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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幼保健院,寿山、宦溪、日溪卫生院:
为进一步促进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提高山区妇幼保健水平,让农村妇女儿童在乡镇卫生院也能享受到区级医院提供的专家保健服务,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妇幼保健院和山区卫生院妇幼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区妇幼保健院作为我区的保健技术支持单位,要成立一支保健专家队伍,帮扶山区卫生院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讲座,重点帮扶7岁以内儿童体检,口腔保健,视力保健,新生儿访视;孕产妇系统保健,产后访视等。以提高山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的妇幼保健水平。
2、区妇幼保健院从5月份起每月8日,组织安排车辆、人员、相关设备前往北峰山区三个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帮扶工作,现初定5月8日帮扶宦溪卫生院,6月8日帮扶日溪卫生院,7月8日帮扶寿山卫生院,以此类推。
3、区妇幼保健院应做好参加人员的下乡记录,及时上报卫生局,经区卫生局确认后,累计的时间可直接抵扣今后晋升职称所需下乡时间。
4、山区乡镇卫生院应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做好组织安排,人员召集,下乡专家的接待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下乡优势,惠及山村妇女儿童。
5、各山区卫生院如有其他需求,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反馈,区卫生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保健专家队伍,以方便群众预防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