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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加快提升我区“一镇一品”特色文化的社会影响力,现决定在全区开展“一镇一品”特色文化星级评比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以建设文化强区为中心,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不断创新,努力提升,认真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二、组织领导
特色文化星级评比工作由区文广新局组织实施,局文艺科、区文化馆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负责特色文化的指导和评比工作。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特色文化的推进工作。
三、评比范围
全区各镇及南夏墅街道,共15个已经确定的特色文化品牌项目。
四、评比标准
(一)“二星级特色文化”评比标准
1.特色文化品牌影响较大,在常武地区获得奖项,社会反响较好,市级主流媒体有宣传报道。
2.特色文化创建工作班子健全,有专人负责,镇(街道)有活动阵地和培训场所。
3.特色文化活动经常开展,节庆假日均开展活动,有活动台账记录。
4.特色文化参与的人数较多,全镇(街道)50%的村、社区有队伍和活动阵地。
(二)“三星级特色文化”评比标准
1.特色文化品牌影响大,获得过省级奖项,社会反响好,省级主流媒体有宣传报道。
2.特色文化创建工作班子健全,有专人负责,镇(街道)有活动阵地和培训场所。
3.特色文化活动经常开展,节庆假日均开展活动,有完整详实的活动台账记录。
4.特色文化参与的人数多,全镇(街道)80%的村、社区有队伍和活动阵地。
5.特色文化品牌在全省领先,有1—2支优秀队伍。
五、评定步骤
1.2012年4月至9月为特色文化品牌推进期,由各镇(街道)对照评比标准对当地的特色文化品牌进行再提升。
2.2012年10月8日至12日,各镇(街道)将申报星级的特色文化品牌的书面申请上报局文艺科。
3.2012年11月由区文广新局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各镇(街道)的特色文化品牌进行星级评比验收。年底前对评定的三星级(10个)特色文化品牌给予奖励并授牌。