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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文件精神及7月14日县政府召开的暑期学生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对暑期青少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暑期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万无一失,现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做如下通知:
高度重视,认清学生安全严峻形势
各村居、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特别是凤山小学、凤山幼儿园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学生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作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坚决克服“学校放假、安全无责”的思想,抓安全工作不能放松,不能推卸责任,要努力做到“学校放假,育人不停;学校放假,管理不松”。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特别是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平安度假,保障社会安定稳定。
强化措施,切实保障学生暑期安全。
各村居、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两所学校要全面动员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对家长做好学生安全宣传动员工作。镇安监办牵头有关单位,在人口流动聚集的区域,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标语。镇宣传文化中心要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教育部门进学校、学校进村居社区、教师进学生家庭等以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三进”活动。
明确职责,构建学生安全管理体系。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学校要加强与家长、村居、社区之间的联系,抓好暑期学生安全特别是预防溺水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特别要加强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孤儿等弱势群体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其家长及监护人关心孩子的安全工作。各村居、社区要在本辖区内的江(河)边、湖边、水塘、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聘请义务监督管理员进行巡查监管,确保中小学生安全。镇安监办、水利站要组织各水库设立警示标志,并要求水库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劝告青少年不要擅自下水。村居、社区要加强村民、居民群众的教育,特别要加强外来工的教育,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监护的责任。镇工青妇要配合中小学生开展健康向上有安全保障的活动,切实加强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孤儿的关心和联系。在抓好防溺水安全的同时,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交通、治安、防火、防雷、防暴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教育宣传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严肃问责,促进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落实。
为使暑期学生安全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督查问责追究制,使责任层层落实,使措施环环相扣,确保不出纰漏。一是严格实行责任单位与第一责任人追究制,把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与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各村居、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游泳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不作为导致游泳安全伤亡事故的,将相应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二是对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取消该校当年评先资格,问责追究该校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取消该班班主任年度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