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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总理和王三运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建筑和村民自建的非法违法建筑等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一)整治规范“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消防安全“乱点”。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指导组织村委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要督促各村委会与各单位、居民家庭、租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和巡查;要教育引导居民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推广正确的用火方法,确保消防安全;要引导居民加强用电安全,在房屋改建扩建等过程中雇佣有资格证书的电工,按照规范施工;要推广正确的用电方法,督促居民不私自搭接电线,不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消防基础建设。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对阻碍消防车通行的地面和架空通道进行清理整治,保证消防车道通行畅通;要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家庭院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要督促以村委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切实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中社会单位、“九小场所”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员工防灭火能力不强等问题,全力构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防控体系,不断提高社会单位防范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三)切实加大“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消防宣传力度。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在设置消防宣传栏,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消防宣传培训制度,定期宣传消防知识和逃生常识,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开展模拟火灾疏散逃生和自救演练。
二、整治要求
一要加强综合联动。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联合相关街道、工商、安监、城管、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分门别类制定区域专项治理计划,认真组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的“三合一”建筑和村民自行搭建的非法违法建筑等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尽快开展全面综合治理。
二要明确各级责任。消防大队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检查“同步开展,同步进行”的原则,切实抓好“网格化”排查,做到时间、人员、责任三明确,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建筑和村民自行搭建的非法违法建筑等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的排查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报告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要健全网格。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属地监管职责,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要按照网格化综合管理的要求,完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网格化数据,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管理动态监管网络。
四要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与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集中警力持续开展“零点行动”,对涉会、庆典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消除小场所失控漏管现象。
三、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胜太为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建、消防大队大队长杨晓勇为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抽调一人为成员的督导检查组,深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