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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阶段的主要标志是,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已经基本满足现阶段农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新阶段也出现了新问题,主要是粮棉等多数农产品出现了阶段性供过于求,品质不完全适销对路,农民增产不能相应增收,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促进农民增收问题已成为国家和专业人士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下面,笔者试从我国农民增收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促进农民增收对策三个方面做以论述。
一、农民增收的现状
(一)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在传统农业资源开发及农业产业组织方式下,由于其中的粮食生产等基本产业的产业利润率明显偏低,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等产业改造缓慢,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农业相关产业发育滞后,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具体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年到*年,这是建国以来农民收入增幅最快的时期。在这六年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35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1.3倍,年均实际增长14.8%。
第二阶段,从*年到*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农业生产连续三年徘徊不前,但由于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仍以5%的速度保持增长,但增长势头较前一时期有所减缓。
第三阶段,从*年到*年,农业生产走出低谷,粮棉油等主要产品出现恢复性增长,但在同时出现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的局面。这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0.7%,其中*年还出现了负增长。农民收入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退到了农村改革以前的增长水平。
第四阶段,从1*年到*年,农民收入增长形势逐渐好转。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这5年间农民收入实际年增长5.6%,但其间波幅较大。
第五阶段,从*年到*年,农民增收面临新的形势,农民收入增长再度缓慢,增幅回落。*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6%,较*年下降了4.4个百分点。*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162元,扣除物价因素,比*年实际增长4%,增幅比*年回落0.6个百分点。*年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是来自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的增加,而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却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21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3.84%,直至*年,增幅仍在回落。但*年,中央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实现了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了4.3%。
(二)农民收入低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农民收入低速增长,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户生产投入的增加,而且对城乡农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不利影响。
其一是,农民收入增长滞缓,迫使农民紧缩消费。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加额在*年只相当于*年17%的基础上,全年生活消费支出低于上年,尽管*年由于农村生活消费指数的负指现象,拉动了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实际支出与*年基本持平,但其直接导致的农民消费能力弱化是显见的,以至*年农村居民消费倾向下降了4个百分点①。农民消费支出的停滞和下降,导致目前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仍然较低,生活消费仍未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
其二是,农民收入增速减缓,直接影响和制约农户的投入积极性。*年农民人均生产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7元,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实际投入量比上年下降约1个百分点。这既反映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又反映农民现金收入不多。
其三是,农民收入低速增长,使一度缩小的城乡差距再度扩大,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一部分城市居民由于对日常工业用品,尤其是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基本饱和,而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出现了消费疲软现象;另一方面,大多数农民则因为收入水平的限制,导致购买能力不足而仍然停留在低水平的消费状态,因而无法进入更高层次。据测算,农民增加消费支出1亿元,将对国民经济新增2亿元的消费需求。由此可见,农民增加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提高农民积极性的基石,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
(三)辩证认识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滞缓问题
如何看待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问题,直接影响到解决农民增收的对策思路。笔者认为,对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认识,既要看到它对农业、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认识到它是当前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必须引起重视和必须着手解决的重大问题,但同时又必须看到,这是在我国农业、农村和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难以避免的现实经济现象,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必然性。这就是讲,对现阶段农民收入问题的认识,必须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必须从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时代背景出发,而不能单纯地局限于农业内部简单地看待农民收入增速减缓问题。我国农村和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其主要标志:一是社会总产品包括产品供给由长期全面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供求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经济发展不仅受资源约束,而且对资本和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市场需求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三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日益触及工农之间、城乡之间深层次的利益结构,不仅要求农业微观制度创新与宏观的体制改革配套,而且还要求城乡改革协调联动。在这样一个新的背景下,农民收入增速滞缓是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的一个集中反应,应该用历史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来认识。从总体上看,现阶段农民收入问题与以往农产品短缺的条件下农民收入问题的性质完全不同,现在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当前农产品供应丰富,价格下降,固然对农民增收不利,但对城市消费者有利,对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利,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有力支持。从今后发展来看,农民收入增速滞缓必将给农村经济工作造成一定的压力,从而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促进农业增效创造新的动力和机遇,这对农村改革与发展又是一个较大的推动,促进政府对农村发展战略进行适时调整,在解决矛盾与问题中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二、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及农民增收放缓的深层原因透视
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是在农村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经济制度和科学技术都发生很大变化,农业生产增长较快,农产品出现相对过剩,摆脱了长期供给不足的困境等条件下出现的。第一,农村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缓慢。由于我国农业结构尚不合理,乡镇企业面临着第二次创业的环境并不轻松,农产品价格普遍下降,农业投入不足,农业效益明显下降。如*年国内生产总值中,农村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为51.1%,低于*年的53.1%。第二,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放慢。笔者在第一部分已经分析了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的阶段性变化,就有力说明了这一点。事实表明,近几年来农民增产不能相应增收,农民增长速度放缓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第三,农产品消费市场需求不足。近几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出现了阶段性供过于求的态势,农产品价格有了一定回落,农民收入减少。加之,国有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迈向深入,下岗职工增多,各项改革措施将使居民的一些福利享受变为市场付费,子女抚育费用较高,这些都使城镇居民对未来的收入缺乏稳定的预期,因而不敢大胆消费,从而导致农产品消费市场需求不旺。这样就出现了农民“丰产不增收”的现象,农民损失较大。第四,城乡差别拉大。近几年来,耐用消费品基本饱和,且城市职工工资不断提高,而农民收入却相应减少,更促进了城乡差别再度扩大。第五,农村儿童失学率不断提高。据教育部门分析,当前农村儿童失学情况严重,其主要原因是农村家庭入不敷出,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无力供子女上学。
上述问题的出现,不是一般层次上的问题,它有着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我国农民收入增幅减缓不仅是由于农产品供给充裕,价格下跌,更主要的则是经济规律与宏观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民增收日益受市场约束。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我国农产品的供给总量已经能够满足需求,绝大多数农产品已由卖方市场过渡到买方市场,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全国主要农产品的供求矛盾,已由总量矛盾为主转向以结构矛盾为主。在农业增长面临日益强化的市场约束形势下,农产品总量扩张已经不能为农民在农业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对多样化、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高,低质农产品市场日益萎缩,由过去靠增加产量增加农民收入逐渐转变为靠提高质量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来增加农民收入。由此可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现阶段农产品供求结构矛盾突出、市场需求约束力增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二)农外产业发展速度放慢与城镇化进程滞后,农民非农业收入锐减。农外就业是农民进入买方市场后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相关政策调整的影响,农民农外就业空间大为压缩:一方面城市下岗职工增加,许多原为农村劳动力占据的就业岗位逐渐为下岗职工代替,一些大中城市还清退了农民工。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发展困难,农产品加工业落后,农产品运销体系建设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市场化的要求,农民受益的产业链条太短。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家庭经营规模狭小,劳动生产率低,农民只靠从事农业生产和出售初级产品是很难富起来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构建和完善发达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包装、销售网络体系,着力发展农工商一体化经营是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业经营者收入的有效手段。我国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空间没有随着农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得到相应地拓展。此外,按照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农村市场化、工业化推进的同时,农村的城镇化应当及时跟进,以使劳动力资源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得到更合理的利用。但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至少落后同等收入水平国家6-8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的滞后又反过来阻碍了农村第
二、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产业在其结构转换过程中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制约着农业形成适度的经营规模和持续快速地增加农民收入。
(三)个别地区农民负担仍在高位运行,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税收、集体积累及一些乡村的公共开支支出由农村集体组织转移到农户。从近几年来看,尤其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和农民负担的高位运行形成的反差,更加剧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扩大。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款,明确规定要将农民承担的绝对额控制在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但“三乱”现象屡见不鲜,税费双重压力大,农民的政策性成本增多,农民负担仍然偏重。但就我省的目前情况看,自*年底全面推行税费改革以来,的确是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农民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降低了投入成本,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四)国家的宏观收入分配政策偏差,使农民增收面临明显不利的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三靠投入。现阶段,农业科技含量低,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素。从宏观政策面上分析,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强调重视农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农业比较利益低和重工轻农宏观政策导向的惯性作用,导致农业资源过度流失及政府财政投入不足,这已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有数据为证,40多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投入总共为4383.9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6.4%,特别是最近相对数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财政总支出的3.4%,如剔除水利费用、气象费用,财政支农投入只占财政支出的3%左右,而且还在下降,已降到了1%-2%②。可见,国家宏观收入的分配政策偏差,也对农民增收减缓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五)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近几年来,由于工业的大力发展和人口的迅速膨胀,自然资源过于消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诸如水土流失面广,耕地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灾害增多,各地盲目发展工业园区乱占耕地等等。农业在承受市场和政策风险的同时,还必须要承受自然灾害风险,农业的这种弱质性特点也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
三、实现农民增收的对策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农业始终是一个基础性产业,其自身发展还相当脆弱,不可盲目乐观。过去我国重视农业产量的增长,自有其内在的合理性,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农业的发展目标也要有所调整,尤其是近年来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日渐突出。它在向我们昭示,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要把农业的产量、质量与农民的增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一)近期看,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
其一是,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从政策上保证农民增加收入。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带来了过于分散的土地经营,影响着农业积累水平、技术水平和生产率的提高。我们要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自愿、自觉走向适度规模经营的道路,实现农村第二次制度创新。⑴明确土地的所有权,稳定土地的承包权,搞活土地的使用权,允许土地流转、转让、租赁。⑵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把农业粗放式的增长方式转变为农业集约式的增长方式。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要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农民以土地为股份进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可以脱离农业,转向其他产业。⑷要健全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⑸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二是,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在农民收入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从产业和产品层次来说,越是初级产业和产品其社会需求和价格弹性往往也就越低。而提高产业和产品层次不仅可以使附加值增多,而且能扩大市场需求。因此,在我国农产品总量平衡并有结构性过剩的条件下,要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农村内部产业结构。要在保证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的基础上,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增收的空间。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经济资源。要大力开发和推广先进的种植、养殖、加工、贮藏、保鲜等技术,特别是“种子工程”和抗旱作物节水农业技术,为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内部产业要从产中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
这里,笔者要强调的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以农产品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为历史背景的,所以其调整的首要内容应是从农业质的提高上寻求新的发展。所谓质的提高,是指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扩大优质产品在整个农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实现农产品生产由以大路货产品为主逐步转向以优质产品为主。一句话,就是着力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具体来说是:⑴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缓解农产品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矛盾。在目前农产品普遍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我们不应采取单纯压缩农产品生产等消极的办法,而应当采取积极的调整办法,即利用优质农产品和低质农产品在产量上的差异,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争取一举两得的效果。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偏重于追求产量,培育的品种基本上属于高产型的,优质型的品种往往产量较低。因此,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往往意味着产量的相应下降。优质农产品发展越多产量下降就越明显,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不仅有利于从整体上实现农产品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缓解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的矛盾,不失为当前一种切合实际的选择。⑵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扩大名优农产品的市场份额。现在,我国农民对于农产品的品牌意识还相当淡薄,不能充分认识品牌对收入可能产生的种种有利效益,这是导致优质农产品发展滞缓的原因之一。应当明确,优质与品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优质的产品需要借助于良好的品牌,良好的品牌必须以优质的产品为基础。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及其标识,是消费者认识和购买的主要依据,也是生产者开拓和扩展市场的重要手段。尤其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后,离开形象良好的品牌,即使优质农产品也难以顺利实现其价值。增强农民的品牌意识,扩大优质农产品的品牌效应,是扩大名优农产品市场份额、使优质农产品得以顺利销售的重要保证,更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所必需的外部条件之一。⑶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培育“订单农业”的观念和行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趋势是扩大优良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对数量问题也要给予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在数量上供大于求,产品价格必然下降,经济效益也将受到影响。即使是目前市场上品种、质量看好的农产品,也不能过多过快地盲目发展,应当在对市场需求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决策,增加市场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力求保持供求基本平衡,尽力避免严重供大于求的局面。以销定产,这个在工业上提倡了多年的方针,今后在农业上同样也要大力提倡。但是,以销定产不能停留在一般口号和号召上,必须付诸于行动。这种行动就是全面推行合同制,并维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通过广泛利用购销合同确保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销路。生产者应当以购销合同为主,结合其它销售渠道,确定各种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生产数量,提高农产品的销售率,降低农产品的压库率。这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现盲目性的基本保证。现在农民普遍感到不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生产出来往哪里销售,已经充分说明了推广“订单农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⑷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优质率,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步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程度如何,归根到底是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推广。因此,应围绕增强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改革农业科技体制,较大幅度地增加预算内农业科研投入。要继续安排好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资金。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允许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深化农推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府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以不断提高农业科学种植和科学养殖的水平,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优质率和产出率,使我国农业的整体科技含量能有一个明显的上升,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取得较好的农业综合经济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其三是,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非农产业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是农民增收的关键。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
二、三产业,拓宽农民的就业门路,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附关系。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性的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农民从事工业生产的机会。面对农村劳动力多、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的状况,农村工业就要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大量吸纳剩余劳动力,以当地的自然资源为主要的加工对象,大力发展深加工、精加工,积极参与城乡经济协作,在推动、促进大工业发展的协作中,求得自身长期稳定的发展。尤其是农村中小企业对增加农民就业作用明显,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专门从事农业产供销各个环节的服务。
其四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农民负担沉重是在农民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农村地方政府巨大的支出压力和向农民收费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双重作用的结果。从当前来看,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把农民负担减下来,的确对农民增收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就必须着手进行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要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和发展税费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为最终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应按照中央的号召,免征农业税;条件差的地区,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逐年降低税率,做到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对降低税率和减免部分,要严格按照减税比例调减到户,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要确保各级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下拨到位,尤其是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必须按时足额兑现到户。要据实核减合法征占耕地而减少的计税面积。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应实行并村和干部交叉任职,并严格清理和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长远看,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
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不仅要立足眼前,还更应着眼长远,把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置于整个国民经济政策发展全局来考虑,立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着眼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变更,跳出单纯就农业内部寻找农民增收的小圈子。
其一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尽快实现农业结构的转换升级。从当前来看,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对农民增收而言是一条现实而有效的途径。近几年,各地都在抓农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分析,农业生产结构仍然不能适应消费结构的变化,农产品供求结构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还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还需要继续加大调整力度,真正使我国农业增长方式由过去单纯追求数量增加,向在保证数量的前提下寻求品种改良和质量提高的方向转变,从而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具体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注意把握两点:一是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各地资源优势为依托,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紧紧依靠科技进步,重点优化农业品种结构和作物布局,促进产品品种的多样化和产品的优良化,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要继续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建设,尤其是需要大力发展合作制的龙头企业,使农民与龙头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并注重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名特优产品,促进农业经济结构的逐步优化升级,实现生产与需求连接的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为农民增收和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其二是,加大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城乡的差距,实质是知识的差距,信息的差距,教育的差距,体制的差距,归根到底是人才的差距。实践证明,学龄儿童入学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人均GDP可提高0.35-0.59个百分点;人口增长每下降一个千分点,人均GDP可提高0.36-0.59个百分点③。因此,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控制人口增长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增强各级政府科技兴农的意识,转换办法观念,扩大农村教育投资规模。如允许开设民办学校,鼓励民间融资办学,增强农村办学的活力。要保证农村九年义务制教育,防范学龄儿童失学。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与农业生产和乡村工业相适应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养技术型人才。并继续抓好农科教建设,倡导“绿色证书工程”。
其三是,立足于城乡开通,加快城镇化进程。(1)以扩展就业为突破点,彻底改革户籍制度,让农民能自由平等地依照经济比较利益合理地向城镇有序流动。政府要通过制度创新,取消对农民就业的歧视性政策限制,逐步实现城乡户口的一体化管理;通过破除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制,将进城务工的农民逐渐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农业劳动力流动和择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断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2)加快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当前,乡镇企业作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载体,是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来源。现阶段,乡镇企业效益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制度障碍和产业结构落后。乡镇企业的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清,政企不分及低层次的传统产业结构和重复建设,已严重制约乡镇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所以,需要积极探索和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代企业的制度要求对乡镇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制度改造;在此基础上,调整和优化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运销体系。我国乡镇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说,在农产品加工、运输、包装、分类、包贮、销售等方面能够大有作为,各地乡镇企业只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并不断加强企业自身竞争优势,就有可能向市场推出各具特色和有高附加值的精品名牌,能有力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能为农民增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3)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农民收入增长问题,不仅仅是农业、农村问题,而且更是与城市化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是目前的30%,而是50%的话,那么,按现在的消费水平,农产品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至少可以增加1倍,即使农产品结构不提高,农民收入也会上一个新台阶。所以,从长远来看,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还取决于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和水平。
其四是,保护生态环境,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农业发展的历史表明,凡是生态环境好的时期或地域,农业发展就好,生态环境与农业发展是休戚相关的。当前,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已为各国政府和人们所认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强化公民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要完善环保法规体系,加强公民的法制意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要依靠科技进步,及时淘汰破坏环境的农业技术,鼓励运用可持续发展的节水、节能、节肥等农业技术。
其五是,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从建国至今,农业一直处于为工业提供原始积累的地位,国家的宏观收入分配政策明显偏向于工业。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随着工业的飞速发展,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当工业化进程进入中后期之后,工业产业在依靠自身积累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开始逐步对农业进行反哺,工业部门的剩余通过国家宏观政策采取价格支持或投入补贴的手段输入农业,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支持农业经济的快速成长。鉴于此,国家财政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和今后实现农民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不仅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关键所在,更是全面推进我国小康社会进程的重中之重,应不遗余力地抓实抓好。
后注:
①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年鉴》*年,20--20页
②周叔莲、郭克莎:《中国城乡经济及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年,11--12页
③魏中海:《怎么破解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难题》,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1),4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