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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区各镇(开发区)均建立了“保消合一”消防队伍,也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努力。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保消合一”消防队伍的管理水平、训练执勤和灭火救援能力发展参差不齐,消防队伍功能普遍弱化。特别从近段时间灭火救援的情况来看,我区各“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在管、训、用上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是有些队伍在接警和处置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灭火救援不能顺利展开,致使群众不满和网民责问。
为切实加强“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消合一”消防队伍战斗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以及《省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队伍建设。
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加强“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开发区)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建设。“保消合一”消防队伍由各镇(开发区)派出所和安全监管中心共同负责管理,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副所长兼任队长,安全监管中心消防工作站站长兼任指导员。各镇(开发区)要对“保消合一”消防队伍进行一次动员部署和教育培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疏理出,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要按照《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和《省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落实人员、器材装备和经费的保障。区消防大队要采取跟班作业、分批轮训等形式开展“保消合一”消防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技战术水平。
二、严格要求,强化管理,落实执勤备战工作。
各镇(开发区)“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必须落实专勤人员值班制度,消防专勤人员不得与保安、巡逻人员合用,要单独办公场所、单独宿舍、单独器材库室,并做到执勤制度明确、集合出警迅速、器材装备完好、战斗展开顺利;要严格落实执勤训练制度,建立并完善训练、执勤、器材维护的档案台帐,要熟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和主要单位情况,对辖区内水源道路和基础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熟悉检查,对现有公共消火栓数量、分布情况和损坏情况以及镇区未设公共消火栓的街道情况请于3月31日前报送区消防大队。
三、采取措施,落实保障,配齐配足器材装备。
各镇(开发区)“保消合一”消防队伍要对损坏的器材及时修理,损耗的器材及时补充。做到消防车、消防泵随时拉得出。各镇(开发区)对常规执勤器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队员装备(详见附件)要在4月30日前必须配齐配足并做到完整好用;同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接通350M无线通信网,配齐车载台和对讲机4只,保证火场通信畅通。区政府将适时对各镇(开发区)“保消合一”消防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