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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上升。加之,春节和藏历新年将至,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扫、宗教祭祀、旅游等活动激增,野外火源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将更加严峻。为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指示精神,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就进一步加强2015年春节和藏历新年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防火责任
据预测,今冬明春我县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季节性冬干春旱明显,森林火险等级偏高,高火险天气频繁。加之,各级重要会议将陆续召开,春节和藏历新年即将来临,维稳敏感时段也将到来,时处敏感阶段。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仅是一个生态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片包干责任制和管护责任制,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林区群众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因时利导、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采取集会宣讲、入户宣传等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和宣传牌、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平台,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确保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区活动收到实效。重点要加强对林区游客、生产人员、中小学生以及老人、小孩的宣传教育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监护工作,增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辐射区,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三、管控火源,减少火灾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把野外火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监管并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在节日前后,结合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再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明察暗访和火灾隐患排查。在进山路口、成片林区和重点火险区等地段加强巡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尤其是高火险地段要确定专人,采取重点防范、划段包片的方式进行看管,周密细致的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堵塞工作漏洞,严肃追究野外违规用火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责任,从源头上管好火源。春节、藏历年期间,林区集镇要明确划定燃放鞭炮的专门场所,明令禁止燃放孔明灯,防止家火引发山火、小火酿成大灾。林区各水电开发建设单位要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排除辖区内一切火灾隐患。输变电设备设施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严禁使用;输变电线路与林木之间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开设隔离带,确保物理隔离;对越过林区的输变电线路下方廊道,要认真清理和消除各类可燃物;输变电线路之间存在故障的,要采取技术手段彻底排除。
四、保持戒备,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村要从实际出发,对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演练,增强可操作性,遇到火情要做到有序应对,忙而不乱;节日期间,各乡(镇)和防火机构必须明确专人坚守工作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森警部队和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要加强戒备,一旦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确保能拉出、能用上、能战胜。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责任区巡逻执勤,从严查处和打击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侦破火案,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火灾肇事者。火灾处置中,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避免伤亡事件发生。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各乡(镇)、县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密切保持县、乡二级信息联系,各乡(镇)将每日收集的辖区防火情况于16时30分前报县防火办值班室,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同时,将对缺岗、漏岗和有火不报、迟报、谎报的进行通报,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