村小(教学点)和其他闲置教育资产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规范处置撤并公办学校资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兴政发〔2009〕351号)精神,5月底前按实填报《市闲置教育资产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村小(教学点)等闲置教育资产如已被有关村、部门等使用而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学校必须通过乡镇政府与使用单位签订协议;若闲置,必须安排专人管理,或通过乡镇政府按规范程序进行公开处置,或与有关村签订托管协议,明确相关安全责任,对被村民擅自占用的,学校要通过乡镇政府认真化解矛盾,迅速将其收回。村小(教学点)或其他闲置教育资产的管理主体为闲置前的法人学校或由市教育局明确落实的管理单位。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